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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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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省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食药监安【】43号”文的通知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计划要求,为进一步加大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药品生产企业GMP水平稳步提高,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企业实施GMP情况,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推动新版GMP的先进理念,确保通过认证企业运行质量,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对辖区内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覆盖率达100%。重点对基本药物品种生产企业、中药制剂生产企业、有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行为的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和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检查频次。

三、检查内容

1、上次药品GMP认证检查和监督检查提出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

2、技术人员队伍是否保持相对稳定;质检人员是否经版药典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是否能保证检验工作正常开展;药品质量授权人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和落实ADR监测和报告制度情况,建立基本药物品种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情况,中标基本药物品种和生产数据库情况,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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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抽验计划

药品质量监督抽验,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监督性抽验,调整优化抽验结构,提高假劣品种检出率,充分发挥抽验经费的使用,为药品市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年全省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下达*年药品监督抽验计划。

一、*年药品监督抽验批次

*年药品监督抽验685批次。

二、药品抽验工作的实施

药品监督抽验包括药品抽样和药品检验。药品抽样由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支队、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督科负责实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导、协助完成。药品检验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

药品抽样单位抽样批次。

抽验计划分配:

1、市局安全监管科主要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院制剂药品监督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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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兽药监督工作计划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加大兽药打假力度,提高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效能,根据《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2年全区兽药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桂渔牧发〔2012〕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下达2012年全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任务

2012年全市兽药监督抽检计划为169批次,其中农业部下达的抽检任务为30批次,自治区下达的抽检任务为139批次;抽样任务分配及送样时间安排详见附表1。

二、组织实施

本计划生产环节的抽样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市局)配合自治区兽药监察所(以下简称区药监所)完成,经营、使用环节的抽样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市监督所)组织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县区监督所)完成。

三、样品确认

(一)样品确认方式及要求。市监督所以邮政快递方式向样品标称企业寄送《产品确认书》(附表2)。样品标称企业应自收到《产品确认书》的5个工作日内对样品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反馈。逾期未反馈的,视为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可认定为标称企业产品。对逾期未反馈的,《产品确认书》发件人要及时通过邮政快递系统网络下载签收记录,并将记录留存备查,该《产品确认书》上所列兽药可认定为标称企业产品。

(二)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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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GSP检查意见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突出检点,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药品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使我市药品GSP监督检查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现就**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监督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探索监管机制,努力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动态、持续、追踪监管,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淘汰不符合GSP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我市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三、检查对象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效能建设明确的目标任务,对全市已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

四、检查形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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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我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保障药品流通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完善药品流通监管治理体系;着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着力抓好突出问题整顿治理,着力加强监管制度与队伍建设,确保药品流通领域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持续推动药品流通产业向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主要任务是:

一、协助市局抓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推进工作

对药品经营企业GSP实施情况调查摸底,督促企业按时提出认证申请。抓好受理、检查、审评、审查等环节衔接,保证认证工作高效运转。统筹调配检查力量,按规定程序完成认证工作。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为企业“关、停、并、转”做好政策服务。

提高认证成效。落实检查责任制,抓好现场检查质量与工作纪律,确保认证成效,提升药品流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与水平。

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自2016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全面完成药品流通环节电子监管任务

1.认真组织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培训。按时做好入网基础数据提供与维护,配合做好操作指南和数字证书发放。

2.加强调查摸底,做好重点帮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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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2014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局《2014年市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药品生产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以风险防控为工作主线,以完善落实责任为抓手,全面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方案的实施,使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中成药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基本药物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高风险药品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特殊药品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每百万人口不少于500份,(不少于上年度报告数),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确保高风险类药品以及基本药物生产质量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提取物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落实县级药监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根据市县药监部门事权划分规定,我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负责辖区药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信息的采集、建档工作;负责驻厂监督员派驻和管理工作;督促、落实质量授权人制度的实施;监督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市局依法进行处理;监督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辖区内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预防、监测与控制工作,根据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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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药品批发企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的开办审批工作,促进我市医药经济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结合*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行政区域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只将其购进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第四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批发企业的验收实施细则并实施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认定、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和维护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档案。

第五条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30日内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第二章开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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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药品监督抽样、检验规范、有序的开展,以实现强化药品监督,保障首都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市场监督处于每年一月份会同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稽查办)、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市药检所)共同制订全市年度药品质量抽验计划;负责抽验计划的协调、督办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核实与北京地区药品质量公告和通报;负责有关抽验工作问题的解释;抽验不合格药品停止销售、使用的决定。

第三条市稽查办负责全市药品抽验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市药品抽样程序、抽样文书的指导、培训;负责市药监局药品抽样计划分工中确定的药品抽样;负责组织、督办不合格药品的核查、立案查处工作;负责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涉及本市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第四条各药监分局市场监督科、稽查科比照市药监局处室的分工,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辖区内的药品抽验工作。

第五条市药检所、区县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区县药检所)负责抽样药品的检验工作,制发《药品检验报告书》。

市药检所负责抽验计划中列入的抽样药品的检验工作;根据需要对区县药检所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负责对区县药检所药品检验工作技术指导;负责药品抽验进度的汇总统计工作。

各区县药检所负责各分局承担的抽样药品的检验工作;经主管局长批准,可以参与辖区内的药品抽样活动。

第六条每年一月底前,由市药监局根据药品监督工作任务和市场发展需要制定年度药品质量抽验计划,抽验计划分市局任务和分局任务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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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

一、2013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以强化组织协调为平台,持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一是安排部署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出台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明确主抓点,并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应监管部门,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等整顿治理。二是抓好节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餐保化监管开局良好,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将量化分级管理率从40%提升到65%以上,圆满完成美食节、台商论坛等重大会议和活动的餐饮安全保障任务。三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府召开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出台《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构建了舆情预警、引导、应对处理联动、分类处置等四项机制,建立了网络信息员、发言人和评论员队伍,加大舆情关注力度,及时政策信息,清除虚假不良信息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网络互动氛围。我市这一工作受到国务院食安办的充分肯定,在全国食品安全年中会议上作大会交流。

(二)以推进省市共建为契机,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省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为提高我市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搭建了更高的平台。一是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市局把新版GMP实施推进工作纳入年度药品安全监管要点,积极落实新版GMP实施的相关要求,推动企业实施新版GMP,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新版GMP。结合问题胶囊的排查,对企业委托检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使企业把好进厂原辅料关。重点关注中标价格与生产成本倒挂品种的生产,重点检查近年在市场抽查不合格的基本药物品种生产,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组织开展GSP认证及跟踪检查。组织全市1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签订承诺书,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并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强化对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的监管。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对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企业进行规范检查,对有举报的3家企业进行核查。组织企业对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规》进行自查自纠,对56家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开展检查。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积极做好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不良事件回顾性检查及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综合业务工作。四是药品示范县创建扎实推进。对参创的、洪泽、盱眙、淮阴4县区开展2次督查,确保年内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及时启动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来源把关不严或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资质档案不全、处方药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兴奋剂制剂、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不在岗、冷链管理不符合要求、远程监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严格涉药广告监管。全市共监测广告1716条,共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95个,13个品种被省局暂停销售。二是加强协作联动。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四方联席会议”、“7+1”药品稽查联防协作、打假保名牌、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今年相继查办了张某、王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贾某等人利用邮政快递销售假药等4起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1.16亿元,已抓获制假售假涉案人员121人,网上追逃76人;其中2起案件被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2起案件被国家局督办;3起案件被省局督办,有力净化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药品抽验工作,注重风险研判,抽样药品1421批次,其中基本药物评价694批次,技术支撑作用发挥明显。突出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处置工作。铬超标事件曝光之后,全系统在第一时间相应,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对药用空心胶囊、药用明胶及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和批批检工作,该事件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四)以开展创先争优为载体,着力加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大力弘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凝聚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了解群众意愿,倾听基层声音,帮助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对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部署决策、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督查,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药品示范创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体系建设、保密工作重点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打造群众满意民心工程。开通12331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参选全省百佳执业药师、开展执业药师为社会公众合理用药服务等活动,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帮助群众解决饮食用药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加强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对清河、清浦、淮阴、四区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三是创造条件推进职能调整。科学划分监管事权,清河区局、清浦区局正式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现更名扩项,并加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20名;保健食品、化妆品扩项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食品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初评。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获市编委同意成立,核定事业编制15名。四是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做好省市组织的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工作,选拔7名同志参加医疗器械、食品工程硕士班,大力培养专业监管人才。

(五)以抓落实彰特色为主题,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市局党组年初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区)局分别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同时与市所和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全体人员向市局党组递交廉洁自律承诺书,形成层层签状、传递压力、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化警示教育活动,成效显著。三是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围绕全市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中第21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任务分解落实、监督检查,按照序时进度组织推进。四是廉政文化建设特色明显。深入挖掘和提炼特色亮点,形成了具有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荣获“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省局在今年全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我们廉政文化创建工作进行了介绍,具有药监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全国有影响,先后接待了国家局、安徽、湖南、吉林省局及省内外兄弟市局来我局参观考察调研。五是突出抓好101%服务制度建设。新建完善五办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五项制度,深入推进101%服务企业活动。

二、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

2013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围绕“依托两大抓手、实施两大行动、搭建两大平台、完善六大体系”的目标,着力细化指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服务民生,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保障能力,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提高全市人民民生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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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工作汇报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中药违法活动,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秩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从2013年以来在全市药品流通和使用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中药质量管理的检查方案、措施、检查进展和下一步检查计划汇报如下:

一、中药质量检查方案及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中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局的通知要求,制订中药质量检查方案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中药质量控制行为,提升中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水平,消除中药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中药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掺杂制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中药生产经营秩序。

(二)监督检点

1、重点单位:2013年以来抽验不合格的、有来信举报并查实的单位,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和兼营企业、医疗机构自制中药制剂等为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

2、重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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