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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市场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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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市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畜牧业政策,发展经济,活跃市场,保护正当交易,制止非法活动,加强牲畜市场领导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农村、牧区,根据实际需要和群众要求,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在适当地点开放牲畜市场。

第三条各地区和各主管部门必须保证完成国家的耕畜、种畜、菜畜的收购和调剂计划任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

社队、国营农牧场在完成交售任务后的多余牲畜和社员自养的牲畜,可上市出售,进行余缺调剂,品种交换。

外省社队,国营农牧场和社员个人,持公社以上主管单位的证明,可上市出售牲畜,进行余缺调剂,品种交换。

第四条经核准发证的全民、集体和个体所有制饮食业,可在市场上采购菜畜。

第五条进入市场交易的牲畜,只准自养自销,自购自用和饮食业自用原料,严禁转手倒卖,从中牟利。

第六条各地供销社或民贸公司,要积极参加牲畜市场交易活动,吞吐牲畜,平抑物价,发挥对市场的调节和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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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检疫牲畜交易市场论文

每头牲畜成交后由买卖双方(或一方)给予“场头”一定的金钱作为管理费(如大水乡高潮村牲畜交易市场每头牲畜成交后由买卖双方各拿出10元共20元钱给予场头)。但“场头”只管成交收钱,并不管入场交易的牲畜是否健康和是否通过检疫。根据这种情况,现就如何开展​农村牲畜交易市场的动物产地检疫与同行探讨。

1开展牲畜交易市场动物检疫工作的法律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42条;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3条。

2相关违法行为和处罚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25条,第43条,第44条,第73条,第76条,第78条。

3人员保障

明确牲畜交易市场开展检疫监管工作的当地官方兽医和协检员。

4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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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屠宰肉品销售管理细则

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牲畜屠宰和肉品销售管理,确保肉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牲畜,是指活的猪、牛、羊、肉品是指屠宰牲畜的鲜胴体与脏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市区内牲畜屠宰和肉品销售管理。

第四条牲畜屠宰和肉品销售,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多渠道经营。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商业行政管理部门是牲畜屠宰和肉品销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农牧、卫生、工商、公安、物价、税务、环保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暑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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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牲畜检疫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牲畜传染病的传播,保证肉食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牧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牲畜检疫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牲畜,是指猪、牛、马、羊、鹿、犬、兔等。

本规定所称牲畜产品,是指未经加工熟制的肉、脂、脏器、皮张、血、毛、骨、蹄、角、、乳等。

第三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牲畜及牲畜产品的生产、运输、署宰、加工、储存、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市、区、县级市农牧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牲畜防疫、检疫和兽医卫生工作;其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兽医防疫检疫站具体负责牲畜的防疫检疫工作。

工商、卫生、商业、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农牧行政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销售与运输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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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全过程监控畜牧业

利用RFID技术,可跟踪到牲畜的饲养、防疫、屠宰和销售情况,做到对每个环节的监控。

RFID技术优势

RFID可以用来追踪和管理几乎所有的物理对象,基于RFID技术的优势及为供应链管理带来的效益,越来越多的行业都在关心和支持这项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食品行业,RFID是一个100%追踪食品来源的解决方案,可回答用户有关“食品从哪里来,中间处理环节是否完善”等问题,可有效监控、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同时,利用RFID解决方案可确保供应链的高质量数据交流,让食品行业实现两个最重要的目标:第一,彻底实施“源头”食品追踪解决方案;第二,在食品供应链中提供完全透明度的能力。

细化到食品行业中的畜牧业监管,RFID系统能够在复杂的多步骤供应网络中跟踪牲畜的饲养、防疫、屠宰和销售情况,是高效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RFID解决方案可简化牲畜的养殖管理、防疫管理,及时了解并预防大规模疫情的爆发,不但能为牧户带来益处,减少损失,还方便相关政府部门对畜牧业养殖、防疫等方面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保证进入市场的肉类制品的产品质量。

RFID涉及的环节

畜牧业饲养环节。在牲畜出生饲养的时候,在牲畜的身上安装上RFID标签(如做成耳标或脚环),这些电子标签在牲畜一出生时就打在耳上,此后饲养员用一个手持设备,不断地设定、采集或存储它成长过程中的信息,从源头上对生产安全进行控制。同时记录牲畜在各个时期的防疫记录、疾病信息及养殖过程关键信息的记录。在牲畜屠宰前,首先要通过手持机读取RFID标签,以确认无疾病牲畜才能出栏。

牲畜屠宰环节。在屠宰前,读取牲畜身上的RFID标签信息,确认牲畜是有过防疫记录并切实健康的,才可以屠宰并进入市场,同时将该信息写入包装箱标签、货物托盘标签和价格标签之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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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牲畜屠宰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放心肉工程”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市病死动物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牲畜定点屠宰暨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牲畜定点屠宰场管理,不断提高定点屠宰肉食品的市场竞争力

1、加强对牲畜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清市牲畜定点屠宰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政办[20*]240号)规定对全市牲畜定点屠宰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20*年底未达到标准要求的牲畜定点屠宰场必须在20*年底前整改到位,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其牲畜定点屠宰资格。

2、督促牲畜定点屠宰场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各牲畜定点屠宰场对检疫检验结果及其处理情况要认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登记,未经检疫检验的牲畜产品严禁出场,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牲畜及其产品应在农业部门(含畜牧兽医中心)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理。

3、各牲畜定点屠宰场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定点屠宰肉食品的市场竞争力。要改进加工工艺,提高定点屠宰肉品品质;实行分时段宰杀,缩短宰杀与上市的时间,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积极倡导牲畜定点屠宰场在屠宰经营户(单位)自愿的前提下,接受委托到牲畜副食品基地采购保证质量的牲畜,在宰杀加工后配送到指定地点销售,做到从源头把好质量,既减轻屠宰经营户的经济成本,又节约时间,增加肉品安全系数。有条件的牲畜定点屠宰场要安排专车密封运输,确保肉品卫生安全,提高定点屠宰肉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二、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强化肉食品市场生产、批发、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

1、拓宽牲畜采购渠道,杜绝私宰源头。根据有关规定,猪、牛、羊经检疫合格(生猪还要经过“瘦肉精”检测合格并佩戴耳标)后进入各牲畜定点屠宰场宰杀。如发现疫情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对同批次牲畜依法予以销毁。加强副食品基地的监控力度,直控生猪基地如使用“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喂养生猪的,取消其副食品基地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部门立案侦查。

2、建立肉品批发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凡具备批发能力的经营者,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成立肉品批发企业,并向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肉品批发企业如被发现违规经营私宰肉、注水肉、病死肉或“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牲畜产品的,由工商、农业、卫生、质监、司法部门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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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检疫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牲畜传染病的传播,保证肉食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牧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牲畜检疫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牲畜,是指猪、牛、马、羊、鹿、犬、兔等。

本规定所称牲畜产品,是指未经加工熟制的肉、脂、脏器、皮张、血、毛、骨、蹄、角、、乳等。

第三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牲畜及牲畜产品的生产、运输、署宰、加工、储存、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市、区、县级市农牧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牲畜防疫、检疫和兽医卫生工作;其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兽医防疫检疫站具体负责牲畜的防疫检疫工作。

工商、卫生、商业、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农牧行政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销售与运输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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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屠宰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牲畜屠宰、防疫和肉品卫生管理,提高肉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和《广东省牲畜屠宰及卫生检验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广州地区经营猪、牛、羊、狗屠宰(以下称牲畜屠宰)和肉品销售及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凡需屠宰的牲畜,必须到屠宰厂(场)屠宰,并应进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

禁止私宰牲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四条广州市牲畜屠宰管理处,是本市牲畜屠宰和市场肉品卫生检验的管理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卫生防疫、兽医卫生防疫和税务部门应按各自职责范围协助做好牲畜屠宰和市场肉品检验管理工作。

白云区、黄埔区、天河区、芳村区、海珠区(以下简称区)和各县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牲畜屠宰管理机构,负责该地区牲畜屠宰和市场肉品检验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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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江城县畜牧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对策

[摘 要] 文章的内容围绕江城县的畜牧业生产展开。在论述中揭示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且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江城县 畜牧生产 存在问题 改进对策

[中图分类号] S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6-0278-01

一、江城县概述

1.发展畜牧产业的主观因素

江城县位于云南省,由于其季风气候特征明显。它的的气温较为温暖湿润,降雨充沛,并且没有霜冻现象。这种气候非常适合牧草的生长,所以该地区内草场和山林地区的占地面积较大。并且牧草的品质也较为上乘,这种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是该地区进行畜牧业生产的优势之一。我县进行畜牧业生产的另一个优势与地理位置有关。它比邻老挝和越南,并且国境线绵长,这一地理优势可以开拓国内外市场。若能够利用好这个地理优势,将会对我县畜牧生产产生极大的助力。

2.发展畜牧产业的客观因素

我县的气候条件和地理条件是进行畜牧生产的主观原因。市场需求和政策条件则是该地区进行畜牧业生产的客观原因。我国的猪肉产量巨大,但是由于饲养猪需要耗费大量的粮食。在饲养猪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粮食费用,这使得猪肉的经济报酬不高。而畜牧业饲养的牛羊这些食草动物,投入和消耗只有草场和山林,极大地节省了成本,经济效益也较高。所以,当今的肉类市场急需牛羊这些畜牧牲畜的投入。江城县的政府,采取宏观调控,对它的牲畜价格进行严格控制。牲畜的价格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以较小的幅度上下浮动,这保证了农民经济收益。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自然积极性也得到调动,从而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政府为了方便畜牧产品的向外销售,加大了公路的建设。便利的交通,也为畜牧业的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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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养殖专业户风险管理探讨

畜牧业作为支柱产业之一,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的促进作用近年来越来越凸显。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风险,畜牧养殖专业户在经营管理方面都难免遇到一些问题造成影响,对其效益利润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良后果。所以,对于畜牧养殖专业户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要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通过有效地管理手段进行规避和控制,保障畜牧养殖专业户的利益以促进畜牧业的稳定发展。

1畜牧养殖专业户面临的风险

1.1自然风险

畜牧业本身的特殊性就决定了其一定会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畜牧养殖的牲畜受到生存环境、饲料、牧草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且一些患病牲畜也经常是因为自然环境不良造成发病的。对于这样的风险因素,就需要畜牧养殖专业户提前进行预防,在选取畜牧场所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应规范进行选址,并且要注意气候环境对牲畜造成的影响,及时采取合理的手段进行预防控制。夏天要注意给牲畜进行通风降暑,保证牲畜饮用水的正常供应,寒冷气候里要保证牲畜的温暖。对于一些对自然环境要求比较多的牲畜,养殖专业户更需要多加注意,多留心多观察,避免出现自然环境影响造成的牲畜死亡[1]。

1.2经济市场风险

畜牧养殖专业户养殖牲畜最终是要将其投入市场销售,所以市场的需求、变化、对畜牧养殖户的影响很大,有时遇到市场波动,比如:禽流感、口蹄疫之类的疾病,对于一些家禽类、猪牛类的动物的销路是致命的。受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许多大型专业的畜牧养殖场和食品加工厂层出不穷,对国内畜牧市场带来了很大的竞争力,市场经济风险越来越大。

1.3政策指导的风险影响

对于某个行业的发展,政策上的扶持是很重要的,当前国家下发了许多惠农政策,对于畜牧养殖业而言是十分有益的。但是在现实中,由于畜牧养殖的特殊性,其需要一定的空间,并且牲畜本身会产生很大的异味,如果区域范围较小,会对周边的居民正常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对某个区域造成环境污染等现象。对于这种情况,当地政府会采取一定的措施限制畜牧业发展,这对于畜牧养殖专业户是极为不利的,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其破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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