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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伦理思想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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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朱熹生态伦理思想

论文摘要:朱熹哲学“既是生命哲学,也是深层的生态哲学”。本文从生态伦理学的角度出发,探讨朱熹对生态伦理产生的原因、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在自然中的功用和行为实施等方面的观点,挖掘其哲学体系中蕴含的生态伦理思想精华,以期为当前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伦理依据和思想资源。

论文关键词:朱熹;生态伦理思想;现代启示

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是一种全新意义的伦理学说,它研究人类对待生态环境的道德态度和在生态中人的行为规范准则,最终目的是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以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从生态伦理学的角度而言,朱熹哲学“既是生命哲学,也是深层的生态哲学”…,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本文从生态伦理学的角度出发,探讨朱熹哲学体系中蕴含的生态伦理思想精华,以期为当前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伦理依据和思想资源。

众所周知,伦理道德的产生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类才能从关注个人的生存发展权力扩大到关注世间一切有生命的物体的生存权力。在生态伦理学中,生态伦理是人类由关注自身生存进而以恻隐之心推及世间众生的终极结果。从这个角度看,朱熹对“仁”说的阐释,正是立足于生态伦理的产生原因上来说明的。

朱熹仁说的核心是“仁者,心之德,爱之理”。所谓“仁者,心之德”,朱熹指出:“天地以生物为心者,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夫天地之心以为心者。故语心之德,虽其意摄贯通无所备,然一言以蔽之,则日仁而已矣。请试论之。盖天地之心,其德有四,日元亨利贞,而无所不统。其运行焉,则为春夏秋冬之序,而春生之气无所不通。故人之为心,其德亦有四,日仁义礼智,而仁无所不包。”。朱熹继承了二程“天地以生物为心”的观点,认为天地之心,其德包括元亨利贞,以春夏秋冬的秩序运行。而人之心,此德是心之全德,包括仁义礼智四德(四性),而仁统包四德。所谓“仁者,爱之理”。朱熹指出:“仁是爱之理,爱是仁之用。未发时,只唤作仁,仁却是无形影;既发后,方唤,爱却有形影。”朱熹以为仁是爱之体,爱是仁之用,两者是体现体用关系的统一整体;仁因爱而存在,脱离爱谈仁,仁呈现无形影之状;爱是仁的根本表现,离开仁的支持,爱不复存在。这种仁中之爱是一种广泛普遍的、由人及物的理性之爱,这既是人类道德层次提高的体现,也是人类实现生命价值的一种情感需要。

由对仁的概念的解释,朱熹说明了仁的特性:“(仁)只此生意。心是活物,必有此心,乃能知辞逊;必有此心,乃能知羞恶;必有此心,乃能知是非。此心不生,又焉能辞逊、羞恶、是非!且如春之生物也,至于夏之长,则是生者长;秋之遂,亦是生者遂;冬之成,亦是生者成也。百谷之熟,方及七八分,若斩断其根,则生者丧矣,其谷亦只得七八分;若生者不丧须,及十分收而藏之,生者似息矣,只明年种之,又复有生。”朱熹认为仁的特性呈现一种如四季更替的动态发展状态,是生生之态,这使得天下万物皆知四德,以德为溯源;仁“乃天地万物之心”,而且“情之未发而此体已具,情之既发而其用不穷”,无时不存在;仁作为“众善之源、百行之本”具有四德特性,使得天下万物皆有向善的一面。这种生生之理中呈现的向善论,是一种活泼泼、积极向上、天人和谐的向善。

说到向善,朱熹指出:“元者,天之所以为仁之德。……至于元,则仁在天者而已,非一人之心既有是元,而后有以成夫仁也。……元者,四德之长,故兼亨、利、贞;仁者,五常之长,故兼礼、义、智、信。”《文言传》中解释乾卦卦辞“元、亨、利、贞”四字时指出,元、亨、利、贞是天之四德,以元为首。也被称为仁、义、礼、智四德,而这四者又是人之德性,因此。天之四德又成为人之德。朱熹进而指出元者是人向善之长。是向善的出发点,这是一个自然向善的过程,真正能起作用的是人要发现进而去实现为善,而且行善的人是群体性而非个体性的,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仁的目标。“仁”具“生生”特性,而“恻隐之心无所不贯”。朱熹进而阐明仁与恻隐之情的关系。“仁便藏在恻隐之心里,仁便是那骨子。”“仁便是恻隐之母。”“仁是根,恻隐是萌芽,亲亲、仁民、爱物,便是推广到枝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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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述略

内容提要:对中国古代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区别和分析,本文即试图从“行为规范”、“支持精神”和“相关思想”三个方面来分析和阐述这一思想资源,指出在“行为规范”方面,儒家所主张的规范可以简略地归纳为主要是一种“时禁”,支持的精神主要是一种“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的精神,而两个对环境保护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的思想,则一是涉及对经济及物欲的看法,即限度和节欲的观念;一是涉及对人和事物的一种基本态度,即一种中和、宽容、不走极端,“不为己甚”的态度。

在西方世界有数百年、在中国则大概只有数十年的经济迅猛发展的历史,固然带来了物质财富的巨大增长和现在活着的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改善,但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不仅给人类的后代、也给地球上所有生命的未来埋下了目前还难于逆料的隐患。这不能不使人多方反省和思考,寻求对策和出路,包括重温古人悠久的生存智慧。

在古代中国人那里存在的生态伦理思想,已多有识者指陈和论列,本文的目的是试图从“行为规范”、“支持精神”和“相关思想”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区别、分析和比较。所据材料主要是来自儒家,包括由孔子整理过的既是古代原典、又成为儒家经典的典籍。

我想首先对我使用的这三个划分的范畴略作说明。这里所说的“行为规范”是指人们对自然界除人以外的其他生命及万事万物能做些什么和不能做些什么,指在人对待非人的生命和存在的行为上有没有、以及有那些道德约束和限制,这些规范连同直接支持它们的思想和精神就构成了生态伦理的基本内容;“支持精神”则是指使人们遵守这些约束和限制的、属于终极信仰层面上的根本精神和信念,它或它们──因为这种精神可能是单纯和统一的,也可能是驳杂和复合的──构成人们如此行为的基本动机和内在基础。没有这种精神信仰支持的生态伦理很可能是不完整的,而另一方面,这种精神信仰又很可能不仅仅是支持人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的,同时也是支持人们对他人及社会的态度和行为的,即它可能同时也是一种全面的伦理学、人生哲学或者,是有关人的整个一生和所有生命的根本意义的精神信仰;“相关思想”则是指与上述两者,尤其是与行为规范有关的思想、理论和观念,我在这一范畴内不仅要考虑一些支持人们自觉遵守某些生态伦理规范的中介思想观念、或与之相容、互补的思想观念,也包括一些与其他文明相比显示出自己的特点或从今天的观点看显示出某种局限性的思想观念。

一、行为规范

古代儒家所主张的生态伦理行为规范可以简略地归纳为主要是一种“时禁”. 作为一种关注人间社会的维持和人类的普遍生存、而不仅仅是个人修身养性的学说、古代儒家学说不是普遍地禁止或绝对地非议杀生——猎兽或伐树,而是认为人们有些时候可以做这些事,有些时候不可以做这些事。人的生存固然离不开自然物,人在自然界也居主动地位,但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它们做任何事情。在此的要义不是完全的禁欲,而是节制人类的欲望。《礼记》“祭义”记载说: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又《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亦记载孔子说:“开蛰不杀当天道也,方长不折则恕也,恕当仁也。”我们可以注意这些话对时令的强调,以及将对待动植物的惜生,不随意杀生的“时禁”与儒家主要道德理念孝、恕、仁、天道紧密联系起来的趋向,这意味着对自然的态度与对人的态度不可分离,广泛地惜生与爱人悯人一样同为儒家思想题中应有之义。

这种“时禁”的另一面自然是“时弛”,但我们注意到,它所直接根据之“时”与其说是以人为中心,按人的需求来安排的,而毋宁说是按照大自然的节奏、万物生命的节律来安排的,亦即按四季来安排的。人固然也在这大自然之中,同样服从这同样的生命的节律,但是,人又毕竟通过文明的各种创制有了一些超越自然制约的可能,人的需求和自然和其他生命的节律有了差距。古代中国人对这种自然和生命的节律十分敏感并有各种禁令,据《礼记》“月令”篇记载:孟春之月:禁止伐木,毋履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毋卵,毋聚大众,毋置城郭,掩骼埋?. 是月也,不可以称兵,称兵必天殃,兵戎不起,不可从我始。

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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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生态伦理思想的生态文明论文

1老子生态伦理的基本思想

1.1“道生万物,道法自然”的生态自然发展观

“道”是老子自然哲学的核心内容,也是其整个思想体系的主要源泉。在老子的《道德经》中,“道”是万物产生的根源,并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但同时,“道”又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人与自然之间最理想、最和谐的发展状态,是人与自然向本真和天性的复归。

1.1.1道生万物

《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中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产生“一”,“一”是宇宙万物原始混沌状态。“一”产生“二”,“二”是哲学上阴阳,或说天与地。“二”产生“三”,“三”是阴阳相合而形成的和气,尽管这里对其“一”“二”“三”的具体解读各有说辞。但是,我们在这一段浓缩的言语中可以清晰地体会到老子是在向人们表达一个“道生万物”的宇宙生成过程与其有规可循的道理。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惟道是从”;第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等句子中也均是想充分地表达出其“道生万物”和有“道”可循的基本观点。因此,可见,对于老子而言“道”乃“万物之母”“天下之源”。

1.1.2道法自然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写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四法”之蕴意,可谓是妙义纷呈,博大精深。“人法地”是指:君主、民众均要效法大地,按照大地的规律和法则进行活动。“地法天”:大地要效法上天,日月星辰、斗转星移、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地运行和轮回。“天法道”:天不可违背于道,道,乃德全覆。“道法自然”:道所效法的就是其自我本身,自然而然。所以,这句话从整体上可以理解为在告诫我们:无论是人类自身社会还是自然界,我们都不要刻意地去改变其发展和运行的规律,相反,使他们顺其自身的进化轨迹,自然而然的发展。老子在《道德经》第十七章曰:“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等篇章均是老子“道法自然”的最好引证。

1.2“万物自化,少私寡欲”的生态社会进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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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伦理思想与构建当代企业生态伦理

当今人类社会正逐步告别传统经济时代,迈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新时代。生态伦理为生态经济时代的到来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和思想基础。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而理论最完备、思想最深刻、影响最广泛和最深远的应属儒家、道家学说。儒家和道家学说都蕴涵丰富的生态伦理哲学思想,可以为生态文明及企业生态伦理的建设提供思想资源和理论基础。

[关键词]儒道思想;生态伦理;企业生态伦理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2-0038-04

胡宇辰(1964―),男,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程月明(1970―),男,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江西南昌 330013)

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道两家都很重视天人关系,强调只有人类和自然界形成和谐与统一的天人关系,人类社会才能持续生存和发展,这体现了一种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而当今工业社会的发展却使人类和生态自然走上了相分离的道路,人类征服、支配、主宰自然,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也引发了全球性的生存危机。随着人类社会逐步告别传统经济时代,迈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新时代,生态伦理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和道家学说,蕴涵丰富的生态伦理哲学思想,为生态文明及企业生态伦理建设提供了思想资源和理论基础。

一、儒道学说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一)儒家学说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作为儒家学派的创立者,孔子是中国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又是一位自然主义哲学家。孔子吸取了《周易》的思想智慧,详尽地阐述了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孔子自然哲学观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主要表现为“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观以及“仁爱万物”的生态伦理观,充分体现了敬畏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用之有节和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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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及其普世伦理意蕴

论文关键词:道家 生态伦理 普世伦理

论文摘要:道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主要包括“道生万物、物我为一”的自然观、“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知和去奢、少私寡欲”的消费观。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符合普世伦理的特征,具有鲜明的普世伦理意蕴。

道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智慧,主要包括“道生万物、物我为一”的自然观、“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知和去奢、少私寡欲”的消费观。它以高度的哲学性、深沉的宇宙性、朴实的自然性彰显出独特的品性,故有学者称,“最能够与当今西方所倡导的生态伦理精神相契合者非道家、道教文化莫属。这一论断是有道理的。道家思想中所蕴含的“深层生态学”特征正日益成为当代人类战胜生态危机的深层次思想力量。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谱系中的重要一脉,具有深厚的普世价值。从普世伦理的视角看道家生态伦理思想,有助于道家伦理思想的普世资源得到充分地挖掘与利用,具有深远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道生万物、物我为一”的自然观

道家认为,“道”是天地万物创生的始源,它生养万物、运化万物,并推动万物参与自然的演化,“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第39章)万物的生成与改变,都是由“道”来支配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从一到万物,这是自然界演化的过程,包含丰富的现代宇宙生成论思想。虽然“道”无为无形,日不可见,“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庄子·天地》)但“道”先于天地存在,是创生万物的根源,是天地万物的内在动力和运行法则,“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吕氏春秋·有始》)这里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天地万物(包括人)都要遵循“道”,要效法“道”,要“尊道贵德”,这种自然主义观点是“典型的东方有机论的生成论哲学”浏5“,蕴含有深厚的生态学意义。

由于道家将“道”视为天地万物(包括人)的起源,故天地人相通合一,在结构上是一体化的,老子把人看作是与道、天、地相并列的“一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25章),《淮南子》亦指出:“夫天地运而相通,万物总而为一。”(《淮南子·精神训》)所以,人的生存就有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情趣,(《庄子·齐物论》)在这种“物我为一”的理念指导下,道家追崇“返朴归真”的生存模式,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张扬人的“与天同乐”本性,“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体现出道家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思想。这种生存模式也渐渐成为古代士人不得志时的精神解脱,即“在遭到挫折时,山水田园更是他们保全身心的避难之所”。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天同乐、物我为一”是一种全身葆真的生存智慧,是一种保持气节的理性方式,既具有回 归自然的生态性,又具备恬淡抱朴的社会性,对于今天我们世人促进生态和谐具有不可或缺的借鉴作用。

二“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

道家提出了“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自然价值观点,“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这种价值论认为,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具有自己独立的、不可替代的内在价值,它们都在按照道的运行法则去实现它。从万物自身所依据的价值本源的绝对意义上看,任何事物的价值都是平等的,而没有大小贵贱之分别。从万物之间各自的性质、形态、功能的有无的相对意义上看,其差别也是相对的,这些差异不能说明事物贵贱的大小,也不能成为否定一物独特价值的理由。所以,从生态系统整体论上来说,人与天地万物是平等的,人对天地万物也应当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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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研究综述

摘 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开始出现并影响着和谐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生态伦理学研究推动了当今社会将道德延伸到自然界,通过协调各方利益,规范人类对环境的态度和行为,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而进一步保证人类整体事业的繁荣。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当今和随后发展时期我国推进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生态伦理思想 “天人合一” 道德 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9(a)-0247-02

当今社会,科技与经济地飞速发展,使得人类社会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但是正如我们都看到的,这些改变在带来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却也带来了不小的环境影响。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是首次出现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这个理念,这个理念的提出为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指明了方向;在随后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提出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绿色发展”被明确写入“十二五”规划并独立成篇;而在2012年党的十报告中,则是首次单独成篇来详细地论述生态文明,并且首次制定了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就是建设“美丽中国”,这充分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

众所周知,说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伦理基础,其实就是人们生态伦理理念的生成。当生态伦理理念开始逐步渗透到人们的观念、思想等方方面面,使人类的行为能够自觉地来以生态伦理的基本要求为准绳时,这才能够真正有效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 我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研究

1.1 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

说到生态伦理观,不难理解,正如我们每个人所认识的,生态伦理观就是指人类对自己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以及与自然界关系的认识。生态伦理观的确立,不仅规范了人类的思想同行为,同时也极大地影响着人类所生存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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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中的生态伦理智慧

【摘要】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智慧。儒家思想中的“天人合一”思想是其生B伦理思想的核心,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伦理思想的行为规范。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提供了重要的文化资源。

【关键词】儒家 生态伦理 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既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福祉,也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一系列负面效应,造成的生态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面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伦理思想提供了实现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的准则和道德关系,而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中恰恰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这些生态伦理思想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文化资源,值得深入挖掘。

“天人合一”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

作为中华文明的瑰宝,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内涵丰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天人合一”是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在儒家看来,“天”是宇宙的最高实体,“人”是其中的一部分。孔子从天道与人道高度统一的立场出发,提出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孟子将孔子的仁爱思想延续到了人以外的自然界,构建了一个“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为核心的生态伦理学思想体系。他指出,“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认为,只要通过推己及物,推己及人,就能够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动态平衡、和谐共生的状态。荀子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思想,认为天有自身的运动规律,是存在于人之外的自然界,认为人与天各起各自的作用,和谐共生。张载在孔、孟思想基础上,又提出“民胞物与”,指出万物是我的好朋友,人民是我的同胞兄妹,人与自然、万物和谐统一。

儒家通过两条路径阐述天人合一。第一,以天为核心,遵循自上而下的路径,天在不断进化过程中赋予了人以自然的生命。第二,以人为核心,遵循自下而上的路径,人能够更加理性地认识理想的价值,保存了天生生不息的进化机制。在这种“天人一体”的双向互动中,人通过自身的不断实践,澄清了人而为人自身存在的意义,彰显了天作为价值根源存在的意义,与此同时,天也赋予人内在价值。

“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伦理思想的行为规范。崇尚勤俭、反对浪费是我国的传统道德规范。儒家“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生态伦理规范告诉人们,对自然资源要合理使用,建议人们“钓而不纲,戈不射宿”。这些字里行间都流露着孔子“取之有度”的生态智慧。孟子“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闯兀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描绘了他理想的生活环境,极力反对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在荀子看来,“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不可去,求可节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他主张通过“道”来节制人的欲望。如果人们按照“道”来行事,近就可以接近他的欲望,退就可以节制他的所求所要。因而,对于那些不可尽也不可去的欲望,要加以引导,倡导人要合理地利用天,使天能够为人服务。朱熹进而提出了私欲与天理对立统一的思想,要求人们不要被欲望所引诱,保持道德自觉。

“圣王之制”彰显了生态伦理中的法律保护。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延续到法律领域,在儒家的一些经典著作《周礼》《礼记》等都记载了有关生态资源的立法保护。比如,禁止人们乱捕乱猎、乱砍乱伐,保证生物的生长期,防止生物匮乏。这一传统在有关的法令中传承下来,荀子把它概括为“圣王之制”,“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斧斤不入山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秋鳝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湾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礼记・月令》规定为了遵循自然规律,每个月所从事的生产活动都要和保护环境资源密切结合,严格保护自然,不去触碰种种禁忌。例如,正月的禁忌是“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天飞鸟”。这种为保护自然环境而形成的禁令、礼制逐渐演变为历代王朝的法令。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这样记载:“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陧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麂卵,毋毒鱼鳖,置阱罔,到七月而纵之。唯不幸死而伐绾享者,是不用时。”儒家保护自然环境的法令还演变为一些家族的族规,例如,清代江苏昆山《李氏族谱、族规》规定:“如有乱砍本族及外族竹木、松梓、茶柳等树及田野草者,山主佃人指名投族,即赴祖堂重责三十板,验价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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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廉 华兹华斯生态伦理思想探究

论文摘要:生态失衡、环境恶化的现实使得人类不得不反省生态危机的社会根源,呼唤新型的生态伦理范式的建构,而威廉·华兹华斯的作品正闪现出生态伦理智慧的光芒。从当代生态伦理学关注的核心问题:自然的价值、人类中心主义和工业批判、人类的生态责任诸方面切入,对威廉·华兹华斯诗歌中的生态伦理思想进行了深入探究,指出其思想具有超越其时代的远见,在生态危机重重的今天,对于社会良性生态伦理建构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论文关键词:生态伦理;华兹华斯;自然;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责任

近年来,随着生态困境的频现,生态思潮日益波澜壮阔,英国及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威廉·华兹华斯的生态意识及其对现代生态学、生态文学、生态批评的贡献被逐渐认识并受到肯定,但遗憾的是对华兹华斯生态观的理解与研究却多流于文学表面,缺乏从生态伦理学范式的角度对其生态前瞻性以及维系其诗学理念内在统一和逻辑性的生态伦理思想的剖析与探究。本文拟从当代生态伦理学关注的核心问题:自然的价值、人类中心主义和工业文明、人类的生态责任等层面切人,从生态伦理建构的角度探究华兹华斯的生态伦理思想,以期对今天社会良性生态伦理建构具有启示和指导意义。

一、生态危机呼唤生态伦理思想建构

人类社会步人二十一世纪,物质文明取得极大发展,但同时人类对自己唯一的家园——地球却也负债累累。工业化进程造成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极大地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人类的生存陷入深重的危机之中。面对生态困境,人们不得不反省“我们究竟从哪里开始走错了路”。

什么是生态危机的社会根源?人类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以自然的毁灭作为代价?自然与人之间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显然西方传统的伦理学给予了人们错误的指导,“它从未考虑过人类主体之外的事物的价值。它在强调人与自然、科学与伦理学的分割时,发展了一种自然界没有价值的科学和伦理学。在这一框架下,人成为唯一得到道德待遇的物种:他只需依照自己的利益行动,并以自身的利益对待其他事物。这种伦理观念鼓励了一种对自然不加约束的行为,是造成人对自然界的掠夺,形成环境危机的重要根源”。

生态危机呼唤着一种新的伦理思想的建构。正如历史学家唐纳德·武斯特在其《自然财富》(thewealthofnature)中所述:“今天,我们正面临生态危机,不是生态系统作用的结果,而是我们的伦理系统作用的结果。为了尽可能地度过危机,要求我们准确地认识我们对自然的影响;而且要求我们认识那些伦理系统并运用这种认识去变革伦理系统。”

倘若我们打算继续生存下去,那就必须唤醒潜藏在内心深层的自我意识,构建一种新的伦理范式,用道德甚至法律的力量来维护它。显然,这种新的伦理范式必须基于生态规律,吸收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成果,重新解读人与自然的关系,承认并强调自然的内在价值,革命性地对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提出挑战,把道德义务的对象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倡导一种与大自然协调相处的生活方式,这种新的伦理范式即生态伦理学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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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经 中的生态伦理思想浅论

论文关键词太平经 生态伦理 和谐

论文摘要早期道教的重要经典《太平经》包含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其论述“道”、:“元气”“阴阳中和”是其生态伦理思想的本体论基娜出,并阐明了自然界的和谐及人与自然、人与天地万物的和谐.这些初始的生态伦理思想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提供了思想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早期道教的重要经典,《太平经》又名《太平清领书》己经受到了许多道教学者的重视。《太平经》继承并发展了老子《道德经》的主题思想,认为“道”是万物的本根,道通过“元气”来化生天地万物,并以道的法则和谐运转,这些思想都为其生态伦理意识提供了哲学基础,从而为塑造天、地、人、自然万物的整体和谐提供了本体性的思考。在今天,从古代经典中挖掘生态伦理思想对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太平经》中生态伦理思想的本体论基础

《太平经》认为,道是万物之本根,通过元气化生万物,卷十八至三十四《守一明法》说:“万物之元首,不可得名者。六极之中,无道不能变化.元气行道,以生万物,天地大小,无不由道而生者也。”说的就是道为万物之本、不可名状,六极也是随着道的变化而变化的,道化生出万物,天地更不例外。天道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道作为万物的根本,又是通过“元气”来化生天地万物的,。元气遵循道的法则来运行,生化出天地万物。《太平经》认为,“元气”有“太阳、太阴、太和”三气,三气相通形成万物。卷十八至三十四《和三气兴帝王法》说:“阴阳者,要在中和。中和气得,万物滋生,人民和调,王治太平。”只有阴阳中和、三气和谐才能使人民顺意,万物生长。阴阳、中和是道实施的具体状态,是元气化生万物的和谐之势。《太平经》还提出“三名同心”,“中和者,主调万物者也”,认为天地万物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都包含阴、阳、和三种基本要素,合二为一,称为三名同心。“太阳、太阴、中和”三气和谐可以维护自然界生态系统的平衡,进而实现太平。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以后的道教在信仰系统、丹术符篆和仪式规范中都发展了三名同心、和谐发展的思想,为生态伦理思想提供了本体论依据。

二、《太平经》中生态伦理思想的具体内容

《太平经》包含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太平”主要讲的是社会的太平,而社会的太平又是以天地自然系统的和谐为依据的。因此,它既包括自然界的和谐,又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天地生养万物要遵循法则和自然规律,这样才能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太平”,才能达到太平之世。

《太平经》认为自然界生态系统的和谐是顺应天地之性,卷五十四《使能无争论法》指出:“天地之性,万物各自有宜,当任其所长,所能为,所不能为者,而不可强也。”天地之性,即万物各自的生长规律,让万物达到本身所能达到的状态,如果违背了天地万物的本性,自然界的和谐就不可能实现。当然,“天父地母”说也为人与自然和谐的说法提供了依据,人应敬父爱母,也就是顺应天时、珍惜土地。反之,人如果侵害自然,就是不孝顺父母,必然会受到惩罚。“天父地母”的重要概念,从生态学角度讲,包含了深刻的思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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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摘 要:伴随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人类享受这些物质成果的同时,却忽略了自然环境的感受。近年来,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实践方式对大自然造成了巨大破坏,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建设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普遍共识。十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当前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以及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因此,探讨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对于我国建设生态文明具有及其重要的促进意义。

关键词:生态;伦理;生态伦理

一、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命题

“生态”一词源于古希腊,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不难看出,“生态”一词强调对生物及其生存环境的关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伦理”与道德相关,指关于一切社会的道德及道德的普遍性。布洛克(H.Gene Blocker)认为:“伦理试图发现能够确证人类所有行为和最终说明使行为正当或不正当至最高层次、最一般的原因。”

[1]将“生态”与“伦理”结合起来理解,则是指将道德对象的范围从人和社会的领域延展到生命和自然界。由此产生了两种学说即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一般来说,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道德价值是针对人来说的,人对自然的义务是人与人之间义务的间接形式,生态伦理就是指与生态环境有关的人际伦理。非人类中心者则认为,各种非人生物同样具有道德地位,人类对它们应当负有直接义务,生态伦理就是强调自然的价值及人对自然的责任或义务。[2]可见,无论是西方人类中心主义学说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学说,都强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则发端于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中,面对着困扰当今人类的一大难题――生态破坏,古老的中国哲学中早已蕴含着富有启发性的智慧成果,或者说其中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的思想原则,这就是“天人合一”与“和而不同”的智慧。人与自然的关系即天人关系不仅是西方哲学面对的问题,也是中国哲学所关注的。

(一)儒家生态伦理命题:参赞化育

“天人合一”在儒家思想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儒家思想中,人与自然不是一种疏离以至于对立的关系,而是息息相关、相互依存、内在统一、不可分割的关系。[3]“天人合一”的理论核心在于其主张人源于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因而,人必须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而不可违背自然规律为所欲为。《管子》最先指出人之来源:“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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