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下,我按照公司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的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在自己分管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将自己个人履职调查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努力学习集团公司的工作方针、工作目标和制度规定、工作纪律,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集团公司服务的思想,做到无私奉献。我服从集团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坚持把工作做完做好。
二、努力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在当今发展迅速的时代,学习就更加重要,一个人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需要,必定被时代所淘汰。在工作上除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外,重点是学习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招标方面的国家方针政策和业务工作知识,还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做到学深学透,掌握在脑海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学习,我熟悉和掌握了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招标方面的国家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工作知识与技能,增强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与时俱进,增强大局观,能较好地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贯彻执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完成较为复杂、繁琐的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
三、认真负责,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必须有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为此,我在工作上养有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脚踏实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部门与每一个人,做到和气、关心、体贴、温暖。工作中承担自己的责任,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负责到底,做好任何工作。对自己要求做到技能精、作风硬、讲诚信、肯奉献,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集团公司服务,把自己的聪明才智与辛勤汗水奉献给集团公司,促进集团公司的发展。
四、工作强度与工作效果情况
工商__局提升工商所 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的调查分析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系统的“窗口”和“前沿”,工商职能能否落实到位,事关工商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服务经济建设的质量。近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各分县局紧密结合基层工商所工作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基层工商所配设纪检监察员的新路子,按照基层推荐、纪委考察、党委决定的工作程序为各基层工商所(队)配设了纪检监察员。广大纪检监察员以纪检监察十一项工作为抓手,细化任务,量化纪检监察员各项工作指标,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工商__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基层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就如何提高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提出了建议。
市局纪委现将__局《提升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的调查分析》一文的有关章节进行转载,望各单位积极学习借鉴,不断促进本单位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切实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保障,更好的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
一、__局工商所纪检监察员配设情况
近年来,工商__局在各工商所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员制度,每个工商所各配设1名纪检监察员,平均年龄42岁,其中由工商所副所长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有5个工商所,占56%;由内勤、法制员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涉及3个工商所,占33%;由监管干部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涉及1个工商所,占11%,拥有大专学历的2人,本科学历的7人,运行3年来,先后有4个工商所调整过纪检监察员。
二、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分局制定了《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职责》,明确规定工商所纪检监察员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工作的方法和程序以及义务、权利和待遇,应当履行的六项工作职能。从安排部署、过程督导、绩效考核、跟踪整改等党风廉政建设程序化管理模式,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纪检监察员业务能力教育培训活动,每年召开2次纪检监察员工作情况联评会,有力地促进纪检监察员工作开展。20__年分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实现全部工商所创建区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先进单位目标。其中,省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标兵单位2个,市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优秀单位3个。
三、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存在问题
人大对乡镇建设分局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
镇人大主席团:
按照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要点中确定的审议议题,我受主席团的委托于12月15日至18日期间,对建设分局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走访、了解、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以来,建设分局在县建设局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能,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抓好各项行政业务管理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 一是抓好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和贯彻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行政。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制度管人,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二)城镇管理逐步走向规范。一是强化规划的管理,对辖区内新建建筑物,认真组织人员参与实施放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严格执行办证中的正、副本制度,并做好监督验收工作;二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严格依照房地产管理法法规对辖区合法房产进行调查登记,及时做好房产档案;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好在建工程、液化气销售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安全稳定;
(三)街道卫生逐步好转。一是通过公开、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于4月份完成了环卫站的承包,并签定了劳动责任合同;二是充实环卫清洁工人,在原来有4人环卫工人的基础上,又另招聘了3人;三是组织环卫站,对镇区肄意堆放、晾晒各种药材及杂物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开展环境监查,对乱倒垃圾、排污的群众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建立了环卫工人清洁区负责制,环卫车分早晚沿街收集垃圾。通过上述措施卫生状况得到逐步好转。
近两年,泰州农商行依据部门工作职责,探索开展部门履职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活动的开展,总结部门工作成绩,发现工作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对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执行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促进部门管理效能、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的提升,为高管层决策提供依据,推动业务经营发展。
一、基本做法
1.确定评价对象。组成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及监事会、稽核部为成员的部门履职评价小组,将部门履职评价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每年选择3-4个部门作为评价对象,所选评价对象报董事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力争通过3-4年的努力,实现对职能部门的履职评价全覆盖。
2.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评价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被评价部门的相关职责、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年度工作目标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案。评价主体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二是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三是风险控制与合规经营情况;四是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3.实施工作评价。评价方式采取非现场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非现场评价主要是利用对被评价部门已有的各种内外部检查结果、监管报告,按照评价方案的要求进行评价。现场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为评价提供依据。
4.形成工作报告。现场评价结束后,评价小组对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梳理,从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客观地对被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工作成绩和经验做法、存在的不足、整改意见、处理建议等内容。
二、取得的成效
1.部门履职意识得到强化。通过评价,对被评价部门履职情况及其效果予以验证,使其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促进其尽责履职;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增强部门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解决履职缺位、管理不到位现象;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预警,促进问题及时得到整改,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过去一年,鄂尔多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健全制度、创新方式,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提升监督水平,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主动聚焦中心工作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扶贫攻坚事关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2016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常委会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代表们深入扶贫项目专业合作社了解运行情况,实地查看扶贫点小聚居建设情况,走进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调查。在集中视察的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在巩固成果的前提下,整合资源、精准施策,狠抓产业扶贫,壮大脱贫增收支柱,完善脱贫政策体系,汇聚脱贫强大合力。
凝聚发展共识,回应社会关切。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围绕扶贫攻坚、落实民族政策、促进城市核心区民办幼儿教育发展和全市校园足球发展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常委会主动强化监督,惠及民生。围绕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煤化工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一系列问题,常委会主动聚焦中心工作,加快推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围绕推进司法公平正义,常委会组织对全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起公益诉讼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完善监督方式 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
连续跟踪问效,维护监督刚性。常委会连续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指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存在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全面整改落实,切实维护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督促整改落实,筑牢生态屏障。常委会结合贯彻落实新《环保法》,通过跟踪督查,推动市政府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全市环境承载力规划》,出台“四个一律不批”政策规定。对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
督办工作中,常委会紧盯问题落实,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书面报告落实情况,要求承担监督任务的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常过问、常督促、常查看,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对办理中存在的实际难题,多方协调,帮助解决,促进审议意见更好地落实。通过跟踪督办,常委会基本上实现用“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方式解决问题,体现了人大监督刚性,凸显了人大监督权威。
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防范措施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市,县(市)、区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助监察机关做好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第四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形式明确本级政府机关和下级政府机关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责任。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机关,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第五条各级政府机关的正职负责人是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如何把好事实关,是每一个从事审理工作的同志必须解决好的问题。从多年的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实践来看,笔者认为,要做到事实清楚,应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要看错误事实是否能作为处理的依据。一个违纪人员可能犯有多个错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作为处理依据,写在处分决定上。作为处理依据的错误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所犯错误应具有社会危害性。即要看行为人实施的违纪行为是否危害了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侵害了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所调节、所保护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
2、所犯错误应是违犯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条规的有关规定,构成违犯党纪、政纪的错误。
3、所犯错误应已达到了一定危害的程度,应该追究纪律责任的错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作为处理的依据。
二、要看错误事实发生的全过程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实际。作为处分依据的每一条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原因、后果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全过程都要清楚、明了。特别是对影响到定性处理的事实,哪怕是一个具体情节都要清楚。每一条错误事实必须符合客观实际,都有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作为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依据的主要错误事实搞清楚了。对于一些不影响定性处理的细节,如果一时查不清楚,也不必纠缠,以免延误审案的进程,影响办案的效率。
三、要看错误事实中有关人员的责任是否已经区分清楚。分清责任,就是要分清在违纪案件中违纪人员应负的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因为对于同一错误事实,由于每个违纪人员的地位不同,所起的作用不同,应负的责任也应有所区别。责任不同,处分也就不同。特别是对于涉案人员较多的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种:
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防范措施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按照法定干部管理权限,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条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助监察机关做好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第三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形式明确本级政府机关和下级政府机关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责任。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机关,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第四条各级政府机关的正职负责人是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级政府机关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行政责任;各级政府机关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行政责任。
为认真落实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确定对全省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目的
全面检查评估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查找和解决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优化职能配置,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提高行政效能。
二、检查评估对象与内容
检查评估的对象为省、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
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一)落实“三定”规定有关环境与水、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及住房保障职责和责任情况,查找并研究解决履行职责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及职能配置盲区。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河道采砂管理、矿泉水和地热水管理等多部门负责事项职责分工的情况,是否存在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等问题。
摘要:现有履职审计的方式和内容与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履职水平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履职审计的深度和内容急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本文对基层央行履职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基层央行实际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基层央行;履职审计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2)02-0077-02
开展基层央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的重点,对加强基层央行领导监督,促进内控机制的完善、执政能力的提高,更好的履行央行的职能。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落实执行总行的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内审部门分别从履职审计的程序、内容和评价方法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随着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变和干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履职审计的方式和内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离任审计的不足,但与开展履职审计的预期目标相差甚远,履职审计的深度和内容急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一、基层央行履职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履职审计目标定位存在差异
目前各地对履职审计的理解和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差异,有的认为履职审计是对原有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的结合和补充:有的认为是考核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手段。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履职审计的对象是各级行领导干部和内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而目前审计对领导干部开展履职审计时,主要是从被审计行的业务层面展开,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全部业务操作情况,使审计对象变为了针对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察,但实际上很多具体的业务操作与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关联很少。领导履职与业务管理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业务管理职责只是领导履行职责中的一个方面,“干部任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职责的重要内容。现对领导履职审计仅从业务操作管理职责来审计,则得出的结论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准确的,没有说服力。其责任界定、评价不全面也不客观、审计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同时以业务部门人员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来评价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显然偏离了审计的目标,失去了履职审计的价值和意义。
(二)履职审计的中心发生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