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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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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根据《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宜府办发〔2015〕5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2011年以来,我区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宗旨,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动计划,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4所,比2011年增加13所。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示范园3所。全区在园幼儿1073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1年的76%增长到9448%,“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实施公办园集团化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城区及边远农村地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不高,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任务艰巨,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加强,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小学化”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城乡、园际间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成农村公办主体、城区公办主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7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一)扩大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城乡结合部和城区新增的居民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2015-2017年,全区新建公办幼儿园9所(见附件1),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7%、98%和99%以上。

(二)调整结构。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到2017年,全区乡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区域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乡镇及以下入园幼儿享受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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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幼儿园确定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政发【】2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文【】2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府办发〔〕50号)要求,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认定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加快推进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符合市学前教育布局规划,达到《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二)收费合理。民办幼儿园执行政府指导价,原则上与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大致相当,可上浮30%以内。

(三)证件齐全。幼儿园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证,幼儿园校车全部办理校车接送证和备案手续,年度内校园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依法办园。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幼儿园章程,有健全的行政管理、安全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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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桎梏与突破

【摘要】反思过去我国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存在的桎梏,主要体现为观念和实践层面的缺失。当前各省市在建设普惠性幼儿园的过程中,一方面关注观念层面的突破,如加大宣传,更新普惠观念;科学联动,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另一方面,重视对宏观政策上的导向,包括成立政府管理机构,统筹学前教育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创新办园体制;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加强幼儿师资建设;加强质量监督体系,规范收费和教育质量等。

【关键词】普惠性幼儿园;桎梏;《三年行动计划》;联动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13)03-0023-04

伴随着社会对“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热议,“普惠性幼儿园”概念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作为国民教育的基础阶段,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将“普惠性”以法规的形式呈现,切实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反思以往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存在的桎梏,我国大部分省市加大了宏观政策上的导向,但在建设的过程中,还必须兼顾微观层面的把控,以求取得更大的突破。

一、审视桎梏:观念与实践层面的缺失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直接原因是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严重制约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十条”明确了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因此地方政府有必要认真反思以往在学前教育发展上存在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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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工作任务模式对幼儿园教学课件制作效果的影响和实施策略

摘要:通过典型工作任务模式对幼儿园教师职业进行分析,发现幼儿园教师需要具备的职业能力分为三个方面:方法能力、社交能力和专业能力。这三个方面的能力在不同程度上都会影响到幼儿教学课件的制作,对此本文将进行探讨并提出实施策略。

关键字:典型工作任务模式;幼儿园教学;课件制作;影响;实施策略

【中图分类号】G712

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初始环节,是学生学习生涯的起始阶段,所以对于幼儿的教育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幼儿教育课件是应用现代信息化技术而来的,将学习内容变得立体化,使教学更具有生动性和多样性。如何利用教师的职业能力来帮助教学课件发挥其教学效果,是本文的研究方向。

一、典型工作任务模式

社会上有很多人,对于工作的理解就是完成职能范围内所应该完成的任务,就可以称作为工作。这种认为是将工作概念化了,而没有反应出工作的实质。其实工作是一种行为,一种需要完成一定工作流程的具体行为,其教师的工作就需要完成像操作、学习以及传授等的工作行为,才能够称之为完成工作。对此,本文将引入典型工作任务模式来具体研究研究幼儿园教师的典型工作任务是什么。

典型工作任务模式也可以称作为职业行动领域,因为其描述一个职业时,需要提炼出这个职业中最具典型性和完整性的职业行动,并对其在具体工作领域中的实现作出作出反应。典型工作任务模式在描述一个职业时,应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结构完整、综合性的工作流程的工作任务进行描述,它需要通过典型工作任务的描述,来区别该职业与其他职业的不同。此外,典型工作任务中所反映出的工作除具有典型性外,还需要具备普遍性和基础性。因为典型工作任务的描述是针对于一个职业,而非个人,所以其描述的工作必须具备普遍的适用性。

二、幼儿园教师的典型工作任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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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质量现状

普惠性幼儿园是指面向大众、收费较低、保教质量有保障的幼儿园,它至少包括三个类型的幼儿园:一是公办幼儿园;二是集体或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三是提供普惠的民办幼儿园。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4-2016年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二期行动计划”)的背景下,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状况关系到整个学前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普惠性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则是普惠性幼儿园良好发展的保证,在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执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今天,关注普惠性幼儿园的保教质量,是体现教育公平,促进学前教育质量均衡发展的关键。截至2013年底,重庆市共认定普惠性幼儿园3601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69%。而重庆市普惠性幼儿园质量如何?本调研以某县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质量现状为例分析当前重庆市农村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质量状况以及提出提高保教质量的建议,力求为重庆市学前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提供参考。

一、调研对象和方法

(一)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的对象为重庆市某县的城市、乡镇及村普惠性幼儿园共132所,其中公办园45所,集体办园2所,民办园85所;城市幼儿园41所,农村乡镇、村幼儿园91所。

(二)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所采用的方法有了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和访谈法。其中所运用的调查问卷主要是:幼儿园教育环境调查问卷(一)(本问卷由调研幼儿园的园长填写)、幼儿园教育环境调查问卷(二)(本问卷由调研人员根据现场观察和教师访谈情况填写)和幼儿园教师教育能力评价表(本问卷由调研人员根据现场观察填写)。

二、调研结果

本次调研从幼儿园的空间环境、课程现状和教师教育能力三个方面来分析普惠性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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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答记者问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决定2017―2020年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社部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为此,本刊选登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答记者问,以便读者进一步理解与贯彻文件精神。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社部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意见》出台的背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编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背景

答:学前教育“国十条”下发以来,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一期、二期行动计划,切实把学前教育纳入民生工程予以保障,资源快速扩大,投入大幅增加,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逐步提高,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50.9%提高到75%,社会普遍关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效缓解。但总体上,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足,公办园少、民办园贵的问题在许多地区还比较突出,幼儿园运行保障和教师队伍等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国家规划1亿左右人口进城落户,将带来资源结构性短缺,城市资源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十三五”期间,学前教育将面临资源不足和普惠不够的双重压力,必须在巩固一期、二期行动计划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编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保持重视程度不减、投入力度不减、工作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2.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既要遵循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又要把握“十三五”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

一是注重科学规划。针对当前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等新需求,强调调整幼儿园建设规划,优化幼儿园布局,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

二是坚持公益普惠。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既要发挥公办园在普惠性学前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也要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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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审议意见实施报告

一、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推动我县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县政府成立了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发展学前教育重大问题和政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重要文件、统筹协调解决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编制《县学前教育布局方案(-2020年)》

《方案》明确,到2020年,我县规划建设公、民办幼儿园86所(新建55所,保留23所,暂保留过渡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所、民办幼儿园70所。届时全县学前教育将形成以16所公办幼儿园为中心和示范、70所民办园为补充的公民办并举的格局,城乡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均衡,基本满足全县学前教育需求。

(三)年在城关新建一所公办园

为盘活学校存量资产,年8月,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原三小改扩建成县城关幼儿园,该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6266.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760平方米。该园建设规模为12个班,360人。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力争2012年春季招生开园。

(四)适当加快公办园建设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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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革新工作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市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一2020)》、《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与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二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50%以上,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至2020年,普及学前二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有较大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70%以上,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

3、发展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大力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积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二、加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

4、科学规划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纳入全市和各乡镇、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测算学龄前儿童数量及分布,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数量、规模与布局。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城区结合城市发展实际,行政新区新建市第二幼儿园,由教育局直管;城西建好六亩塘镇中心幼儿园,城北建好蓝办中心幼儿园,城南建好石马山镇中心幼儿园,分属一办两镇管理。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需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各乡镇(办事处)应统筹规划本乡镇学前教育的布局与发展,着力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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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市学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实施以来,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大,办园条件显著改善,管理明显加强,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彰显了普惠性特色,取得可喜成就。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5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5所,比2011年增加6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所;全市在园幼儿926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6%。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事业的一个薄弱环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部分幼儿园“大班额”现象亟待改善;幼儿园运转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相对滞后;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问题突出,总体数量和整体素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保教质量和办园行为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发展学前教育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到2017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

(二)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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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工程建设工作规划

一、学前教育现状分析

县地处西山区,属全省36个山区县市区之一,是全省唯一整体不对外开放县。全县辖6镇1乡,102个行政村,15个居委会,县域面积1752平方公里,总人口19.5万,其中农业人口15.7万。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4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880元。

全县现有幼儿园23所,其中公办4所,民办19所;县城7所,乡镇集镇9所,村级7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一级幼儿园2所,县一级幼儿园1所,二级幼儿园2所,三级幼儿园17所;现在园幼儿3434人(含学前班883人)。公办园幼儿所占比例为54.6%,教职工241名;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2.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7.5%。生均校园面积11.3m2,生均建筑面积5.7m2。

目前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态势良好。一是设点布局基本到位,农村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基本满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需求。二是管理体制顺畅,教育部门主管,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监管的机制初步建立。三是社会力量办园主体的投入积极性高,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四是依法办园得到落实,全县没有一家非法学前教育机构。五是普及程度较高,全面普及目标容易实现。

期间,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仍然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布局结构不够合理。全县农村乡镇仅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无法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的发展现状与我县学前教育布局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每个乡镇建设1所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尚有明显差距,幼儿园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办园条件不够完善。因幼儿园的主要经费来源是保育费收入,没有其他专项投入,不少幼儿园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存在卫生安全隐患,保教质量无法保证。三是保教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处于比较艰难的竞争和发展环境中。大部分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低,专业水平不高,保教水平参差不齐。

根据我县计生、统计、等部门统计的人口出生数,近几年来,我县年出生人口维持在1100—1700人左右,综合考虑幼儿流入流出(总的趋势是向县城及工业园区集中)等因素,预测2015、2020年,3—5周岁学龄人口分别约4470、4800人,其中约1820、1870人,镇约300、350人,旧县镇约300、350人,约800、840人,约250、250人,镇约450、540人,荷花镇约550、600人。

二、学前教育规划建设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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