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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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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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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2篇

(甘肃省靖远县农牧局,甘肃靖远730600)

作者简介:王兴东(1963-),男,甘肃靖远人,农艺师,主要从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一、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概况

近年来,靖远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和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实现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县总面积58094平方公里,全县耕地面积116.7万亩,二轮承包面积104.4万亩。截至目前,全县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等模式流转农村土地2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8%,占二轮承包土地面积的20.1%。流转土地中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等业主大户16.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78.6%;农户间相互流转4.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21.40/0,建成500亩以上规模化生产基地50处。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㈠领导重视,规范指导农村土地流转

靖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及时召开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同时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村两级也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落实责任,确保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㈡坚持原则,合理引导农村土地流转

充分尊重农户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意愿,因地制宜,规范流转,按照“合理布局、形成规模、彰显特色”思路,紧紧围绕“蔬菜、林果、畜牧养殖’,三大产业发展方向,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加速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使用权,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调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

㈢搭建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按照《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12)181号)要求,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已建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l8个、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点174个,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同时,认真实施农村土地流转以奖代补项目,建成60平方米土地流转服务大厅、140平方米仲裁大厅、80平方米合议调解室等服务设施,购置工作所需要的办公设备,提升靖远县土地流转工作服务手段和水平。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服务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乡镇在农业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村聘请土地流转信息员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收集、报送等业务。

(四)规范管理,助推农村土地规范流转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合同签订、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有效促进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正常开展。

(五)政策扶持,加速农村土地流转

向各乡镇下发《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09)100号)和《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12)181号)等文件,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部署。近年来,积极申报项目以奖代补资金,重点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化特色产业基地,同时加强服务和业务培训,印发宣传资料10000多册(份),印制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60000多份。

三、土地流转取得的成效

㈠土地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效遏制了农村土地撂荒现象,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业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不断优化种养结构,面向市场生产优质、适销农产品,提高了农产品经济效益,提高了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靖远阜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流转若笠乡移民后闲置土地11000多亩,其中洋芋种薯扩繁4500亩,苜蓿种植3000亩,投资27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养羊小区。靖远雪山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永新乡部分村旱地6000多亩种植党参、黄芪、甘草等中草药,使旱地亩纯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极大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在其带动下,当地及周边乡镇的中草药种植产业发展迅猛。

㈡特色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过土地流转,充分调动了业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参与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通过先进生产技术、现代生产设备、企业化管理,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优势产业基地,将农村分散、闲置耕地和林地资源向优势产业、业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集中,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靖远县干旱山区、高扬程灌区流转的15万多亩旱地主要用于中药材、文冠果、苜蓿、洋芋、枸杞种植和发展养殖业;沿黄灌溉区流转的3万多亩土地主要用于发展蔬菜和秫果产业,特色优势明显。甘肃万秫科技有限公司在五合乡流转近94万亩旱地,其中86000亩计划种植文冠果、油用牡丹,8000亩用于番茄原料种植。截至目前已种植文冠果14000余亩、油用牡丹1000亩,番茄原料全机械化种植基地8000亩。白银成泰农科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流转土地4400亩,其中在若笠流转旱地2800亩、北湾流转1000亩用于中药材种植,又在北湾流转盐碱地600亩建成茭白种植基地,散养水鸭1000多只,效益显著。

㈢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进一步拓宽

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从事工业、建筑、服务等行业,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开辟了农民收入新来源。一方面农户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一般每亩每年400~600元);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和业主大户的加入,本地农民获得了更多的就业机会。2014年,全县就近就地转移劳动力4万多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2亿多元,人均年收入6000一8000元。万林科技有限公司与800多农户的土地流转费100元/亩·年,目前已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近300万元,流转费用会随着种植面积的扩大而逐年递增,公司种植基地用工最多时每天可达到300多人,每年支付人工费用近400万元。阜丰种养殖合作社、雪山中药材种植合作社、成泰农科开发有限公司常年用工支出分别达到40多万元、100多万元和130多万元。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增加了农户收入。

(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

通过农村土地流转,转移了部分农民从事二三产业,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村土地的产出效益,从而增加了农民收益,达到了农民增收的目的,实现了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引导农民向小城镇转移,工农互动、城乡互融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为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探索了有效途径。

(五)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

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逐渐被规范的书面合同所取代,合同内容逐步得到完善,合同的随意性和单方面毁约的现象逐渐减少,有效解决了过去农户之间口头流转农村土地产生的各种矛盾。同时,农村土地流转后,相对集中成片,业主进入,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减少了因抗旱排涝、隔界过水等诸多纠纷,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甘肃万林科技有限公司已经配套滴管全机械化种植水利设施8000亩,对改善耕作条件和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成效显著。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靖远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和流转管理体系运行还不规范。有些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服务点没有完全运行,土地流转台账等档案管理不完善,乡镇人员变动频繁、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脱节”的现象;三是一些乡村农户之间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等不规范;四是对土地流转大户缺乏具体的扶持政策。

五、下步工作打算

—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认真对待农村土地流转及其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一级抓—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服务和流转土地用途监管,尤其加强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监管审核,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政策宣传、流转信息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等服务。

三是培育市场主体,引导流转走向,重点扶持和培育壮大一批规模效益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以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为依托,将农户经营的地块集中开发,发展规模特色农业,加速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3篇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二、三产业的蓬勃兴起,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业不再是一些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农民对土地的依存关系逐渐发生变化。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避免农村土地的闲置抛荒。通过市场经济的方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升了土地的利用价值,因而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缺乏原动力。由于个别地方政府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高,没有深刻认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作用,导致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投入力度不大,管理不到位,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缺乏正确指导;由于我国部分地区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保守,恋土情节较重,农民把土地看成是自己的“保命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担心丧失其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 所以农民外出务工或弃农经商,宁愿将土地抛荒或种应付田也不愿将土地流转;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风险影响较大,投资风险高,效益低。因此,许多企业、经营业主和种粮大户不敢大量接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土地经营权流转需求动力不足,制约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进程。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缺失监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大多依托乡镇农经管理站,由于受机构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的限制,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无力,导致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部分土地流转没有经发包方(村民委员会)批准,也没有报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自发性、随意性和分散性,土地流转合同也是五花八门,以口头协议为主,书面合同较少,双方的权责利没有明确的约定。有的即使签订了协议,但内容也简单粗糙,合同标的、双方责、权、利关系也不明确,约束力不强,容易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纠纷。有的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没有在乡镇农经部门鉴证、存档和备案。在村组也没有备案,致使县级农经部门对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真实情况难以真实掌握。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缺少制度保障。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需要,对农村土地的征用也不断扩大,使农民对土地制度的长期稳定性产生怀疑。农民们担心不知道在承包过程中的什么时候,土地会被国家征用。在土地承包制度的稳定性没有保障的情况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会出现短期行为,农民不会有长期投入,甚至出现土地抛荒现象,结果使土地经营行为短期化,导致土地质量不断下降,影响土地产出率。有的地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未严格限制耕地用途,承租方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对少量临时租用的耕地也未能落实相应的复耕保障措施,造成土地破坏。

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激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动力。政府要科学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及时化解人、地之间的矛盾,科学规划土地流转的范围和用途。要积极引导务工经商农户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来;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大户、农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通过互换、转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度规模发展设施农业和效益农业,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从事农业生产,逐步形成“土地流转吸引大户规模经营,大户规模经营带动土地流转”的良性循环,实现土地、 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

(二)强化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程。加强农村土地管理职能部门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服务。统一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及时指导合同签订和鉴证;建立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系统,构建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及时土地流转信息;开展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审查评估土地价格和外来业主资格,协调各方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正确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指导合同签订或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约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三)明晰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前提是落实和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乡、村、组要严格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订和鉴证,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建立土地流转情况登记册,做到随时收集,及时归档,规范管理,永久保存,促进土地承包与流转档案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实现“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的目标。在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区分农户承包土地的类别和方式,落实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不得非法进行行政手段。应坚决杜绝以规模经营的名义,使农民失去土地。流转应当循序渐进地进行。坚持这些原则,能防止他人滥用征地权,限制基层政府和乡村干部滥用土地处置权,有效地保护农村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利,有利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主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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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土地确权;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土地承包经营权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9121

1土地_权与农户土地流转意愿

(1)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根据我国的法律,由相关的政府机关,对土地的权力进行确定,包括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还有一些其他的权利,确认土地权力的归属,规定土地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的行为,由政府对土地的各种权利进行确定。在目前的研究之中,严冰将土地确权定义为,将本来属于集体的“非排他”的多种土地财产权利,逐项“排他性”地界定给农户的改革举措。土地确权是由政府去行使的,确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都需要制定并完善,关于土地确权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需要对土地进行地籍调查,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还要处理土地权属的争议问题。土地权利的确认,都必须经过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申请、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的程序,必须经过这一系列的程序,才能最终确定土地的各种权利。

(2)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在广义上是指土地功能的流转与土地权利的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还有一些其他的权利,由一个主体转向另外一个主体。土地功能的流转指的是土地用途的改变,是指土地由农用土地转向非农用土地。狭义方面的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户在自己承包的期限内,通过各种方式将土地经营权,转给其他的农户,但是土地的法律所有者仍然是村集体,农户仍然是土地的法律承包者。

(3)土地流转意愿。土地流转意愿,是农民根据自身拥有的土地资源,以及各种政策和社会发展的情况,结合自身的需求,表现出的对土地流转的心理期望和态度。农民通过对国家土地政策和土地制度的了解,综合考虑土地流转的预期收益、土地流转的来源、土地流转的形式,以及土地流转的数量,决定是否采取进行土地流转的方式,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决定是否能够进行土地流转行为。

(4)土地确权与土地流转的关系。土地确权是我国农村土地有序地进行流转的基础与前提,土地确权能够使土地按照我国的法律,依法、有序地进行流转,有利于理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的关系,保障农民对所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确权还能激活农村的生产要素,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更加明晰清楚,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确权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能够极大地保证农民对于土地的各种权利,合理地配置农村的生产资源和多种生产要素,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的流转,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土地确权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保证土地的流转顺畅,归属清楚,还有利于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的纠纷,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动农村土地有序依法地进行流转。

2土地确权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1)农户个人和家庭因素的影响。根据相应的数据分析和调查结果显示,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农户家庭中非劳动力的人数越多,农户自身进行土地流转的意愿就比较强。由于农户家中从事农业的人数比较少,因此就没有足够多的精力和时间进行农业劳动,因此更加地倾向于选择进行土地流转。而且农户家庭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数越多,非农收入的比例,也就比农业收入要高,因此,会更加地重视非农收入,对于将土地流转的意愿就会比较强。之前农户有过土地流转经历的,相对于没有将土地进行过流转的农户,会更愿意将土地进行流转,将土地进行流转的意愿也比较强。农户家中或自身,有过外出经商或务工的经历,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也比较强。

(2)土地产权意识强度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当农民关于土地产权意识比较强时,农民对于将土地进行流转的意愿就会降低。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或许是因为农民认为土地的经营权、所有权、承包权都属于自己时,将土地的所有权理解为私有化,农民认为土地是自己的土地,因此不会轻易将土地进行流转。担心自己因为将土地进行流转,会丧失土地,使自己失去原有的土地财产,因此他们不会愿意将土地进行流转。

(3)土地确权感知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土地确权感知维度中的土地确权支持力度也会影响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也就是说,国家对于土地确权的政策,越有利于农民,农民对于土地进行流转的意愿就会比较高。农民认为国家关于土地确权的政策是有利于农民的,就会更加地相信和支持国家的土地确权政策,响应国家的号召,也就会更愿意进行土地流转。

(4)土地确权实践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土地确权的实践,对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意愿,也是有一定影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颁发,能够促进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意愿的提高,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颁发,则会抑制农户对于土地进行流转的意愿。但是总的来说,土地确权的实践对于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是不够清晰的。

3农村土地确权视角下推动土地流转的对策

(1)加大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目前,我国许多农民对于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的政策都不是很清楚,农村基层单位在宣传国家对于土地的政策时,工作做得也不够到位。因此,我国的政府应该加大对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组织各种讲座和活动,印发一些关于土地确权与土地流转的宣传单页,组织农民进行阅读,帮助农民了解我国对土地确权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农民能够正确地了解、认识土地确权与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和知识。还可以借助网络资源、手机平台等媒介,向农村人民普及国家的土地政策和相关的知识。

(2)提高农民维护土地权利的法律意识。由于我国农民对于土地确权与土地流转方面,缺少相应的知识,一旦遇到土地纠纷问题,便会不知所措。因此,应该提高农民依照法律维护土地权利的意识,依靠法律作为自身维护土地权利的工具。提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主体的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妥善地帮助农民解决土地纠纷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纠纷和解机制、纠纷调解机制,完善纠纷仲裁体系,帮助农民利用法律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3)建立完善的土地确权登记保障制度。在处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不仅应该明确集体农村土地所有权,还应该明确主客体的权力地位,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整性,也要保障土地主客体的权益。应该建立完善的土地确权登记保障制度,使有关土地所有权方面的各项内容,都得到落实、明确。要建立完善的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已经确定土地所有权的土地,应该完整明晰地登记在册。

(4)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网络信息库平台。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可以利用这些先进的技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网络信息库平台,将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土地信息,及时地传到网络信息库平台之中,实现土地流转信息的共享。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土地流转信息库,将收集到的农村承包确权登记信息,到土地流转信息库之中,实现土地流转信息的资源共享。还应该打通多元化信息之间的交流渠道,使土地流转信息与农业发展,进行高效的对接,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和丰富的网络资源,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的网络,科学地开发、使用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还应该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的桥梁――中介服务机构,使土地流转用户与土地需求农户更好地进行沟通,发挥中介机构的链接作用,使得土地资源得到最好的配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对策

本文为安徽财经大学重点科研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创新研究――以安徽省为例》(ACKYQ0905ZD)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安徽省固镇县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工作,发展多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笔者对固镇县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的现状进行了全面分析。

一、固镇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据调查统计,固镇县现有耕地1.33万hm2,家庭承包经营农户45,830户,承包耕地面积1.22万hm2,截至2011年6月,土地流转面积732.7hm2,占农村土地承包总面积的6.1%。大多数流转土地用于水果、蔬菜种植。其主要形式有:县内农户之间自行流转;本组、本村、本乡镇范围内农户之间的流转;本乡镇农户与其他乡镇农户之间的流转;少部分县外商人租赁耕地从事蔬菜或其他经济作物种植等。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

二、当前固镇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实施措施与成效

(一)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确权为起点。为进一步明确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固镇县从2009年6月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通过宣传发动、摸底调查、补换发证、建章立制、组织验收等环节,核发经营权证44,630本(户),承包土地面积1.22万hm2,立卷归档资料500余件,经营权证书100%发放到户,所发经营权证达到了承包面积、承包位置、四至界限、基本农田标注到户的目标要求。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补换发工作,依法确定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全县18万农民吃上定心丸,为全县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有效带动农民参与土地流转:以培育引领型人才为核心。由于固镇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在初期起步阶段,农村土地合理流转还必须靠一些养殖大户、营销大户、种植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村科技示范带头人的引领,只有通过先进典型大胆尝试,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才能有力推进土地的合理流转。为此,固镇县积极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将农民中创业意识强、有谋有虑、有胆有识的农民纳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绿色证书培训班,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通过这些引领型人才的点状带动,农村土地流转逐步被农民接受。

(三)促进土地流转:向规模求效益。为实现规模效益,按照县政府“稳定一粒粮、提升一株烟、做大一头畜、培强一棵菜、搞活一片林”的总体发展思路,不断加大力度,努力推进特色种植业“三个一万亩”的目标。在2010年种植397.4hm2蔬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基础上,2011年计划发展蔬菜种植一万亩。到目前为止,已落实豌豆、甘蓝、葱、蒜等特色商品蔬菜种植1,246.7hm2。通过发展规模种植,成功引进了星贸公司、香港凯瑞公司等到固镇建盖蔬菜生产加工厂,并与合肥晨农集团签订合作发展协议,使土地的流转成为可能。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蔬菜种植专业户856户、684.8hm2,家庭农场35个、240.5hm2,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13个、193.7hm2。产业不断培植,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为土地流转创造有利条件:夯实土地流转硬件基础。针对固镇县农业基础脆弱、产业发展滞后的实际,县农业局积极争取中低产田(地)改造、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来夯实农业基础,2010年和2011年争取2个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八千亩,投资615万元;测土配方施肥项目60万元。通过中低产田地改造等项目的实施,逐步使田成方、渠成网、路相连,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以农机购置补贴为契机,大力推进固镇县的农业机械化进程,积极发展农机服务专业村组,通过近三年发展,使该县到目前为止共有大型拖拉机50台、小型拖拉机126台、农用拖拉机300台、微耕机412台、联合收割机3台,为实现种植收获机械化、投入成本最小化、农田收益最大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固镇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固镇县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以下问题:(1)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不健全;(2)宣传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3)土地调整过于频繁,不能流转;(4)土地流转不规范;(5)产业拉动力不强,土地分散流转效益不大;(6)土地流转专业机构有待建立。

四、固镇县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实施中的相关完善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议尽快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或实施办法)》,积极稳步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发动、政策指导、招商引资、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实施土地流转试点。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宣传力度,选择有条件的乡镇、村进行土地规模流转经营试点,组织有经济实力、有愿望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基层干部、种养大户、企业主、合作经济组织牵头建立一批规模高效农业区,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迅速扩张。

(三)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管理上确保流转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充分尊重农民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指导流转政策措施,促进规模流转和跨区域流转。

(四)扶持重点产业,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步伐。通过重点产业扶持,让参与土地规模效益较高、示范作用明显的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优先申报农业专项扶持资金,优先享受科技技术服务,激励经济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土地是广大劳动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属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以及市场模式的不断改革,政府制定的关于农村的政策也在不断改进。一方面大幅度地提升了土地的效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然而,农村土地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土地管理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促进我国农村土地使用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村土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地区在农村土地管理认识上存在偏差

由于地方检查不够深入,政府往往存在主导违法用地的问题,国家政府进行修路、城市公共建设的用地面积与农村土地面积比例已经表现出失衡。一些土地面积较大的地区往往以建设农村新城、建设小城乡等理由对农村土地耕地进行大量削减,违法的开发商搞房地产也已从城市蔓延到农村,并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2、农民耕地矛盾日益突出

农民耕地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少数地区耕地荒芜。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压力下,很多农民为了养家糊口纷纷涌入城市淘金。而外出打工的人数逐渐增多就导致农村的土地大面积荒芜,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国家对农民政策进行了大力扶持,但是种田效益低下,土地效益徘徊不前,很多农民不再愿意去种田。二是有些地区出现无地可种情况。农村实行了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承包政策30年保持不变,农村人均分配土地不均衡,再加上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之后,农村超生人口众多,不能及时分配到口粮田,就形成了家庭人口多而分配的地少。还有许多农户要求重新对土地进行调整或将耕地面积种植苗木和花卉,更有甚者是交易土地,造成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严重违背国家政策。

3、农民无地问题目趋严重

土地作为一种商品,由于价格上涨具有增值的功能,农民子孙后代对土地拥有继承权。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农民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梦想被击碎,农民失去集养老、就业、生活保障于一体的土地后,却不能和城里人一样拥有社会保障。在现行征地货币安置方式中,失地农民极易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成为新的城市贫民,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一次性补偿的标准,虽然相对于过去也“水涨船高”,但与土地非农升值相比,差之甚远。一旦补偿费用光,生活无保障,农民心理上不能接受。对此,农民反映强烈,不愿土地被征。

二、如何有效加强农村土地管理

1、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监督

农村土地权流转工作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农村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这些必然要求县、乡(镇)相关的政府部门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纳入工作范围内,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我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参照农业部第47号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订;第三是农经部门要恢复、覆行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证、仲裁职能。

2、积极探索,不断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

一是以“三个有利于”原则,探索土地流转形式的多元化。即只要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农户的增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管怎么样的土地流转形式,都可以运用并推广。二是面向市场,努力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坚持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积极将流转的土地区域办成结构调整的“示范园”,办成应用推广新科技的“试验区”,办成财政增长的新型社区。同时,加强管理,促进和推动土地的有序流转。强化区(县)、乡(镇)两级农经管理部门工作职能,建立区县级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构,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积极引导、实施、管理和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3、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

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从严控制,用好用活农村建设用地置换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凡是符合建房条件(或放弃原住房迁建)的,村民原则上不得原地改、扩、新建住房(危房改造除外),要引导村民向城镇集中或到规划的居民点建房。对不具备规划居民点建设的,尽量利用空闲地、老宅基地和荒坡地、废弃地等未利用地建房。同时,从严控制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全县范围内农业户口的村民依法享有使用集体土地建房的权利,但必须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已“一户多宅”或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的,不得再申请和审批宅基地。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审批、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以户口簿记载的农业户口人数计算:3人以内户(含3人)90平方米;4人户120平方米,5人以上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农村村民是独生子女户的,增加宅基地面积3O平方米;是独生女户的,再增加宅基地面积20平方米。

4、规范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

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原土地用途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

我国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农民在全国人口中占着很大的比例,其权益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大局的稳定和发展。而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直接关系到农民自身的根本利益,所以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国家必须加大对农村土地的宏观调控力度,落实有关农村的各项政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土地管理能够有法可依,农民的切身利益才能够得到保护。

参考文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7篇

关键词土地流转;成效;问题;对策;河南新密

目前,一些外出打工的农户和无力耕种的农户,以及因非农收入已成为家庭经济主要来源的农户都不愿耕种土地[1-3]。但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他们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而是把土地看作是今后生活的唯一退路和保障,客观上造成了土地荒芜。通过土地流转既实现保留土地经营权,又使土地不致荒芜,而且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土地流转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效保障,极大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据调查测算,通过土地流转新密市已有逾33.33 hm2已经荒芜的耕地重新耕种,重新被绿化。

1新密市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推进土地流转,关键是要有业主到农村包、租土地;其次是农户愿将土地包、租出来。在这2方面,各乡镇都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对于土地流转活跃的乡镇,党委、政府认识统一,把土地流转作为调整农业结构,招商引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保障措施来抓[4]。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牵线联络,协调关系,确保土地流转成功。

(2)成立机构,搞好服务。为更好地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市、乡2级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站),负责全市土地流转工作的政策研究、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审批备案和纠纷处理等工作。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对常年外出人员较多的村,主要采用转包和出租的形式,将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或发展农业示范园区;对农户不愿耕种的边远次地,由村委会组织,用委托的形式,将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发展规模经营或创办农业示范园区;对地块零散的村,利用互换的形式,将土地并成大面积耕地,方便机械耕作。

2取得的成效

(1)解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土地流转,使外出务工经商农民能够安心在外务工经商,促进新密市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5]。

(2)从根本上解决了弃耕摞荒问题,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市、乡、村3级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多渠道地给农民提供土地流转信息,积极引导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和人少地多户的土地弃耕摞荒问题。

(3)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通过规范流转,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明确了流转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为双方解决土地流转矛盾和纠纷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据,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长足发展。

3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需要性认识有偏差。部分干部认为,土地承包到户,是否种植或流转是农民自己的事,应任其自然发展。少数领导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热情不高,流转工作中投入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于是农户土地流转处于自发决定形式的较多,引导、指导流转的较少。

(2)缺乏配套的政策支持。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缺乏鼓励土地流转的外部拉支政策,包括建立农地流转的需求市场、国家信贷支持政策等;二是缺乏鼓励土地流转的内在动力,针对外出打工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使农民有后顾之忧;三是缺乏连结市场和农户的纽带和桥梁,尚无有资金、有能力的中介服务组织[6]。

(3)流转行为不规范。从调查情况看,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的问题较为普遍。双方口头流转、无协议签订的,有的虽有书面协议,但内容不完善,权力义务不明确,引发事后纠纷。多数情况下,土地流转没有到发包方备案或经发包方同意。也有个别存在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4对策

(1)提高对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认识。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的工作日程,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土地承包法、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规定上。从有利于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出发,积极引导土地流转,保证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进行。

(2)积极引导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离田从事其他经营或劳务输出的农民,要支持、鼓励其进行土地承包权流转。维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不得强迫或阻碍其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截留、扣缴其承包地流转的收益。坚持按程序进行流转。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和受让方要签订流转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要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他方式流转的,要报发包方备案。

(3)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在保障农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对土地评等定级,按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标准。对位置好、价值高的土地引入竞价承包、招标租赁等交易方式,培育土地流转机制[7]。依托农经部门在市、乡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乡村组建立土地托管站,从乡镇到村建立起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健全流转信息网络。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可以约定收取适当的中介服务费。

5参考文献

[1] 梅付春.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过度转移问题探析[J].河南农业科学,2008(6):13-14.

[2] 李华杰.关于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J].现代农业,2010(7):52.

[3] 张建军,程诗惠.成都锦江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及启示[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0,23(6):33-35.

[4] 吴锦猛.土地流转中的权益归属及实现[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0(21):297.

[5] 张英,邓腾林.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分析[J].科技与生活,2010(11):202.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8篇

农村改革30多年来,海东地区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大量增加。与此同时,全区高原现代特色农牧业发展较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不断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日益提高。在此情况下,海东地委行署顺应土地流转的现实需要,及时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意见》,有力推进了全区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但土地流转存在行为不规范、流转规模较小、对流转认识不足等问题,有等解决。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海东地区是全省农业大区,2011年,全区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0万亩,累计达到50.39万亩,通过土地流转增加农民人均收入147.36元。其中,民和县土地流转累计8.94万亩,乐都县土地流转累计5.62万亩,平安县土地流转累计3.74万亩,互助县土地流转累计15.24万亩,化隆县土地流转累计10.71万亩,循化县土地流转累计6.14万亩。流转土地主要用于辣椒、核桃、樱桃等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据统计,2011年全区共完成土地流转面积1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31%,涉及全区33491户农户,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包41220亩,16541户;出租20452亩,9307户;互换12788亩,2508户;转让12060亩,2291户;委托流转1280亩,512户;其他方式流转12200亩,2332户。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特点海东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土地流转地区分布不平衡。该地区各县农业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水平各不相同,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和形式也各不相同,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分布不平衡态势。一些交通比较便利、耕种条件比较好或人均占有耕地较多的县,县城附近、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流转速度较快、流转面积相对较大,而偏僻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缓慢。二是流转土地的流向多元化。经济发达地区土地流转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发展效益农业、实行连片种植和规范化经营,迫切需要调整土地,土地由分散经营向连片种植、集约经营转移。农村土地流转由初期农户之间的相互流转逐步发展到向有实力的种植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投资主体流转。三是流转土地用途及模式多样化。随着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种田收益日趋回升,土地流转从农户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土地流转的对象由本社、本村内流转逐步向村外、乡外、县外、区外、省外流转;经营内容也由种粮为主逐步转向蔬菜、花卉、水果和养殖等高效农业方向发展。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政策近年来,海东地区利用每年5000名干部下基层、宣讲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机会,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宣传,使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认识到,承包土地的合理流转是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完善和发展,不会改变和动摇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基本制度,让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解决人地矛盾的有效途径,还能有效地遏制耕地撂荒,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和农民收入。

(二)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近几年,根据中央和省、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关政策要求,各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模式,按照“依法、有序、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鼓励、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使农户每年除获得一定的租赁收入外,还可以获取一部分劳务收入,既有效带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又增加了农民收入。2011年,全区实施设施高效农业力度加大,新建日光节能温室2.065万栋,推广马铃薯、玉米全膜覆盖双垄栽培70万亩,同比增长36%。平安县新建日光节能温室2000座;全县农作物总产量达到12.26万吨,农业总产值达4.82亿元,同比增长6.9%;种植大果樱桃1000亩,枸杞200亩;农民人均纯收入5400元,同比增长15%。

(三)采取措施,支持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从去年开始,地委出台意见要求各县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100万元,地区财政也挤出一定资金建立土地流转奖励基金,对转让方和接转方进行不同比例的奖励补助。同时,对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在信贷、项目、税收、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性政策引导。2011年,平安县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精心打造以下红庄村、大寨子村富硒设施红提葡萄、沈家村无公害富硒蔬菜、大路上庄无公害富硒番茄、富硒大果樱桃为主的五大千亩富硒特色种植基地,完成投资2.01亿元;地、县政府在信贷、项目、税收、技术等方面扶持引导下,建立了天源富硒畜牧科技开发公司奶牛养殖基地、金阳光高原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宇大蒜深加工等基地。

(四)按照法律政策,妥善调处土地纠纷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纠纷调处力度,地、县农业部门由专人负责接待土地纠纷群众,并及时安排人员深入村社进行调查,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按照实事求是、民主协商、分类指导的原则,妥善化解矛盾。2011年,全区共调处土地纠纷40多起,移交司法部门2起,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土地流转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因素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近年来,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明显加快,从2009年至目前,全区因土地流转转移农户99602户230695人。劳动力务工收入成为海东地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说明农民对承包的土地不仅吃下了“定心丸”,而且离开农业谋发展的意识已经逐步形成。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是加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原因。

(二)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的影响到2011年底,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16.9万千瓦,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87513台,加上没有报户的农业机械,总计超过10万台,有各种配套农机具56886部。农业机械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农业机械作业面积逐年增加,每年为农户节约了一定的劳动力成本和资金投入。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服务能力的增强,使农村劳动力进一步得到了解放,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基础。

(三)农业比较效益变化的影响农产品价格低、农业比较效益低,是多数农民愿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因。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种田收益日趋回升。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价格逐步提高,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由最初的“无偿”甚至“负偿”转为“有偿”。如循化县一些乡镇耕地每亩年租金一般达到500~800元,最高的达到1200元,山区耕地每亩年租金也达到了300元左右。

(四)农民收入水平及构成变化的影响近年来,海东地区农民收入逐年提高,2011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260元,同比增长15%。从构成看:(1)工资性收入占49.2%,比上年增长26.9%;(2)家庭经营收入占39.5%,比上年增长7.8%;(3)财产性收入占1.3%,比上年增长44.8%;(4)转移性收入占10%,比上年增长18.8%。上述情况说明,收入构成从以前单一的种粮为主转为多元化收入。

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土地流转在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业规模效益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制度、管理、操作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海东地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承包纠纷隐患较多经调查,全区土地自发流转的较多,流转土地分散,农村土地流转的随意性明显。农村土地流转多以农户间自发流转为主,以口头协议进行流转的多,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内容简单,形式不规范,程序不合法,未经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定和备案,这些都是产生土地承包纠纷的隐患。

(二)土地流转规模较小,层次较低一是自发流转的多,规范流转的少。二是小范围内流转的多,大范围内流转的少。绝大部分的农村土地流转仅限于在本乡镇的村、组(社)范围内进行。三是一般农户间流转的多,流转给专业大户的少。四是短期流转的多,长期流转的少,有七成流转面积流转期1~5年,10年以上的不足两成。

(三)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足一方面,农民具有很强的恋地情结,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土地的依附性,一些农民想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而又心存疑虑,看到流转后的土地实行了设施农业、规模经营,害怕彻底失去土地。因此,选择协商代耕、临时性转包等简单流转方式。加之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取消了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了各种补贴,增大了农民增收的空间,致使部分农民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制约土地流转进程。另一方面,一些干部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影响土地正常流转。

(四)机制不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滞后一是土地流转管理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内容条文不完善,基层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致使土地流转无法规范、有序进行。二是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土地流转合同纠纷处理不及时,使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三是土地经营权流转虽然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但土地流转无论有形还是无形的市场都未形成,转出、转入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联系,阻碍着土地流转在更多方式、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进行。转包费、租赁费缺乏科学依据,没有与之相关联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民因土地仍为养老保障的主要来源,恋土情节浓厚;二是农民的非农产业收入少且不稳定,经营土地仍然是农民收入的可靠来源,绝大多数农户尚不具备转出土地的条件;三是农民素质不高,经济实力不强,有能力大规模经营土地的所谓“种田能手”、“经营大户”还只是极少数;四是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如农民的基本生活、养老、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五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较慢,从事农业开发和经营的投资者少,土地规模经营缺乏有效载体。六是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机制、市场服务机制不健全。

五、正确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的意见和建议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必须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土地经营权的依法流转。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不断优化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环境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建议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机构,综合协调、统一领导本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政策,积极稳步地推进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环境。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农民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让农民意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是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引导农民增强流转土地的自觉性。要按照中央、省、地委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要求,引导农民知晓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和政策,做到依法、自愿、有偿、规范。通过典型示范,使广大农民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际利益,从而转变思想观念,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三)保障农民利益,畅通土地流转渠道一是要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商品化、市场化步伐,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培育土地价格形成机制,让农户有较高的流转收益,提高农户自觉流转的积极性;二是要解决土地流转后的风险问题。农业是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影响的弱质产业,要确保投资业主一旦失败,农民能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得到相应补偿。为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可尝试采取向业主收取土地风险保证金,在农民每年所得租金中提出一定比例的信用保证金,防止流转双方单方毁约风险。

(四)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监督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职责,明确土地流转合同审查签证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土地流转的实施细则,规范行为,形成配套的流转管理办法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积极地去引导、实施、管理和监督,并探索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仲裁体系。

(五)出台优惠政策,激活土地流转有针对性、有层次地制定海东地区土地流转相适应的政策措施以及实施细则,对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个人,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从体制和国家政策导向上促进土地的合理、健康、有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