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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学生事迹材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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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下发自强女孩评选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中学、国办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等七部门倡导的“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把我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深入,创新公益品牌,构建和谐社会,人口计生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决定联合开展“自强女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评委会

由人口计生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主办并组成评委会。

二、活动时间

每年5月至6月下旬。

三、活动项目

1.评选“自强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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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少年评选通知

各位__市阳光100小学的同学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校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__市阳光100小学决定开展“__市阳光100小学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__年3月至__年6月

“__市阳光100小学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__市阳光100小学德育处主办。评选组委会由教导处、德育处和各级部教师代表组成。采用班级推选和学校评定的方式。

“__市阳光100小学美德少年”校级全校共10名,班级每班10名。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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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方案

通过发现、宣扬身边学生、教职工等的感人事迹,在校园中弘扬正气,颂扬真情、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师生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学会爱国、爱校、爱家、爱自己、爱他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健康向上、充满活力、文明有爱的校园文化和精神家园,更好地推动和谐校园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倡树榜样,感动校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__年1月8日——__年1月20日

在校学生、教职工或对校园发展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不限。

(一)评选总方向

所推荐的人或事能给师生带来感动和心灵冲击,能推动学校进步和发展;或是个人在学习、生活、家庭、社会等其它方面的表现特别突出、感人,对学生、教职工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二)具体要求

1.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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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的格式

事迹材料是指党政军机关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具有突出事迹的集体和个人整理出的文字宣传材料,属于事务公文。

构成

事迹材料由标题,前言,正文,结尾,落款五部分组成。

标题

通常有两种形式。单行标题,即“关于+先进对象的名称+先进事迹的主要内容(材料用途)+文种”。如,《关于评选×××党支部为市十佳党支部的事迹材料》;双行标题,采用正题和副题形式,正题高度概括文章的主旨,副题标明先进对象。如,《一心为乡亲 倾力筑和谐——×××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前言

开门见山地对先进对象进行介绍。前言有三种写法:简介式、概括式、引题式。简介式即用简洁明了的语言交代典型人物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以及所获的荣誉和称号。概括式即概括典型的突出之处和先进事迹。引题式是通过具有代表性的事例或群众对先进对象的评价引出先进对象和主题。上报的材料可采用简介式,而登于报刊的材料则较多采用概括式和引题式。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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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方案(一)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 展风采 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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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未成年人道德素质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评选表彰未成年人身边的典型,鼓励更多的未成年人增强道德意识,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格,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为塑造新一代合格接班人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评选范围:

4-6年级在校学生

三、推选标准

“美德少年”推选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热心公益、遵守公德、诚实守信、自尊自强、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在家中做文明尊老尽孝心的好孩子,在学校做文明勤学送关心的好学生,在社会做文明诚信献爱心的好公民。

“美德少年”根据其事迹分为尊师孝亲、自强自立、诚信守礼、勤学创新、热心公益等五个类型,具体标准是:

1.“尊师孝亲”美德少年: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热爱集体,尊重长辈,孝敬父母,分担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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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处委员会××××关于评选二三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处属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单位:20__年,我处在局党委、勘探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思想,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管理、降本增效为重点,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围绕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开展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活动,全面完成了勘探局下达的各项经营承包任务,实现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处党委、××处拟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20__年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申报评选活动。一、指导思想通过评先活动,宏扬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投身于我处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处“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二、评选名额及范围评选名额:先进单位5个(一线地震队3个、二线后勤2个);先进科室2个;劳动模范10名;先进个人控制在单位职工总数的10以内。评选范围:20__年12月底以前,在我处工作满一年的全民工、劳务工。三、评选过程1、评选步骤此次评选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组织职工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总结出典型经验,找出差距与不足,并撰写本单位典型事迹自荐材料;二是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逐级进行推选先进候选人,同时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2、评选办法(1)、先进单位、先进科室的评选:根据各单位典型事迹自荐材料,由处党委组织有关科室和各支部进行评选,并将结果提交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先进个人的评选:各支部推荐出的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处工会汇总后,提交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3)、劳动模范的评选:从先进个人候选人中,由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产生,同时填写劳动模范登记表。四、评选条件(一)、先进单位、先进科室评选条件1、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实干高效,得到了职工的拥护。2、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科学组织、管理到位、措施得力,做到了质量高、服务意识强、信誉好,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3、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效、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活动,效果明显、成绩突出。4、坚持对职工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各项制度完善、措施得力,单位风气正、职工队伍稳定,精神面貌好,文明素质高。5、圆满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承包指标,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单位优先。(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并参与处的改革,识大体、顾大局,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威信高。2、能够立足本岗、扎实工作、尽职尽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在岗位上有突出表现的。3、个人品德修养好,遵纪守法,在维护稳定、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的。4、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地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难题,在创新创效、小改小革、技术比武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三)、劳动模范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思想觉悟高,业务技术精,遵纪守法,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榜样示范突出。2、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和贡献。3、刻苦钻研科学技术,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质量、挖掘生产潜力、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4、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5、在维护治安、综合治理、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正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五、评选要求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把职工公认的先进推选出来。2、要认真撰写上报典型事迹材料,所有上报的先进单位、先进科室和个人,要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字迹要清晰,全部用A4纸张统一打印上报,并上报软盘一份,事迹材料要突出,切忌空洞。3、各单位务必于20__年元月20日前将登记表及事迹材料一并上报处工会办公室。附件:1、先进单位自荐表2、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3、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登记表二四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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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优秀青年评选通知

省直各厅局、中央驻长各单位、省直各高校、武警**消防总队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人才、学先进、知荣辱、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更广泛更充分地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奋发成才,开拓创新,建功立业,充分发挥投身富民强省、建设两型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直团工委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宣传和表彰在文明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楷模,激励广大省直青年发奋学习、奋发成才、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建设和谐**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资格

1.年龄18-4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前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省直各机关、各单位、各系统、各行业工作的青年(含在省直各单位下属机构工作的青年及外来务工青年)。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觉奉献,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公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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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教会联字(2014)00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践行党的十精神,激励广大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委会和中国教育科学学会、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等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4年3月1日起接收申报材料做宣传,12月6日起大众评选,12月18日起评委会终评。

二、奖项设置

2014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全国优秀校(园)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园)优秀骨干教师(含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下同)、优秀班主任(含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含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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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创业之星评选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大力弘扬以“诚信、崇商、友善、进取”为内容的“精神”,深入挖掘宣传创业典型,积极开展创业实践,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奋斗进取、创业致富、回报社会,为推动文明城市和创业型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具有市户籍,2010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城乡各类成功创业者,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二)最终在全市评选10名优秀创业者作为“创业之星”。

三、评选标准及原则

(一)评选标准

1、具有“干事创业”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拼博实干带头致富,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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