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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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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为有效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市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底,开展蓝天保卫战秋季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降低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确保2020年底前,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燃煤污染管控。

1.加强燃煤锅炉治理管控,对建成区已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开展“回头看”,防止列灰复燃,对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推进城乡结合部生活用散煤污染治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无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深化工业污染管控。

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2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综合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深化治理成果。(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市工信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1.开展扬尘污染排查,强化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裸土扬尘、道路扬尘治理;对新的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物料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源,及时组织排查、督办、考评,年底前,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市住建局负责)

2.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严肃查处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渣土车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治理,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和禁止使用区域监管力度;加快柴油货车禁行、限行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联合全面开展路检路查,加大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处罚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五)统筹秸秆禁烧管控。

按照《省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实行扁平管理和“5+1”模式,市生态环境分局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限烧区计划烧除和秸秆无害化处置工作。

一是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制定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农业部门负责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秸秆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

秸秆全量化处置要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农作物秸秆产量、利用方式和具体去向等基础数据、建立清单台账,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数量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屯、地块。各乡镇街根据清单台账,编制上报本辖区年度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禁烧区和限烧区秸秆产量及分布;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计划烧除总量、地块和时间安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形成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各乡镇街分工负责)

二是开展好限烧区计划烧除。

各乡镇街细化限烧区烧除轮次与时间安排,按省要求根据气象条件自行安排专人采用“攒堆”集中焚烧的方式进行烧除作业,并组织民兵等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管,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争取最大限度完成烧除作业,避免春耕生产前集中抢烧。(各乡镇街负责)

三是严格秸秆禁烧监管。

各乡镇街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依据省调整新的禁烧区、限烧区划定范围开展管控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不变,充分发挥好网格机制作用。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时段监管、重点区域监管、确保不出现违规焚烧问题。(各乡镇街负责)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

1.严格实施燃煤采暖锅炉错时启炉,制定错时启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负责)

2.按国家和省要求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制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工信局负责)

3.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经验和保障;当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要立即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建筑工作停工停业、高排放车辆限行禁行、增加道路清扫频次等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主体责任,落实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圧实工作责任。

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圧实,制定各项任务清单和台账,包括集中供热错时启炉方案,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等内容,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错时启炉、错峰生产,“一厂一策”等工作要明确到企业、设备和具体操作人员,秸秆“两区”管控责任要精准到村屯、地块、农户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三)积极宣传引导。

要加大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向人民群众介绍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的相关知识,宣传“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情况,引导公众支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行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扬尘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2020年于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治理专项行动,要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全面落实《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确保在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专职保洁人员)到位;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治理目标和要求

(一)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目标:实现建筑工地清单管理,所有在建和新开工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100%,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颗粒物(PM10)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

(二)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1.裸露土方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实行分区管理,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非作业区的裸露泥土,采取严密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

(3)处于桩基、基础施工阶段的工程设置土方堆放区并全部覆盖。

2.建筑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按规定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墙)实施全封闭管理,安排人员定期冲洗,保持围挡(围墙)整洁、美观。

(2)对于破损、缺失的围挡(围墙)及时修复或更换。(3)严格控制施工围挡范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过程的防尘降尘管理

(1)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进出道口的所有车辆进行冲洗保洁,严禁带泥上路。

(2)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堆放。

(3)工程施工至2层以上(含2层)时,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密目网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

(4)

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5)施工现场土方、爆破施工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采取湿法作业。

(6)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7)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频次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4.垃圾的处理控制

(1)建筑物内地面清扫垃圾进行洒水抑尘,保持干净整洁。

(2)施工层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

(3)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焚烧。

(三)全面加强房屋建筑拆除作业扬尘治理

1.拆除作业时,在施工区域设置不低于1.8米高的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严禁敞开式拆除。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现场配备专业洒水、喷淋、喷雾设备,拆除过程中要洒水、喷淋、喷雾降尘,控制尘土飞扬,避免扬尘污染。实施爆破作业的,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

2.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或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拆除作业和垃圾清运,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3.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1次。拆除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5.渣土运输

(1)建筑渣土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和定位系统。

(2)渣土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准运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沿途不丢弃、遗撒渣土。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9月1日一9月6日)。各企业要

严格对照《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认真开展自查白纠工作,自点放在《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中的各项具体规定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治理责任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每个工程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任务实施阶段(9月7日一12月31日)。区住建局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全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排查。各企业将自查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区住建局质安站。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9年1月1日一1月3

1日)。行动结束后,各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严格依据《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做好迎接市住建局对我区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对加强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施工扬尘治理监管机构,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

扬尘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以交通工程建设扬尘防治和整治扬尘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的方式。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改善大气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严格控制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加以严格控制,力争从源头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二是施工现场必须打围作业,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三是督促施工单位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

责任单位:工程股

(二)干线公路的环境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垃圾、杂草和落叶,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力度,营造整洁、优美的公路干线环境卫生。二是强化公路的日常保洁,加大养护力度,做好绿化工作。重点是国省干线的日常养护及清扫。同时,定期对公路花卉树木进行日常管养。做到1日两扫,全天式清扫保洁,特别注重浮土清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及垃圾污染。

责任单位: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营运车辆的淘汰更新工作。一是积极推广运输车辆的油改气工作。推广新能源车辆,淘汰高油耗、高污染车辆,减少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的尾气排放,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二是加强城市客运管理,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积极探索我县公交运营模式,延伸线路,提高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同时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造成的污染。三是强化营运车辆环保管理。配合公安、环保部门做好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强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把关,全面淘汰营运黄标车辆。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二运司、县客运中心站、县出租公司

(四)加强货运车辆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货运车辆源头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在运输易脱落、扬撒的货物时必须加蓬盖封闭,不得沿路撒落;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尘脱落,可能污染大气环境的货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加大对货运车辆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道路扬尘产生。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货运车辆遗撒、遗漏行为。要求渣土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将车辆轮胎及底盘部位冲洗干净,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加强路政巡查,重点对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减少大型货运车辆对公路环境影响。三是加强国境货车进城管理。积极配合县公安局明确过境货车绕行路线,加强监督管理,严禁过境货车入城行使。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采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确保部署到位,按时完成方案各项工作重点。

扬尘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通过“车联网+环保”的创新方式,该公司以新型渣土车、车联网为技术基础,以智能车务管理体系为核心,建立了综合的车辆和工地管理数据管理平台。不仅为相关企业和司机提供了高品质的第四方物流服务,杜绝了渣土车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还帮助政府解决了管理B疾,方便了政府监管,为城市建设提供了解决方案。

城市环境的治理难题

卷起漫天尘土、一路抛洒垃圾、疯狂呼啸而过……这是渣土车留给许多群众的固有印象。渣土车主要运输的是城市垃圾、土渣、石头、建筑垃圾等等。无论是中小城市,还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渣土车都是蔑视管制、难以驯服的“危险角色”。且由于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行业中没有形成规模的企业,在与同行竞争中常常“多拉快跑”,所以经常造成事端。

据悉,渣土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随意变道、遮挡号牌、套牌、私自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且随着我国最近十年来城市化的迅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渣土车冒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撒、超速行驶等现象如同痼疾,屡禁不止;渣土车出土工地伴随的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未安装和使用冲洗设备、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014月以来,关于渣土车闯祸的新闻屡屡登上各大媒体的显著位置,引来舆论对渣土车的一片讨伐,原因很简单――渣土车已经危及的很多市民的出行安全。百度上搜索“渣土车+撞人”,迅速弹出157000多个相关信息源,在云南、江苏、山东、陕西、河北等几百个地区,都发生过严重的渣土车撞人死亡事件,也正因为如此,很多居民看见渣土车时的第一反应就是“离它们远点”,很多地方群众甚至给渣土车起名字叫“大黄疯”。

渣土车的管理,表面上看是从工地到卸点的“两点一线”状态,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也为各职能部门监管带来障碍。比如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由公安局及其交警支队负责执法;建筑废土处置核准、建筑废土砂石施工运输企业名录等事项由建设与管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核发是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土方车运输中的渣土飞扬等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各个管理部门看似已布下“天罗地网”,但也正是因为管理部门过多,容易形成管理盲点。渣土运输环节的种种问题也考验着各地政府的执政能力。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由于渣土车闯祸引起的问题越来越多。各地也陆续出台多种方案来应对这些问题。

比如2016年6月,西安市政府通过《西安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严查严处涉及“黑车”、“黑工地”、“黑倾倒点”的幕后黑手。方案要求以增加单位和个人的违法成本为重点,修订《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尤其对“三黑”问题的处罚力度要大幅提高、处罚措施要更加严厉。

2016年11月,京津冀连续遭遇严重空气污染。为最大限度减少渣土车造成的扬尘、尾气等空气污染,天津市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委对渣土车辆开展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交管部门组织全市各交警支队及下属大队每周开展一次全市集中治理、两次区域性治理,严处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7年1月,为治理渣土车辆乱象,福州仓山区在全区范围内重要路段及易卸倒点设立了75个值守巡查定点,并组织19组机动中队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路面机动巡查及随机设卡抽查。同时,利用已设立的多路高清探头及无人机航拍来综合对渣土车辆进行监控治理。

但这样的治理模式,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进行整治,从效果来看也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悲剧不断传来,事故不断发生,在扣问渣土车司机良心的同时,社会和政府也亟需一种可以有效监管和治理渣土车辆乱象的方法。这也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因其不仅关系到城市环境的清洁,更关系到百姓生命的安全。

车联网破解渣土车管理难题

河南,中原文化发祥地,户籍人口最多的省份。从2010年以来,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迅速,全省每年约有200万农民变身为市民,到2015年年底,河南全省城镇化率达46.85%,城镇常住人口4441.38万人。如今,全省设市城市达到38个、县城86个,其大城市和大城市3个、中等城市8个,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4170平方公里。中原城市群已经成为国家重点培育的城市群。

但是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也让河南省经历着其他地区一样的城市环境整理难题: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逐年增加,污染物的高排放造成雾霾天气频发。郑州市也一样面对着环境治理的艰难任务。近几年,郑州空气质量排名一直比较落后。2013年郑州倒数第十,2014年倒数第九,2015年倒数第五。郑州市要做的,除了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等主要路径,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污染、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具体问题均需要治理。

但要解决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违法问题靠“运动式”的执法问题难以凑效,为了解决渣土车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一家第四方物流服务公司――河南国控广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的系统解决方案进入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视野。经过两年多的使用,郑州市一举扭转了郑州市渣土车乱拉乱倒、超速行驶、沿途抛撒现象,渣土车治理综合达标率达到95%以上。那么,国控广德到底提出了什么样的治理方案呢?

国控广德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初期调研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出在两方面,一是渣土车辆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没有顶盖,这样就容易造成沿路抛洒;使用的是重型柴油车,这样尾气污染就非常严重;厢体是直角方体,在倾倒过程中容易造成渣土垃圾挂壁,倾倒不干净。二是车辆的管理问题,主要是工程车辆运行轨迹如何有效监控,遇到违规运行、抛洒乱倒等情况如何有效及时报警,以及建设工地、消纳场、垃圾中转站、处理场内部的联合视频监控问题的解决、进出工地工程车辆如何避免黑车使用问题等。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控广德以移动互联网、车联网为技术基础,集中了公司的互联网、机械、设计、管理等经营人才,通过与相关车辆企业的合作,研发了新型智能渣土车,同时建立了以智能车务管理体系为核心的绿色清运管理系统,一举解决了制约政府多年的难题。

其中在车辆的设计中,国控广德推出了新型渣土运输车辆。该款车型采用国际先进的软性PVC蓬布顶盖,真正做到了顶部全密封。厢体采取“U”型结构,厢体表面光滑,避免了渣土附着。厢体后部使用全密闭式后门而非插栓式后门,实现了渣土车运输过程无积土、无滴漏并具有清洗功能。为了提高渣土运输车辆的新能源特色,车辆采用LNG天然气汽车底P,尾气排放达到了国V标准,有效减除了渣土车辆冒黑烟的现象,也从根本上降低了汽车对环境的污染。这些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设计,使渣土车变身为干净整洁的渣土垃圾搬运工,成为郑州都市街头的一道美丽风景。

国控广德推出的绿色清运管理系统则更契合了相关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应用车联网的综合设计,国控广德利用3G/4G视频监控技术、北斗卫星定位和车载终端技术,不仅可以解决车辆可视化动态监控问题和驾驶人员盲区监控问题,还满足了相关企业调度和管理的需求。其中绿色清运管理系统中的车辆具有自动监控定位功能、北斗/GPS速度或电子脉冲速度自由选择功能,信息调度功能,TTS功能内置喇叭可实现语音播报,进出区域设置、里程统计、盲区补传功能、图片实时上传功能,轨迹存储及回放功能,让车辆定位更加精准。车辆之间还配备了车辆对讲系统,可以实现群呼组呼,驾驶员如果呼叫同群组用户,可任意分组设定,成员分级功能则让上级成员可群呼下级成员,但当下级成员呼叫时,仅上级成员能接收。呼叫声音清晰,无杂音,操作简单方便。

为了满足市政部门对于油量损耗的控制,每台渣土车都配备差油耗监控系统,油箱加装高精度油量传感器,针对每种油箱进行现场标定,使油量测量精度达到单次加油误差±2%;国控广德通过建设自己的油耗测算算法,让管理部门能够捕捉加油、用油过程中的油量异动事件,便于管理部门精确计算,及时发现偷油并报警。该技术通过结合位置信息及感知的油量数据,不仅可以统计每辆车的里程及油耗,计算百公里油耗数据,考核司机或车队;甚至可以通过油量数据,能够科学的评估司机的节油水平,也能为节油奖罚提供有力的数据参考。

为了让政府部分能够更好地对郑州市渣土车辆进行管理,国控广德又建立了大屏幕系统监控指挥中心,其一方面可以帮助管理部门进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督,为相关事件进行辅助决策,另外大屏幕系统还具有会商的功能,即通过视频会议会商可以辅助调度指挥工作。

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因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也是很多城市导致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根据北京市环保部门的监测和分析,扬尘污染约占PM2.5来源的15.8%。南京的六类主要污染源中,扬尘的比例最大,达37.28%。

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市政交通、房地产、矿山、垃圾场、原料场、港口码头等行业的建设还将维持一定的发展速度,但这些建筑工地在施工、开采、运输、储存等各环节作业时都会产生大量扬尘污染,而扬尘污染正是产生雾霾的源头之一。我国现阶段对扬尘污染的治理方式一般通过扬尘监测站对扬尘数据采集、上报、通知现场人员启动相关喷淋降尘设备进行除尘。但效果往往不理想。例如目前监测设备、指标设定还跟不上治理需求;单侧点监管系统也存在不少缺陷;在监管方式上,没有安装在线扬尘监测设备的施工场地,工地施工人员与环境监管人员“躲猫猫”,依靠执法人员人工巡查,很难抓住现行。

依靠雄厚的物联网技术储备,国控广德推出的建筑工地扬尘监控系统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同样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

据悉,由大气颗粒物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后台数据处理系统及信息监控管理平台组成。系统集成了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通过光散射在线监测仪、球形摄像头、气象参数采集设备和采集传输等设备,实现了实时、远程、自动监控颗粒物浓度;数据通过采用3G网络传输,可以在智能手机APP平台、桌面PC机等多终端访问;监控平台还具有多种统计和报警功能。工地扬尘监控系统一般安装在施工工地的制高点和场地门口和多个周边位置,没有监控死角。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PM2.5、PM10、噪声等,数据实时上报管理平台。如果发生污染物超标情况,管理人员通过监控进行抓拍、远程取证并报警,及时治理建筑工地产生的扬尘污染。

此外,在工地施工中,配合非法车辆识别系统,可以对非法车辆(黑车)进行监控,工地出入口自动抓拍、识别进出车辆,对黑车及时报警处置,杜绝黑车带来的尾气污染和抛洒扬尘。

相比传统的人员蹲守,巡逻治理扬尘或者依靠监测站、检测车等方法,这种在线的监测方法要科学、方便的多,因为传统方式无法做到24小时监测。应用这种物联网监控系统,真正实现了对建筑工地等污染源由猫鼠游戏到“管住”的转变,真正实现环境方式由重监测轻治理到监测与治理并重的转变,也实现了环境管理模式由被动协同到联控联防的转变。

目前国控广德推出的绿色清运管理系统和建筑工地扬尘监控系统已经在河南多地进行推广使用。笔者在郑州的管理现场看到,其中的车辆监控子系统不仅可以实现工程施工车辆轨迹监控,群众如果发现了违规运行、抛洒乱倒等情况还可以通过该系统报警;除此之外,该系统又进一步延伸应用到对道路清扫车辆轨迹监控、出勤及作业情况考核等方面。其建筑工地扬尘监控系统可以实现对工地扬尘污染状态、渣土车辆状态、监测设备状态、场地渣土存留等问题实时发现及整改检查的功能。

第四方服务助力城市化进程

最近二十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迅速上升。由于我国逐步放开了原有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人口流向了城市,这也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然而,也正是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给城市的环境治理带来了一系列难题。水污染、空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以及噪音污染这些已经深深影响市民生活。

以中原城市群为例,以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漯河市、济源市、鹤壁市、商丘市、周口市和山西省晋城市、安徽省亳州市等30个城市组成的这个“超级”城市群正在迅速发展壮大,郑汴一体化、郑新一体化、郑许一体化的建设进行也在加快进行。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原城市群是实现中原地区崛起的柱石,中原城市群也是推进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新欧亚大陆桥发展的基础。但与之相辅相成的,是该地区的城市环境治理面临的压力也是巨大的。该地区的燃煤排放、汽车尾气、工地扬尘污染水平长期居高不下。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中原城市群目标是打造山青水净天蓝、人与自然和C相融的生态宜居城市群。

针对环境治理问题,河南省、郑州市政府在过去几年已做大量工作,如拆除燃煤锅炉、对污染排放量极大的黄标车限行等。从2014年开始到2017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每年都要公布实施方案实施。比如2017年2月14日召开的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结表彰暨动员部署会上,下发了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郑州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按照目标,2017年郑州市大气环境质量要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中PM10平均浓度不高于122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65微克/立方米;城区优良天数达到189天以上;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退出后十位。

扬尘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开展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内容,加强综合治理,健全防控体系,保障生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蓝天行动”,柯桥城区大气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酸雨、灰霾等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1.化工、制药、制革、皮塑、烫金复合、饲料等企业废气排放实现排气口与厂界双达标。

2.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黄标车”并设立限行区。

3.所有建设工地现场施工、作物运输达到扬尘控制要求。

三、工作任务

1.实施化工、制革等行业异味整治。排查街道范围内化工、制革、制药、皮塑、烫金复合、饲料等行业废气扰民的企业及相关工艺,淘汰一批治理无望的生产线、产品,实现企业废气排放口与厂界大气环境双达标。

2.继续开展五小企业行业专项整治。在街道范围内重点开展对酸洗、喷涂等工艺废气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无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防治等违法行为。重点实施在工业集聚区、卫生防护距离不足、周边有居民住宅等敏感点、群众反映强烈的五小企业关停、整治工作。

3.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建立石油化工及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等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名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采取密闭式作业,严格控制工艺过程中逃逸性有机气体的排放。禁止在居民区、居民楼和有居住、办公功能的综合楼内从事数码印花、广告喷涂、车辆维修喷漆、餐饮业等小型加工业和服务业,防止污染扰民。

4.加强废弃物质焚烧监管。禁止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5.开展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建立城区扬尘防治机制,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加强建设工地监管。

6.配合交管部门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对辖区内重污染车辆的监管,对违法车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同时做好“黄标车”区域划定和限行管理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柯桥街道“蓝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发办,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蓝天行动”具体工作,各有关职能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扬尘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集中整治市区燃煤锅炉、窑炉、大灶烟尘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净化处理、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为重点内容,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综合治理大气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大气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到2012年底前,市区环境空气良好天数占全年的天数比例持续保持在90%以上,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优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保持零记录,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重点企业全面达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

二、重点工作和整治标准

(一)工业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在“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大气污染物消减要求,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城市建成区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市区特别是运河沿岸的水泥企业、磷肥企业,以及春虹集团等大气重污染企业,按计划完成搬迁工作。

结合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在2012年底前,供热和供气管线长度每年比上一年递增10%以上;鼓励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发电综合利用;开展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综合防治工作,2012年底前,10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烟气脱硫和脱硝治理工作,今年底前保留在用的锅炉烟尘排放必须稳定达标。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管信息网络体系,成立监管中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纳入车辆初检、定检、路检、年检及机动车过户转籍检验内容。对初检排气超标的车辆,不予核发牌照;对定期检验排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办理签章手续;对过户转籍检测排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办理转籍过户手续;对未经排气检测或检测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不予年检。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志发放工作,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和尾气强制检测处理等交通管制措施。

对公交车、货运车和大卖场班车冒黑烟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要加快更新改造步伐。加快老旧车及“黄标车”淘汰进程,限制高污染、高能耗机动车的销售和使用。年底,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80%以上。

加快推进国Ⅳ车用汽油供应和新车注册登记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工作,年起全面实施。同时,严格执行省级车用燃油质量标准,201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三)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实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审制度及扬尘控制责任人制度;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实施道路洒水降尘。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控制城郊结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强化城乡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防止风蚀起尘。

(四)燃煤锅炉、窑炉、大灶烟尘污染整治

加快实施管道燃气工程,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量和使用范围。积极推进市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今年供热主管线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延伸10%,同时,在主管线两侧500米范围内,集中式住宅小区要开通支线管线,增加供热用户,其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四吨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年底前要一律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要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集中供热措施。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之外的所有小浴室,今年底前要停止使用燃煤锅炉,一律改用热水供热;以烟煤为燃料的茶水炉禁止原煤散烧;市区建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学校、机关单位等食堂使用大灶的,一律禁止以烟煤为燃料。市区内以烟煤为燃料的现有窑炉,在关停并转退出市区之前,要制定燃料替代方案和烟尘治理方案,年底前整改到位,烟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五)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坚决落实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堵促疏、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防止秸秆下河污染。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鼓励利用秸秆发电、秸秆气化(沼气)、固化成型及炭化、食用菌生产、工业原料、草编织等技术,全面实施各类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鼓励、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各类科技研发,完善相关奖励政策。到2012年底,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占总面积4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六)其他大气污染源防治

各地都要落实餐饮服务业污染防治监管措施,切实抓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加强市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调整和整治散乱的餐饮摊点烧烤时产生的油烟污染问题。年底前,市区所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和规模在10桌以上的饭店,完成油烟净化处理。对城区下水道、排水沟进行整治,防止恶臭扰民。

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规定燃放时间,划定燃放区域,规范燃放行为;逐步消减并最终淘汰制冷剂、发泡剂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溶剂,实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禁止将焚烧后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使用。

三、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成立实施蓝天工程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相关任务,并组织开展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地、各相关部门围绕工作总体目标,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三)考核验收阶段。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实施蓝天工程情况进行考核。

四、年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整治内容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尤其是在市区建城区及其近郊,要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运河沿岸的水泥厂、磷肥厂、热电公司以及春虹公司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计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2.开展钢铁、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达标整治。按照节能减排工作需要,结合企业技改,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线、产品、设备和工艺。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环保局。

3.继续推进市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大力推行热电联供,供热和供气管线长度要比去年增长10%以上,在供热主管线两侧500米范围内,集中式住宅小区要开通供热支线管线,增加供热用户,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供电公司。

4.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对化工、印染、铅蓄电池等重点污染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逐步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油漆、涂料产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工商局。

5.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贯彻执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纳入车辆初检、定检、路检、年检及机动车过户转籍检验内容,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进一步提高机动车环保检测率。集中整治公交车、货运车和大卖场班车冒黑烟现象。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和尾气强制检测处理等交通管制措施。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经检测超标的,要及时改造;不符合制造当时标准且无法修复的,要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予以报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农机局、工商局、物价局。

6.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并逐步淘汰砖砌围栏;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禁直接抛洒建筑垃圾。强化对拆迁现场监督管理,所有拆迁工程必须洒水压尘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迁工程。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防止风蚀起尘。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控制城郊结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强化城乡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年底,市区建城区基本消灭施工扬尘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林业局。

7.严格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制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划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年底,中心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内要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逐步消灭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提倡机械化洒水清扫除尘。一般的交通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减少道路扬尘。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0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一般每日冲洗清尘1次,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洁。遇有大风沙尘天气,要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

8.燃煤炉、窑、灶烟尘污染整治。年底前,市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四吨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全部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之外的所有小浴室,禁止使用燃煤锅炉,一律改用热水供热,茶水炉禁止燃烧烟煤。建城区范围内以烟煤为燃料的现有窑炉,要制定燃料替代方案和烟尘治理方案,或制定退出城区的关停并转工作计划。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学校、机关单位等食堂使用大灶的,一律禁止以烟煤为燃料。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

9.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污染大气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焚烧垃圾、树叶及废弃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违规行为。规范垃圾处置,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要逐步推行“户集、村收、镇(街道)运、县(区)处理”运行模式,安全处置各类垃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环保局。

10.禁止秸秆焚烧,推进综合利用。坚持堵疏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农民采用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沤堆造肥等各种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公安局、城管局、农机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安监局。

11.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在城市改造和建设开发中,合理规划餐饮业布局,按照城市环境功能区要求,规划和建设相对集中的餐饮业商业经营区域。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与居住层相邻接的楼层)新建、扩建餐饮业。对市区所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和规模在10桌以上的饭店,年底前,要完成油烟净化处理和地沟油等厨余废弃物整治工作,防止恶臭扰民。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药监局、工商局、环保局。

(二)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年9月—10月31日。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各部门制定各自整治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相关任务;组织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2.实施阶段:月11月1日—年12月底。各部门围绕工作目标,结合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3.考核阶段:年1月20日前,市创模办组织有关部门对今年实施的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结果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列入创模工作考核之中。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蓝天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编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逐年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市政府成立蓝天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相关部门及豫区和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州工业园区和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活动,逐步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定期公布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同时,还要加强正反典型事例的宣传曝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出强烈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监测预警。按照省环保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灰霾污染监测,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三项常规指标基础上,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物、黑炭等指标。合理规划布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构建包含农村、乡镇和主要城市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增加监测预警设备,配备必要的监测人员,开展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组织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及综合防治技术专项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扬尘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7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严防已关闭“散乱污”企业反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加大政策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精准治污,强化科技支撑,实施“一厂一策”管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联动。强化压力传导,持续推进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实行量化问责,完善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条件。(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国土所、工商质检所按职能分别牵头,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电网公司变压器电量数据,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镇环保站、环保中队、供电所、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2、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清理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严厉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对按期完成整改的,督促企业按证排污。(镇环保站、环保中队、供电所,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3、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加大源头替代力度,按照工业和信息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工商质检所,各行政村落实)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有效推进清洁供暖。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各村应根据采暖期供气合同以及实施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加大散煤替代力度。(镇建设办、环保中队、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2、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严防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死灰复燃”。(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快淘汰国二级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加强对“油改气”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车辆定期检验管理,严禁“油改气”车辆在定期检验时使用汽油通过检测。(交警中队牵头、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2、配合开展油品质量检查行动。加强企业单位自备油罐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及流动加油罐车,依法查处无照及相关无证油品生产经营行为。(工商质监站牵头、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3、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四)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十个百分之百”;镇建设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2、全面加强各类露天堆放和地面扬尘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村中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对公共用地的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减少地面,防治扬尘污染。

3、强化禁燃禁放管控。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强化各村村委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将秸秆禁烧纳入森林防火体系,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秸秆禁烧工作,各村巡查员各负其责确保自己所负责的区域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燃”。要严格执行“五禁”措施,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各行政村落实)

(五)突出重点时段污染管控

1、强化臭氧污染源控制。根据臭氧污染形势,适时启动针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实施错峰生产调控措施。(镇环保站、环保中队、镇建设办、各行政村)

2、实施秋冬季错峰调控。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秋冬季错峰生产的要求,继续对铸造、建材等行业及土石方、拆除和喷涂作业实施管控,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或无组织排放治理的工业企业,秋冬季一律错峰停产。

铸造行业:除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全部实施停产,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建材行业:采石、采砂、石灰、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实施停产。

施工作业: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除和喷涂施工作业。

3、严格落实错峰调控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制定“一厂一策”的秋冬季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秋冬季期间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县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经县政府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扬尘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以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活污染控制并重,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煤烟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污染控制等四大工程,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建立并形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0%以上。

三、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具体措施

(一)控制煤烟污染

1、合理进行工业布局。今后,凡未经规划环评审查通过的工业园区,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园区内有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环保局负责。

2、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在市区计划集中供热或燃气供气管网覆盖区以及烟尘控制区内,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和集中供热建设步伐,鼓励、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提高气体燃料的比例,使其逐步成为市区的主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公用事业局负责。

3、对煤炭使用进行管制。*8年4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原煤散烧,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硫量大于1.0%、灰份大于25%的燃煤,所有煤场型煤必须添加固硫剂;物资流通中心、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煤炭经营单位的管理,严肃查处无照经营和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的流动售煤摊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入市、出场煤质的含硫量、灰份进行强制检测,并定期对市区煤厂(场)进行随机抽查,对不合格的煤炭予以没收,集中处理。

4、限期整治燃煤锅炉。截至*8年6月30日,取缔(拆除)市区2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锅炉及常压锅炉;2吨/小时以上(含2吨/小时)锅炉必须安装使用高效除尘或脱硫装置,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坚决取缔或责令停止运行并限期治理。凡完成治理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并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的锅炉使用证,以及工商部门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方可开业经营或投入使用。凡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证照不全的,一律不准开业经营或投入使用;对擅自经营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严厉处罚。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5、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区划要求的企业,予以关、停、并、转、迁。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工业经济发展局、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与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制定计划,分步实施。

6、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烟尘超标排放的,依法查处;凡发现连续两次不正常使用或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

(二)控制扬尘污染

1、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工地扬尘的环境保护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在招投标中增加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和责任承诺。要求做好工地围蔽和渣土清运工作,清拆和爆破建筑物时应采取湿法作业;每天定时对扬尘点进行洒水、喷淋;扬尘遮盖率要达95%以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地,由市建设部门责令其停工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市政部门在审批《道路开挖许可证》时,要协调各个道路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减少重复开挖路面。

2、道路清扫扬尘污染控制。加大环卫设施投资力度,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逐步提高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减少扬尘污染。

3、车辆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市公安、建设管理、公用事业、交通等部门和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带泥上路车辆、市区运输砂石、土方等流体和散装货物车辆的监督检查,市区内散装货运车辆必须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卫管理等有关规定,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4、堆场扬尘治理。市区内所有料堆、灰堆、渣堆等必须规范化堆放,要建设与之相适宜的围墙、溢流沟或沉淀池,并采取有效的遮挡覆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严禁乱堆乱放。

5、防治地面的扬尘污染。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新建住宅区和旧区改造绿地率要分别达到30%和25%以上,杜绝违法占用绿地。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管理。凡属*市管理范围之内机动车辆,其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所有车辆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对于检测不合格车辆,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不予核发牌证、不予办理年检手续,并责令限期治理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对于在本市市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检测。抽查检测不合格的,公安交警可暂扣其机动车行驶证,经治理并检测合格后,及时退还。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禁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加强对延缓报废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市公安部门要对超过车辆使用年限和排放污染物超标且无法治理达标的机动车,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明确规定农用机动车辆进城的路线和时段,禁止农用机动车辆无序进城。

2、市农机部门要加强对上路拖拉机的尾气监测治理;市公用事业、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公交车辆和出租车的尾气监测治理,尽快推广清洁燃料的使用。

3、大力开展车用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逐步提高车用燃油质量。在全市范围推行使用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柴油和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无铅汽油,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会同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负责实施。

4、加强对加油站和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质量监督工作,对销售不符合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四)餐饮业污染控制

1、严格控制露天烧烤

*8年4月1日起,由市公用事业局、市场发展中心负责,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内的露天烧烤摊点。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规范市区主、次干道经营的有烟烧烤行业,市场发展中心负责规范市场规划区内的有烟烧烤行业;倡导商户使用清洁能源,划出合理区域集中经营,确保市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控制餐饮业油烟

(1)市公用事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对无照经营的饮食业户进行清理、取缔,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

(2)*8年底前,市区餐饮娱乐服务业炉灶及其他单位的茶炉、大灶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燃煤设施改造工作。

(3)开展全市饮食业油烟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性的饮食业油烟专项执法行动。对无油烟治理设施、油烟排放不达标及群众反应强烈、居民集中区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被治理单位排放油烟的排气筒的安装位置、高度、排气扇噪声等,必须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监督已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饮食业户建立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和维护,确保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4)凡新建餐饮服务项目,必须先经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其灶具、油烟净化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对符合环保要求、具有环保审批手续的项目,卫生部门再予以核发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如检查发现属无证照开设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

(5)禁止在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树叶杂物、农作物秸秆等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同环保局、农业局、川汇区政府负责。

(五)建立大气污染预警机制

加强自动监测系统管理、维护,提高对突发性大气污染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会同气象局、广电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局负责实施。

(六)加强领导,确保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保障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市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关事项。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各新闻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对大气污染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跟踪报道,对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3、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决定将上述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环保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并与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使用、提拔相结合,从而调动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4、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在做好落实相关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及时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办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