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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区、各自治州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农民工工作督察的通知》精神,国务院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将派督察组,于年月中旬赴我省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为做好迎接督察的准备工作,现将我省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督察的重点是,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电〔〕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努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以及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情况。
督察的主要内容:
(一)多渠道扩大农民工就业情况。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为农民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方面的情况。
(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情况。科学制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农民工培训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三)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关系情况。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实施“彩虹计划”,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合理地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我们党执政理论新的飞跃。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深刻认识和领会其精神实质,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为人民履好职、行好权的重要职能作用。几年来,我们东昌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发展高于一切的宗旨,始终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摆在人大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建设经济强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东昌区经济的大发展。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围绕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找准切入点,深入基层,联系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我们结合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了经济工作、民生工作、科技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等方面的调查,形成了《关于东昌区城市居民住宅楼弃管状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在东昌区推行部门预算工作建议的报告》、《关于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调查报告》、《关于落实科技进步法和科技进步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调查报告》等调查报告,这些报告都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其中,《关于东昌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区委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结合区人大调研报告中的建议,切实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7月份,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山东潍坊建立了东昌区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基地。
二是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不断强化执法检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最具民主性和广泛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落实科学发展观,地方人大工作最主要的切入点,就是促使国家权力机关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各个环节。因此,我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完善监督程序。我们制定了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一府两院”,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找准方向、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紧扣我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战略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开展“三察(查)”活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一些突出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在监督中,我们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为此,我们从支持的角度出发实施监督,同“一府两院”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促进全区发展的强大合力。并力求做到“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位、支持不添乱”,让“一府两院”切实感受到来自权力机关的真诚监督和支持,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狠抓审议意见的落实,注重跟踪问效。为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每个审议意见下发两个月时,常委会主任会议都要听取区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的报告。我们还注重跟踪监督,对上一年的监督议题,没有落实到位的,选择重点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成效。2007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审议意见。为了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促进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2008年常委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区政府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要进一步改善定点医院的医疗卫生条件、尽快配备救护车”等四条建议都逐一落实和解决,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就是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人大在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过程中,要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更加了解民心、体察民情、改善民生,所作出的决议、决定都必须充分反映民意,集中体现民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其开展对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是公共权力制约公共权力的一种实现形式。下文立足灌云县检察机关对基层行政执法开展监督的实践,对基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主体、方式以及应坚持的基本原则进行总结。
一、实践情况及典型案例
2012年6月以来,灌云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实践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建立了“党委领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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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笾С帧⒄涸稹⒓觳旒喽健⒉棵潘局啊钡幕阈姓捶喽叫履J健=刂聊壳埃嘣葡厝嗣窦觳煸和ü喽椒⑾中姓捶ㄎ侍12条,先后发出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书、法律监督意见书49份,督促整改问题88项,受理举报32件,向反渎、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0件16人,均已立案侦查。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2012年3月20日,灌云县图河乡三舍村新世纪浴室发生锅炉爆炸事件,年逾六旬的柳某在爆炸中身负重伤,其女及外甥女不幸丧生。事故发生后,灌云县人民检察院随即派员介入调查,一举查处了该事故背后工商、质监、安检执法人员案件3件6人。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及在走访群众调查中,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基层某些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安全利益问题触目惊心,群众很有意见,并对检察监督寄予希望。随后,灌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案件分析报告会,会议决定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依托,组织安排力量对涉及群众安全的基层行政执法开展检察监督,形成风险研判报告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案例二]2013年4月8日,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人员在阅读《苍梧晚报》时发现一则报道称,灌云县同兴镇6户农民因为使用不合格化肥,致使50余亩麦田出现大面积死苗现象,而生产商和经销商均推卸责任。看到该报道,检察人员及时同记者及受损农户联系,准备支持农户。经销商在得知检察院介入后,态度有所转变,与农户达成协议并进行赔偿。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就此事展开生产及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相关案件调查,先后到农产品生产商、销售商以及灌云县农业委员会等地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近三年来因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引发的民事纠纷日渐增多,涉及受损农户百余人。据此,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农业委员会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的监管。灌云县农业委员会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对此检察建议进行回复,表示将加强对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监督和管理,对于伪劣产品经营者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对受损农户进行赔偿,切实维护农户利益。
从实际监督情况看,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基层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案不立、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行为;二是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倾向性问题及处罚畸轻畸重、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等引起行政相对人严重不满而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具体方法是在政法委的牵头下,联合县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联合开展分片检查;加强与基层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行政执法案件报备制度,全面掌握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开展监督;深入街头、村庄、社区宣讲行政执法监督内容,收集和受理行政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控告,从中发现行政执法监督线索。监督的手段主要有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贪污受贿行为进行查处;对联合检查、备案审查、接受控告举报中发现的基层行政执法中的问题,通过《检察意见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报告两种形式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整改。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在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促进了基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及时防范和化解了基层一些矛盾隐患和纠纷。但该项工作具体应该由检察机关哪个或哪些部门承担,即监督主体问题,以及监督方式有哪些,在监督中应把握什么样的原则尚需要研究。
二、基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主体及方式
一、常委会工作要点
1、第一季度召开区政协六届四次全会,完成会议各项任务;协商决定区政协2011年常委会、专委会、委员活动组的工作安排。(1月)
2、第二季度组织常委视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5月)
3、第三季度组织常委视察**新区功能园区建设情况。(9月)
4、第四季度召开常委会,听取区政府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通报;讨论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的筹备情况;审议通过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的有关事宜。(12月)
5、召开区经济形势通报会,组织常委、委员听取管委会领导通报我区上半年经济形势。(7月)
二、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要点:
提案委员会工作要点
年是我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常委会将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紧扣发展这一主题,在巩固和提高过去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果的同时,为全面实施监督法开好头、起好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必须依法规范和加强对州“一府两院”的监督,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生态作出积极的贡献。
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州委第六次党代会和州委六届二次全会、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安排听取和审议州“一府两院”10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对该项报告,要按照监督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年州本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对该项报告,要按照监督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四)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年上半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情况的报告。该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第一条为保证农民负担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包括行署)农业综合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行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负担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物价、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当配合农业综合部门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搞好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职权:
(一)监督农民负担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
(二)检查违反农民负担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做出处罚或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农民负担监督检查人员,经考核后,由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发给《农民负担监察证》。
__*区人大认真履职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20__年,区人大常委会[:请记住我站域名/]将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工作的永恒主题,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扎实履职,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关注经济转调,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着眼于放大发展优势、强化发展支撑、突出发展特色,听取、审议和表决了区政府关于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对全区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了视察。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议区政府深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切实提高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水平;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在经济转调中的引擎作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收到了良好成效。
关注城镇建设,加强对城建工作的监督。为确保城建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听取、审议和表决了区政府关于20__年度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对农村公路建设、城区道路升级改造等有关工程进行了重点视察;致力于提升山城形象,听取、审议和表决了区政府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建管并重原则,不断强化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在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区城镇面貌进一步改观,管理秩序更加规范。
关注群众利益,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为进一步改善弱势群体生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广泛地惠及人民群众,常委会组织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关于低保工作,建议区政府全面落实各项配套救助制度和惠民政策,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创造就业机会,更好改善贫困群众生活。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区政府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努力将好事办实。
关注法律实施,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监督。对餐饮服务环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实施。为推动司法为民宗旨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落实,督促区法院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便民利民措施,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督促区检察院严把批捕案件关,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着力解决刑事侦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地维护了法律尊严。
(一)加强领导和部门协作。要加强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农村危房改造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危改办),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充实日常办事机构的力量,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设备,会同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牧业、卫生、扶贫、国土资源、监察、审计、宣传、残联等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保合少镇政府、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负责,按属地进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主体,负责对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要组织编制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和有关优惠政策,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整合利用各方资源,组织项目实施并跟踪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区危改办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并审定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组织专项监督,及时掌握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区发改局负责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本地区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区财政局负责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危房改造对象(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户)的身份。其它有关部门也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工作。
(三)资金保证。要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确定的分担比例,结合本地区改造任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将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
(四)技术服务。区建设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申请改造的危房进行鉴定,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牧户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户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改造完成的危房户进行验收。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五)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区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收集齐全,按照权证、基建和管理等类别整理归档,做到项目完工,资料立卷归档到位,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主要由政府出资改造的,改造后的住房产权要集体所有,其他改造户的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要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六)信息报告。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要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资金安排等情况尽快上报,并于年底前将年度总结报告报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上述三部门。
(七)监督检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级督察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实地督察,督察的重点主要是领导责任落实、机构人员到位、资金筹措及使用、优惠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项目管理及安全质量、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并予通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监察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单位关于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77号)印发后,各地积极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在全省全面落实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是实践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物价、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察等部门要充分提高对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政府应建立由物价、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察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联席会议,并由物价部门牵头和承担具体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财政部门对于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必要经费,要予以保证。物价、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察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村要按县(市、区)的统一部署,负责做好乡镇、村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具体落实工作。
各地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推行办法。要通过政府逐级召开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村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采用印发宣传提纲、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以取得广大农民、乡镇政府、有关执收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的确认工作。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就是要以透明、直接的方式把国家制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准确无误地告诉农民,让农民知道哪些是自己该交的费用,哪些是自己不该交的费用,让农民能够依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察等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执收标准、执收依据、执收范围等公示内容逐项进行确认,并在*年4月底前将本地区准备向社会公示的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名称、具体标准(价格)、执收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执收单位和收费范围等报省、市物价、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备案。
三、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各地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目前已经全面推行的县(市),要进一步督促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尚未开展的县市要在*年4月底前抓紧做好乡镇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会同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察等部门在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基础上,抓紧统一制作和编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和收费手册,并在*年5月底前,通过乡镇、村组织将涉农价格和收费手册免费发放给每家农户,在乡镇政府和行政村醒目处(一般为政务、村务公开处)设置公示栏。在各涉农收费执收单位和涉农价格经营服务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以直接的方式将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项目名称、具体标准(价格)、执收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取对象、服务内容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告示农民群众。公示栏和公示牌的制作费用不得向农民收取。
各地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要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贯彻明码标价以及亮证收费结合起来,要因地制宜,讲究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地必须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建立责任制,及时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调整后的变更告示工作。乡镇政府和各行政村要指定专人做好公示栏、牌的维护工作,保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各市物价、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察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对县(市、区)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指导工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监察厅将联合派出督导组抽查各地推行公示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并选择若干个县市作为全省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示范点,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工作。各市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总结,务于*年7月底前上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监察厅。*年下半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监察厅将对全省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月10日是监督法颁布实施的第一百天。在落实监督法的一百天里,新一届大安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工作有了新起色,其基本做法是:
一是及时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进行了监督法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强调人大要坚持经常学习监督法。同时,利用重新任命干部的机会,对“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干部进行了监督法学习培训,增强了被任命干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二是围绕新农村建设、植树造林和林木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等诸多方面的情况,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对农业法、食品卫生管理法和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在本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同时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的关系。
三是认真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在1月9日的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06年关系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八件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2006年中小学收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2006年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此前,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上述工作分别进行了视察或调查,形成了高质量的视察和调查报告,及时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供其审议相关议题时参考,为提高审议质量做了充分的准备。会后,常委会办公室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督办,并在规定期限内得到了政府和检察院的明确答复。3月30日,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农业法在本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连同审议意见一并交由市政府研究决定。
磐石人大开展代表建言献策活动
实现“争进全国百强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建成中等城市”、“奋斗三年,总量翻番”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磐石市委、市政府2007年及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也是富民强市的重要举措。为此,磐石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全体代表中开展为实现上述目标建言献策活动,并于3月23日召开了动员会,下发了开展此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全体代表都要参与此项活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每位代表全年至少提出一件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同时明确,对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予以表彰奖励,并将代表参与此项活动情况作为届中评选先进代表活动组和优秀代表的重要依据。
为了把此项活动抓出实效,人大常委会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设计了专用登记表,定期汇总各代表活动组提出的建议、意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要定期研究建议、意见的处理意见和采纳落实情况。(李玉忠)
代表视察、检查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