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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应该怎么做――以山西省太原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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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推动下,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许多村庄逐渐被城市包围或半包围,但依然保留和实行农村管理体制,形成中国特色的城中村现象。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太原市发展的难点问题之一。政府管理部门在城中村改造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因此,研究太原市政府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对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城中村;城中村;政府

一、太原市城市化和城中村的发展阶段

1.太原市城市化发展历程

(1)城市发展恢复期:1950-1966年,太原新区、市郊工业区开始发展,市区规模不断向外扩大,城中村开始萌芽。

(2)城市发展停滞期:1966-1976年,十年“”,城市发展缓慢,城市化总体处于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状态。

(3)城市发展重振期:1977-1992年,随着改革开放,太原市城中村土地逐渐被城市包围,呈现出蔓延的态势,城中村逐步形成。

(4)城市发展高速期:1992年至今,太原市市场经济进一步活跃,第三产业高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城市化进程加快。

2.太原市城中村的发展阶段

(1)20世纪80年代以前,村庄发展较缓慢,独立于城市的发展进程。

大多数村庄还在城市的边缘,城市发展缓慢,向外扩展对用地的需求有限,城市的发展未对周围的农村构成较大的影响。

(2)20世纪80年代以后,城市化速度加快,城区内的城中村开始出现。

太原市城市不停地向外扩张,大多数村民失去了耕地,当地的村民保留一部分供居住的宅基地。原有村庄得不到改造,周围商业发展迅速,村民开始对外出售或出租住房。

(3)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城中村的开发达到新的高潮,问题却日益突出。

随着城市的发展,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村民私自加盖、搭建违法建筑,城中村到处是一派热火朝天的建房景象,环境日趋恶化。城中村问题严重阻碍了城市化的发展。

二、太原市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太原市城中村存在的问题

(1)居住环境恶劣,生活质量低下。

(2)居民构成复杂,文化素质不高。

(3)建筑布局混乱,土地利用效率低。

(4)传统文化丢失。

(5)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缺乏。

2.造成城中村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原因。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并存是城中村的主要成因。虽然村庄被划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但在行政上仍隶属于农村建制,实行传统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这一体制给城市的统一规划、开发和建设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政策原因。政府没有将村庄人口、社区纳入城市管理,村庄仍然停留在农村状态。过去政策忽视了城中村问题,错失了改造城中村的最佳时机,导致问题曰益加剧。

(3)经济原因。城市近郊村村民由于缺乏技能和社会保障,只能依靠生活补助和对外出租房屋为生,在利益的驱动下不停地进行改扩建,导致居住环境曰趋拥挤、恶劣。同时,大量外来流动人口涌入市区,他们经济收入较低,自然会首先选择交通便捷、接近工作地且租金便宜的城中村住房作为暂住地。

(4)社会原因。城中村的村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另外,聚居在城中村的人口成分复杂,一些不法分子混杂其间,加上缺乏管理、引导,城中村的社会治安问题突出。

三、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模式和策略

太原市目前对城中村的改造有六种模式:拆村并点,集中建设;成片开发,分期实施;等待时机,整体重建;先易后难,滚动改建;择址重建,统筹改造;现状保留,环境提升。

太原市总体规划分区策略如下:中部转型跨越和品质提升示范区――太原中心城;西山生态修复和人文复兴示范区;东山创业宜居和城乡统筹示范区;南部新城建设和城乡统筹示范区;北部生态建设和城乡统筹示范区。

四、太原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应怎么做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政府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

1.明确政府部门的角色,保持党内纯洁性

城中村的顺利改造离不开政府这一重要角色由“强势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政府部门在城中村改造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承担起组织、规划、引导、服务和监督的职能。政府管理部门不仅是城市建设的规划者和引导者,更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2.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政策

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调整已有政策中不合理的内容,并进一步制定更具操作性和适合太原市不同类型城中村的详细实施细则和措施,从根本上保证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

3.不断提高政策的执行能力

政策执行力不强严重影响了太原市的城中村改造计划实施,因此,应当加强对行政审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立对行政人员和部门领导的问责制度。

4.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协调多方利益分配

太原市政府秉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在吸引开发商投资的同时,政府应该设立相应的鼓励、优惠政策,如减免税务、提供政策支持等。除此之外,政府应同银行协商,争取为开发商或者村集体提供专门用途的低息贷款。政府、开发商、村集体共同筹资的方式是一种适合城中村现状的筹资模式。

政府要协调好村民、政府、开发商及改造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政府作为城中村改造的管理者,必须协调开发商与村集体利益的冲突,在确保村民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保证开发商有利可图,调动房地产商参与改造的积极性,推动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

5.引导村民合理使用征收补偿款

太原市城中村村民拥有大量的房产,在改造过程中会出现“一夜暴富”的情况。由于村民受教育程度低,普遍缺乏理财知识,一旦投资不慎或任意挥霍,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政府应当引导村民合理支配和使用补偿款。

6.控制宅基地的建设开发

(1)鼓励村居建设走统建的道路。

(2)限制宅基地的开发强度。

(3)注重保障公共设施的配套

(4)做好产业发展规划。

(5)注重地域文化的传承。

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它涉及的不仅是环境的改变,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改变生活方式使之真正融入并适应城市化的生活。在太原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坚持以人为本,效益最大化;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坚持完善配置,厉行节约;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让城中村在未来的改造中进行得更加顺利。

参考文献:

[1]太原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R].2008.

[2]太原市城改办.太原市城中村人口、土地、经济调查资料.2006.

[3]边宝莲、张和利.太原市城中村现象及其根治对策[J].城市发展研究.2007.

[4]刘子操.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M].人民出版社.2006

[5]李晓楠.太原市城中村改造问题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3

作者简介:

卫雪峰,女,1989年,山西省大同市人,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在读,行政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