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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2015]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的工作安排,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目前普查第一阶段统计摸底工作已经结束,全国政府网站底数首次摸清,普查工作进入检查整改和抽查核查阶段。
摸底显示基层网站有待改进
本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力度大、范围广、参与单位众多。按照15号文要求,全国共3804家单位作为组织单位主导参与了本地区、本部门普查工作的落实推进。
截至2015年7月27日,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上报政府网站85737个,其中地方上报82511个,国务院部门上报3226个。地方政府上报网站中,省级政府网站2995个,市级(含省直管局)政府网站22731个,县级(含乡镇街道)政府网站56785个;国务院部门上报网站中,国务院部门网站471个,部门垂管单位网站2755个。
目前,政府网站统计摸底工作虽已结束,但各地区、各部门仍然在对上报信息中的多报、漏报、重复报、填报质量等情况进行排查,开展“回头看”活动,因此政府网站总体数量在一段时间内将会动态调整。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8万余个政府网站功能定位各不相同、信息内容维护水平差异较大。总体来看,省部级网站整体情况普遍较好,但基层网站,特别是县级以下政府及部门网站,仍存在较多问题,亟需通过“关停并转” “改版升级”等方式全面提升改进。
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检查整改
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计划,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正处于检查整改的攻坚阶段,将于8月底全面完成;与此同时,各级政府组织单位同步开展抽查核查工作,确保本地区、本部门网站整改质量。通过自查、整改、检查、再整改、抽查、再整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以问题为导向,边查边改,通过采取优化整合栏目、检查清理错链、细化更新规范、强化运维管理、加强技术安全等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协调和机制,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现象有较大改观。根据目前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填报情况,在全国8万余个网站中,已有3万余家网站完成了自查工作,有1万余家网站已通过上级组织单位的检查核查。
摘 要:本文探讨了“上海环境”网站的社会需求调查方法,分析了社会受众的结构,提出网站的整改方向。
关键词:上海环境 网站 社会需求 受众结构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3(b)-0209-0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环保部对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要求,环保部每年对各省市环保厅(局)官方网站进行绩效评估和网站测评工作,上海市政府也针对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能力每年对各区县委办局网站进行综合评定。2012年,国家环保部和上海市政府分别开展了测评工作。“上海环境”网站在环保部评比中荣获了“全国优秀环保网站”称号,在市政府网站测评取得了综合“良好”的成绩。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暴露了不少网站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且上海作为全国环保信息化工作起步较早、历来较为领先的地区,与其他兄弟省市的差距正在不断被缩短,优势在减弱。
在2013年5月由环保部组织召开的环保网站测评总结大会上,再次强调了政府网站面向公众的“服务”概念;在上海市的测评结果中,公众测评的结果也占据了相当的比重。“上海环境”网站在公众体验测评中结果差强人意,下一步将如何提高?在什么具体方面进行提高?网站的社会需求需要科学的调查来论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 “上海环境”网站在社会大众中的形象和定位;了解群众迫切需要在“上海环境”上得到哪些方面的信息;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并建立“上海环境”网站的受众面结构体系;调查结果数据作为“上海环境”网站下一步改进的重要依据。
1 网站需求和受众调查的背景意义
1.1 网络受众调查
一个网站项目的确立是建立在各种各样的需求上面的,这种需求往往来自于客户的实际需求或者是出于网站主体自身发展的需要,其中客户的实际需求占了绝大部分。面对网站开发拥有不同知识层面的客户,项目的负责人对用户需求的理解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此类网站开发项目的成败。因此,如何更好地的了解、分析、明确用户需求,并且能够准确、清晰以文档的形式表达给参与项目开发的每个成员,保证开发过程按照满足用户需求为目的正确项目开发方向进行,是每个网站开发项目管理者需要面对的问题。
摘要:开发产品质量监控这种数据统计查询类网站最主要的做好充分需求分析,网站功能定义准确,数据库设计合理。随后的网站页面设计、代码实现、测试、维护才能顺利完成。本文就是以抽油机公司统计产品信息并在网上实现产品质量监控的实际开发案例,从需求分析到设计研发等几个方面详细阐述的产品质量监控网的开发过程。
关键词:NET B/S结构 网站开发
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6)11-0158-01
产品质量监控网是抽油机公司统计产品信息,查询不合格品的情况进行质检工作的重要手段,主要为技术监督科质检人员实现公司内部网络化、数据化办公研发的。
1 需求分析
1.1 技术监督科需求分析
经过与企业负责人协商讨论,总结所需功能如下:
功能一:实现抽油机产品的不合格品台帐、抽油机产品质量档案等数据查询功能。
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媒介形式,它在传统产业的改造、新经济领域与信息社会的发展等诸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行业需要新型的人才,网络编辑这一新兴职业伴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形成与发展应运而生。2005年3月,网络编辑首次被列入国家职业大典。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对网络编辑的需求数量激增。据中国编辑学会估算,“目前从事网站内容工作的人数超过600万人,其中主要是网络编辑。随着手机等移动媒体的快速发展,对网络编辑的需求还在快速增长。预计未来5年网络编辑总增长量将超过30%,远远高于其他各类职位的平均增长量。”
虽然网络编辑已经出台了国家职业标准,但时隔五年,由于互联网技术推动着网络媒体迅速发展,互联网管理制度的更新、社会环境的改变都推动网络编辑的工作内容、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如今在中国主要的网络媒体中,网络编辑职业内涵有什么变化,他们工作状况、工作满意度如何,一名合格的网络编辑应该具备怎样的职业素质,具备哪些职业能力,怎样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够满足并真正适合网络媒体的发展需求,这些都是亟待研究的问题。
我们立足于中国主要网络媒体的实际,从职业社会学出发,将处于中国社会转型期与急剧变化的信息环境中的网络编辑从业人员作为研究全体,基于问卷调查与深度访谈相结合的调研结果,对当前网络编辑的工作状况、职业满意度、能力结构与人才培养等方面所呈现出来的各种特征与需求进行描述,并联系相关社会因素进行分析与探讨。
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所选取的调研网站范围除了山东省与河北省的省级重点新闻网站大众网与长城网之外,其余的都是地处北京的主要网络媒体中的网络编辑人员。本调查采取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共调查了22家网站,首先将网站分6层:中央级重点新闻网站、综合性商业网站、省级重点新闻网站、都市报业网站、行业垂直网站、其他类别;其次随机在每一层中抽取调查单位;再次,由访员到调查单位当面发放问卷并当面回收,共发放问卷452份,回收有效问卷412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1.15%。调查数据采用SPSS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
研究内容与研究工具
网络编辑工作满意度调查为总调查问卷的第二部分,研究内容又包括两个部分:1 工作满意度:调查网络编辑对自己工作的满意程度;2 工作满意度对网络编辑工作行为的影响。
编者按: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委托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和中国信息化绩效评估中心(北京化工大学)开展2007年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各项工作,评估采样时间定为200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了提高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办公厅同意,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已分别将《2007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和直属机构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2007年国务院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2007年省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2007年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地级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2007年县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发送给相应部门和各级政府以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5日。本刊被授权同时各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及设计说明。
一、2007年部委类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⒈部委类网站分类方法
为提高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按照部委类单位机构设置的特点对网站分成两类,分别进行评估和排名。
⑴第一类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和直属机构网站,共47家,其中包括:
国务院组成部门28家――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讯 为落实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4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剑网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网络版权保护领域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工作,打击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版权环境,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近日向会员及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发出通知,将组织相关网站开展2012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自查自律工作。
据悉,本次自查自律工作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部联合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自查自律工作主要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针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进行自查自纠,查找侵权盗版隐患,努力做到不传播侵权盗版信息,不为侵权盗版违法活动提供网络接入、搜索链接、存储空间、交易平台等服务。
对于提供用户上传内容服务的网站,重点加强对用户上传内容的管理,对于已上传的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对于新上传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用户尊重版权、保护版权意识的引导,把好网站内容审核关。
通知还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侵权盗版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通过删除侵权盗版信息内容、停止侵权盗版网站的网络接入、断开侵权盗版信息链接、取消侵权盗版商品经营者会员资格等有效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将本单位此次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自查自律工作总结报送中国互联网协会。
另外,通知还进一步要求,网站应总结在自查中主动删除的侵权盗版信息数量、停止接入的网站数量、断开的链接数量、完善版权保护管理的措施以及有效经验等。对于这些内容,中国互联网协会汇总后将统一上报“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过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站、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网站等渠道对各单位自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宣传。
中国互联网协会在通知中指出,希望各单位都能充分发扬主动自律精神,积极贯彻落实2012“剑网行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律,通过各单位共同努力,有力维护规范健康的网络版权秩序,有效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违法行为,推动信息传播与版权保护的对等平衡,逐渐建立起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繁荣健康发展。
我们对网络新闻从业者进行问卷式调查,收回有效问卷412份,基于对346份基层一线编辑样本进行归并与提炼,结果显示,网络编辑的男性与女性的比例构成分别为47.3%和52.7%,男女比例比较均衡,且女性高于男性5.4个百分点。本结果与2002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所做的上海新闻从业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02调查”)的结论(男性56.7%,女性43.3%)以及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的全国新闻工作者调查(以下简称“97调查” )的结论(男性67.1%、女性32.9%)相比,女性比例明显提高。
这一点打破了某种社会偏见,可见十几年来在以互联网为主体的信息行业与媒体产业发展中,女性并没有如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因为技术冷感而失去发展的机遇,相反较之过去在传统媒体中的女性比例增势明显。
本次调查显示,网络编辑的平均年龄为26.8岁。本数据来自本调研的另一部分——总裁/总编辑访谈,各网站给出的平均年龄为所有层级不同职位的编辑年龄的平均数,由于总裁、总编辑、总监等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年龄稍长,提高了平均年龄。与“02调查”(上海新闻从业者的平均年龄34.7岁)、“97调查”(平均年龄37.4岁)相比,平均年龄降低显著,即使与“02调查”电视台新闻从业者的平均年龄30.82岁相比还降低4岁。
问卷调查因为主要针对基层的编辑发放,结果显示20-30岁人员为网络编辑的主力军,占86.2%,30岁以下累计百分比占86.7%,30岁以上占13.3%,而40岁以上仅占0.7%。这一点与平均年龄相互印证,共同证明了网络编辑的确是一支年轻化的新媒体编辑队伍。
而更多的编辑按照其工作内容的描述填写职位,很多人按频道定位进行填写,如“新闻编辑”、“财经编辑”、“科技编辑”、“房产编辑”等,可合并称之为内容频道编辑,除此之外按照工作内容与工作对象分类还包括:论坛及社区编辑、监控编辑、博客编辑、图片编辑、视频编辑、推广编辑、媒介专员、记者。其中各频道编辑所占比例最大,达300位,占基层编辑346份样本的87%,占全部412份有效样本的73%。值得注意的有5份填写职位为“记者”的样本来自新闻网站的采访中心或新闻中心,其中2份独立标注为记者,3份标注为编辑兼记者,可见网络媒体采取采编合一的制度为主,当然没有标注记者的许多编辑也会兼做一定的采访工作,特别是在非时政新闻频道的居多。
在本次调查44份编辑管理层样本中,根据不同层级的职位划分为5类,其中主编与副主编层次职位样本有31份,占44份编辑管理层样本量的70.4%,占全部412份有效样本的7.6%。其次为总监与副总监层次的有7人,由于不同网站职位设置的不同,有的网站特别是大型商业网站一般设有总监,而中小型网站不设总监层。新闻网站按体制内编制还常常设置有主任职位。总体来看,总编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其余4类都属于中层管理人员。
文化与学科背景
从本次调查中可以看出,网络编辑的文化程度基本在本科以上,是比较高的。其中大学本科占绝大多数,占78.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为94.4%。从“97调查”(59.5%)到“02调查”(81.4%)再到网络编辑的94.4%,可见媒体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不断提高,同时也说明网络编辑已经不再是十年前该职业产生初期仅仅初中毕业生就可以担当的“网络搬运工”了,而是以本科与硕士研究生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了。
摘要:从理论上阐述了政府网站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调查的内涵及意义。介绍了2007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中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调查的方法。给出了省级和地市级政府网站认知度和满意度调查的评估指标体系与权重划分。
关键词: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用户调查认知度满意度
一、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调查的内涵及意义
⒈政府网站用户认知度调查的内涵
政府网站的认知度,是指网站被社会公众认识和知晓的程度。政府网站的认知度高,说明政府网站知道的人多,使用的人多,对网站的内容和功能熟悉的人也多,也就意味着政府网站有一个比较好的群众基础。
认知度包括两个维度:广度和深度。认知广度是指政府网站被多少人知道,强调的是用户范围。认知深度是指公众对政府网站认知的程度,即在知道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了解,包括政务信息、在线服务和参与互动等网站内容的了解程度。
⒉政府网站用户满意度调查的内涵
政府网站的满意度是公众和企业对网站的实际感知与期望值比较的程度。政府网站的三大功能定位是政务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和公众参与。因此,政府网站的用户满意是指其对获取这些功能的要求已被满足程度的感受。政府网站的满意度是公众和企业对网站的实际感知与期望值比较的程度。每个用户对所访问的政府网站都会对有一定的期望,当感知超过期望,用户就会对政府网站表示满意,反之则产生不满。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49号令,进一步助推我县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于2011年3月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普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网络监管服务职能,组织网络经营主体基本资料登记,建立网络经营主体台帐,推进网站建档与标识,摸清家底,掌握情况,明确监管对象,建立监管抓手,为今后更好地规范网络商品及服务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工作方式与职责分工
(一)重点行业网站情况调查。调查对象为中国竹网、安吉白茶网、安吉椅业网、安吉网、安吉人才网。全面掌握情况,建立台账,检查建档标识情况。纳入诚信网站评选范围,纳入星级网站培育范围。条件成熟的推荐参加“万企百业网”联网,推荐参加市工商局年度“双十佳”评选。工作方式为上门调查与约谈调查相结合。责任单位:网监办。
(二)一般行业网站基本情况调查。调查对象为除重点行业网站外的其他所有行业网站。包括支柱产业、块状经济、行业协会建立的网络交易平台或经营性网络服务平台(信息平台),除对平台提供商进行基本资料登记外,还要求其提供通过其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主体或自然人的身份备案信息。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检查建档标识情况,推荐参加星级网站培育。工作方式为上门调查、电话调查与约谈调查相结合。责任单位:各工商所、个民协。
(三)企业(个体工商户)网站基本情况调查。调查对象为全县已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检查建档标识情况,推荐参加星级网站培育。工作方式为注册环节登记、年检环节调查、巡查环节调查。责任单位:注册股、企管股、各工商所。
(四)个人网店基本情况调查。调查对象为依托淘宝网、阿里巴巴等大型网络交易平台从事网购经营活动的个人网店。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推荐参加诚信网站评选。工作方式以通过快递公司调查为主、巡查调查为辅。责任单位:各工商所。
4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的工作部署与安排,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会议精神,坚持强化广告监管与促进广告业发展并重,以净化网络广告市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完善广告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创新监管方式,对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蔓延势头,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期间要集中清理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对其他领域发现的严重非法网络广告及信息一并予以整治。要对辖区内互联网站,特别是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含有下列虚假违法内容的广告及信息进行重点整治:
(一)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
(二)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率,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
(三)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