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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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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

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形成生产经营规模,激发企业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

1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2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

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往往结合合作社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和农时的特点,传播新技术、新信息、新成果,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容易引起农民浓厚的学习兴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

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3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的有效场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其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实行自愿加入,民主管理。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社员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每个农民都有根据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要求参与民主决策,使得广大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的锻炼,逐步增强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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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农业与专业合作社

摘要:现代的销售模式应该是直销,就是减少中间的流通环节,使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见面,实现“双赢”。超市农业的经营模式,就是农民增收致富的一种有效运作机制,它的很多优越性需要专业合作社来做平台。

关键词:专业合作社;超市;农业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3-0049-02

中国现代农业已发展成为实行资源配置全球化的现代大农业,从国际流通发展趋势看,超市已成为农产品销售的重要平台。超市农业作为一种现代农业经营模式,是农产品在质量、品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适应国际农产品销售体系的重要标志,发展超市农业是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零售终端竞争力的重要切入点,是引领中国现代农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桥梁和纽带。

一、中国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现代经营方式

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一直是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200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用现代的产业体系提升农业,要用现代的经营形式推进农业,要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要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中国的农业食品加工和流通业现在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调整阶段,农产品进入城市怎么销售?现在连锁超市、电子商务和新型的商业发展迅猛,而提供原料的农户却还是一家一户,很不对称。批量化、标准化和安全的商品,一家一户怎么拿得出来,产销两个环节中销的环节,明显是薄弱和滞后的。实际上从原料科研加工销售消费者,怎样增强农产品的供应链,现代的农业产业体系,就是一个完整的供应链。零售环节应当是整个产业链当中最重要的环节。超市农业,实际上就是探索现代的农业产业体系和产销体系,主要是指优质农产品,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通过标准化建设原料基地,组织生产,根据超市的经营需要来进行分级、整理、包装、储运、配送,形成一个新型的农业产销物流体系。

二、中国超市农业的发展与特征

中国20世纪80年代末期大中城市开始引入连锁超市,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迅速,2004年,中国城市居民超市食品零售占食品消费总额近30%左右。农产品加工率占农产品总量的38%。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居民食品、蔬菜、水果等超市消费已接近35%。超市消费成为城乡居民消费的主流。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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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引领农业新发展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其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中坚力量。文章简要介绍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及在推动我国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农业专业合作社 ;乡土文明;民主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9-0022-1

农业专业合作社就是将发展方向一致,或者在一个发展链条上的农户个体或者经营个体整合在一起,具有一定规模,从而使之更具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户或者经营个体更好地发展。

1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优势

1.1 农业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发挥规模效应

农业专业合作社改变了原来一家一户的散户经营状态,将各家各户整合起来,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销售上都具有了一定规模,因此,在生产中,更加容易管理,能够达到农产品优质高产的目的,同时也能够大大降低成本,在销售环节,由于专业合作社具有一定规模,因此,销售渠道更多,更广。

1.2 农业专业合作社能够拓宽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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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向农业产业化、经济信息化、农村城镇化转变升级的历史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5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增产、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截止2012年3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5.23万户,出资总额7995.56亿元,实有成员总数1321.19万个。合作社建设促使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已经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度较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红旗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障碍因素阻碍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内部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力不强,带动农户弱,合作社普遍缺少必要的经营费用,缺少适用的配套机具和水利设施等问题,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的发展,个人认为,对现有的合作社进行提档升级是关键,下面就红旗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一、更新理念,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企业化进程

合作社的两大基本功能是组织力和带动力。而长期以来,我们把合作社的作用仅限于提高农民走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当作一个中介组织,忽视了它作为一个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导致许多合作社规模偏小,自身实力不强,带动力很有限。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现现代化大农业的主要载体,加快推进合作社企业化进程就显得更加重要。企业化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像企业一样经营管理,以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把它当作企业来办、项目来抓,以抓项目的精神抓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自身实力,提高带动能力,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抓投入、要回报。有了效益,才能有实力,实现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有了实力,才能为农民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真正达到农民利益和资本利益的互利双赢。

二、提档升级,加快培育一批重量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走规模化、高质化之路,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将被市场无情淘汰。红旗镇的工作重点也由原来的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严格按照《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做到边发展边规范;一是明确重点,加大培育。对有一定规模、产业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重点培育对象,明确联系领导和责任人,逐一跟踪抓落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利用土地流转的良好契机,扩大种养殖面积,不断延伸产业链;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实现从初级农产品生产到初加工农产品转变,从生产型向生产销售型转变,增加附加值。二是加强联合,互利共赢。各合作社发展水平不等,各有优劣势,强化合作,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是一条重要途径。同类合作社可以强弱联合,采取兼并、转让等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增强搏击市场的能力。今年红旗镇将以新农村创业园蔬菜合作社为龙头,联合长胜村葡萄种植合作社,峻丰村丰源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红旗镇蔬菜合作联社,以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为重点,带动红旗镇设施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三年内联社大棚、温室至少要达到1000栋以上,增加冬季蔬菜窖储能力,实现蔬菜反季节上市,提高冬季蔬菜本地供应能力。三是拓展领域,丰富体系。随着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发展生产加工型的合作社,还要发展生产服务型合作社。近年来其他一些地方已发展了一些行使播种、机耕、收割的农机合作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今年新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利用国家农机补贴等优惠政策,组建了新农村农机合作社,主要用于农机服务,经营面积覆盖到了全镇耕地面积。

三、培育人才,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人才是第一资源。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档升级工程,首要的是人员素质的提升,这样才能保证合作社的旺盛生命力和持久发展力。一要搞好培训。组织有关专家、学者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财务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开展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驾御市场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合作引进人才。采取内选外引能人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监事会主席,要大胆引进“职业经理人”,弥补自身知识能力的缺陷,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展现“职业经理人”了解市场、善于经营的特长。三是鼓励社会能人和大中专生到合作社创业发展。鼓励农村大学生返乡、城市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技术干部到农村创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他们在职称评定、个人福利待遇上给予政策倾斜,使人才到农村站得住,留得下,有所作为,让各类人才积极投身到合作社的创业发展中。四是校社联合。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中院校、有关专家建立技术合作关系,逐步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合作社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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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在农业产业化推进的过程中,合作组织直接介入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既发挥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上的优点,又克服了家庭经营规模小、与市场脱节等不足,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改善政府对农业的管理,有效地拓宽了服务领域,强化了社会化服务功能。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合作组织的兴起和发展,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再造和创新,它不仅架起了联结农民与市场的桥梁,也架起了联结政府与农民的桥梁。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合作经济组织这一介体来指导或引导农民,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措施落在实处,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另一方面,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可以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政府,并及时得到由政府的真实可靠的农业产销、科技和政策等信息,从而大大提高政府对农业与农村经济调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合作组织以自身特有的合作性、专业性,联结着市场、农户两头,并通过与各方的合作,形成了合作各方的优势互补、功能较全的服务机制,把服务渗透到了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

二、发展合作组织可以有效地架起企业、农户与市场之间的桥梁,有助于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农业的纵向一体化,合作组织根植于广大农民之中,既能保持农户家庭的独立经营,又可以按照合作制的规则,克服单家独户在经营中的局限性,维护农民的利益,使入社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市场、企业和农民之间发挥中介作用,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合作组织上连市场、下连农户,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引导农户走向市场,加强了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加固和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条,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发展合作组织有助于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加强了行业自律,维护了行业利益,促进了产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合作制的运作,可以使农民在农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锻炼,这既有利于农民科技意识、营销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育,又可以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与参与意识,提高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进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从这一意义上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学习市场经济、学习科学技术、学管理、提高自身素质的好学校。

充分发挥了合作优势,增加了农民收入。合作组织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一般按不低于市场价收购社员的农产品,将加工或销售增值部分利益反还给农民,增加了农民收入,并利用辐射效应和示范效应,带动尚未脱贫致富的非成员农民,走共同致富的道路。

三、合作组织存在的困难与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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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意见

近年来,全市各级供销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充分发挥本地农业资源特色优势,积极创办、领办、合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存在着数量少、规模小、功能弱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在更高层次上加快发展。根据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供合〔〕3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皖政〔〕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是农业大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全市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进程。供销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体制创新、完善组织体系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供销社要准确把握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途径

(一)以基层社改造为契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基层社体制转型中,具有经济能力的基层社可以成为出资成员,不具有经济能力的基层社可以吸纳职工个人出资,与农民共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大多数基层社拥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层社的改造找准产业发展的连接点、优势资源的释放点。

(二)以社有龙头企业为支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社有龙头企业的优势资源,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的模式,与农民共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企业化经营的路子。

(三)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平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利用村级综合服务社这个平台,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与农民共同组建农产品购销、科技服务、信息交流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服务。

(四)以农产品经纪人为骨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培育农产品经纪人和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中,要充分发挥他们在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引导他们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贮藏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产品经营搭建市场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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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合作社的本质与定位:从主体成员来源和构成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弱势群体自己的组织。从市场竞争视角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中调节利益关系、缓解利益矛盾的组织。从市场体系发展趋势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分工协作体系中,市场组织化程度、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过程中的重要产业组织。从市场管理角度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政府有效监管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的重要中介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三种类型:横向型合作与纵向型合作;社区型合作与专业型合作,传统型合作与新型合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以下功能:

规模集成功能:专业合作社将相关生产者、经营者组织起来,形成专业生产、经营群落,形成生产的群体规模。这种小规模大群体式的合作,发挥组织的力量,形成群体购买、群体销售的合力,用批量产品去占领市场。

技术集成、传递功能:专业合作社系统吸纳产业实用技术,在社员中传播,形成专业技术推广的最佳路径。合作社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可以弥补部分农户的专业技术缺陷。合作社根据需要,可直接与相应的科研、教学单位,与本行业的专家、学者建立直接联系,有助于建立一种需求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知识、技能等共享功能:农户经营管理能力差别是造成穷富差别的重要原因。在合作社内部,作为合作社领导的多是经营能手,市场行为较为理性,经营带动能力强,通过合作社的服务,能够把这些能人的理性判断和决策变成各个社员的共同行为,将社员的群体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到这些能人的水平。

市场信息集合、披露功能:专业合作社熟悉专业市场,市场信息灵通。特别是一些合作社通过互联网专业网站,用现代技术处理、交流信息,提高信息化的综合能力和利用效率。相关专业合作社又能形成产业集群,把全国相同和相似的集群信息收集起来加以利用,从客观上把农业生产纳入信息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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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

目前,枣庄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471家,覆盖了全市80%以上的乡镇,业务领域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转等十多个行业。为进一步完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组织人员对滕阳富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龙珠大枣专业合作社融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据调查,截至2009年9月末,仅农信社就对全市20912户合作社成员发放贷款余额达9935万元,累计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贷款5.28亿元,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发展势头相比,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还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

融资渠道狭窄、资金短缺仍是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通过对两家合作社120户成员调查,有83户表示当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资金短缺,占被调查户的69.2%;据对获取信贷支持的13户农户调查,有8户表示信贷资金仍然偏少,资金需求难以满足。据富硒合作社反映,2009年前9个月该合作社通过贷款、内部集资共筹措资金58万元,仅占其资金需求量的8.08%,远远满足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强烈需求。

涉农金融机构仍然偏少,贷款覆盖面低。目前,全市金融机构除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提供部分贷款外,其余各金融机构很少涉及。

金融服务相对滞后,信贷产品少而单一。从调查情况看,各金融机构并未开发出专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创新产品,对合作社的信贷投放主要为针对其成员的五户联保贷款、个人消费信贷、小额贷款等传统信贷产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法人地位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农民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尽管得到法律的确认,但多数金融机构对其法人性质仍存疑虑,特别是借款主体的不确定性更是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各金融机构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它的信贷政策,信贷服务无法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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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专业合作社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5-0003-01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历了萌芽阶段、起步阶段以及目前的蓬勃发展阶段。从90年代中后期发展至今,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带动农户能力增强,合作重点转向购销、加工领域,并出现了围绕绿色农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农民经纪人协会发展较快,龙头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增加,逐步趋向体系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一般围绕支柱产业或几个专业合作组织,并由原来的数量增长转向规模扩大。这一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稳步发展,其作用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逐步显现出了五方面的优势:一是有利于双层经营的新路子;二是有利于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三是有利于结构调整;四是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五是有利于转变基础领导方式。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

随着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法》颁布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也逐步凸现:

1.1 规模集成功能:合作社能够达到小品种、大批量的效果,这是合作社最主要的功能。

1.2 技术传递功能:合作社有能力聘请专家作技术、市场、政策顾问,把最先进的利学技术、管理方法吸引到合作组织中来,把新的实用技术源源不断地吸纳起来并传播出去,成员能够从合作社得到最好的技术、最新的品种。

1.3 智慧共事功能:合作社成员大多是经营能手,他们的点子多、能力强,往往能够把这些点子变成各个社员的共同行为,这就把社员的群体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到新的水平上来。

1.4 信息集合功能:专业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收集到的信息,尤其是一些专业合作社设立专业网站和网页。用信息技术处理、交流信息,大大提高了信息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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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厅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意见

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意见的通知》(粤府办〔*〕96号)下发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至*年底,全省共培育和扶持了100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36个,总资产65360万元,总收入198091万元,合作销售农产品298万吨,成员总数17万人,带动农户128万户,成员人均纯收入比当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5%,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合作组织数量偏少、规模不大、示范带动能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弱化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经济效益。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妥善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现就进一步加快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力争至2013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100个,基本覆盖全省每一个乡镇;专业合作社带动200万户以上农户,占农户总数的20%.重点培育100个以上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具有产地认证和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点,培育30个以上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省知名农产品品牌,发展10个以上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的国家和省级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利益分配和民主监督机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创建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开展典型示范

实施示范社建设“1122”工程,争取每个乡镇培育1个以上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每个县培育10个以上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每个地级以上市培育20个以上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省培育200个以上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

三、适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应适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各项支农资金包括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生产与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测土配方施肥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专项资金,要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积极争取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建设资金,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和承担国家各项重点农业工程和项目实施工作。

四、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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