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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景与需求
1.1背景介绍
1)独立运营模式独立运营模式是目前视频网站所采用的模式,该模式中互联网视频服务提供商通过在互联网上部署或租用CDN网络向PC、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提供互联网视频服务。独立运营模式的互联网视频服务商自行购买内容版权,自行审核上线,通过网络浏览器、专用客户端播放器提供服务,拥有自己的终端用户。
2)集成播控模式集成播控模式是指视频内容提供商将内容提供给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由集成播控平台通过部署在互联网上的CDN网络将内容提供给互联网电视机和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集成播控模式下,由集成播控平台对内容进行审核、上线、统一运营,集成播控平台拥有终端用户。
3)视频服务汇聚模式视频服务汇聚模式是指由互联网视频汇聚平台汇聚各互联网视频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视频服务信息,汇聚整理后以视频门户方式为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在消费视频内容时,终端会跳转到对应的互联网视频服务提供商的CDN网络去获取相应内容。该模式下,互联网视频汇聚平台拥有终端用户和汇聚的视频节目信息,视频内容由各视频服务提供商通过各自的CDN网络为用户提供。上述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开展,需要有效的技术手段来保护高质量的视频内容,为多元化、灵活的视频服务营销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确保互联网视频服务提供商获取应得的利益;在引进内容过程中,版权方要求互联网视频服务商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保护内容的版权;目前在引进影片、电视剧版权过程中,一般都是独家授权,为保障互联网视频服务商独家授权的权益,需要有技术手段保护视频内容的版权,防止内容被非法利用、牟利。因此,需要有效的数字版权管理技术支撑,保护运营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视频服务运营的可管可控。当前,国际上存在多种DRM技术标准与技术解决方案,包括OMADRM、Marlin、微软DRM解决方案等;但国外DRM技术标准与解决方案多存在专利授权政策不清晰,专利授权风险大,专利授权政策过于严格和授权费用高等种种问题,国外技术标准的等效采用不利于国内视频服务相关产业的发展。
1.2需求分析
互联网视频服务的版权管理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保护内容版权的前提下,支持灵活的商业模式配置,支撑多元化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开展。
一、数字出版的版权特征
数字出版的传播途径很广泛,是新兴的、具有网络传播特征的作品数字化的使用方式。数字出版方兴未艾,却有两个基本要件:第一,必须是经作者同意,以制作复制品形式公开其作品;第二,有关作品必须被复制一定数量,能“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从著作权法上说,这是出版包括数字出版基本的特征。
多媒体技术使作品的形态更加多样化。数字出版是以多媒体技术为基础的,是将文字、图形、语言、音乐和影视动画等各种媒体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可组织、存储和控制多媒体信息的集成环境和交互系统,也称之为电子出版物。1981年,世界第一张CD光盘问世,在音乐唱片中占据绝对优势的同时,其海量的存储结合多媒体技术用于计算机数据和资料的存储发展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多媒体技术拓展了人们的视野及获取知识的途径,将人类思想的表现形式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
随着内容资源在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网络出版活动中的版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作品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的过程,首先是将非数字化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音乐、动画、影视)进行数字化处理转化成数字作品,或在计算机上直接以数字格式创作多媒体制品、数据库、计算机软件等;二是提供这些已完成了数字化处理的作品与互联网连接,使作品由个人计算机传送到互联网上,网络用户通过互联网对这些数字化作品进行使用。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对作品的复制,用著作权法中已有的复制权可以调整这些行为。为了解决新技术给法律执行带来的问题,在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中设立“信息网络传播权”,以解决网络出版中的版权问题。近期,出台的《网络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就是针对作品在网络传播中的技术链接行为做出的行政规范。
著作权法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有一些基本的概念应在实践中逐步明确,比如,在版权法律规定的“作品”概念中,并没有“电子出版物”(或多媒体)类别,以至谈到有关的版权保护与版权合同时,难以做出细化的规范。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首先看是否具有“独创性”,这种独创既有内容的要求也包括技术表现的方式,技术表现形式也可以是一种“独创”,与内容是密切联系的。目前,电子出版物有三种类型,一类是数字化作品,主要体现在从纸介质、平面作品制作为“立体”式的多媒体作品,其中有些是具有独创的作品;二是数据库,以主题类信息收集、整理并辅之以技术手段的信息链,形成各种类型的数据库;三是互动式作品,即采用多媒体技术,将内容从单项的、线状的信息,变为多项的、网状的结构,操作行为也变为互动式交流。主要形式是网络游戏。
多媒体作品是一部完整的“作品”,因为计算机并不是在不同介质、不同“作品”之间转换,而是阅读一部有独创的形式、构思完整的作品。目前,著作权法不可能对每一件新技术诞生的“作品”都一一列入,但随着版权制度的深入,司法实践逐步完善,以及电子出版物质量的提高,电子出版物作为一种独立的形式将受到保护。
二、数字出版的版权产业链分析
数字出版的发展,与相关产业之间形成的产业链,将带动传统出版与网络出版之间的快速发展与资源整合。从广义看,出版产业的发展包含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制作、传播为基础的;二是内容资源开发和利用形成的产业链,在各个链接点的核心是版权。版权的增值成为企业成功的目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千名硕博士诉万方学位论文侵权的案例分析;数字图书馆条件下的版权保护问题及解决途径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案例发生背景、这一千名硕博士学位论文侵权案。被业界称为国内知识分子集体维权首案、多层授权下的学位论文、第一层授权是学生给学校的授权、授权是中信所对万方公司的授权、在中信所获得国家专项资金资助情况下,向万方公司提供数据库建设费用、分清著作权的归属、建立健全数字出版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机制、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采用数字版权管理技术、提高著作权人的维权意识、借鉴学习国外的著作权保护方法等,具体请详见。
近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学者郏成思等七人状告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文丛》等作品网络传播权纠纷案、400学者诉超星数字图书馆侵权案等频频出现在媒体上。引起学界强烈关注。
笔者对我国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影响较大的数字图书馆版权侵权案件进行了梳理,从中选择了千名硕博士诉万方学位论文侵权案作为研究对象,因为这一案例是近年来声势最大,参与维权人数最多的一次。在国内发生的数字图书馆侵权案件,尤其是学术论文的版权侵权问题方面具有代表性。
一、千名硕博士诉万方学位论文侵权的案例分析
1案例发生背景
2006年6月,某大学老师刘美丽完成了她的博士学位论文。论文题目为《重组绵羊朊蛋白(OvPrP<’C>)的构象转化与Prion疾病发生机制的研究》,共12.5万字,是一篇专业性较强的学位论文。刘美丽从2003年到2006年,花了近三年时间完成这篇博士论文。毕业前夕,刘美丽与学校签订了《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以下简称《授权声明》)。随后,她的这篇博士论文出现在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公司)开发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里,在国家图书馆和许多学校的内部局域网上。该数据库都能方便地在线浏览或下载。最终,刘美丽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万方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在媒体和万方公司的网站上公开致歉,并向她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36800元。一审及二审都驳回了刘美丽的全部诉讼请求。
另有一批人与刘美丽同时万方公司,包括491名硕博士,他们都以万方公司侵犯了其发表权、复制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将万方诉至法庭。对其中的421起案件,法院判决万方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论文,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博士论文以1800至2000元计算,每篇硕士论文1000至1200元;另有以刘美丽为代表的70名原告则被法院判败诉,因为他们都曾经和学校签署过类似的《授权声明》。
2008年10月,另一批482名硕博士将万方公司告上法庭。其中364名硕博士获法院支持胜诉,另118名硕博士因将论文的相关授权给了毕业院校而被判败诉。
摘要 本文通过对千名硕博士诉万方学位论文侵权案的分析,试图对当下数字图书馆的数字图书馆的版权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途径的建议。
关键词 数字出版 版权 数字图书馆 学位论文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学者郏成思等七人状告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文丛》等作品网络传播权纠纷案、400学者诉超星数字图书馆侵权案等频频出现在媒体上。引起学界强烈关注。
笔者对我国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影响较大的数字图书馆版权侵权案件进行了梳理,从中选择了千名硕博士诉万方学位论文侵权案作为研究对象,因为这一案例是近年来声势最大,参与维权人数最多的一次。在国内发生的数字图书馆侵权案件,尤其是学术论文的版权侵权问题方面具有代表性。
一、千名硕博士诉万方学位论文侵权的案例分析
1 案例发生背景
2006年6月,某大学老师刘美丽完成了她的博士学位论文。论文题目为《重组绵羊朊蛋白(OvPrP)的构象转化与Prion疾病发生机制的研究》,共12.5万字,是一篇专业性较强的学位论文。刘美丽从2003年到2006年,花了近三年时间完成这篇博士论文。毕业前夕,刘美丽与学校签订了《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以下简称《授权声明》)。随后,她的这篇博士论文出现在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公司)开发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里,在国家图书馆和许多学校的内部局域网上。该数据库都能方便地在线浏览或下载。最终,刘美丽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万方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在媒体和万方公司的网站上公开致歉,并向她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36800元。一审及二审都驳回了刘美丽的全部诉讼请求。
[提要] 近年来,数字图书馆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传统图书馆纸质作品也大量被数字化,数字图书馆强化、拓展、大大提升了传统图书馆的信息传播功能。与此同时,数字化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的出现也打破了原有的在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使得著作权人、图书馆、读者三方面的利益都受到了影响,数字图书馆侵权案屡屡发生。有鉴于此,如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寻找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的处理方案,就成为了目前图书馆实践部门和理论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数字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技术防范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浅议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
收录日期:2013年6月17日
数字图书馆就是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为手段,以Internet为平台,向读者提供信息资源的图书馆。它的特点是收藏数字化、操作电脑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存贮自由化、资源共享化和结构连接化。近年来,数字图书馆飞速发展,大有取代传统图书馆之势,但是数字图书馆在强化、拓展、提升传统图书馆信息传播功能的同时,与权利人之间的版权摩擦时有发生,有关数字图书馆的侵权案件也频频见诸于媒体。
一、一些专家、学者状告数字图书馆,认为数字图书馆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陈兴良诉“超星”数字图书馆侵权案。刑法学家陈兴良以自己的作品被“超星”数字图书馆擅自使用为由,状告“超星”。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使用原告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摘要 2010年数字出版浪潮持续高涨,相关的学术论文数量也明显增加,主要议题集中在商业赢利模式、数字编辑实务、数字技术支持、著作权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并开始出现特定地区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专项调查研究。“现状一理论一对策”三段式的写作与思维模式较为普遍,业界的研究成果相对于学界,更具理论深度和实用性。少数颇具理性思考与辩证思维的论文为数字出版研究的走向提供了参考路径。
关键词 数字出版 商业模式 数字编辑 数字技术 著作权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 G230 文献标识码 A
作者简介 张晗,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武汉430072,深圳大学教师,深圳518000
2010年,国内数字出版持续快速发展,新闻出版总署在数字出版政策方面打出组合拳,传统新闻出版单位高调进入电子书市场,数字内容提供商进军电子书产业步伐加快,手机出版发展迅猛,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建设不断加强,数字出版标准制定由民间自发转向政府主导,数字出版的产业体系业已形成,整体收入近千亿元人民币。
用“数字出版”作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得到2010年有关数字出版的学术论文197篇(含行业信息52篇),集中在《出版科学》、《出版发行研究》、《中国出版》、《科技与出版》、《出版参考》、《出版广角》、《印刷世界》和其他新闻传播类与印刷类杂志。参考业界职能部门划分和学术文献资料,可将获取的学术论文大致划分为以下几个论域:商业赢利模式。数字编辑实务、数字技术支持、著作权管理、人才培养以及地区专项调研。
一、商业赢利模式
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的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本世纪初对全球出版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这种冲击不仅仅是一种新的技术范式对传统技术范式的革命,而且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出版产业传统的商业模式。
摘 要 互联网技术、移动终端的不断进步与泛化,标志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出版物版权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新的境域下,合理有效的版权保护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创作,促进文化繁荣。由此,新型版权保护法的出台就显得格外重要。通过剖析我国数字出版物中版权保护现状,版权维护困难、版权意识淡泊等现存问题,分析版权制度对数字出版物保护不力的困境,我国需从数字出版物版权保护立法、作品创新及版权意识等几个维度提出可行性方案。
关键词 数字出版;版权保护;版权维护;版权意识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7)188-0003-02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数字出版数量在全球名列前茅,文化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逐步增长,文化产业链发展势头迅猛。其中,作为产业链中的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态势已远超其他产业。《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年收益接近870亿元,其产生的效益相当得可观”,发展态势令人惊叹。从2003年至2015年,这12年之间,同比增长幅度远超文化产业链中其他行业,单2015年年收益率和生产总值是2003年的近三倍[1]。在数字出版产业迅猛发展中,其所引发和出现的弊端也越来越多:版权的保护力度不够、数字出版物侵权严重、盗版侵权充斥市场等隐性问题,从而严重制约了该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1 现阶段数字出版的特征
数字出版是人类文化的数字化传承,它是建构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基础之上,融合并超越传统的新兴产物。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别:离线出版物(CD、VCD、DVD)、网络出版物(电子杂志、个人主页、BBS、BLOG、WIKI等)、按需出版物、电子书等。“十一五”期间,其主要形态以网络出版物居多。例如,“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针对数字出版,我们对其主要特征和性能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1.1 内容生产数字化
数字出版物主要基于如下生产路径。首先,通过使用数字的现代化技术,再辅助使用一些当下流行的软件或设备(手机、IPAD等)对要出版物进行处理、润色和再加工,最终形成适合发行的出版物或作品,这就是所谓的数字出版。然后,发行出版物或作品的发表形式不同于以前。业内一般会采用公共网络平台推送、相关机构官网对外公布、EMAIL形式作品,用户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持续对作品或出版物进行浏览与鉴赏。
摘要: 版权问题是数字图书馆建设中面临的关键性问题,文章对现有的几种解决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的模式进行了介绍,并简单分析了这几种解决模式各自的局限性。
关键词: 数字图书馆知识版权集体著作权数字版权管理信息隐藏技术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0)03-00072-004
Copyright Problem-Solving Model of Digital Library
Jiang Youhao(Center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13)
Lv Ting(People's Liberation Army Medical Library, Beijing, 100039)
Zhu Feng(Library Changsha Medical College, Changsha, Hunan, 410219)
Abstract: In the course of digital library construct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copyright protection are the key issues.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reasons of the problem arising from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a digital library at first, then lists several existing models solving the copyright issues of digital library, and analyses the limitations of these solutions.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出版管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数字出版管理风生水起,在图书出版市场竞争日益竞争激烈的今天,数字出版拥有很大优势,但是面临许多挑战。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加强数字出版管理是图书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将主要探讨数字出版管理的态势及其延伸。
【关键词】数字出版 管理态势 延伸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获得信息的平台日益多样化,人们读书的渠道也日益多样化。在激烈地图书市场中,传统图书出版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新兴的图书市场获得了迅猛发展。
数字图书出版是数字图书运作的主要内容,它涵盖了数字图书从成书到营销到最终到了读者手上的各个环节。数字图书出版管理工作与数字图书一样还是一个新兴行业,传统图书出版管理方法不足以满足复杂形势的变化。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中,加强数字图书出版工作显得刻不容缓。
一、数字图书出版管理概述
数字图书出版管理主要指的是数字图书出版者针对数字图书出版的各个环节进行专门化管理,以保障图书质量可靠,版权得到保护,营销渠道畅通最终获得高利润的行为。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推动,数字出版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新形势下加强数字在出版管理成为了图示企业的必然选择。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数字图书出版管理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是内容管理,内容管理主要指的是图书的质量,图书的出版流程,图书出版相关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等内容:二是版权管理,与传统图书出版管理不同,数字图书出版管理对于作者的版权重视程度异常高,在数字图书出版管理中,版权管理是重点;三是营销管理,营销管理主要指的是营销关系的打通,营销渠道的构建,营销范围的扩大,营销方案及策略的制定等内容。内容管理、版权管理、营销管理,这三者是图书出版管理的主要内容。我们要加强数字图书出版管理工作就要从这三个方面来下功夫。
二、数字图书出版管理的特点
摘要:如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网络经济、数字地球、数字图书馆等新技术和新概念蜂拥而至。当人类越来越多地受益于科学技术带来的便利的同时,诸如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等重要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数字图书馆建设不可避免地遇到版权保护以及信息真实性问题,本文主要就数字化作品中所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包括版权问题、版本问题以及技术保护与信息安全等进行讨论。
关键词: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版权保护资源建设
电子出版物和Internet上的版权、著作权问题现在是作者、出版商、图书馆等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而未来中国数字图书馆的收藏又有很多是比较珍贵的历史、文化收藏,因此怎样处理版权、版本问题等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国内一方面存在有人忽视版权法而盲目地将文献数字化的作法,另一方面也存在对版权的处理法不健全的现象,致使数字图书馆建设中遇到各种难以解决的问题。
中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但限于为馆藏需要的复制,数量受到严格限制,并且只允许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法定许可的情况也不包括图书馆,所以,图书馆要将作品数字化,已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
美国版权法对图书馆复制的免责规定是“复制、发行不能有任何直接和间接商业利益;图书馆藏书必须向公众或不仅向与该馆有关系的人员而且向在某一专业领域从事研究的其他人开放;作品的复制发行必须有版权标记”。在1995年美国的NII白皮书中也指出:图书馆复制发行版权作品而不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包括:存档复制、替换复制、文章摘录和用于学术目的的绝版复制、馆际互借。
德国著作权法允许为了个人学术、记录等目的自己复制作品或让他人复制,但对图书馆使用自备的复印机复印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著作权人有向图书馆获取报酬的权利。日本著作权法第31条对图书馆的复制也规定了相当严格的条件。
图书馆要制作大量的数据库以提供便捷的计算机检索,无论是以光盘形式还是以在线服务形式都必须获得版权许可。下面主要就版权问题、版本问题以及技术保护与信息安全问题进行讨论。
1.版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