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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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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认同感心理健康论文

1研究工具

由于目前尚未有本土开发的关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业认同工具,本研究问卷在参考相关文献基础上,改编自宋广文和魏淑华研究[4]中所使用的《教师职业认同感问卷》,根据前期的开放式调查结果以及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实际,对问卷的表述做了调整和修改,并通过信效度检验考察了其在心理健康教师群体中的适应性。问卷包括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业认识、职业情感、职业意志、职业期望、职业价值观、职业技能六个维度。问卷在本研究中模型的拟合度良好,χ2/df的值为4.79,小于5,可以接受;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为0.088,表明模型可以接受;比较拟合指标近似均方根误差CFI为0.91,NNFI是0.90,均较接近1,模型拟合指数良好,可以认为修订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认同问卷》的结构模型可以接受。各个维度可靠性系数分别为:0.544(职业认识)、0.598(职业情感)、0.556(职业意志)、0.592(职业期望)、0.528(职业价值观)和0.672(职业技能),问卷总分可靠性系数为0.877。用于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个人背景资料进行调查,包括性别、婚姻状况、年龄、教龄、学历、专业、月工资、是否专职、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以及“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你对这个职业的认同”等开放式问题。

2研究结果

2.1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认同感的现状及人口学差异分析

为了分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业认同感总体情况,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在此基础上对人口学变量进行了方差分析,考虑到人口学变量较多,本研究只考察人口学变量在职业认同感总分和各维度分上的主效应。结果如表1所示。表1结果表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在性别上有显著差异;其中表现在男性的职业价值观高于女性(P<0.01),而男性的职业技能却低于女性(P<0.05)。职业认识、职业技能、职业认同总分在年龄上有显著差异。进一步的事后多重检验显示:31岁-40岁之间(P<0.001)和40岁以上(P<0.01)的职业认识水平均高于30岁以下,即,30岁以下的职业认识水平最低;31~40岁的职业技能高于30岁以下和40岁以上,即,31~40岁之间职业技能水平最高;31~40岁的职业认同总分高于40岁以上。兼职教师的职业期望高于专职教师(P<0.01)。职业认同的各维度和总分在所学专业上均没有显著性差异。此外针对职业认同感不同维度的均分进行了重复测量方差分析,发现职业认同感的各维度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维度主效应显著(F=211.869,P<0.001),进一步的两两比较发现,职业认识和职业技能的项目均分之间差异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之外,其他各维度之间的差异均达到显著性水平,从低到高依次为:职业价值观(2.708±0.021)、职业期望(2.785±0.020)、职业情感(2.839±0.016)、职业意志(3.096±0.015)、职业技能(3.595±0.025)和职业认识(3.631±0.026)。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业意志、职业技能和职业认识均分均高于理论中值(3分),其水平均处于中等偏上,而职业价值观、职业期望和职业情感相对较低。

2.2影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认同感的因素

在开放式调查中关于“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你对这个职业的认同?”这一问题,将各种回答进行归类,发现以下因素会影响到职业认同感,主要包括:第一、家庭成员及社会人士的不理解,自己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不能很好的帮助学生缓解心理问题。第二、生活的重担及经济状况不容乐观:心理健康教育可能不如其他专业课得到学生家长的重视,工资不是很高,确实会给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带来较大经济压力。第三、学生本身的问题:有些学生本身已经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来到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面前不肯与其沟通交流,这也使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难以开展工作。第四、自身的问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自身已经处于亚健康状态,难以做好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自身不能及时有效缓解以前的工作压力,形成恶性循环。第五、学校的问题:一方面现在学校招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人数较少,而从大学校门走出来的心理健康教育的毕业生越来越多,就业时的竞争非常激烈。另一方面,学校对于已经招聘进校园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不是特别重视,会造成教师心理失落,影响职业认同。

3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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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加强监管

自2012年6月1日开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此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针对上述5部法规做详细解读。

(接上期)

解读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同时监管办法》),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十八条,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在借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卫生部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分类管理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起草而成。

立法目的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针对当前大量建设项目未经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就开工建设的问题,有必要制定专门规章,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制度要求。《三同时监管办法》的出台,将是强化前期预防,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措施。

重点问题

《三同时监管办法》围绕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明确提出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等要求。其范围包括所有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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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建筑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依据《福建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㈠、公司经理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文秘站网-

⒉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干部,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责任人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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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珠海市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分析

摘要:目的 掌握珠海市职业健康监护人群健康状况。方法 收集整理2010~2012年珠海市职业健康监护人群健康体检资料,分析职业健康监护人群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及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检出情况。结果 2010~2012年珠海市职业健康监护共计131955人,接触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粉尘和其它职业危害因素人群分别为人56238(42.6%)、50521人(38.3%)、24179人(18.3%)、1017人(0.8%),物理因素为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3年共检出职业禁忌症人员3892人,检出率2.9%(3892/131955),其中接触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粉尘和其它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禁忌症检出率分别为5.0%(2791/56238)、2.1%(1041/50521)、0.2%(47/24179)、1.3%(13/1017)。3年共检出疑似职业病37人,检出率0.28‰,疑似化学中毒为主要疑似职业患者。结论 2010~2012年珠海市职业健康监护人群健康状况总体良好,仍有部分人员职业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应加强物理因素、肝毒物、粉尘等危害因素接触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指导和场所环境检测工作。

关键词: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结果分析

我国职业卫生形势非常严峻,每年因职业病、工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 000 亿元,间接经济损失达2000亿元,职业病造成的严重危害可见一斑,职业病危害一直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1]。随着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入,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生产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数量逐年增加,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性日趋突出。鉴于职业病的流行特征,职业健康体检是职业健康监护中的主要内容[2],为全面了解珠海市职业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及职业危害因素,收集整理2010~2012年珠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整理2010~2012年珠海市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数据,对收集的131955人职业健康检查数据进行统计为分析。

1.2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职业危害评价标准

1.2.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3]确定检查项目,根据检查对象作业岗位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将职业危害因素分为化学因素(如铅及其无机化合物、苯、正己烷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等)、粉尘(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煤尘、石棉粉尘、棉尘等)、其他因素(接触有害生物因素、特殊作业)等四大类。

1.2.2 职业危害评价标准 疑似职业病是指体检机构发现检查情况异常,并达到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有可能是职业病,但是没有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的情况。职业禁忌症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评价以及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的判定均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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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多层面职业安全健康服务

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已超过2亿人。职业病危害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防控,将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乃至社会稳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成立30年以来,一直坚持贯彻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安全与健康为己任。

“为强化协会职业安全健康服务能力,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提供优质服务,协会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办公室,专门研究、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促进工作,并已成为协会的主体工作之一。”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职业安全健康办公室主任杨书宏介绍说,为了推进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的发展,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

开展职业健康调研

协会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领导。杨书宏说:“多年来,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积极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开展了职业健康调研,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监管政策,提供科技和技术支持。以近年来开展的活动为例,协会承担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标准制定五年规划》《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等课题研究,开展了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现状调研,煤矿作业场所粉尘管理限值调研,调研并起草了《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编制了《延长石油职业安全健康发展规划》等。”

2009年,为掌握我国煤矿行业职业危害及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协会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我国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调研项目,协会组织完成了对北京、山东、辽宁、安徽、湖南、山西、河北、重庆8个省市,14个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和部分地方国有及乡镇煤矿的职业危害情况的现场调研,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提供了依据。

2012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逐步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标准,科学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会圆满完成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委托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标准制定五年规划》《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课题研究,为总局组织部署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制定和规划审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了科学依据。

2012年,沈阳市为结合本市的实际,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委托立法的方式,委托中国职业健康协会调研并起草制订《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协会组织多方面的专家,先后多次深入沈阳市有代表性的装备制造、陶瓷、家具、制鞋、化工制药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且按行业召开座谈会,同时对区县安监局、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分组座谈,紧紧围绕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突出法律规范和工作要求,解决实际问题,并于2012年底完成了起草工作,受到了沈阳市法制办和人大法工委的赞许。

2012-2013年,针对我国目前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限值存在着多个标准不统一和可操作性不强的现状,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立项开展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管理限值调研项目,得到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大力支持。协会组织包括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中煤科工集团、神华集团、京煤集团等社会力量,以及数十名专家,分赴全国5省20个具有代表性的煤矿,对不同矿井规模、不同煤种、不同采煤方式下的游离二氧化硅和呼吸性粉尘进行现场采样,然后再进行科学试验、论证分析,并进行了尘肺病的流行病学调查,预计在2013年底,将提交一份既符合我国煤炭生产技术水平,又不会导致矿工罹患尘肺病的煤矿作业场所粉尘管理限值标准及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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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8则 第1期

全国安全生产调度视频会议召开

本刊讯(记者 刘旸)2012年12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调度视频会议,会上通报了山西寿阳“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黑龙江七台河“12·1重大透水事故及贵州响水煤矿“11·2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了具体要求。

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出席会议并讲话。杨栋梁指出,近期一些地区和行业接连发生了重大事故,表明“打非治违”不深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防范治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他强调,对事故查处等相关工作,要认真调查,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出事故,全国鸣警钟”。对提出的防范措施不能抽象笼统、轻描淡写,要具体化,拿出硬办法,用事故教训推动改进工作,确保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杨栋梁要求,“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年年搞,“打非治违”行动要长期抓。要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重在依法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要强化基础建设,重在治本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强化煤矿安全管理,重在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小煤矿;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重在超前预防和科技支撑;要强化队伍建设,重在领导班子和反腐倡廉。

这次会议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每周一安全生产调度例会的基础上,第一次面向全国召开。目的是让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全国安全生产的最新情况,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时间短,安排紧凑,效果好,今后将视情不定期召开。

我国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本刊讯 据中国政府网11月21日消息,国务院日前批复公安部,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期间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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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工作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工作目标;治理范围;明确职责;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规范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增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改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环境,有效遏制职业病易发势头,从而保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权益,促使全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范化、专项行动治理的范围是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联合成立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住工作重点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巩固和提高我市职业危害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以及我市开展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成果。按照省安监局、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监综〔2009〕133号)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规范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增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改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环境,有效遏制职业病易发势头,从而保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权益,促使全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范化。

二、治理范围

专项行动治理的范围是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重点是矿山开采、石料加工、冶炼、造纸、陶瓷生产、水泥制造、化肥农药生产、医药生产、玻璃制造、皮革加工、涂料及颜料生产、印刷业、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纺织业、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

治理的主要内容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具体包括:

(一)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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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学生心理健康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

[摘要] 目的 了解90后高职院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并提出相应对策。 方法 应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和大学生人格健康问卷(UPI)对4540名高职院校学生的心理键康状况进行问卷调查。 结果 高职院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总体良好。17.87%的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很差, 属于一类重点关注人员;32.21%的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较差,属于二类次重点关注人员。 结论 应给予高职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更多的关注,加强相关研究,改进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 高职院校;心理键康;症状自评量表;大学生人格健康问卷;对策

[中图分类号] R395.6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3)04(c)-0121-05

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目前全国高职院校在校生数约占高等教育学生的半数。90后高职学生作为当代大学生中的一个特定群体,既具备许多带有大学生共性的心理特征,又有着一些不同于其他同龄青年群体的心理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他们个性特点突出,有些叛逆;自我意识强烈,缺乏大局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价值观念现实,行为的功利性较强;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的依赖;交往方式多样,人际关系淡漠[1-2]。在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严峻的就业形势,高职大学生们承受着来自学业、经济、情感、人际交往、就业等多方面的压力。目前高职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已被广泛关注,心理健康状况成为决定其能否健康成长、成才的关键。本文旨在通过调查了解高职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现状,丰富高职院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研究,提出高职院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对策,增强高职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采用全覆盖网络测评方式,选取云南省某高职院校2012年全体新生为研究对象,共15个学院参与本次测查,其中,文科学院4个,工科学院11个,总学生数4540名,其中,男2718名,占59.9%,女1822名,占40.1%。单亲家庭学生172名。

1.2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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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国家总局和省、市、市三级政府关于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指导,依据国家总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7号令)和职业病防治规划,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及“一报两检”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制度,加强监察执法,开展有效监管,力求实现“一个落实”(落实职业健康“两个”主体责任)、“三个强化”(强化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管、强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深化执法监督)、“一个深化”(深化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一个推进”(推进职业健康标准化建设)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管“两个”主体责任。

1、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

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认真履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责任,要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列入全年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规划,确保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防治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政府安办要按照23号令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八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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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形势下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 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外大型企业纷纷进驻,一方面给人们带来新的知识和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将国外的不良思想带了进来。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盛行,给中国传统价值观带来强大的冲击。中职学校作为培养基层技术人员的摇篮,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非常重要,对保证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帮助。本文从新经济形势下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背景出发,从自身教学经验入手,深入分析当前广东省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高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水平。

【关键词】中职生 心理健康教育 新经济形势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35-0182-01

随着改革开放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大环境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传统价值观发生着强烈的冲击。加之伴随教育改革的深入,中职中专急剧扩招,其中广东省中职发展相当迅速。在中职生生源当中学生素质良莠不齐,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当前中职生主要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较重、大部分没有人生奋斗目标。将在学校的主要精力放在游戏、恋爱和玩耍上,荒废学业。另外,在中职生当中,自我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盛行,导致部分中职生人生价值观扭曲。因此,当前中职生心理教育问题严峻,对新经济形势下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分析显得非常重要。

一 新经济形势下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新经济形势下,中职生健康教育背景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很多学校没有跟上时代的要求,在中职心理健康教育中出现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对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很多中职院校将工作的重点放在生源的招募上。另外,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上投入大量的资金,注重专业课程的研究。但对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心理健康教育可有可无,没有进行科学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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