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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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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及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双随机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成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科学化。

(三)探索双随机抽查与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增强随机抽查的刚性约束。

(四)确保抽查结果100%公示及抽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组织领导机构

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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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结合实际,根据省、市局工作安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7月8日至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区区域内定向抽查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抽取比例为100%。

三、抽查内容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登记事项、商标使用行为检查等。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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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一)

近期,河南专员办在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工作中,首次引入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精心组织,随机选择有章可循。市场监管中的抽查制度,早已是一项较为成熟而普遍的监管形态。我办在本次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工作中,对全省各地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调研和摸底,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财政部授权,科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完善随机抽查方法设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制定抽查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二是全程监督,让选择权在阳光下运行。在所有参加检查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我办将河南省18个地市组成样本库,按辖区进行分类,依托已有数据库初步建立被查地区总体名录,满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基本需要,并对名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结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和充实。同时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权限和具体随机规则。经过计算机随机抽样,最终选定郑州、漯河两市,以及新密、临颍两县做为本次的抽查对象。

三是完善制度,构建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选择抽查单位是每一项工作的起点。作为执法者,科学选择抽查单位,不仅能够使样本更有说服力,提高检查成效,也是严以用权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我办在本次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中,随机选择被查单位,做到有权不任性,随机不随意,将严以用权落到了实处。

下一步,河南专员办将完善双随机抽查办法,并在所有抽查事项中推广。通过建立抽查名录库和本办相关人员名录库,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对象,构建我办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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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应用研究

[摘要]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引入“双随机”机制,能有效地促进公平、公正和阳关执法,提升执法效能。我国行政执法检查应用“双随机”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建议立法明确“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随机抽查管理模式,科学确定执法对象及执法人员,加强抽查过程公开及结果应用。

[关键词]“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应用研究

现代社会,行政执法检查是被广泛运用的重要行政管理方式之一,是行政主体维持秩序、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同时,作为一种干预,缺乏完善程序制约的行政执法检查又极易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行政检查启动随意、权限不清、目的不正当以及救济渠道不畅等。如何更好地兼顾行政执法检查的公正与效率,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一直是法治政府追求的核心目标。在我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不断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之处。

一、我国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实施现状

在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强调了在市场监管部门推行随机抽查机制的重要性。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2015]58号),要求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随后,各地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均不断积极推进,稳步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我海关部门,是最早全面推广“双随机”抽查的行政管理机构。2014年9月,国务院总理在天津海关考察期间,听取了“双随机”执法检查汇报,当场赞许这一方式“是一项制度创新”,要求汲取其中的普遍性理念加以推广,因此海关部门在这项工作上走得最早。目前全国海关已推广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并积极推出“升级版”,即“双随机”从执法领域向非执法领域推广,从现场环节向管理环节延伸,推行随机抽查在海关管理中全覆盖。

(一)主要模式

由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存在垂直管理和非垂直管理,因此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也存在两种推动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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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随机”抽查制度的实践和思考

“双随机”抽查制度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改革和有效手段,也是推进行政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对转变行政监管和执法方式具有极大的创新和探索意义。去年,周村区工商局对企业年报和投资担保类企业公示信息进行了抽查,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一、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一)积极宣传发动,营造深厚氛围。印发《致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封信》2万余份,设立公示牌,同时提醒到工商窗口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的经营者,按时完成信用信息公示,做好抽查迎检工作。专门召开了“双随机”抽查培训会,企业注册局、信息中心和各工商所抽查人员参加了培训,详细讲解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及操作流程,抽查的主要事项、操作规程及工作纪律。

(二)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抽查实效。按照省工商局《全省工商系统2015年度企业年报和投资担保类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施方案》的要求,本次抽查共涉及395家市场主体,其中包括合作社3家、个体户265家、企业125家、投资类企业2家。通过“双随机”摇号配对,将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合作社及投资担保类企业分别分配至8个工商所28名抽查人员,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要求抽查结果必须全部公示,公示程序清晰规范。

(三)探索创新模式,提高抽查效能。在抽查过程中,探索实施了“1+X”综合监管模式,即通过“双随机”方式,在年报信息抽查中,将需要多次完成的抽查事项一次抽查完毕,抽查内容由单项业务改为综合业务。此次抽点为企业公示信息、合同违法行为、商标使用管理、商标侵权假冒、广告违法行为等情况,按照各项检查内容的不同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真正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结果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统一公示,对发现企业具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依责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截至2016年10月20日,395家市场主体的“双随机”抽查任务全部完成。经检查发现,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3家,个体户28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4家。上述市场主体已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法律依据不健全。目前,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适用的主要依据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但两者均未对“双随机”制度有所表述。“双随机”抽查制度,也仅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有所提及,没有具体规范。导致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只注重专项抽查规定内容,对专项抽查未列入的违法经营行为缺乏重视,导致该发现的经营异常行为未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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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局随即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决策部署,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按照《关于编制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办汇总各成员单位内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编制了《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抽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抽查事项“全覆盖”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除国务院有关部委安排的在本系统开展业务条线的抽查外(国抽),各部门要严格根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均要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制定抽查工作方案(除特殊要求外),随机抽取执法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各相关业务执法检查人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工作。

三、抽查计划的调整

本抽查计划原则上不再更改,各部门根据重点工作、辖区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点、监管重点、投诉举报等,确需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说明变更理由,在批复同意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变更后的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后方可开展抽查。

四、严密组织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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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结合实际,根据省、市局工作安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在区域内获证食品流通企业,抽取按照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风险分类等级中B(中低风险)、C(中风险)、D(中高风险)三个等级抽取。

抽查比例:

企业:B(中低风险)等级企业按40%比例抽取;C(中风险)等级企业按40%比例抽取;D(中高风险)等级企业按80%比例抽取。

个体:A(低风险)等级按20%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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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当中央、省、市各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按照《2020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随机抽查清单、随机抽查监管市场主体名单和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名单进行更新,细化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2020年全面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监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二)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体系。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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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校英语辅修及双学位学生学习状况的调查报告

摘要:英语辅修及双学位近年来越来越普及。本研究通过对144名非英语专业大学生习语学习的问卷调查,了解他们的英语学习动机、英语水平提高程度。结果表明,学习者内在动机强于外在动机,普遍认为学习任务较重。最后。文章根据调查结果就大学英语教学中的辅修及双学位教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动机 辅修及双学位 教学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对英语重要性认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本科生选择修读英语辅修及双学位课程。大学英语教学一直受到外语界专家、学者和外语教学工作者的普遍关注。但:是,研究者们关注的往往是英语专业的学生,(吕明才,2000)或者是参加大学公共英语课程的非英语专业学生,(郭育红,2003;杨晓春,毛文静,2004)而对那些完成公共英语课程之后又选择英语辅修或双学位课程的学生群体关注较少。从以往的研究来看,大多数是学校从自身开设双学位的实践出发探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总结一定的经验。研究者都认为双学位是为社会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具体的开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可是,到底这些问题在现实中如何具体表现,仅有个别学校基于自身状况稍为条目式的分析,并没有一个大规模的实地调查得到的整体性描述。对辅修双学位学生在就业后的跟踪调查也很是不够。

本研究通过对英语辅修和双学位学生学习状况的调查,重点调查:(1)学生们选择英语双学位的动机类型,(2)学生们的英语学习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议,试图帮助学生获得对自己英语学习状况的理性认识,有针对性地改进学习策略。调整学习目标。同时,也有利于学校增强对英语辅修生实际学习状况的了解,针对他们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改进英语教学,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二、研究过程

(一)研究对象

本调查选取样本是某大学选择英语双学位或辅修的本科生,共问卷调查144人。其中06级65人、05级41人、04级38人,文科生91人、理科生43人、本科(艺术、体育等)生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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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模式行政指导优化措施

一、行政指导符合“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模式的核心要求

“放管服“改革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为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监管模式,旨在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增强市场的活力,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行政指导符合“放管服”做到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行政指导是指通过柔性、灵活、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指导、劝告、建议等行为弥补政府干预的缺陷,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提出背景

2015年,我国首次提出“放管服”改革的概念,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旨在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我国“放管服”改革涉及范围广,并得到显著成效,其中“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监管改革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5年8月,由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监管模式。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达到执法透明化的目的,保障监管过程级结果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市场监管良性发展。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推行情况

我国多数部门、领域以及地区已经推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改革,国家工商总局于2016年9月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提出工商部门应促进与政府部门协同监管;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公告,指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国家能源局也提出做能源市场的阳光“裁判员”。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随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河南省计划全面建成国家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江西省强调要加快建立配套保障机制;青岛市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为创新新机制。

(三)我国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必要性

1.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监管透明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我国之前长期存在行政效率不高、部门负担重、百姓“事难办”的问题。从我国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后,政府正在逐步从“大政府、小社会”转向“小政府、大社会”,从以前的干预市场经济到现在的逐步简政放权,满足多方需求。“双随机、一公开”切实达到了“放管服”的目标。从政府层面来看,政府简政放权,监管部门工作量减少,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责任落实到位,增强办公人员责任感;从社会需求来看,相关部门减轻负担,群众可以直接通过公示的信息直接获取市场监管的情况,更加直观全面的了解监管人员、监管过程及结果,保障监管公开透明。2.有效缓解市场“监管失灵“问题,保障市场秩序对于市场“监管失灵”问题,“双随机、一公开”针对性强并且效果显著。市场监管权在中国的出现较晚,无论是在政策制定还是实际操作方面都不够成熟,许多问题在市场运行过程中不断显现。其一,监督责任主体不明确导致监管效率低。工商管理部门、质量监管部门等多个部门都拥有监管权力,导致存在监督范围重叠的问题,同时也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其二,对监督权自身缺少约束,存在权力滥用的情况。我国赋予了监管部门监管权,只是做到了单方面的下放权力,但是缺少对监管权的监督和制约。对监管权的放松导致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现象,甚至出现腐败,究其原因是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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