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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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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总结范文第1篇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下我国道德建设的具体要求,其根本生命力在于实践。法治本身具有道德属性,法治的灵魂就在于价值观、道德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具有内在统一性,社会主义核心观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保证和价值支撑,同时,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实践平台。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表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在引领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为城市的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正确的价值观,对人们价值观的形成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城市的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方向、积极的思想支撑、道德支撑以及坚定的目标导向四个方面。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城市的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和思想引领

法治文化在不同时期都包含一定的价值取向,如何将法治文化深入到人们的内心?关键是要构建这个社会或时代的价值共识。我们现在走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因此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一定要体现社会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其内涵上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它要求人们要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为法治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城市的法治文化建设需要城市的人民共同来建设和维护,在当今社会各种思想文化交织碰撞,我们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掌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维护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城市的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积极的思想支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了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

在国家层面上,它力求要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健康的发展环境和物质基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解决人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力求实现一种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态。在社会层面,它不仅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和自由,而且“公正”、“法治”也为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思想基础。在个人层面,更加注重价值目标的培养,使市民的爱国主义精神、诚信的美德不断传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市民建设法治文化的热情,为城市建设提供新的发展导向、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注入新活力,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城市的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道德支撑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即法律的实施为道德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法律的建设又需要以道德为支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是为了单纯地用法律来治理我们的国家,而是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用人性化的道德来约束和辅助法律。

城市的法治文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让公民自觉守法用法,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存在可以增加人们的觉悟,约束人们的自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它可以帮助人们培养脚踏实地,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的精神,对人们价值观的形成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有利于帮助人们理解道德对法律的支撑作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城市的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定的目标导向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道路。但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引领城市的法治文化建设并不是指法治文化建设失去了它自己的独立性,而是指在坚持社会主义这一个大前提之下,更好地去建设城市的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分析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的现状,总结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同时又吸收了国外先进的优秀的文化成果之后提出的。它为法治文化的建设提供了坚定的目标导向。城市的法治文化建设一定要与时俱进,不断地创新,结合道德的约束,打造具有文化底蕴的特色宜居城市。

法治社会建设总结范文第2篇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荣巷建设,提升建设实效,全力争创法治街道,现结合本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提出201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把推进街道法治建设新成果作为主要任务,围绕创建“法治街道”目标,着力抓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治文化等重点工作,深化“法治荣巷”系列创建活动,健全法治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切实履行职责,务求工作实效,全力服从大局,为街道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二、工作目标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法治系列创建和品牌特色创建活动,深化惠民实事工作,加强和规范法治监督,使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巩固依法执政理念

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考评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调研督查。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注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着力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在部署工作中强化依法治政理事的意识和考量,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区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推进党代会代表常任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民主测评制度,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通过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营造崇尚法治、依法执政的思想氛围。

2.突出依法行政重点环节,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要加快服务、法治和责任型机关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复议等相关制度,健全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90%以上,增强政府公信力。以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为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形成依法行政基本制度体系,推动各项行政行为规范透明、廉洁高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执法巡视活动,建立内外结合的执法评议机制。进一步推进律法公开,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等活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健全适应形势需要、确保司法公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塑造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形象。

3.强化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助力幸福荣巷建设

围绕融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主题,结合幸福荣巷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社会认可、人民满意效果。按照提高质量、增强绩效的要求,继续深化“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加强自查评估和检查考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系列创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动党政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部门公正司法,基层基础民主自治。积极拓展和推进企业、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基层单位的法治创建工作,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促进基层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夯实法治城市创建的基层基础,拓展民主法治实践的覆盖面。全面实施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专业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区域、行业的法治建设绩效进行全面考核和科学评估。

4.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法治惠民工程

把社会管理与法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管理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的作用,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加强对重点地区、流动人员和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患者、涉毒人员、刑满解教、社区矫正、社会闲散等重点特殊人群的管理,加大对基层社会管理的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确保社会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切实加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社会自治能力建设,规范“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坚持以法治为主导,进一步整合资源,通过建好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在公正、宽容基础上,运用法律途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扎实开展法治惠民实事工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围绕依法拆迁、环境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内容,制定法治惠民实事工作规则,完善法治实事工程的评估考核机制,提高法治惠民效能。

5.重视法治文化工程建设,培育公民守法意识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全面制定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依托各类法治教育基地平台,深化法律宣传“六进”活动,提升污染实践对培育法治文化、养成公民法律思维习惯的感召力、影响力和示范性,培育公民崇尚法律的法治意识和诚实守信的文化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依法办事、诚信守法。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积极搭建载体平台,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创建1-2个有特色有亮点的法治文化阵地,龙山社区东大池因地制宜地建设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积极推进法治文化示范点和文艺精品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法治文化渗透力,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6.探索规范法治监督路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执法重点环节法治建设的监督力度,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监督,强化对民生工程和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健全和完善法治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治监督评议团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增强法治监督评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法治监督的长效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各类监督形式,建立健全与网络社会相适应的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透明化。对评议结果不理想、群众意见较大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相关领导的责任,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街道和各社区主要领导担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法治责任主体意识,各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深化法治建设与部门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法治工作深入发展。

法治社会建设总结范文第3篇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经验

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坚实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无法脱离经济社会发展而孤立进行,它是建设新江苏、再上新台阶的系统性工程之一。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证明,经济与社会的率先发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基础,而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则为江苏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不断提供法治引领、制度规范和保障作用。数据显示,江苏GDP突破7万亿元,在全国占比达1/10。这一成绩的取得与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形成的良性互动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能力提升与文化建设为精神动力。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必须与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提升以及整个社会的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方能取得成效。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在于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其中,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律素养、法治能力至为重要,这就需要注重法治文化建设,使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法治惠民与人民满意为价值追求。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江苏始终坚持把法治惠民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推进法治实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省各地通过实施法治实事工程,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环境保护、教育经费、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公正规范执法、社会保障、食品安全以及征地拆迁等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据统计,全省公众安全感达95%,群众法治建设满意率达92%以上。

制度完善与机制优化为重要保障。江苏法治政府建设将制度构建和体制机制保障放在前提与基础位置。依照中央部署,遵循建设规律,结合省情实际,不断总结全省各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社互动的“太仓模式”、公职律师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海安样本”等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很大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法治创建与实效考评为有力杠杆。法治创建和实效考评是推动全省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载体,也是检验、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在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开发创建了考评方面的量化指标体系并付诸应用,大大提升了省内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法治思维和办事能力尚需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与法治的关系上,在作出决策、处置重大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不足,法治能力欠缺。因此,“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的提升,仍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

公众参与和社会沟通尚待深化。有些地方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不高,有时流于形式。相关部门在组织、引导社会公众介入日常性参与活动方面的工作成效不显著,对公众意见尊重吸纳程度较差,公众参与的动力减弱,导致公众对政府作出的部分决策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制度建设和政策实施仍待强化。一是部分涉及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的建章立制工作轻重缓急把握有时不到位,部分重点领域的政府立法未能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二是部分制度建设存在应付上级要求、追求政绩色彩,在实际中难以有效实施或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评估清理不及时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多元互动和良法善治有待提高。在社会治理领域,多元主体互动参与、良法善治的社会治理局面尚未普遍形成。调研显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重管理轻服务、重控制轻商谈、重秩序轻权利、重结果轻程序、重经济效率轻社会公平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监督问责和考核量化仍需加强。一是问责制度虽已普遍建立,但难以严格实施。二是立体化监督体系虽然形成,但及时监督乏力。三是政府内部监督不到位与规避外部监督时有存在。四是考评机制已经运行,但评价体系及具体标准的科学化程度尚需继续提升。五是考评结果运用尚不够规范,考核指引效应尚不明显。

深入推进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思考

深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培训,重点培养领导干部的规则思维、权利思维与程序思维;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要求谙熟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实践中,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逐步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强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在建章立制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合理编制政府立法规划,制度建设兼顾前瞻性与可行性。重要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避免政府立法中部门利益的干扰。开展制度实施的成本收益分析等活动,注重制度实效的发挥;开展立法后评估等活动,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制度内容,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的常规化。

规范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要拓宽参与渠道,丰富参与形式,提升参与效果。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的信息应充分公开,为公众有效参与提供前提条件。积极引导和规范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确保各类公众参与都能在制度渠道内妥当地进行。防止公众参与的表面化、形式化,完善对公众参与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强化对未采纳公众意见说明理由方面的程序建设。将说理贯穿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载体建设。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研判,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积极培育基层群众自我管理的意愿与能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灵活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方式履行社会治理职能,提升行政机关在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法治社会建设总结范文第4篇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障。加快推进法治江苏建设进程,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伟大成果;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协调共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营造民主团结的政治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江苏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江苏作为地处长三角的经济较发达省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更要率先加强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导向,立足省情实际,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区域法治建设新路子。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开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新局面。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的灵魂,也是法治江苏建设的核心。在推进法治江苏建设进程中,要秉承"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的理念,以满足人的需要、提升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一是要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二是要有效运用法治手段保障民权、维护民利。三是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必须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建设法治江苏,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发展观为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法治江苏建设中的各种重大关系,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坚持统筹兼顾,在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经济与社会发展关系、区域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统筹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法治江苏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努力使法治江苏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必须进一步完善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既要考虑当前发展和眼前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和长远需要,合理规划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和任务。在法治建设的工作实践中,既要有长计划,又要有短安排,要把总体远景目标和当前具体的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保证法治江苏建设事业的发展有章可循、有序进行。要积极探索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长效机制,以及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文化,筑牢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法治江苏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要以办好论坛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区域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建设法治省份、实现区域法治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法国方略从抽象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从国家到地方的生动体现。

要让论坛成为弘扬法治理念、内化法治精神的主阵地,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大讲堂,以期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全社会依法管理水平,培养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广大执法人员信仰与忠诚法律的意识,并成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崇尚法治、遵从法律的浓厚氛围。

法治社会建设总结范文第5篇

十至今,的治国理政思路,“依法治国”贯穿其中。无论是改革还是反腐,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从司法实践方面,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治国”不是一个口号,而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要求之一。

孔传:“言知之易,行之难。”相比西方国家长达五百多年的法治建设,我国的法治建设从建国算起才仅仅六十多年。而就是在这短短的六十年法治建设中,“”的爆发,使我国的法治社会遭受了一场大浩劫,民主法治遭到公然践踏。所幸我们及时纠正总结了“”的深刻教训,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得到全面恢复与发展,经过长期不懈努力,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

我们用这30多年的时间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如今的成就显然是可喜可贺的。但是我们在充分肯定我们法治建设进步的同时,更要学会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看到不足和缺陷。

法治社会建设总结范文第6篇

一、考核验收内容:

(一)《*区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执行情况;

(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法治工作领导和运作机制及其运行情况;

(三)《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以及全民普法的落实情况,贯彻“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目标要求的情况;

(四)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依法办事的情况及成效。

二、考核验收对象: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重点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三、考核验收工作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标准、分级实施、自查为主、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

各街道、区各系统分别组织对辖区、系统内单位的检查。

四、考核验收工作方法: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组织评估和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

考核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采用百分制量化指标,总分80分以上为合格。每项考核设置扣分和加分标准,扣分、加分以不超过该项基础分为限。

五、考核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由区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李强为组长的全区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五个考核验收工作小组,依据本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各级组织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具体组织抽查、考核。

六、考核验收工作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和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上中旬)。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经由区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和依法治区联络员参加的全区考核验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4月下旬-5月中旬)。各街道、部门和单位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组织自查、检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

(三)考核验收阶段(20*年5月下旬)。区考核验收工作小组对全区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法治社会建设总结范文第7篇

1.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实机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2.切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工作。下半年,县普法办将在全县举办“四法一条例”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各地、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

二、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法治,精心安排普法教育内容

3.强化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坚持以党的十精神统揽、指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4.加强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的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5.加强全县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条例”,即宪法、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社会保险法、省审计条例。要通过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阵地宣传、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实效。

6.积极开展紧贴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的专题普法教育。始终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积极谋划和组织开展专项或专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要切实加强“五城同创”法制宣传教育、旅游强县创建、房屋拆迁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继续组织好本地、本单位人员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7.注重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日宣传活动。切实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法律宣传日、月、周活动,开展集中宣传。

8、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副校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组织一场农村普法赶集、举办一场社区法制宣传座谈会、开展一次“法在心中”主题作文竞赛、举办一场企业法律咨询、组织一次法律骨干培训班。

三、深化“法律六进”,整体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9.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示范性。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以及公务员法制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好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

10.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有针对性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总结推广“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的普法经验。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际效果。

11、按照党的十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丰富“法律六进”新内容,拓展新领域,培育新载体,探索新途径,提升新效果。

12.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工作实际,结合法治文化创建、“三下乡”、“四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注重普法教育成果转化,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

13.注重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相互推动。通过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普法教育,普治兼顾,整体推进。

14.扎实开展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在全县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

五、精心准备,全力做好中期督导检查迎接工作

15.扎实做好中期迎检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下半年将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及时制定并下发督导考评方案和考评标准,各地各单位要对照要求,认真准备,及时补课,务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督查工作取得成效。

16、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各地各部门从下半年开始,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互查和抽查。7-8月份,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分片组织开展全县抽查工作,并做好迎接市普法办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丰富形式载体,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

法治社会建设总结范文第8篇

今天召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县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这对于我们深入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县,优化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初步完成了*的奋斗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实践证明,这个规划对于推进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很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二是去年县委、县政府召开依法治县工作会议虽然晚了一些,但是从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的进程来看,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标准没有降低,工作任务没有减少,可以说,通过去年一年的工作,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了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认识,对加快和推动我县

民主法制建设和实施首都水源区经济发展战略步伐产生了很大影响.三是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在依法治县工作中,已经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分工负责,加强检查监督的工作格局;四是县直各部门有重点、有落实、有检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我们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看到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地区。单位的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够,缺乏责任感;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三是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加以解决。下面,我结合全县依法治县的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依法治县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也是基础,同时也是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具体实践.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争创全国文明县,优化发展环境和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人人为发展,发展为人人”主题教育活动的新形势发展要求看,加强依法治县,优化我县法制环境,是推动全县经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良好社会秩序的前题和保障。总之,推进依法治县是我们保护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统揽全局的战略性政治任务.这项工作,既要把全县中心工作面临的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依法治县的工作重点,又要把法制教育与全县公民的道德教育。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全面提高全县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与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