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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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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集体经济概念不明、地位不清,在职能履行中难以发挥有效作用,为此需明确其法律地位,明晰与村委会区别,保障其经济职能、监督职能与公共服务职能的实施。

[关键词] 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职能;公共服务;监督职能

[基金项目]贵州民族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研究

【中图分类号】 D9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6-141-1

集体经济组织是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组织。有着城市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两种类型,本文针对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析研究。

一、集体经济组织概述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我国有多种表现形式,本质上是指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分为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三个层次。

(二)我国法律中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

由《宪法》第八条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民法通则》第二十七条《农业法》第二条规定可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是不同的主体,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不仅要区分其与村委会、乡(镇)政府的职能,也要区分其与以上组织的职能。

二、我国集体经济组织职能中存在的问题

(一)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定位不明

《农业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则》《村委会组织法》等基本法律皆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的职能,但也并没有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明晰的概念和确切的职能定位。虽然有些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如何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请示的答复》等,然而效力等级较低,无法对于其组织职能及结构给予统一的界定。

(二)与村委会职能混淆

在《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中,村委会与存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并非完全相互分离的,而是有时独立有时重合。在实践过程中易导致村委会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侵夺,不当监督导致二者职能的混淆,集体经济组织难以发挥应有职能。

(三)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在村民中的存在感低

在农民的眼中,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就是同一事物,并不存在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职能之分。

三、解决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履行问题的策略

(一)完善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规定:作为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主要载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划分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职能:村委会的职能主要在于行政事务的管理,其兼有公共服务与集体财产管理职能,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集中与土地资产的管理和经营,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状态进行调整。

(三)加强农民自身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注: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现实问题,农民对于自身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感知。应当加强对于农民权利意识的教育,由集体经济组织本身组织对于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实施方式,使得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个体能够通过集体经济组织保障自己的应有权益。

四、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一)经济管理职能

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去“经济化”,这很明显与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意义不符。所谓经济组织,分为经济和组织两个语词,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中“经济”的含义,由它的产生原因可知应当是包含管理,收支以及经营管理的含义在内的。经济组织也即是说集合多数人共同管理经营。 “经济”作为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核心,是不可能也不应当被 “去”掉的。其次,现代社会中的公共服务主要是由政府直接提供,或者由政府介入间接提供,完全可以满足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综上所述。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再将集体经济组织也拉入提供公共服务的队伍,将集体经济组织定位为简单的社区服务机构,既背离了其产生的缘由,也与其本身的词语含义相去甚远。

(二)公共服务职能

作为经济管理主体并不能在公共服务职能方面不完全剥离。在具体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从事与土地资源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与一定程度上的公共服务提供是不可分割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职能可以集中于提供与经营管理生产资本相关的事项。

(三)监督职能

作为一级重要的经济参与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农民权益的保障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能只承担社会服务职能也不能只承担简单的经营管理职能。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决定了公共产品提供的服务性,而经济组织的实质又决定了其经营管理的必要性。为此,我们需要尽快出台位阶较高的法律规范统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产权结构,内部管理结构和外部监督体系等内容。

参考文献:

[1]http:/wiki/集体经济组织

[2]杨国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研究[D].成都:四川农业大学,2007.

[3]王晓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法律界定.法制日报[J].2014,(3).

作者简介:翁静雨,贵州民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