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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法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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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信函的写作方法及

1.外贸信函的概念

商贸英文书信在我国又称为外贸书信,它是指外贸公司(企业)及其人员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与涉外企业及其人员之间相互往来的以商贸交往为内容的各种英文信件。广义上的商贸英文书信还包括电报、电传、明信片以及各种商务报告书、广告词等。商贸英文书信是外贸交往的重要工具,外贸人员不仅要懂得外贸英语,而且必须善于运用外贸英文与贸易伙伴进行书信交流。

与普通信件相比,商贸英文书信有其特殊的格式、固定的商业术语和特定的商业习惯用语。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它与中文书信在形式和内容上也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要写好商贸英文书信,除了要求撰写人精通英语,具有较高的商贸专业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以外,还必须认真研究商贸英文书信的写作特点和技巧,即信封的写法和信内的信头、收信人名址、称呼、正文、结尾、签名等几大部分。

2.外贸信函的分类

外贸信函从功能、用途上可分为:建立商贸关系、寻求、查询信用、推销产品、询问报价、订购货物等数种。

3.外贸信函的结构

(1)信封。信封一定要写得准确、整洁,是写信封的基本要求。但英语和汉语在地址的写法上是截然不同的。

英文信封的基本格式是(美国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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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贸易核算方法下中国外贸的再思考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贸易核算方法为人们重新审视国际贸易格局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对认清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具

>> 国际贸易新环境下中国外贸比较优势问题的研究 当前贸易环境下对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思考 贸易保护主义下的中国外贸政策研究 中国外贸新动力 经济新常态下寻找中国外贸新姿态 新常态下中国外贸企业的供给侧结构改革 新贸易壁垒加大中国外贸发展阻力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视同销售行为会计核算的再思考 中国外贸依存度的分析与思考 危机下中国外贸 政策的选择取向 千亿援欧下的中国外贸危机 调整转型格局下的中国外贸 国际贸易新理论对我国外贸战略的启示 经济危机下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我国外贸企业应对策略浅析 完善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思考 中国外贸民用枪弹掠影(下) 试论新形势下如何培育中国外贸竞争新优势 当前中国外贸易持续顺差的原因影响分析 主要国际贸易理论对中国外贸发展的启示 中美贸易顺差与中国外贸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②“任务贸易”指国际贸易中存在大量中间品贸易及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不仅仅指最终货物的进出口.

③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只选取2005、2008、2009、2011年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④“中国出口统计隐藏大量重复计算 实际获益仅七成”, .

参考文献:

[1]Robert C.Johnson & Guillermo Noguera. Fragmentation and Trade in Value Added Over Four Decades. NBER Working Paper 18186,May 2012.

[2]袁其刚,戴金平,刘斌.贸易结构变化促进经济增长途径的比较分析——基于中国数据的经验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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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对外贸易论文

一、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的逐步完善

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起源于垂直专业化比率的计算。2001年,美国普渡大学经济学教授大卫•哈默斯等提出了出口垂直专业化(VerticalSpecialization)这一概念,并运用投入产出测算一国出口中包含的进口成分和一国出口中作为中间产品被其他国家进口的成分,得出该国垂直专业化程度。出口贸易的垂直专业化程度越高,说明出口产品中进口中间产品所占比例越大。但垂直专业化比率的计算方法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不管最终产品用于出口还是国内消费,其使用的进口中间投入品的程度相同;二是所有进口中间产品都是由国外增加值构成。这两个假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举例来讲,如果一国加工贸易所占比例较大——如中国,加工贸易出口所需要的国外投入品比重远高于一般贸易,则第一项假设不成立。再比如,如果本国向另一国家出口中间产品,经后者加工后再作为中间投入品由本国进口,则第二项假设不成立。为了克服上述方法的局限性,WTO首席经济学家罗伯特•库普曼等提出了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这一方法是通过多国投入产出表,测度最终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国内和国外价值增值的贡献程度。多国投入产出表提供了不同部门产品的交易情况,并将这些产品作为中间投入品和最终产品加以区分。目前的多国投入产出数据库,主要有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的全球价值链数据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WTO的增加值贸易联合数据库、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亚洲经济研究所(IDE-JETRO)开发的亚洲国际投入产出数据库、美国普渡大学建立的GTAP数据库以及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等。增加值贸易核算弥补了出口垂直专业化方法的不足,成为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国际分工体系下更加科学、有效的贸易分析工具。

二、增加值贸易消除

中国外贸统计幻觉传统的贸易总值统计方法大大高估了全球贸易的规模和贸易失衡的程度。在新的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下,中国的贸易规模和中国对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的贸易顺差均大大减少。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对外贸易规模大幅下调。在新的核算体系下,中间产品多次出入海关的重复计算被剔除,全球贸易总额统计结果大大减少。2013年2月,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全球价值链和发展:全球经济中的投资和附加值贸易》报告指出,在全球出口中,一国进口的商品中仅仅为了生产某种出口商品或服务的中间产品的比例,占到全球出口的约28%。以2009年为例,全球出口总额为19万亿美元,其中重复计算的有5万亿美元。这种重复统计形成的虚高成分,对于主要以加工贸易融入全球价值链的中国更为显著。根据OECD-WTO增加值贸易数据库统计,2009年作为第一大出口国的中国,按照总值统计的出口额近1.3万亿美元,而按照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仅为8386亿美元。可见,增加值贸易方法的统计结果仅为传统方法的65%,也就是说中国规模巨大的出口中,留在国内的增加值只有65%。基于增加值贸易方法计算中国对美国的出口,结果也显示出口规模的大幅缩减。根据OECD-WTO增加值贸易数据库统计,2009年中国对美国出口规模按照总值口径计算为2899.6亿美元,而按照增加值口径计算则为2012.5亿美元,减少了31%。二是中美双边贸易格局发生显著变化。全球贸易失衡、尤其是中美贸易失衡已经成为全球广泛关注的问题,甚至被认为是此次金融危机的根源。中国与贸易伙伴庞大的顺差,也加剧了中国与其的贸易摩擦。新的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有助于从更加科学的角度解释全球贸易失衡,厘清中国在其中的责任。2011年,WTO和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亚洲经济研究所在《贸易模式和东亚的全球价值链:从货物贸易到任务贸易》报告中,以增加值贸易方法计算了中美贸易顺差。相比传统统计方法,2000年、2005年和2008年中美贸易顺差额减少了20%~27%。如果考虑加工贸易因素,同期中美贸易不平衡的程度将会进一步缩小40%以上,2005年甚至达到53%。2013年,OECD和WTO联合增加值贸易数据库,按照增加值贸易方法计算的2009年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减少了25%。并且,中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失衡问题也存在虚高成分。初步结果显示,以增加值贸易计算的中国对欧盟的贸易顺差减少约三分之一。中国商务部《全球价值链与中国贸易增加值核算研究报告(2014年度)》也得出相似的结果。可见,经过增加值贸易的重新核算,中国对美欧贸易失衡的状况并没有那么严重。而形成这种明显统计差异的原因,可以从全球价值链的角度进行分析。随着中国融入全球价值链特别是深度参与东亚地区的价值链,“三角贸易”的格局逐渐形成,中国在东亚地区价值链条中处于加工组装的环节,因此实际上承担了整个东亚地区对美欧的贸易顺差。

作者:耿楠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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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法律对策究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各国对于环境保护的标准也逐渐严格,由于世界上并没有一套明确的法律适用于国际绿色贸易,因此不同国家不同的标准使得发展中国家尤其受冲击。对于我国这种贸易大国而言,绿色贸易壁垒作为当今世界在国际贸易中进行贸易自我保护的新形势,几乎对我国所有的出口外贸领域的发展产生影响。因此努力发展我国经济,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全面分析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影响,并积极构法律建应对策略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国际贸易;对外贸易;法律对策

绿色贸易壁垒是近几年逐步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清晰的一个新鲜词汇。因为在过去的世纪经济发展中,各国注重的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严重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直到近些年来环境问题日渐凸显,例如土地和水资源被有毒垃圾污染、大气环境变恶劣、多种物种消失,甚至地球环境威胁到人类健康的时候,人类才恍然大悟意识到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另外,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中国产品依靠价格低廉质量优良的特点销往世界各地,很多国家就会以环境或健康等各种理由拒绝外国产品,以此达到保护该国自己企业的良好发展。因此,绿色贸易壁垒这一新兴词汇逐渐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显现出来。

一、绿色贸易壁垒综述

在不同的贸易发展时期,贸易保护主义与自由贸易分离不来。各国曾经提高关税和发禁令来保证本国的贸易顺差。后来在二战过后,资本主义国家使关税有所下调,关税产生的贸易限制有所收敛。近年来,以保护环境和健康为名义的贸易保护逐渐进入各国的对外贸易中,也就是本文要进行分析的绿色贸易壁垒。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又被叫作环境壁垒,具体解释为国际贸易中进行进口的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企业以保护本国人、动植物健康或保护生态环境为理由,制定一系列的产品标准和法律法规,从而限制其他国家的产品和服务进入其国内,这样的贸易保护措施被称作绿色贸易壁垒。在全球提倡绿色和谐的时候,一些发达国家正好趁此机实施新的贸易保护手段,比起之前采用的关税而言,绿色壁垒更像是一种灰色壁垒。具体有如下的表现特征:(1)表面与内在的结合。表面上来看,这些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发达国家是为了本国的生态环境和本国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而其实际上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贸易保护的效果,避免本国商品受外来的冲击。正式因为隐藏于背后的真正目的的存在,内在与表象的结合,使得这堂而皇之的绿色壁垒像是一个灰色的面具。(2)形式上合法。绿色壁垒是有很多的制度法律法规组成的,有依据本国情况指定的技术标准,要求进口的产品有很强的竞争力才能满足发达国家强大的经济实力、购买力和市场;绿色环境标志,这一标志的使用,就限制了很多不能够通过严格审查程序,不能获得绿色标志使用权的厂家;绿色卫生检查制度,这个制度的设立主要是针对进口的动植物,严格的检查避免化学药剂等对本国人、动植物带来危害,达到所制定标准上限的会遭到无情的禁止;绿色包装制度,这个制度对产品的包装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必须使用可降解的环保材料符合环保要求的才可以。综合这些条条框框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得绿色贸易壁垒是形式上合法的行为。(3)涉及内容多,目前的绿色贸易壁垒涉及到了相当广泛的内容,已经不仅仅是原材料、生产制造和包装的问题,如今已经将该产品的完整使用流程直至报废环节都已纳入其中。(4)最需要被提及的一点是,这些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都是有发达国家制定的,这就会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产生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前几十年对环境的保护意识,踏上了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迷途。经济和技术上的落后是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新的贸易保护下无从克服的首要难题,产品难以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因此,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很难到达高端国际市场,更难获得较高的利润。近些年,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影响显严重之态,分析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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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教学法在国贸专业外贸英文函电中的应用

[摘要]外贸英文函电是一门结合英语和外贸知识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课。本文通过分析我院国贸专业外贸英文函电课程的现状,结合项目教学法的意义,探讨如何在外贸英文函电的教学中有效地应用项目教学法,从而改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关键词]项目教学法;国贸专业;外贸英文函电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5-0165-02

一、项目教学法的意义

项目教学法是通过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而进行的教学活动。教师将教学内容分解成一个个项目交给学生。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分成小组,共同制定计划、共同实施整个项目。该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来开展教学,注重完成项目的过程而不是最终的结果。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学生不仅巩固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锻炼了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团队协作等社会能力。

二、我院国贸专业外贸英文函电课程的现状

我院的国贸专业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近年来由于生源质量不断提高,在校本科生数量远超过专科生,因此以下主要探讨国贸专业本科层次外贸英文函电的课程现状。

(一)教材。我院国贸专业外贸英文函电课程选用的是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程同春、程欣编著的《新编国际商务英语函电》第20版,该教材样信丰富,讲练结合,兼具规范性和知识性,但是教材中的每一个单元都以不同的案例作为信函进行操作,缺乏完整系统的工作流程体系。虽然不断有新版推出,但其内容与旧版大同小异,没有体现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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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乘数法的扩展与中国贸易收支的实证分析

一、理论回顾

对外贸易乘数理论是传统的国际收支调节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凯恩斯主义者哈伯格(A.C.Harburger)和蒙特格勒(L.A.Metgerler)将凯恩斯“投资乘数”理论在对外贸易方面的运用和发展,主要阐述了贸易收支与收入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故又被称为收入分析法。后被运用于国际收支的吸收分析法,形成了国际收支的收入—吸收分析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该理论占据了国际收支理论的主导地位。

假定宏观经济处于非充分就业状态,汇率和价格不变而收入可变,同时不考虑国际资本流动,而且将国际收支问题简化为贸易收支问题。在开放的经济体系中,国民收入恒等式可表示为:

Y=C+I+G+X-M

(1)

Y为国民收入(这里的收入是泛指,严格来说应该是国民生产总值),C为国民消费,I为国民投资,G为政府支出,X为商品与劳务的出口额,M为商品与劳务的进口额,X-M即为净出口或贸易收支。

假设消费函数为:

C=C[,0]+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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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对外贸易法》修订的整体思路

以入世为契机,我国从1999年开始了大规模的外经贸法律制度的清理。在外经贸部修 订方案的指导下,不少专家和学者对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 议(注:外经贸部的修订初步方案参见崔书锋《完善我国涉外经贸法律体系》,载《国 际商报》2002年6月27日第6版。专家、学者的相关建议可参见:(1)何茂春著《兼论中 国“入世”后外贸体制的全面改

以入世为契机,我国从1999年开始了大规模的外经贸法律制度的清理。在外经贸部修 订方案的指导下,不少专家和学者对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 议(注:外经贸部的修订初步方案参见崔书锋《完善我国涉外经贸法律体系》,载《国 际商报》2002年6月27日第6版。专家、学者的相关建议可参见:(1)何茂春著《兼论中 国“入世”后外贸体制的全面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7月;(2)张汉林、郭浑 仪《论入世与外贸法的修改与政策建议》,载《国际商报》2001年2月25日和2001年3月 4日;(3)沈吉利《入世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建议》,载《国际商务研究》2002年第4 期)。笔者认为,要真正做好《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工作,应当首先设定修订《对外贸 易法》的整体目标,进而应当明确提出修订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整体思路。如是,才 能配合入世后我国对外贸易战略的调整,在我国现行的外贸法制框架下完成《对外贸易 法》的结构整合与内容调整。

本文拟从立法定位、立法内容和立法技术三方面提出我国《对外贸易法》修订的九条 思路,并据此对修订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一管之见。

一、关于《对外贸易法》的立法定位

(一)思路1:《对外贸易法》的修订,首先应进一步统一和明确这部法律的调整对象

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基本法,《对外贸易法》的调整对象是纵向的对外贸易管理 关系。因此,对外贸易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对外贸易法》的调整范畴 ,而属于内国涉外民商法的范畴。《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应当坚持这一定位,保持其调 整对象的稳定和统一。

我国现行《对外贸易法》第12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应 当信守合同,保证商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第13条第2款在规定外贸制时指出 :“接受委托的对外经营者应当向委托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商品价格、客户情况等有 关的经营信息……”有关这些问题的规定都是私法层面的问题,不属于《对外贸易法》 规范的范畴。《对外贸易法》修订时应当将这些问题归还给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合 同法》进行规范。

诚然,私法上义务的违反也会引起主体在纵向法律关系上的责任,如行政责任或刑事 责任。但这并不等于在行政管理法上应具体规定主体私法层面上的义务。否则,既可能 引起法律规定上的重复,也可能引起法律规定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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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外贸制度的法律保障问题

[摘要] 外贸制度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健全外贸制度是我国入世后积极参与全球化,参与国际竞争的表现。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实行的外贸制具有不同于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的“中国特色”。 本文想从法律规范的角度来谈我国的外贸,希望通过法律规范的不断完善使得我国外贸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关键词] 外贸 法律规范

制度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它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适应并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而我国的制度应用于外贸业务中是始于1984年,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是因为各方面原因,尤其是我国关于外贸的法律规范的不健全,给外贸的运用带来困难。然而我国入世后面对着国际市场,完善外贸将会给我国的国际贸易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我国外贸制度概述

所谓外贸,是指我国具有外贸权的公司、企业,接受其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进出口商品,并收取约定费的―项外贸制度。

推行外贸,是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过去长期以来,我国外贸公司在出口方面一直是采取收购制,即由外贸公司用自有资金向国内供货部门收购出口商品,然后由外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自营出口,自负盈亏。推行外贸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变过去的这种传统做法,即改为由外贸公司接受国内供货部门的委托,代其对外签订出口合同,代办出口手续,收取约定的佣金,至于出口的盈亏则由国内供货部门自负。

依据我国外贸的实际做法,我国外贸中最为常见的类型是无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进出口商品,但这种情况下的人只能以自己名义与外商进行贸易行为。对此种的法律性质,大多数学者认为它属于大陆法的间接。

二、我国外贸制度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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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合法规避风险的技巧

【摘要】外贸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形式。外贸存在多种形式,给当事人带来的利润和风险也是成正比而存在的,因此选择合适的外贸形式是外贸公司作为人时应该尤为重视的一个问题。本文站在法律适用角度,为外贸公司合法规避外贸时的风险提供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外贸 形式 法律规定 风险规避

外贸是指我国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接受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进出口商品,并约定收取费用的一项制度。1984年9月国务院批准的经贸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首次提出实行进出口制的外贸改革思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外贸业务已经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可,甚至成为专业外贸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外贸公司在进行外贸业务时,基于各方面的原因,存在一定的风险。选择合适的形式,合法规避风险是外贸公司求发展中值得重视的问题之一。

一、外贸种类

根据1991年外经贸部颁布的《关于外贸制的暂行规定》,外贸公司实践中主要以下列两种形式进行外贸。一种是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简称委托人)进行的。根据外贸公司的名义又可分为两种:外贸公司以委托人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外贸公司以自己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这种又可分为外商知道委托人存在的、外商不知道委托人存在的两种。另一种是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进行的。

二、我国现行法对外贸的调整

目前,规范我国外贸制的框架,是由不同层次、不同调整内容的法律法规共同组成的,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对外贸易法》和《关于外贸制的暂行规定》。由于我国《民法通则》只承认直接,因此对外贸的调整只是局部的、片面的。《对外贸易法》是外贸领域的基本法,但对当事人是采取直接还是间接方式,《外贸法》也没有明确规定。

《关于外贸制的暂行规定》是我国外经贸部1991年颁布的专门用于调整外贸法律关系的一部行政规章,它主要调整存在于我国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和国内无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与国外客户之间的外贸间接关系。但由于是部门法,而且内容与《民法通则》有些冲突,其法律效力常会受到法官或律师们的质疑。我国《合同法》在委托合同一章中对《民法通则》中的立法作了突破性规定,除了直接外,还大胆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隐名制度和被人身份不公开制度,并确立了行纪制度,这首次为我国外贸特别是外贸间接提供了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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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课程教学方法研究

摘 要 本文主要讨论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课程的教学方法,重点学习中国对外贸易格局、理论依据、对外贸易战略、加工贸易等内容,在学习过程中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案例分析能力以及实践应用能力等。

关键词 对外贸易 理论分析 案例讨论 专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贸易规模不断增加,对外贸易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中国制造在全球的经济影响力不断增强。在互联网+时代,我国应采取措施,努力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亦带来了挑战,长期以来,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问题、绿色贸易壁垒等是我国与其他国家贸易纠纷的关键问题,2016年上半年人民币不断贬值,美联储不断加息的预期,英国宣布退出欧盟,面对全球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我们要采取措施维护我国的对外贸易利益,不断改善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提高我国的贸易地位。学习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课程,可以有效了解中国对外贸易格局、对外贸易理论、对外贸易战略等知识,推动中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1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课程研究

中国对外贸易导论(佟家栋等,2011)将对外贸易分为理论体系及制度与政策。中国对外贸易概论(黄建忠等,2013)主要讨论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对外贸易理论依据(上、中、下),对外贸易产业经营、资本经营、对外贸易摩擦、对外贸易宏观调控等方面。中国对外贸易概论(曲如晓,2016)主要学习中国对外贸易格局、对外贸易理论依据、对外贸易战略、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中国的关税制度、贸易促进制度、海关管理制度、加工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对外贸易关系。这些教材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中国对外贸易概况,内容丰富,理论深厚,案例清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教学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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