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药品整顿规范方案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药品整顿规范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主要目标与工作重点;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惩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逐步好转;坚持整顿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广告宣传五个环节;药品研制环节:主要任务是清理整顿虚假申报行为;药品生产环节:主要任务是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药品流通环节:主要任务是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药品使用环节:主要任务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广告宣传环节:主要任务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行政;完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自律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20*〕5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区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惩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逐步好转;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得以提高,确保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涉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重点: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广告宣传五个环节,突出重点,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按照*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根据现有的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主动做好与市级部门的衔接,围绕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整顿和规范我区的药品市场秩序。

(一)药品研制环节:主要任务是清理整顿虚假申报行为。

1.督促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自查自纠。对20*年1月1日至20*年5月20日申报的所有申请临床或申请生产的药品品种进行自查。自点:研制过程中所使用的化学原料药和中药原料及其来源的合法性;研究人员、设备、实验动物等是否具备条件,并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生产申请临床试验和申请生产的样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工艺研究和稳定性研究是否科学、完整、合理、真实;研究资料、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2.规范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重点清理20*年12月以来在产品注册过程中是否存在高类低报、非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管理的情况;全面检查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核实企业在产品注册过程中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特别是出厂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检查已注册产品的规格型号、适用范围、使用说明书是否与注册资料一致。

3.加强对药物临床前研究开发机构和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弄虚作假、管理混乱、擅自开展药物临床实验的机构,保证研究工作真实,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

4.加强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审批和管理。从20*年6月1日起,未换发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制剂不得配制;依法查处无证配制、不按标准配制的制剂和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制剂室,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符合配置管理办法,制剂调配是否符合要求。

(二)药品生产环节:主要任务是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组织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情况。重点检查对象:注射剂类、青霉素类药品生产企业、近期日常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20*年药品质量抽查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有接受委托生产行为和有委托检验的企业、20*年度监督等级B级、C级的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因兼并、改制、重组、更名等使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生产企业等。

2.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全面检查。重点对象是管理相对薄弱、存在安全隐患、有投诉举报、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用电气类、卫生材料类生产企业;重点内容是:开办条件符合性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医用电气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否执行GB97*.1-1995标准、是否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是否有能胜任职责的检验人员,卫生材料类企业的卫生环境、原料采购、产品检验、产品包装、使用说明书等情况,检查企业有无未经登记委托加工的现象。

3.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储存保管、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控制、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的检查。

(三)药品流通环节:主要任务是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

1.强化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对关键岗位人员、购销渠道和购销记录、储存条件等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其他处方药登记销售、药师在岗的检查。

2.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日常监管,尤其是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储存条件以及药品购进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全面推进个体诊所、学校、厂矿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

3.对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配助听器经营企业以及提供免费体验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严格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确保发证工作的公正、公平。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重新确认特殊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完善定点企业审批程序,加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特殊药品流向的实时监控,保证医疗需求的同时,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5.推进药品物流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并与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紧密结合,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纳入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中,统一规划,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与食品安全“千万工程”相结合,引导和鼓励我区“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在农村的连锁门店设立乙类非处方药专柜,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

(四)药品使用环节:主要任务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1.高度重视上市药品的监管,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全面清查社会医疗机构超范围使用药品问题,督促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和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规定用药,规范处方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全面检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上报数量和质量。

(五)广告宣传环节:主要任务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检查频次,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店堂内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监管,对屡次违法虚假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对多次违法品种和违法企业在全市主要媒体进行曝光,及时向社会警示。

严厉查处六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以新闻形式的药品广告;在药品广告中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体上广告、医疗机构制剂违法广告、治疗障碍等禁止的药品广告;未取得有效的广告审查文件,篡改广告审查文件或使用过期、失效、撤销的广告审查文件药品广告;药品广告不明显标示通用名称的行为。

三、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区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承担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协调抓好药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社发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药品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使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得以及时有效地查处;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保障,确保顺利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街道)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加强沟通和联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行政。要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等事件为戒,强化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大局意识,树立科学监管的理念,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深挖重大案件背后的腐败行为,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及时转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查处。

(四)完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自律。大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积极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不守法不诚信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力度,积极发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合理安排经费,增加监督抽验的批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0月中旬)。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与市级部门的衔接,研究制定相关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制定整治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实施方案,区社发局牵头整治制定药品使用环节的实施方案,区工商分局牵头制定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实施方案。各部门的实施方案要抄送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0月下旬至20*年6月中旬)。按照制订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区政府适时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的情况进行检查,区食品药监、社发、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分工要求做好各有侧重的检查工作。

(三)总结阶段(20*年6月下旬)。各主要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20*年6月底前报送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区政府批准后通报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