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水利法规论文

水利法规论文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水生态文明建设与水资源论证

1水资源论证工作特点及其对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

水资源论证工作是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其本质是寻求人的活动与自然水系统耦合的平衡点,实现自然水循环与社会水循环的良性发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深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红线管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资源论证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加强水资源论证,有利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源头控制水资源论证工作涉及水资源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是贯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的基础性、前置性工作。规划水资源论证是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环节,从宏观布局上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总体控制,预防把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水资源问题。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在具体项目建设决策方面,从微观层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要求,预防把关建设项目上马后对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其他取用水户的不利影响。水资源论证关口直接关系着后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充分体现了水资源管理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是水资源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前置环节。

1.2加强水资源论证,有利于保障水生态文明安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的不断利用和重新分配,必将改变现状水资源情势,进而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面对今后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在水资源有限和已经紧缺的情况下,如何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文明安全发展就成为了重中之重。水资源论证工作,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规划等为依据,检验规划及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是否符合节约用水的要求,以及是否符合水功能区的管理要求;并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出发,充分保障规划及建设项目的合理需水,分析对其他相关用水户及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保证了建设项目取水和规划布局与当地水资源禀赋条件、水资源管理要求相适应,改变了以往我国被动的“先浪费,后节约;先污染,后治理”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合理调整了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了经济布局优化调整,促进了经济与水资源利用的协调发展,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的,保障了水生态文明安全建设。

2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新思考

水资源论证工作从源头上加强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管理,提升了取水许可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了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水资源〔2013〕1号)》中要求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全面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等管理制度,面对新形势,水资源论证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1)水资源论证从业人员知识面相对狭窄,技术基础不扎实,论证报告编写质量有待提高。在水资源优化配置新态势的要求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写规范也愈加严格。水资源论证涉及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水环境和生态、管理及取用水工艺等多专业,目前从业人员专业相对单一,对相对复杂的取用水工艺分析不够深入,造成项目取用水分析不够科学合理,水资源论证成果不准确。(2)水资源论证法规体系不完善,标准规范不健全。面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制度相对落后,论证范围、管理环节和管理内容尚处于探索阶段;现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设计不够严密;论证报告书编写收费标准不明确,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和各级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指导价格,竞相压价会导致论证工作无法保证成果质量和论证工作所应持的公正立场。(3)水资源论证后评估与后续管理相对薄弱。水资源论证后评估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对于水资源论证成果的实效发挥以及建设项目的取用水约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的水资源后评估和后续管理工作才刚刚起步,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3着力改进水资源论证工作,切实服务水生态文明建设

水资源论证的目的是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当前水资源论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改进。(1)加强水资源论证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管理水资源论证从业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综合素质。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培训,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专业知识进行系统的培训学习,全面掌握论证制度的精髓,领会技术路线和基本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决策能力,从而提高报告书编制质量,促进水资源论证总体工作健康发展。(2)强化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完善立法。水资源论证制度对于优化配置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水资源论证制度,但较为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因此需加紧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立法,制定有关水资源论证制度的专门的行政法规,并以此为统领,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立法体系,从而彻底扫清制约水资源论证制度发展的障碍,为进一步促进水资源论证制度功能的发挥奠定良好的基础。(3)切实加强水资源论证后评估与后续管理工作。水资源论证作为水资源管理的初始环节,要想取得实效,将论证成果切实落实,还需要扎实、长效的后续管理保障。要加强对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取水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等工作,对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论证报告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通过后评估,强化企业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意识;全面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查找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审查、审批及取水许可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完善水资源论证审查制度与实践的统一。

全文阅读

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保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质量,根据《水文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指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等项目的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能勘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以及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资源调查和对水量水质的评价等专业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指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

第三条凡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审批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对资质证书的发放实行总量控制。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五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按照申请单位的技术条件和承担业务范围不同,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全文阅读

关于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课程改革探讨

论文关键词:工程水文学 水利水能规划 课程改革 水电工程规划 教学内容 教材编排

论文摘要:本文根据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研究了水工专业(工程水文学)和(水利水能(电)规划)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教材编排,提出了关于将两门课程合并及合并后的课程名称、课程教学内容和教材编排建议。

引言

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是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简称水工专业)重要的专业技术课之一。它除直接分析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的规模指标(如正常蓄水位、装机容量等)和效益指标(如保证出力、发电量等)、工程安全和造价外,还要为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等提供正确合理的基本设计数据。据此不难看出,本课程在水工专业培养目标(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而,它是水工专业必修课之一。

但从我院教学实践来看,水工专业的学生似乎并不看重该课程。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水工专业的学生,只对相关的力学及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水工建筑物、水电站和水利工程施工等课程感兴趣,而对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课程则学习积极性低,学习效果差。一般都是等到学习水工建筑物、水电站和水利工程施工课程时才认识到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课程的重要性,结果因基础不牢而捉襟见肘。再深人一层分析,造成这种教学被动局面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固然有学生认识上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更重要的方面,还在于课程自身存在的课程名称、教学内容及其教材编排等问题。

因此,本文试从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课程的名称、教学内容及其编排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树立本课程的“规划”形象,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本课程的教学更好地服务于专业培养目标。

1课程的合并及合并后的课程名称问题

1.1课程的合并

全文阅读

浅析水利水电规划中频率计算设计标准

摘要: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阶段,最主要的任务是合理地确定工程的规模,而工程规模是由设计标准决定的,设计标准的允许破坏的程度是建立在频率基础上的。文章介绍了水利水电规划中频率计算的常用法,以及详细分析设计标准,为水利水电规划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水电规划;频率计算;设计标准;适线法

中图分类号:TV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2-0195-02

目前频率计算的方法多采用适线法,在实际工作中,有两种适线方法:一种是目估经验适线,通过主观判断,决定适线的优劣,此法虽然简单灵活,并反映设计人员的经验,但适线因人而异,任意性大;另一种是计算机适线,把理论频率曲线与经验频率点据的拟合误差作为适线准则,优选统计参数,求得最佳的拟合曲线,但是这种方法不便处理样本资料中的特大或特小水文数据,编制和使用电算程序时要特别注意。

一、适线法

绘制理论频率曲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经验频率曲线的外延问题。我国水文界目前普遍选用的理论频率曲线为P―M型曲线,它是由三个统计参数(X、CV、CS)决定的。三个参数从理论上讲应是总体的统计参数,但水文变量的总体是无法知道的,通常只能由样本资料用矩法公式求出其三个统计参数,而样本统计参数都具有抽样误差,这就使由样本统计参数确定的P―M型曲线不能很好地反映总体的分布规律。生产上通常采用调整样本的统计参数及相应P―M型曲线来拟合样本的经验频率点据,以尽可能减少参数估计的抽样误差和系统误差,进一步探求总体的概率分布,这个过程在水文上称为适点配线法,简称适线法。适线法得到的成果仍具有抽样误差,而这种误差目前还难以精确估算,因此对于工程上最终采用的频率曲线和相应的统计参数,不仅要从水文统计方面分析,而且还要密切结合水文现象的物理成因及地区分布规律进行综合分析。

二、设计标准

所谓的设计标准,就是指备用水部门的用水和水利水电工程自身、下游防护对象允许破坏的程度。这种允许破坏的程度是建立在频率基础上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广义上的设计标准分为兴利标准和防洪标准两种。

全文阅读

浙江水利类工程师职审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人职发〔1994〕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为从事水利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生产运行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依据。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科学研究

从事水利工程基础理论研究、科学试验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与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

从事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与咨询、环境评价、建设后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施工建设管理

全文阅读

浙江省水利工程师评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人职发〔1994〕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为从事水利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生产运行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依据。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科学研究

从事水利工程基础理论研究、科学试验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与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

从事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与咨询、环境评价、建设后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施工建设管理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施工监理、工程概(预)算、造价咨询、审价、招标、设备安装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全文阅读

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质量,根据《水文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指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等项目的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能勘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以及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资源调查和对水量水质的评价等专业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指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

第三条凡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审批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对资质证书的发放实行总量控制。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五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按照申请单位的技术条件和承担业务范围不同,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全文阅读

工程建设制度的实践

一、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践

实施细则明确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对象、签署时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部门审查签署权限以及申请、受理及审查签署程序与监督管理方案,规范制度实施。二是制定了《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对全省范围内的河道水系进行了梳理,确定了727条骨干河道名录,提出了河道分类体系,用于指导河道建设、管理事权划分工作;提出了河道等级划分标准,用于区分不同等级河道治理、保护、管理要求;提出了河道功能体系,用于规范河道功能管理。分别明确727条骨干河道的类别、级别、功能及排序,2010年经省政府批复向全社会,并在新版江苏省水系图上增加了河道分类属性。据此,明确了厅负责审查签署规划同意书的河道(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三是完善了江苏省水利规划体系。近年,编制完成了《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江苏省湖泊保护规划》等省级重点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国家安排,编制了中小河流、大中型涵闸、泵站等专项规划,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中强调了工程措施研究,为骨干河湖上水工程建设提供规划依据。2011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加快水利发展改革决定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水利现代化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水利现代化规划体系,基本明确了“十二五”“十三五”水利工程建设重点项目。2013年,又启动了17个区域的水利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研究防洪、治涝、调配水工程方案,为区域水工程建设提供规划依据。四是建立了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体系。明确由厅规划计划处负责制度的实施与管理,厅规划办公室具体负责水工程规划论证报告的技术审查。同时,明确了管理程序与审查签署要求,初步规范了论证报告编制内容与深度要求,加大了省对市县工作指导力度,开展了审查审批人员和规划论证报告编制人员的技术交流与培训。目前,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取得较大进展。其中,对相关行业实施的水工程项目,已全面实施了规划同意书制度;对流域性河湖上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强化了规划论证,大力推进规划同意书审查签署工作;对区域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在立项环节技术审查中,强化了规划相符性审查。现已签署的规划同意书,涉及河道、堤防、涵闸、泵站、航道、船闸、橡胶坝等多类工程,初步建立起制度实施的有效机制,基本保证了各类水工程建设符合水利规划的要求。

二、新形势下应强化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

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水利部出台的《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部分,要求大幅度减少水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江苏省水利厅也出台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深化江苏水利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系、保障江苏水利现代化目标实现和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作出安排。深化水利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从水利建设责任主体看,国家正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分级水利治理事权划分,原则上采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在此情况下,属于地方事权的水利治理项目,实施主动权主要在地方,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落实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防止地方利益给流域或相邻地区带来不利影响。从水工程项目投资与实施主体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水工程的投资主体和实施主体将进一步多元化,而水工程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特点,往往投入大、占地多、社会影响广,需要政府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从水及河湖水系自身特性看,水工程建设具有流域性、区域性效应特点,在确定水工程的功能、规模、选址、实施时机及其调度运行方案时,需要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兼顾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以及防洪、治涝、发电、航运、水产养殖等综合功能与布局,平衡等各相关方的利益与影响。因此,新形势下,依据水法、防洪法,在加强水利规划制定的同时,继续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立项环节规划管理,既符合政府改革的总体要求,也符合水利管理的特点,法律依据明确,将促进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更高效、更规范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基于对水利规划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后,2014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与水利厅对改革水利工程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发出《关于加强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区域水利治理工程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后,强化水利规划管理,明确对列入国家或省专项治理规划、省区域治理规划的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在报请审批可行性报告时,须附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由此,对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在省级审批权限下放后,水利规划管理仍然得到有效落实。

三、对推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尽管江苏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该制度实施时间较短,认识不够统一,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在管理层面,一是规划同意书制度与水利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制度、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排污口设置论证等制度,在适用范围、管理对象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重叠,造成被其他制度替代规划许可管理的现象。对水利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的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也提出涉水行政许可制度分类合并实施的建议与要求;二是在中央政府层面上,目前国家发展改革等综合部门尚未在项目立项审批环节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仅水利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约束力不够强;三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同意书制度执行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在技术层面,一是规划依据不充分,一些规划论证深度不够,不能起到规划指导的作用,一些规划没有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对社会的约束力不强,不同类型规划、不同层级规划在治理标准、规划布局、工程任务等方面还不够协调,带来规划相符性分析的困难;二是规划论证标准体系不健全,“水工程规划论证编制导则”尚未出台,现有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导则还比较概要,而专业规划编制导则匮乏,导致规划论证报告编制规范性不强。针对当前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水工程建设规划管理法规建设。虽然防洪法、水法都规定了规划同意书制度,但较为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水利部出台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限于部门规章,权威性不足,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力不强,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建议联合国家发展改革等综合部门,共同出台水工程建设水利规划许可规章,使规划同意书制度成为更具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的一项制度。或统筹研究防洪治涝布局与调度、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调度、河湖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制定综合的水利规划管理条例;亦可联合国家发展改革等综合部门出台建设项目水利规划许可规章,强化规划统一管理。同时,加强上级对下级规章、政策性文件的合规性审查,保证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的协调。二是协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管理权限。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水利事权的基础上,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进一步协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签署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同时要求,上级签署规划同意书前征求相关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下级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定期向上级备案,保证制度协调推进。三是进一步规范规划同意书受理、审查、签署程序。按照管理审批权限受理规划同意书申请,对非水利类的水工程,项目必要性由有关综合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受理前,建设单位须提交相关许可文件。申请材料审查时,要重点审查工程与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的相符性,工程对公共利益、利害相关人和其他水工程利益影响分析的合理性,以及补偿补救措施的可行性,保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调度运行符合有关规划、规范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要求,保证工程实施不危害公共利益、利害相关人和其他水工程利益,或得到有效补偿、补救。在行政许可文件中,除明确规划许可意见外,还要明确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等阶段的监督管理要求,落实后续监管主体和责任。四是进一步规范规划同意书申请材料。区分水工程项目的等别与其水利规划依据的充分性,分别明确申请材料格式、论证深度和论证单位资质要求,形成技术导则,对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对水利规划依据充分的,在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或项目建议书中落实规划相符性分析和相关利益方影响分析等规划论证内容,可不单独编制规划论证材料;对没有水利规划依据的,或工程建设任务、规模等规划依据不足的,编制规划论证报告;对与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布局关系不大的中小型水工程,可编制规划论证表,简化论证要求。五是进一步强化水利规划工作支撑。根据有关水利规划管理办法,优化水利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编制、审批、修订管理。兼顾流域水系关系和行政管理层级,合理确定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定位,形成覆盖完整、布局协调的工程规划体系,支撑规划相符性论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和现状水利工程调查等基础工作,深化规划方案论证比选,提高规划成果质量。强化规划审查批准,严格按审批权限规范审查审批,提高规划效力。建立规划滚动修订机制,响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水情变化,及时优化工程布局和调度方案。六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备案、定期检查、重点项目日常督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检查制度实施到位情况和管理规范性,评价规划同意书申请材料、规划论证报告、专家审查意见、行政许可文件的质量,依法查处制度执行缺位、论证深度不够、行政许可不合规等问题,提高制度执行水平。

四、结语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是保证水工程建设符合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重要制度,是规范水工程建设立项管理的有效措施。在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和推进水利事权划分的背景下,继续实施规划同意书制度很有必要。规范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法规建设,协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管理权限,规范规划同意书受理、审查、签署程序,把握规划论证与审查的重点与深度,完善水利规划体系支撑,建立有效监督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制度实施。

全文阅读

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思考

1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目的和任务

规划水资源论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行业专项规划、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等。水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在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前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目的:(1)使这些规划与国家、流域水资源战略规划相协调,促进经济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2)评估这些规划实施所需水资源保障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包括规划区内供、用、耗、排体系布设和规划区外水资源配置与保护方案;(3)从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角度提出完善这些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因水制约所需规划的调整和保障规划实施尚须增加的涉水对策措施。要达到上述目的,规划水资源论证要完成以下主要任务:(1)分析规划影响区现状和规划年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状况,对流域、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做出客观评估;(2)对规划需要的水资源保障方案进行科学判断,包括不同规模供水、排水的水质水量指标,特别是高耗水、高排水产业的布局规模应进行方案比选;(3)规划的水源配置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协调分析;(4)规划实施可能对流域、区域水资源的影响分析;(5)完善规划需要解决的涉水问题与对策措施;(6)结论和建议。

2淮河流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水利部要求,淮委组织开展了“引江济淮”工程规划的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流域四省也分别进行了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化工园区、城市工业园区的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严格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须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013年底,受水利部委托淮委组织了《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咨询,为水利部组织审查起到了初审作用。从淮河流域目前情况看,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重视不够、缺乏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报告书质量不高等问题。

3建议

3.1迫切需要出台国家层面的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制度2010年11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后,各流域机构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很多试点工作,有的省还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而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关于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办法,近日水利部的《关于做好大型煤电基地开发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建议尽快出台国务院《水资源论证条例》或部委令,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规划水资源论证统一纳入法律体系进行管理。

3.2加快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标准的建设步伐经过几年的试点工作,各地在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方面取得了不少经验,如长江委在河流水电梯级规划方面,安徽在城市规划方面,天津、内蒙等地在工业园区规划方面,都取得较好的成效。但这些成果往往因区域、园区特点及编制人员特长而异,报告书的差异也较大。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标准体系,对报告书的论证范围、主要内容、工作深度等做出具体要求。

3.3创新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公信度规划水资源论证宏观性强,论证对象复杂,多学科交叉、专业性强,且涉水内容有许多不确定性,给规划提出要求,如何得到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主要靠不同形式的公众参与。鉴于公众参与内容涉及水资源调查、评价、配置和保护,涉及综合对策措施、跟踪评价及监督等,专业性较强,内容多,有必要对现有的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法进行改革,如专业内容通俗化,内容解密处理,在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传统方法的基础上增加网络、微博等,由报告书编后改报告书编前征求意见等,提高公众参与效果和公信度。

全文阅读

综合治水高效用水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频繁、生态环境恶化等与水有关的问题和冲突日益突出,传统的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水资源开发也正在向以追求人和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的现代水资源综合管理转变。

面对我国在水资源利用中的各种问题,清华大学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改革开放以来,先后承担国家科技攻关、国家自然基金、国家“973”、 “863”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近百项,逐渐形成了以应用水文学、水资源规划与水战略、灌溉与排水、水生态环境,防洪减灾、数字水利等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科体系,并结合国内外学科动态和国民经济重大需求,开展与宏观经济、生态环境信息科学技术和公共政策等学科的交叉研究。其中,该研究所水文水资源方向研究团队,也在干旱半干旱区的流域水循环机理、水资源高效利用机理,以及水资源规划理论与实践等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流域水文循环机理研究

可以说,流域水文循环机理研究是当今水文学最具希望的前沿领域。针对现有的水文分析方法,清华大学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利用地面观测与卫星遥感相结合、流域宏观规律与微观机理相结合的方法积极探讨和建立这一新的水文学理论。

2004年起,他们开始在山东省位山引黄灌区筹建生态水文综合试验站,并于2005年3月正式开始观测。该试验站采用了国际水一能量观测计划(GEWEX)中的通量观测设备和观测项目,同时还增设了土壤物理、作物生理、地下水监测。另外,还定期和不定期对土壤水分、地下水水质、作物长势等进行强化观测。通过田间直接观测研究地下水一土壤一作物一大气耦合系统中的水热循环机理及田间蒸散发规律;结合田间观测、卫星遥感建立灌溉条件下区域分布式水文模拟模型,分析和评价我国北方大型灌区水资源消耗的时空变化规律。在长期观察的基础上,他们参考我国其他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实地观测与试验,将水文数据分析方法和水动力学理论相结合,在水文学的基础理论方面进行了探讨,从水能量(热)耦合平衡概念出发,统一了关于蒸发的三个假设即Penman假设、Bouchet假设和Budyko假设,一经刊出即获得国际学界的高度评价。此外,他们还重新推导了流域的水热耦合平衡方程,并建立了基于水热耦合平衡假设的流域蒸散发模型,为预测气候变化的区域水循环响应提供了理论依据。

水热循环基础理论研究之外,水沙科学与水利水电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还是国内较早开始流域分布式水文模型研究的单位之一,甚至多位成员早在上世纪90年代于国外留学期间就开始对其进行研究。近年来,又陆续推出了GBHM模型、基于代表性单元的分布式水文模型以及散耗性分布式水文模型。

其中,基于地貌特征的分布式水文模型《GBHM》充分考虑了流域的地形地貌特征,以Gls为工具,利用分形理论对分布在不同气候条件的流域进行了地形地貌特征分析。在此基础上,独立提出了一套有别于常用的方形网格和三角形网格的离散单元划分方法,将流域宏观水文特性与水动力学过程结合描述流域水文过程,既提高了计算效率又保证了精度,从而有效地解决了特大流域分布式水文模拟的瓶颈问题。在GBHM模型的基础上,耦合了土壤侵蚀和泥沙输移,污染物的地表径流冲刷及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等过程,构建了分布式的流域水量水质耦合模型。

他们提出的“基于代表性单元的分布式水文模型”,不仅总结了流域水文本构关系建立的方法,提出了具有较强适应性的基于蒙特卡罗模拟的数值法,构建了适用于一般流域水文模拟的完整的本构关系,与基本方程一起构成的闭合常微分方程组,还采用先进的数值计算方法,大大提高了模型求解的计算效率、稳定性和鲁棒性,已在中国和美国的近10个不同类型的流域进行应用和模型结构与参数的诊断研究。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