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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非遗文化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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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农村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精神文化,是千成年来优秀的文化传承,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建设农村文化礼堂,构建集教育、娱乐、礼仪、非遗传承于一体的农村公共空间,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在农村落地的具体举措。本文以浙江省义乌市“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为基础,对农村如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当中,如何发挥积极作用,提出想法和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中的活态文化的精华,是一个民族文化基因的体现。如何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全方位加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是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文化战线工作者所必须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广大农村,非遗的保护传承要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相结合,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做到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农村文化礼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述

(一)关于农村文化礼堂

农村文化礼堂,是指根据农村行政村人口规模、人员构成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设施规模,开发建设的农村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它可以利用既有的空间设施,如祠堂、旧校房,也可以根据规划新建、改建、扩建。主要设施包括文化礼堂、讲堂和文体活动场所。以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等“五有”为基本标准,按照“两堂五廊”,两堂即“礼堂、讲堂”,五廊指“村史廊、民风廊、励志廊、成就廊、艺术廊”设计,可建成综合一体式,或者分散组合式。农村文化礼堂应成为集教育、娱乐、礼仪、非遗传承于一体的农村公共空间。

建设农村文化礼堂,有利于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重点从设施建设向内容建设提升,从资源分割向资源整合提升,在传承优秀文化、弘扬乡风文明、培育农民素养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实现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重要载体,是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的重要保障,是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构建农民精神家园,提升农村文化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2013年1月,李强代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里将建设1000个农村文化礼堂列入了今年省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义乌市也计划通过5年的努力,在全市建成一批集学教型、礼仪型、娱乐型等“三型”于一体的农村文化礼堂。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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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礼堂与“非遗”文化互融

兰溪市梅江镇地处兰溪市东北部,民众睿智,自古至今创造了不少传统优秀文化――村落文化、民俗文化、寿星文化、拱桥文化、农耕文化、名苑文化、宗祠文化等,特别是道情、迎会、梅江烧制作技艺三大“非遗”文化,是诸多文化中最精粹的文化之一,将其融入文化礼堂,为农村文化礼堂增春添色。

三大“非遗”的基本内容

近年来,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农村文化礼堂的诞生,为保护传承“非遗”文化构筑了平台。兰溪市梅江镇文化站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在农村文化礼堂与“非遗”文化互相融合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非遗”文化成了文化礼堂的核心内涵。

金华道情,又叫唱新闻、劝世文。它与杭州小锣书、温州鼓词、宁波走书、绍兴莲花落统称为浙江省五大地方曲种。从明朝至解放后的五、六十年代,一直是金华民间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金华道情在金华流传可靠的历史至少已有三百多年。由于电影、电视、戏剧、报刊、书籍的普及,金华道情逐渐萎缩,听众日益减少,说唱艺人找不到徒弟,传承受阻。现在,金华八县市道情艺人已寥寥无几,成了凤毛麟角。2008年,金华道情由义乌市申报并获得国家级“非遗”代表作名录。

梅江迎会,由浦江迎会普及传播过来,属国家级第二批“非遗”代表作名录。迎会,俗称“抬阁”。它以中国民间传说人物造型为主体,进行精心的艺术设计,具有惊险、奇、怪、妙等特征,堪称中国民间艺术的一朵奇葩。迎会,原始于浦江黄宅。南宋末年称“迎巧”,宋、元时期仅限于黄宅一带,明代过渡为“迎会”,八月十三庙会迎胡公(胡则)。清代至民国,迎会在浦江各地普及,至解放初期达到鼎盛。兰溪市梅江镇1958年以前隶属浦江县管辖,称“通化乡”,故有迎会之流传。清代宋琦有“青山岩会赋”问世,文载民国浦江县志。梅江迎会主要由上祝宅村、下祝宅村、溪口周村、下马桥头村等村组织,每年聚会点在“青山岩”胡公庙。农历十月十一开展活动,一般三天。从2013年开始商定为“十年大迎,五年小迎”。

“梅江烧”传统制作技艺是以汪海洋为传承人,梅江烧酒厂为传承基地的金华市级“非遗”代表作名录。兰溪市梅江镇多丘陵山地,当地农民喜欢种植高粱、荞麦等农作物,高粱、荞麦可以烧制成烧酒。梅江烧约有数百年的历史。1958年办过酒厂,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税收很高但仍有民间传承。改革开放后,梅江烧酒得到了广泛普及。其制作流程为:制酒娘;取高粱净米;煮高粱净米;伴酒酿;烧制;封存。

“非遗”融入文化礼堂的实践探索

为了增加文化礼堂乡土特色,保护濒临灭绝的金华道情这一“非遗”文化,梅江镇政府、文化站与祝宅文化礼堂一道将本镇陶宅村道情艺人陶兴芳邀请“出山”,坐镇“兰荫讲堂”。每逢星期天,为群众免费说唱道情。使新听众得到了“非遗”文化的熏陶,使老听众找回了年轻时的回忆。陶兴芳,男,1944年4月出生,现年71岁。拜师柏社乡屠宅村明金师傅,20多岁就开始唱道情,常在邻里之村说唱,远之金华、兰溪等地。有时一地连唱十夜,由群众自筹费用。陶兴芳没有文化,单凭记忆说唱,现还能熟练演唱的曲目有:《七星剑》《大堂相会》《合同记》《六妹图》《还魂带》《劝赌歌》等。为时代计,为传承计,文化礼堂将适时创作歌颂改革开放,歌颂新农村变化的道情曲目,让其说唱。如《四唱改革开放政策好》参加“兰溪新舞台”梅江海选专场,传播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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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初探

摘要:自古以来,我国都是一个以农田耕作为主的农业文明古国。我国很大一部分面积都是农村,几千年来,积淀了丰富的农业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的生产方式发生剧烈改变,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逐渐恶化。笔者通过揭示非物质文化和农村之间的紧密联系,对传承和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远意义进行浅析,对当前如何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这两者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传统文化。而这两者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独特性,更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大量丰富的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五千年文化的积淀下孕育着。而在经济飞速走向全球化城市化的格局下,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在农村生产方式的改变下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传承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环境也在不断恶化。长期以来,不断地有大量文化遗产从我们身边销声匿迹。农村居住者是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持有者,也是遗产传承过程中的主要力量。要想有效地传承和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必须从改变农村环境方面着手,使当地农村居民的文化自觉度提高,使其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

一、农村现实的状况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相比以往,现在的农村经济形态发生了很大改变,农村的民间文化在地理环境的不同、经济条件的好坏、民风习俗的差异下变得越来越多样。在农村务农的青年人越来越少,可谓是寥寥无几。传统文化的传承在这一现象的出现下极易断层,变得十分危急与紧迫。一旦富饶的民族文化资源与贫穷的物质生活矛盾的时候,两者便会随之发生互相制约的现象。农民生活的处境是民间文化处境的直接反映。在当下年轻人审美观、价值观急剧变化的时代,农村农耕文化下的传统礼俗与现代社会的理念发生了严重冲突。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矛盾就是这些冲突演变而来的。在经济形式发展和需求的不断改变下,农村原本赖以生存的耕作文化和土地环境都发生了巨大改变。农民迈开了走向现代化大城市的脚步,使得流动人口的数字日益增长。同时,广播传媒的普及使得国民信息化水平逐渐提高,街头表演的民间艺术和民间艺人逐渐消失。年轻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逐渐模糊,文化遗产也慢慢被破坏、遗忘甚至消失。

二、为什么要传承和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祖先留给了我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我们的共同财富,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然而,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被现代城市文明一点一点所浸入。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的艰巨任务。我们要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有历史的、辩证的审视以及高度的重视。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历史脱离,更不能割裂历史,要保持乡村生活的历史魅力、风俗魅力,使其不会在新农村建设中遭到破坏。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人类非常重要的资源,是承载我们中华民族精神与情感的主要载体,是我们中华民族智慧及文明的结晶,是维系我们国家统一的基础,是连接我们民族情感的纽带。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包含着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的传统。它存在于我们的衣食住行各方面,构建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对我们的思想观念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保持中华文明的延续中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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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内容摘要:在现代化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工作正在不断弱化,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开始渐渐的消失。现文章就针对农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进行研究。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农村区域 传承与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我国来说是一笔十分珍贵的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宝贵工作其对于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与流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量的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孕育了深厚的中华文化,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保护进行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提高农民保护意识

就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现状来看,其在农村的宣传工作远远不够。很大部分的农民仍然不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只有在农村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何物,才能够让农民朋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亲切感,从而产生对属于自己文化的自豪感,从而真正的主动积极的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决不能简单的由文件替代,而是应该选择合适的项目在农村举行简单隆重的仪式,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带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更大的自豪感与自信心,增强农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吸引更多的农民朋友共同参与到保护工作中。另外,还可以通过电视媒体、网络平台等现代化的宣传途径来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保护工作,让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与重要性。同时,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整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与数据,开展研究编撰工作,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继承,进入农民日常生活

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真正的传承下去就应该实现其活态,即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常态的形式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只有这样才能够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活态保护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针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来看,农村规模较小、单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真正做到合理开发、活态传承,同时有力的借助政府、社会团体等多元化平台,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例如,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曲等艺术形式都与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保护工作中可以通过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曲等途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到农民群众的生活当中,进而逐渐实现良性循环的发展。

3.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于教育,深入农村学校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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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析

摘要:本文分析了农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提出了如何在新农村建设的浪潮下保护文化遗产的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农村建设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rural and the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puts forward how to under the wave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several Suggestions to protect cultural heritage, for your reference.

Key words: the countrysid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04-0000-00

1 前言

五千年的文明历史, 幅员辽阔的疆土,众多的少数民族使得中国拥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是农耕文明的产物,存在于乡野之间。农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之所在, 因此对其在农村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2 农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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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农村文化的价值研究

特色化发展———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独具特色的农村文化形式及内涵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邯郸市十六个县(市)的民风习俗各有不同,反映在文化形态也各有特色,生长于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亦各具浓郁的地域烙印和民俗风格。其中,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萌生之初到流延至今,始终根植于农村的沃土之中,存续于农民的繁衍之中,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并表达着农民的情感,寄托了农民的祈愿,以其特有的形式长久地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广泛流传,能够自然地架构起农民群众之间、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亲切感。这从邯郸市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艺人员大都来自本乡本土,每次演出全村群众几近倾巢而出观看,外出务工人员也从千里之外赶回家乡参与其中,即可见一斑。比如,每年的元宵节,永年县的国家级民间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抬花桌”,采取传统的舞蹈技巧,在鼓乐伴奏下,艺术氛围浓郁,演出气势壮观,使得围观者人山人海,喝彩不断。这种兴始于唐代初期、不断丰富完善、传承下来的民间舞蹈艺术,在永年县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更加彰显了地域特色,成为了远近闻名的文化品牌。从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传承中进行特色文化建设的思考中可以看到,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各县(市)将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特色文化建设,既贴近农民的生活,符合农民的文化习俗,还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利于农民群众自主地发挥创造性。这是因为,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些文化遗产从产生到流传,千百年来生长于广大农民群众之中,农民群众对身边这些“土生土长”的传统文化耳闻能详,极易掌握并从生活中汲取营养赋予其时代新内容。其次,农民群众对反映当地民风民俗、表演技能的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深厚情感。千百年来祖祖辈辈靠着口传身教一代代地传承、光大,并不断地植入自身理解、情感和信仰,久而久之,形成了以人为核心的一种精神寄托,这就从思想与情感上为农民群众发挥主动性与创造性提供了源动力。农民群众主动地发挥其创造性,潜移默化中提升了自身的文化素养,使其逐渐改变了原有的思想与观念,并为新农村文化建设保障了主体的培养,而这种积极主动参与的主体力量正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骨干和动力。各级政府对此给予积极引导和资金支持,为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弘扬创造良好条件,不仅有利于在农村中建设文化艺术团体与培养农民文化人才,有利于活跃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生活,还能突出各县(市)带有厚重地域色彩的文化特色,无疑是宣传本地优势、提高本地知名度的一张靓丽的“文化名片”,同时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

传承形式的完善———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契机,加强农民文化队伍的建设与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依靠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得以保护、延续的特点。传承人是历史的活化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立之本,如果未能在传承人的有生之年将文化遗产给予全面有效地保护并传承下去,就会发生人亡艺绝的现象,并成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可弥补的损失。这就启发我们,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就是要将农村的主人———农民放在首位,建设起一支来自于农民、服务于农民的文化队伍,让他们在承继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接受新文化熏陶的过程中树立起社会主义价值观与生活方式,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与文化活动来丰富自身生活。而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具有与农民之间距离较近且易于为农民所掌握的特点,故将其元素和组合纳入农民文化队伍的建设与培养中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首先,传承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建设一支农民自己的文化队伍。我们现在对于农村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主要采取的是“帮扶”政策,鼓励专业演艺人员、创作人员走入农村,开展“文化下乡”活动,通过举办文艺展演、组织培训等形式帮助建设与培养农村基层文化队伍。尽管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直接受益的只是占农民少数的文化队伍,况且“文化下乡”活动不能长期不间断地在农民身边,内容也缺少地域性、民间性。而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长在农村,乡土气息浓郁,具有贴近农民生活的强大优势,只需传承人教授、政府组织就可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创新,这样就便于建立、发展一支农民自己的留得住的文化队伍。其次,传承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构筑和谐社会。每逢农村传统庙会、集市节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出现在农村的固定地点进行表演,极大吸引了本乡本土村民及三乡五里乡民前来观赏。农民的这种高昂热情有利于将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推广,农闲时期农民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练习、交流、创新和排演,节庆时期则进行演出,并在传授、交流、演出的实践中形成了一种联系乡民情感的纽带,既是对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再者,传承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农民群众发挥自我能动性。农民对于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耳濡目染,如数家珍,在表演现场浓烈的氛围中,往往能和着民间乐器的旋律、伴着表演队伍的舞动而情不自禁地跟着哼起来、唱起来、舞起来。这种认知和参与程度正是农民发挥自我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顺应这种大势,政府给予积极的帮扶政策,专业人士给予有力的艺术指导,充分展示农民的聪明才智和艺术才华,其能动性将会得以极大发挥,并在继承过程中自觉为古老的文化遗产输入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内容,注入新活力。这种政府引导下的广大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和创新,会从根本上使农村文化建设、农民文化队伍和农民文化生活更加兴旺发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与新农村文化建设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以自身独特的优势,成为了新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村主人———农民群众之间的纽带,在其保护与传承过程中来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培养,使他们在思想、行动及观念上奋发向上,以达到提高农民整体思想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构筑和谐社会的目的。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与农民生活联系紧密、群众参与性广、受众感染性强等特点,有着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主动参与的优势,在保护与传承中有利于建设、培养一支农民自己的文化队伍,在政府帮扶政策和专业人士指导下,农民可以自主发挥创造性,形成与时俱进、积极向上并具有新内涵与新形式的新文化。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避免了“旧”文化与“新”文化之间的冲突,无疑是对其予以保护与传承的一种有效措施。

本文作者:王冉郑扬工作单位:邯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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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和保护对策

摘要: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被遗忘、遭损坏、遭破坏和消失的严重威胁,需要通过提高村民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加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氛围、加强机制建设,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将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等手段来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键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机制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是紧密相连的,正因为如此,目前我国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的地方,多为农村或是偏远地区,体现了广大劳动人民的不断创作、积累与延伸发展,是人类社会极为珍贵的资产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重要的文化遗产形态。它以传承人为核心和载体,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与时俱进的传承变异,实现延续民族文化基因,丰富民族文化内容的功能。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民进城务工引发的人口大流动、公共文化服务的缺失、承载着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字和掌握民间艺术技艺的艺人日益减少乃至死亡,使民众特别是青少年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少,使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面积地面临着被遗忘、遭损坏以及消失的严重威胁,特别是千百年来流传在民间的口头传说故事、典故等,如果不加一挖掘保护,将会随着时代的变迁逐渐消失。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策

(一)提高村民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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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视阈下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讨

一、新农村建设视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依附于个体、群体而存在的非物质形态化的文化遗产,比如民俗节庆、表演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显现。然而近几年来,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新农村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这一举措无疑给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重的一击。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多农村没有保护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导致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终效果与新农村的精神内涵、文化主体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鉴于此,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将经济社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两者能够共同获得发展。第一,人们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存在着观念上的错误。人们错以为“保护”仅仅是保护过去的事物,其实不然,“保护”既要保护过去的事物,又要保护今天的现实。随着时间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这就增加了保护的难度。第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是现代人。不管是老手艺还是老房子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但是随时随刻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会消失。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保护就是能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传承下去。然而传承必须要有传承人。只有具备了传承人,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得到保护。第三,保护与开发的问题。一些地区为了能够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取得经济利益,他们往往打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旗号”来将其推向市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牟取经济利益的时候有可能会发生冲突。这就要站在全局的立场上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达到传承文化的目的。

二、新农村建设视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途径

(一)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写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然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一项造福于后代的事业。必须将各部门的主动性都调动起来,还要整合社会上各方面的资源。当地人民政府要建立保护组织,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列为重点事项,还要将其纳入到发展经济的规划中。另外,还要构建完整的专家咨询制度、公众监督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制度,确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向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要选择优秀、经营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员,促其在具体的保护工作过程能够出谋划策。

(二)通过准确普查来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及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的文化生态也慢慢发生了变化。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人慢慢去世,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人继承,从而导致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通过全面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可以详细的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前的状况、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掌握了以上这些信息,那么政府才可以明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以及内容。

(三)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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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相互作用

[摘 要]近年来,文化礼堂建设在浙江大地普遍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老百姓的欢迎。在文化礼堂建设中,如何做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结合这篇文章,本文主要运用本地文化礼堂建设中的实例,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的相互作用。本文的研究可以作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过程中的参考。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礼堂;作用

中图分类号:G24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8-0250-01

前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中活态文化的精华,是一个民族文化基因的体现。如何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全方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文化战线工作者所必须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广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如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做到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值得思考。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承保护工作是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能有机融入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不仅有利于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而且还有利于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1、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礼堂“两堂”“五廊”建设中的相互促进。展示展览是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展示素材,或者内容单调肤浅,那么文化礼堂建设就会显得单薄空洞。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农村非遗)则能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提供素材、彰显特色、增添亮点,从而发挥独特的吸引、宣传和教化作用。如浙江丽水松阳县(以下实例简称松阳县)赤寿乡梧桐口村则充分整合利用村内保存完好的祠堂、古民居等资源,打造“古村文物馆”,对一些破损的墙壁、格扇门窗、牛角、古字画进行仿古修复,较好保留了历史建筑原有的风貌。如村史廊建设中则需充分整合民间历史资源。深入挖掘村情村史、宗谱族谱,整合提炼出各个村庄的“传世之宝”和“存世之事”。如松阳县吴弄村、蔡宅村深入挖掘古村落的文化典故、人文风俗共20余个在村情村史、历史文化版块进行陈设展示,让古村落不仅仅是古老的房子,还包括房子和村子的内容和故事,让古村落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内涵。特色廊的建设中,如松阳县大东坝镇蔡宅村和二滩坝村对采茶灯、正月龙灯、狮子灯等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以展演、实物展示等形式巩固传统历史文化。在特色展馆建设中则需充分整合民间特色资源,挖掘整理古村、民俗、宗教、姓氏文化等田园文化脉络,整合提炼出蔡宅客家文化、吴弄晒红烟文化等一批乡土特色文化,推进乡村博物馆建设。这些都是农村非遗在文化礼堂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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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效促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全面协调推进的新农村,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发展农村文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文化的发展是整个农村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推动农村不断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力量,农民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孕育了丰厚的民族文化,即非物质文化。农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地,民间文化以最传统的方式保留在农村,积淀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基础。

一、新农村呼唤新型的农村文化:与农民“零距离”,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基础

农民是农村的核心,是新型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农民在不断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渴望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把现有的文化资源和当地的民间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让农村文化与农民“零距离”,建立一种适合农民的新型农村文化。这种文化理念需要对内在的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和发扬,对外来的文化有效整合、合理利用,要让深奥的理论简明化,传统的文化大众化、普及化,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传播方式来表达,这就是新型的农村文化。

1.发展中的新农村呼唤新型的农村文化

在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其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而其原有的生产、生活习俗也在悄然变化,特别是大集体(生产队)活动减少了、社会活动(民间民俗活动)的次数、区域和覆盖面也相对减少,人们的民俗文化意识也随之发生改变,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文化艺术的欣赏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文化的思想、情感、格调需求也要发生变化,原始的农村文化开始与现代人的情感需求不相适应,发展中的农村呼唤新型的农村文化。

2.创建农民“口味”的农村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

新型的农村文化应产生于农村,流传于民间,与民间生活要相适应。在各民族长期聚居区,特别是各民族农村聚居地有人们通过几百年积累下来的文化产物,这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宝贵财富,是农村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珍贵遗产,我们应当沿袭和发展、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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