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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络诈骗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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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络诈骗的后果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诈骗特点;存在问题;提升对策

一、大学生网络诈骗的特点

(一)方法简单,容易得逞。网络诈骗技术含量低,诈骗者只需会一些基本的上网技术就可实施诈骗。网络信息纷繁复杂,加之中国巨大的网名数量,使得任何一条简单的诈骗信息都会引起不同背景,不同身份,不同地区的人注意,其社会危害程度之大,不亚于一般犯罪。

(二)成本低,传播快范围广。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使得诈骗者足不出户就可实施诈骗。而且不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人力,物力和资金。仅仅需要一台电脑,会一点操作手法,就可坐地收钱

(三)作案工具智能隐秘。网络诈骗为了增强骗子行骗的可信度,通过购买“来电任意显”等网络软件,对方接收来电时可以显示任意他想设置的号码,有效隐秘诈骗者的真实身份,而且无法查出诈骗者的活动区域。

(四)作案范围广。与传统诈骗不同,网络的无国界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的界限,使得诈骗者可以分布世界各地实施诈骗。不同的诈骗团伙也可分布在不同区域,给公安机关的抓捕带来了很大困扰,而网络的不真实性也给诈骗者的身份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

(五)作案手法多样,翻新速度快。网络诈骗形式的五花八门,手法多样,使得防范意识不强的网民很容易中招,甚至一些防范意识较强的人一不小心也会掉进诈骗者埋伏好的陷阱。诈骗的形式已经从最初的中奖,购物等逐渐演变为人们日常关心的炒股,买车,房贷等诈骗,因为个人信息的严重泄露,诈骗者总能选在最合适的时机,人们最容易放松警惕的时候出现,使得现在的诈骗防不胜防。诈骗手法翻新速度之快,使得每当一种新的诈骗方式出现时,总会有一大批网民受骗。

(六)诈骗者和被骗者多以青年为主。网络的主力军以青年为主,其中代表又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容易轻信别人,防范意识不强,使得诈骗者容易得手。另一方面诈骗者的身份也大多是大学生,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强,有着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力,不断推出新型网络诈骗形式,但由于年龄问题,使得很多青年诈骗者没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二、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认识滞后。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认识滞后现象在高校普遍存在,经常是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高校再进行批评教育,未能把网络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前面。说明高校在网络安全教育方面没有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形成一套系统的教育方案。教育内容陈旧,没有实时更新,网络教育宣传不足,管理经验欠缺,是现阶段网路安全教育存在的重要问题。

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课程教育内容有待丰富,课程设置缺失,高校重视程度不够。针对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课程主要有三类,一是大学计算机相关课程,讲解计算机使用规范。二是思修类课程,讲解网络道德方面的知识,三是通过各种讲座,宣传,讲解真实案例,以达到敲响警钟的作用。但是相关课程并没有有机结合,很好的形成一套教学体系。高校目前的网络安全教育内容不全,无法及时跟新社会上出现的新型诈骗方式,内容涉及面狭窄单一,被遗漏的安全知识往往是当今复杂社会形势下最不可缺失的。同时信息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中最容易忽视的内容,个人信息对于本人是一种最有价值的资产,应该适当保护,不可随意泄露。

大学生网路安全教育实践环节缺失,应将知识,技能,实践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大学生网路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更好的将所学知识、技能运动,避免诈骗事件在大学生群体中频发。同时,因网路安全教育的特殊性,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网络安全教育师资队伍迫在眉睫。教师队伍应不间断开展网络知识培训,随时跟新网络安全知识,并及时有效的传递给学生,让大学生在了解网络风险的同时培养良好的上网习惯。

三、改进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对策

(一)增强高校对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网络安全事件的频发,对学生自身身心和家庭将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同时对地区,高校的生活秩序也有一定负面影响,甚至对国家的安全维稳产生副作用。[1]网络安全是维护高校和谐稳定校园的基本保障,增强高校对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在网络安全教育环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能有效减少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推进高校校园安全秩序有序发展,构建良好校园氛围,促进大学生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只有真正提高认识,大力投入,才能将网络教育成果落到实处,到达预期目的。

(二)S富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内容

加强大学生网络心理健康教育,高校要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积极开展专题讲座及相关知识培训,做好心理服务工作,对大学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及疾病及早预判和处理。让大学生保持健康心态理性对待上网。另外,对沉迷网络的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关心和帮忙他们,积极疏导,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

加强大学生对网络不良信息防护意识教育,大学生在面对网上形形的不良信息时,要有警觉意识,大学生上网时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远离黄色暴力,非法网站,选择健康网站。在虚拟网络世界,大学生更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做到文明上网,对网上不良信息要有辨别能力,不信谣,不传谣,一旦发现不良信息,可第一时间举报给相关管理部门。

加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法制教育,高校大学生网络法制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知识不了解,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在网络世界迷失自己的方向,价值观偏离。所以必须要求大学生加强学习网络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明确权利和义务。自觉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开展大学生网络安全法制教育时,既要有相关内容的大范围讲座宣讲,同时要注重大学生网络道德的培养,既要学习相关基础知识,也要结合近年网络安全案例进行实例教育,提高意识,努力保障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因意识淡薄而掉入网络犯罪陷阱。

加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务必将知识,技能和实践有机结合,形成网络安全教育体系。高校要在开设理论课的同时适当配置实践教育环节,只有经过实践的检验,相关知识才能被大学生牢记掌握,运用自如。可以通过一些网络竞赛,案例模拟,调动大学生积极性;也可请公安警察对大学生开展安全教育警示讲座,进行互友菔荆大学生在参与的同时真正掌握知识。

(三)建立健全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机制

建立健全高校网络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各大高校应根据相关网络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规范大学生的行为准则,明确大学生对于网络安全的责任和义务。[2]建立高校与政府网络安全联动机制,加强高校与政府部门合作,建立完善的防护体系,共同维护高校的网络安全,随着高校大学生的增多,势必给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加之高校没有执法权,对网络犯罪无法处理,这时高校必须与政府部门密切合作,才能有效打击不安全因素。建立网瘾帮扶小组,由辅导员和学生骨干构成,对网瘾大学生进行帮扶,对其真正关心和劝导,帮助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寝室,走向操场,摆脱网络束缚。

构建完善的高校网络安全教育体系。第一,应加强大学生文明上网宣传教育,倡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定期查看学校网络BBS论坛,及时发现问题,找到问题来源,清除有害消息和虚假信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第二,完善高校网络管理制度,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明确惩治办法,对大学生信息传播加强制度约束,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加强网络道德,网络风气教育,促使大学生文明健康上网。第三,提升大学生对网络不良信息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大学生应自觉抵制网络黄色暴力,腐朽文化对自身的侵害,坚定政治立场,规范行为准则,成为网络不良信息的坚决抵制者。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队伍建设。在目前高校诈骗事件频发并呈现逐年增多的的背景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对于大学生做好网络安全教育意义重大。各高校应结合自身情况,构建一支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教师队伍,积极主动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方面培训,完善网络安全教育教师的文化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实践性知识,提升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只能这样才能开展好高校的网络安全教育,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好保障。

参考文献: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范文第2篇

2013年间,一些新颖的、小型平台占据的用户数量足够让它们成为时尚主流,尽管更为完善的平台已实现了IPO带来的经济成功。今年,流行和盈利似乎是社交媒体世界的中心。

与更为完善的平台相比,很多新的社交媒体通过缩减业务范围获得发展,其追求的显然是更直接、易用的社交媒体应用,例如临时照片、简短视频、微博或即时消息的免费替代产品。这些站点往往是专为移动使用而设计,目标受众通常是年轻人。

常言道“楼盖好了,不愁客不来”。但遗憾的是,社交网络的广泛普及,不仅吸引来了正常用户,也将诈骗者吸引了过来。并且,如果社交网络获得某种程度上的普及,诈骗者就会发现攻击它的方法。在2012年,针对社交媒体的垃圾邮件和网络钓鱼已在进行转变,尽管识别这些威胁比识别电子邮件类的威胁更加困难。在2013年间,赛门铁克已识别出,针对这些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社交网络中的新骗局。

诈骗者的中心目标就是盈利。与威胁态势其它领域中发现的更为复杂的安装相比,许多诈骗活动行骗方式是通过引导在线调查的传统点击量活动。尽管攻击者没有像发动威胁(如勒索软件)的黑客那样赚取大量的资金,但社交媒体领域中的诈骗者仍可每月赚取成千上万美元,从而获得稳定的收入。

对于诈骗者而言,要在这些领域起步相对简单,因为注册社交媒体账户常常是免费的。诈骗者可在这些站点注册账户,培养一群追随者,创建一些免费应用程序或浏览器插件,甚至在免费站点中托管外部网页。在此基础上,所有诈骗者要做的就是设计一个用户可点击的主题,然后部署活动。

周围尽皆朋友,用户稍不留意就落入社交媒体站点的欺诈陷阱。

虚假优惠活动,如免费电话分钟数在2013年占了Facebook用户中的最大攻击数目,与2012年的56%相比,2013年为1%。尽管12%的社交媒体用户声称,有人已入侵了他们的社交媒体账户,并已伪装成他们,但是,仍有1/4的用户继续与其他人共享自己的社交媒体密码,有1/3的用户继续与自己不认识的人进行联系。随着社交活动在移动设备上越来越广泛的开展,这些不良行为很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网络钓鱼和垃圾邮件也在不断演变,从电子邮件领域进一步发展到社交媒体领域。这些社交媒体活动包括在网络钓鱼和电子邮件中看到的相同的诱惑信息,他们提供的资料类型仍然与前几年相似:礼品卡、电子产品、音乐会门票以及DVD碟片是今年看到的一小部分虚假优惠活动。诈骗者设计的虚假个人资料包括申请好友时发送的吸引人的照片等。在其它情况下,骗局可能是在一系列受攻击账户中张贴一张照片或一个主题。

具有约会等特定活动重点的社交媒体网站也一直是诈骗者试图欺诈用户的目标网站。虚假用户往往会向那些真正想结交情感伴侣的人发送消息。然而,共同表现就是他们一般都呈现出相当主动的特征。例如,某诈骗者会向某个用户发送消息说“嗨,你真可爱”,想要搭上话。诈骗者发送性的图片,最后附上某Web摄像头网站的链接。只是这种网站要求注册,并且要求用户在该摄像头网站上提交信用卡信息。用户或许能获得几天免费访问的好处,但最终将会被收取高昂的费用。

要注意的并非只是某些特定的社交媒体网站。聚合性社交媒体网站的增长使用户能够在多个网站上快速发帖,这也为攻击者提供了在一个社交专页上一次性控制多个点的途径。如果这些站点遭攻击,正如已经发生的那样,他们可能还没有获取直接访问用户的多个社交媒体账户详细信息的权限。但是,如果他们可通过该服务发送消息,对帮助他们完成邪恶目标同样有效。

大多数情况下,用户被引至的应用程序是合法的,但是,诈骗者可从通过附属程序进行的下载中赚钱。值得注意的是,该附属程序或许没有注意到骗局。最终,用户根本就没有获得任何关注者或点赞,但是骗子不在乎,因为他们已达到了目标。

赛门铁克的安全防范建议

1.自我保护措施:使用包括以下功能的现代化互联网安全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防御恶意代码和其他威胁:

防病毒(基于文件和启发式)和恶意软件行为防范功能可防止执行未知的恶意威胁;

双向防火墙将阻止恶意软件利用您计算机上运行的可能带有漏洞的应用程序和服务;

浏览器保护功能可防御基于Web的混淆攻击;

使用可在下载前检查文件或网站声誉和可信度的声誉工具,此工具可检查URL声誉并针对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的网站提供安全评级;

考虑实施跨平台家长监控功能。

2.定期更新:保持您的系统、程序和病毒库始终是最新版本,始终接受供应商请求的更新。如果运行过期版本,可能会被基于Web的攻击所利用。只直接从供应商网站上下载更新。尽量选择自动更新。

3.谨防伪安全软件策略:声称免费、已破解或盗版的软件版本可能会受到恶意软件或社会工程攻击的侵害,它们会骗您相信计算机受到感染,并要您付款以清除病毒。

4.采用有效的密码策略:确保密码为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形式,且经常更换。密码不应包含字典里的词语。不要在多个应用程序或网站上使用相同的密码。使用较复杂的密码(大写/小写、标点符号)或口令。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电信诈骗;客观要件;行为认定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迅速进入爆炸式的信息社会,一种新型的诈骗形态———电信诈骗犯罪也如影随形,接踵而至。电信诈骗犯罪不但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损失,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危性不安定因素之一。所谓电信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使用电信通讯设备设施,通过计算机网络、伪基站等渠道,在虚拟空间中传播虚假和混乱的信息,使受害者陷入误解并自愿处置个人动产的行为。与普通诈骗罪相比,电信诈骗罪在客观行为构造上包括犯罪的工具、手段、方式和对象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不同。由于电信诈骗行为是在犯罪人内在心理支配下,对不同的外部环境刺激所做出的表面反应。因此,从心理学比如犯罪决策、人格因素、社会建构因素等视角,对电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认定进行分析,对于准确界定此罪与彼罪,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地打击日益蔓延的电信诈骗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认定

目前,我国从立法上尚未对电信诈骗罪做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适用罪名有:诈骗罪、招摇撞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然而,现有刑法与司法解释对于电信诈骗罪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规定过于笼统、模糊,从而增加了司法认定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剖析和探讨。(一)对于诈骗载体的认定。在电信诈骗罪中,所谓电信的意思是“使用有线电、无线电、光或其他电磁系统的通信。”这也是电信诈骗与普通诈骗罪之间最为重要的区别。电信诈骗犯是一种发生于信息空间中的超远距离、非接触性的诈骗形式。行为人从犯罪预备行为开始,到虚假性、蛊惑性的信息,直至误导、诱使被害人心甘情愿或情非得已的处分自己的个人动产,而不会像普通诈骗犯罪那样,需要在现实空间中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接触,方能实施诈骗行为。(二)对于诈骗对象的认定。由于信息空间的高开放性、高覆盖性,所以,绝大多数的诈骗对象都是不特定人群,既有年长者、也有年少者;既有高学历者,也有低学历者。一言以蔽之,各行各业、三教九流都有可能成为被诈骗对象。而普通诈骗犯罪则不同,他们必须通过某种特定的关联性、对接性关系,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财物诈骗。同时,传统诈骗犯罪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往往只能局限或固定于某个特殊的物理空间。而信息世界则具有虚拟性、超时空性,因此,行为人实施犯罪不会受现实地域的制约和影响,特别是跨境跨国犯罪尤其如此,他们的诈骗活动有的是从境内到境外形成一个诈骗链条,有的是从境外到境内形成一个诈骗链条,更多是境内外相互勾结、连锁作案,因而隐蔽性极强。(三)对于行为对象的认定。鉴于电信诈骗罪行为载体的特殊性,因此,其行为对象绝大多数都是动产,被害人只能通过银行的支付系统进行财产处分。因此电信诈骗犯罪具有转移赃款快、追回赃款难,并可增加银行资金流动风险等特点。而普通诈骗犯罪的行为对象即包括动产,又包括不动产,财物的转移方式也多种多样,不受任何限制。(四)对于诈骗手段的认定。电信诈骗手段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通讯类诈骗,此类诈骗主要是通过微信、QQ、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被害人主动发送虚假、蛊惑信息,与之进行交流、沟通,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处分自己的动产(金钱)。像各类中奖诈骗、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退费退税诈骗等等都是如此。二是网络交易类诈骗。这类诈骗通常是行为人通过被动的建立网站、QQ群等或者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等虚假商品交易信息,利用被害人缺乏交易规则常识以及第三方监管漏洞等,进行假买假卖,牟取暴利。尽管以上这些诈骗行为手法各异,形式不同,但都是依靠电讯、网络作为诈骗手段,来实施诈骗行为的。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电信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信诈骗的科技含量也愈来愈高,加之行为人又能紧跟时尚潮流,充分把握民众的猎奇心理、麻痹心理。所以,其诈骗方式日新月异、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五)对于团伙形态的认定。普通诈骗犯罪有时只靠一人或几人就可以实施。而电信诈骗犯罪一般却不是单个人或几个人所能完成的,而是通过团伙化作案方式进行,且具有境内外相勾结的特点。例如,2018年5月,在公安部统一组织和指挥下,天津市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组赴印尼与当地警方开展执法合作。一举成功摧毁了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的三个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并成功逮捕了105名中国籍嫌疑人,查获了大量涉及计算机、语音网关、手机、电话、银行卡、诈骗脚本等的犯罪工具和物品。因此,大多数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的分工极其细致明确、层级严密,且各层级人员又大都采取单线联系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了犯罪团伙的安全性。

二、影响电信诈骗罪客观行为的心理学分析

(一)犯罪决策因素。所谓犯罪决策,是指电信诈骗行为人通过对电信诈骗的效益———成本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做出是否实施该种犯罪行为的决定。简言之,如果行为人有了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的选择,则表示其做出了犯罪决策。首先,电信诈骗犯罪决策并不是完全的理性行为,而是一种有限的理性行为。西蒙认为,现实生活中,作为管理者或决策者的人是介于完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的“管理人”。“管理人”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往往是多样的,不仅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处于变化甚至矛盾的状态。在实际决策中,“有限理性”表现为:决策者无法找到所有方案,也无法完全预测所有方案的后果,也不具备明确且完全一致的偏好系统。这样它就可以在各种决策环境中选择最优决策方案。其次,从犯罪心理的角度看,电信诈骗行为人对其个人行为并不具备完全清醒认识,虽然他们大都掌握娴熟的电脑技术,在虚拟空间中,可以信马由缰、任意驰骋,但却明显存在着个人的认知偏差,因而其对犯罪对象的价值以及对能达到目标的手段、方式、可能性的认识与法律规范之间会出现极大的反差;同时,由于受到自身的知识、信息、经验和能力的限制,他们对犯罪目标的评估和行为风险的认知往往也会出现不一致,这就使之对成本与收益的比较会出现虚幻的感知,最常见的情况是,行为人把虚拟的网络空间视为法外之地,认为虚拟空间一般人看不见,摸不着,来无踪,去无影,而且虚拟空间存在很多漏洞,机会大,此时,他们往往高估自己的智慧和实力,认为凭借自身的能力,可以任其在虚拟世界中恣意妄为,为非作歹,从而把电信诈骗行为当作一种成本低———只需投资一点设备资金、就可以实施诈骗、也可说是“空手套白狼”;风险小———犯罪如同玩游戏、被诈骗者远在千里之外,相对安全;来钱快———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诈骗来不菲的金钱、可以实现迅速暴富的梦想。还有重要的一点是,电信诈骗犯罪除去电话沟通者外,大多数人都是在电脑上的程序化操作,并不和被害人见面,缺少传统犯罪的现场,不会产生恐惧、紧张、负罪的感觉,所以,他们大多存在着侥幸心理、冒险心理。(二)犯罪人格因素。所谓的犯罪人格也称犯罪个性,是一种具有反社会倾向的人格。犯罪人格理论相对较为复杂,因而对其有各种不同的见解和分歧。但那些忽视犯罪人格社会性质的观点,都是不足取的。首先是心理动力理论。心理动力理论直接源自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尤其与其主要概念包括内部心理过程、童年经历、性动力以及人格结构中的本我、自我、超我之间的冲突、生死本能等密切相关。弗洛伊德认为,人类的行为是由无意识决定的,而童年的痛苦经历又会决定其一生的人格。也就是说,犯罪是一种异常人格结构的产物,它是由童年经历中深层意识未解决的早期冲突而引发的结果。因此,排除其他因素外,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为什么电信诈骗犯罪主体多是青年行为人的缘由。因为在社会化过程中,青年人的自我和超我并不成熟,其人格结构并不完善,不能应对来自外界的社会压力,他们无意识中的死亡本能会对其社会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而电信诈骗这种新型的犯罪手段和方式,在行为人看来,可以摧毁禁锢自己生命的现有秩序,而要回到前生命的冲动状态,电信诈骗犯罪就成为他们不二的宣泄方式和窗口。其次是艾森克犯罪理论。艾森克认为,存在犯罪人格,即实施犯罪的一种倾向,一个人的道德观念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是通过学习而获得的。而学习过程是一种条件反射的建立。但是,人们基本上是生物性的个体,因此,人与生俱来携带着先天的特性或特质,在周围环境刺激下,每个人都会映现出一些特定的反应。个体间的人格在与气质相关的三个方面存在差异:一是神经质(Neuroticism,N)、二是精神质(Psychoti-cism,P)、三是外倾性(Estroversion,E)。以上三个因素形成了人格的三个独立维度,人在这三个维度上表现出的不同程度和倾向,就构成了其不同的人格特征。因此,只要具备了以上三种人格倾向的青少年,往往会成为潜在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人。一般而言,在电信诈骗犯罪主体中,外倾性者的表现为:能在虚拟空间中侃侃而谈,善于感知听者的反应,不畏惧被拒绝,喜欢交流,喜欢在变化中应对富于挑战性的被诈骗者,且能善于捕捉稍纵即逝的机会;同时,他们善于表现自己,急切的想得到犯罪同伙的认可和赞同,对于诈骗行为没有丝毫的不安和愧疚。这种倾向的人在犯罪团伙中多为起骨干作用的从犯。神经质者的表现是:情绪化、非理性特征明显,对事物相对较为敏感,有时对自己的诈骗行为表现出高焦虑性,常常忧心忡忡,睡眠不佳,因而会出现各种心理障碍,对于自己诈骗行为常常出现疑虑,不够稳定,对于团伙的制裁措施有过度反应,情绪不易平复,认知会受到情感的影响,在犯罪团伙看来,他们的行为不合常态,易于做出脱离、告发的行为。在犯罪团伙中,这种倾向的人多为胁从犯或起辅助作用的从犯。精神质者的表现是:心理有明显变态的倾向,会出现强烈的反社会行为,这种变态倾向的人是电信诈骗犯罪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往往是电信诈骗犯罪的组织犯,是其具体犯罪的发起者,并领导组织犯罪计划的实施。他们之所以选择电信诈骗犯罪,是他们强烈的反社会的变态人格使然。在具体诈骗活动中,每每旧的电信诈骗方式遭遇瓶颈,他们就会绞尽脑汁,翻新出新的诈骗形式和花样,因此,具有这种人格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主犯,往往是打击的重点对象。(三)社会建构因素。根据社会建构理论,人格是人与环境互动过程中的一种自主建构,是一种临时产生的动态结果。在不同的社交情境中,青年群体的行为会有所不同,扮演不同的角色,表现出不同的自我。在社会建构论角度看,电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是犯罪行为人“自我植入”的,不仅仅是一个个体过程,而是一系列人际关系的产物。正如格根所言,我们可以从关系的角度对青少年的冒险行为进行理解,这些行为是产生于各种关系之中的,不是一种个体过程。因此,以上所述的电信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是各种社会、家庭、学校、环境之间的矛盾、冲突、交融而建构起来的,具有社会性产物的属性、特征和性质。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范文第4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

互联网的高速纵深拓展正极大地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兴趣也越来越多地迁移到互联网,例如:网上银行、电子政务、网络商店、网上支付、网络炒股等,这些基于网络的业务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生了不可避免的烦恼。当前,网络钓鱼已经成为网络安全领域最严重的威胁之一。它虽然不是一种新的病毒入侵方法,但是危害范围却在逐渐扩大。

网络钓鱼伺机而动

网络钓鱼 (Phishing)一词,是“Fishing”和“Phone”的综合词,由于黑客始祖起初是以电话作案,所以用“Ph”来取代“F”,创造了“Phishing”。网络钓鱼就其本身而言,并没有使用什么复杂高深的技术手段,也算不上是一种新颖、独立的攻击手段,其本质是利用社会工程学(Social Engineering)原理的网络诈骗手段。社会工程学是通过对受害者的心理弱点、本能反应、好奇心、信任、贪婪等心理陷阱进行诸如欺骗、伤害等危害手段,取得个人利益的一种手法。

网络钓鱼从攻击角度上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伪造具有“概率可信度”的信息来欺骗受害者,这里提到了“概率可信度”这个名词,从逻辑上说就是有一定的概率使人信任并且响应,从原理上说,攻击者使用“概率可信度”的信息进行攻击,这类信息在概率内正好吻合了受害者的信任度,受害者就可能直接信任这类信息并且响应;另外一种是通过“身份欺骗”信息来进行攻击,攻击者必须掌握一定的信息,利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通过伪造身份,使用这类信任关系伪造信息,最终使受害者信任并且响应。

据统计,在所有接触诈骗信息的用户中,有高达5%的人都会对这些骗局做出响应。据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最新月报显示,2010年4月,该联盟受理并暂停域名解析的钓鱼网站为1785个,较前个月增长70%,约有4500万网民因网络钓鱼蒙受损失,总金额达76亿元。在网络钓鱼中,钓鱼者巧妙利用社会工程学原理,洞穿大多数网络用户的心理,设计了美味的“鱼饵”,诱骗用户上钩,主要涉及如下几种形式:

1.假冒知名网站,骗取用户信任,盗取用户资料。

诈骗者通常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Web站点来进行诈骗,或者将自己伪装成知名银行、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淘宝网、支付宝、在线零售商等拥有较好信誉的企业品牌给用户发送陷阱邮件,想方设法布局诱骗访问者提供个人资料,如网银账号、邮箱账号、手机密码、隐私信息等。

2.制造紧迫感,迫使用户无暇核实信息。

在钓鱼者发来的邮件中,常常会声称如不立即进行某项操作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例如:某封自称是“中国工商银行安全警告”的钓鱼邮件中,会通知你的网银密码可能已被不法分子盗用,要求你立即登录网站修改密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以超低价(打折、促销、中奖、退税、“慈善义卖”)等为幌子,诱惑用户。

网上交易多是异地形式,通常需要异地转账汇款,交易双方天各一方,很难进行真伪鉴别和溯源定位,一旦钓鱼者骗取消费者钱款得逞或者诈骗伎俩被识破后就可能立即永远切断和消费者的联系。

4.利用各种心理弱点,增加好奇心。

网络上的信息庞大繁杂,包罗万象。“想看成人免费电影么?”、“想看性感车模的清凉写真么?”、“想获取TA的联系方式么?”、“想免费参加新马泰十日游么?”当看到这些极具诱惑力的标题时,很多人可能毫不犹豫地点击了鼠标,而这样就极有可能掉入钓鱼者精心安排的陷阱。

几种常用技术手段

网络钓鱼本质上是网络欺诈,其形式多种多样,在信息安全领域的专业人士眼中,网络钓鱼并没有过多的技术含量,主要是利用人们心理上的弱点同时配合辅助的技术手段来予以实现,钓鱼者常用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省略” 可能会被用来伪造“icbc.省略” 伪造“ebay.省略”URL编码后成为“google%2E%63%6E”,这种形式的网址在客户机浏览器和服务器端都能正常支持,攻击者可以通过http: //google cn% 2E%1A%6C%25%4B%4B%5C这一仿冒URL将用户欺骗至钓鱼网站,而不是省略。

(3)利用IP地址

利用IP地址而非域名显示服务器的访问入口或网址,以达到隐藏身份的目的。

(4)欺骗性超链接

即超链接的标题和链接实际指向的地址不一致,这种欺骗手段比较容易被识破,可以通过核查链接指向的实际目的地址的准确性予以判别真伪(部分钓鱼网站可能通过JavaScript和URL隐藏技术使IE状态栏中的地址无法显示)。

2.漏洞

(1)Web漏洞

近年来,XSS(跨站脚本)成为Web漏洞中的热点,XSS漏洞的特性是能够在远程Web页面中植入恶意脚本,达到跨域名跨页面修改网页任意内容的目的。当用户使用浏览器下载这一页面时,嵌入在其中的恶意脚本被执行。例如在网页中插入以下JavaScript代码,该页面的原有内容会被清空,从而使网页内容被篡改:

window.onload=function Phish(){

document.open();

document.clear();

document.write(“Phishing Attack By 80 seconds”);

document.close();

}

钓鱼者可以通过XSS漏洞任意修改可信站点的内容,引诱用户按照提示给出自己的敏感信息,而用户对此浑然不知。

(2)浏览器漏洞

这类漏洞往往利用客户端软件漏洞、通过伪造URL或者网页内容等方式实施欺诈,完全不受服务器端和网络环境的限制,危害甚大。

(3)服务器漏洞

最典型的服务器漏洞是伪造Email地址,钓鱼者可以借助邮件地址嗅探搜索工具、邮件群发器、邮件服务器等工具发送匿名邮件,或者伪造任何人的身份实施邮件欺骗。如下面的原始邮件头信息:

Received:from localhost(unknown[210.191.163.131])

By 192.168.1.省略;Tue,23 Dec 2008 10:03:08

+0800(CST)

Subject:中奖了!

MIME-Verion:1.省略

这里MIME头中的From字段(代表发件人的源地址)是可以任意控制的,普通用户很难辨别邮件的真伪。

(4)协议漏洞

除使用Web攻击技术进行钓鱼以外,攻击者还可能使用网络协议漏洞进行钓鱼,例如大家熟知的ARP攻击、DNS劫持、DHCP劫持漏洞等。

3.重定向

重定向技术通过改变域名和IP地址之间的对应关系(即域欺骗)把用户毫无察觉地引向钓鱼网站。钓鱼者可以在服务器端(如攻击DNS服务器)或者客户端(如修改Windows系统地HOSTS文件)实施这种诈骗。

4.恶意代码、病毒

钓鱼者在发给用户的垃圾邮件中可能潜伏有包括木马、病毒、恶意程序、间谍软件、黑客软件等在内的恶意代码,或是利用弱口令等漏洞破解、猜测用户账号和密码,其目的就是为了搜集、盗取、利用用户个人信息。

网络钓鱼的防范对策

仅仅依靠网络运营监管部门、基础网络运营商单一的查封域名、停止网站运营等手段打击、制止、防范网站钓鱼,只能起到治标的效果,治本之策还在于提高网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通过多方合力、多措并举,加强终端安全防御,才能逐渐予以彻底清理整治。中国诺网安全专家指出,不管钓鱼者玩出什么花样,总会有一个环节是让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这是网络钓鱼必经的一步,以下列举出常用的、简易可行的网络钓鱼防范对策。

1.不轻信陌生人。

2.不在不安全的计算机上输入个人账户资料(例如网吧、公用计算机等)。

3.不轻易点击充满诱惑性的链接(如中奖、退税等)。

4.不轻易泄露个人账户信息。

5.不在不可信的网站上进行在线交易。

6.不要害怕(面对不可信网站提供的威胁和警告首先要想办法予以核实)。

7.慎重转账汇款(必须在确认网站资质信息后再汇款)。

8.核对网址(牢记自己开户银行的网址,每次通过输入网址并核对无误后正确登录,避免采用搜索引擎的链接进入银行网站。用户可以通过到工信部ICP备案查询系统核实网站的ICP号以确认网站资质)。

9.保护好个人网易账户信息(确保网银账户登录密码、交易支付密码不尽相同,密码要具备一定的复杂程度,避免和个人资料相关,并妥善保管,增加暴力破解的难度)。

10.慎重处理电子邮件,过滤、删除垃圾邮件,增强邮件安全检测和安全配置。

11.必须使用网银硬件安全数字证书(如工行U盾、身份认证加密芯片等)。

12.做好终端网络安全防范(在终端安装防病毒、防火墙软件,定时升级;及时升级操作系统,打好补丁、封堵漏洞、关闭高危端口服务;增强终端浏览器的安全配置,及时维护可信站点列表,对不可信站点提高安全防范等级;网上下载或者通过QQ、MSN等即时通信工具接收的文件必须先检测杀毒再打开运行)。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技术;伦理道德;研究

作为当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现象,网络技术的影响力正在日益增强,影响面也不断扩大,其中的伦理道德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对网络技术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进行分析,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深层机理上对社会伦理道德传承、建构、维持、巩固的作用,是当前社会研究的重中之重。

一、网络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伦理道德问题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在此我们仅通过两个案例来阐述问题的几个方面。

1.个人隐私遭遇尴尬。

当今社会,有少数人把他人隐私当作金矿,在网上公开叫卖。个人隐私的任意买卖、交换和组合,使得公众在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中毫无隐私可言。屡见不鲜的手机诈骗案让我们看到,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诈骗得逞,他们对受害人个人信息的准确掌握是一个关键环节。也就是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也许您的姓名连同您的电话号码、邮箱、家庭住址、职业等个人资料早已成为了别人买卖的商品,甚至有的网站明码标价出售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等个人信息。

个人隐私遭泄露,不难解释:刚买了房子,就有人打电话询问要不要出租、要不要贷款;刚买了新车,就有人打电话问要不要入保、要不要办理洗车卡;刚刚开始旅行就收到各种广告短信。

2“。 艳照门”事件。

2008 年1 月,某国外网站惊现疑似香港艺人陈冠希与多位女性亲密关系的不雅照片,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件愈演愈烈,所牵涉人数不断增加,成为各大讨论区和网站的热点。网络成为这次事件快速传播的关键。

艳照出现后个别网站利用搜索引擎、论坛、博客、相册等方式,大量传播“艳照”视频和图片,使得互联网上一时间出现了一股群体性传播照片的浊流。这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还污染了社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1.网络信息把关难,丧失伦理道德的行为难以监督和控制。

网络不像传统媒体那样易于把关,网民具有与传播机构平等的传播权,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向外传播信息。信息传播主体在网络上的虚拟化,是虚无主义和自由无政府主义伦理观盛行的根本。丧失伦理道德的行为难以监督和控制,个人隐私被侵犯,信任与责任就会出现危机。

由于网络隐匿了人的真实身份,使得传播者不必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所以敢于传播一些未经查实、会对社会及个人造成极大影响的信息。例如,香港某杂志由于刊登艺人刘嘉玲的作为封面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取消发行权,而在网上不断此类照片的神秘人物,至今仍逍遥法外。

2.网络自主性强。

网络的自主性强导致网民可以自由复制粘贴或者直接链接各类信息,这就导致许多不良信息在网络虚拟环境和社会现实环境中以网状形式迅速散播,致使损害后果难以估量。手机拍照、摄像头、网络传输都给了隐匿掉真实身份的网民太多的制造话题的机会。

在我们过度强调言论自由的同时,很多污浊的信息正在侵噬着人们的心灵,部分不健康的信息正在污染孩子们健康成长的环境。很多小网民有意无意之中观看了数量巨大的不雅照片,使得本在正确引导下成长的身体、生理、知识、教育体系被打乱,在好奇心和模仿的的过程中可能会诱导他们走入歧途。

3.网络信息传播具有高速度性。

许多网民用虚假的信息登陆注册后,便可以随意发帖、转帖,一旦传播的信息涉及他人隐私并造成巨大损失时,受害人难以及时查证言论者的真实信息,很难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例如:“艳照门”事件一开始,照片便被网民疯狂转载,直到警方介入,事情才稍有收敛。但有的网民已经把照片下载到电脑或手机上并私下流传,这就使得损害结果无限扩大。

另外,许多网站不会着力删除上传或转载的黄色照片,一味追求点击率、一味追求赚钱,把伦理道德摆在一边,把青少年教育摆在一边。甚至个别网站在接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通知后依然不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黄色、下流乃至的内容在网上长时间停留,部分网站的所作所为不仅超越了社会道德的底线,也超越了法律的底线。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范文第6篇

个人信息安全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程,应按照打防结合,防范先行的方针综合施策,努力减小此类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强化行业自律,增强行业道德观念

一是信息强势行业要尊重用户隐私,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作为行业的生命线。各行业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严密的保护,防止丢失、被盗或篡改。二是设立专门的政府管理机构或社会组织等,负责保护消费者信息和企业信息,对信息强势行业要建立问责机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用法律手段对信息强势行业加以严格约束,促使提升道德水平,约束其趁职务之便而谋利。三是加强问责和处罚力度,建立严密的监管体系和防范制度。要把信息管理工作纳入信用体系建设,让失职单位和部门承担信用风险,让信用机制推动信息安全逐步回升到一个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强化个人信息安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一是提高自身警惕性,充分认识个人信息泄漏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不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加强个人资料管理,在重要文件的存储、传输等环节上要进行加密处理,及时清除操作记录和上网痕迹。在提供个人资料给对方时,最好索要凭证,一旦个人权利被侵犯,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保留好来电记录、与对方交涉的录音,为调查工作提供有价值的证据。三是提高个人计算机的安全性,个人电脑一定安装防火墙,不要轻易安装不明软件,不要将自己的常用邮箱用来注册,在公共场所登录电子邮箱或QQ后,要将留存的个人信息清除干净。

强化防范宣传触角,减少引发案件的几率

一是发挥传统模式的威力,与群众面对面的拉家常、听意见,特别要重点关注老年群体,给他们讲新闻、讲新事、讲趣闻,在聊天中提示他们应该注意的问题,切莫轻信他人,遇事联系家人或报警求助,坚决捂住“钱袋子”,坚决不转账。二是利用新兴媒体即时宣传,不断完善QQ群、微博、微信等新渠道建设,通过键对键及时曝光最新型的诈骗手法,提醒粉丝们注意,并委托粉丝们把防范信息转达给家中老人,让老年群体信息升级紧跟瞬息变化。还要及时破案信息,展示公安机关工作成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三是要加大对快递、房产销售、汽车销售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组织他们学法条、明责任,引导他强道德、明事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切断信息外泄的通道,既保护了从业人员,又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

强化新型打击模式,及时查处泄露信息案件

公民个人信息一经流出,中间被倒卖几十次甚至上百次不足为奇。因此,一是重点打击泄露信息源头,没有源头,就形成不了买卖信息的利益链条。所以,要将挖源头作为专案打击“釜底抽薪”之举。二是斩断“中间商”链条,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一种重要资源,加之有源头,自然会有“中间商”趁机牟利,从源头获取信息,转手卖给市场。因此必须“拦腰”斩断犯罪利益链条。三是高压严打下游犯罪。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多种下游犯罪的源头,易滋生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新型、非接触式犯罪,并与抢劫、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合流,滋扰民众,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十分严重。要继续对此类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范文第7篇

关键词:高职学生;网络行为;法律意识;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5-0046-02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尤其是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对当代大学生的思维方式、价值判断、语言特点、交往方式、心理意识等方面产生了剧烈的冲击,也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正确看待网络行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影响,对做好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十分重要。笔者拟就高职学生群体网络行为中的法律意识培养问题做初步探讨。

高职学生网络行为的特点和现状

高职学生网络行为具有普遍性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的规模达到5.13亿,中国手机网民的规模达到3.56亿。作为网络和手机的主要使用者,笔者通过对无锡藕塘职教园区学生的问卷调查了解到,100%的高职学生都有互联网的使用经验,37%的高职学生有两年以上的上网经历,相当一部分学生从初中或高中就开始接触网络。部分学生由于成绩不够理想、不懂得如何与人沟通,转而通过网络弥补现实生活中无法满足的个性化需求,上网已成为高职学生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高职学生网络行为主要满足非学习需要 从使用状况看,高职学生上网主要涉及游戏、聊天、微博博客或社交类网站,高职学生的网络行为基本集中在网络交往和休闲娱乐方面,既与自己所学专业关系不大,也很少有学生利用网络进行专业技能的学习。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高职院校学生整体学习主动性较低,对于人文思想类论坛、专业技能网站等较高层次的网络使用的能力不足;二是高职院校校园文化生活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心理需要;三是极少数高职学生缺乏学习目标和动力,沉溺于网络游戏或,只能在虚拟的世界里得到暂时的快乐和尊严。

高职学生网络行为的法律意识淡薄 调查显示,绝大部分高职学生对于网络法律规范不甚了解。不少高职学生表示遭遇过网络侵权行为,比如个人隐私被随意披露、遭受过网络诈骗、网络聊天时遭受过侵扰等等,但同时又有相当比例的学生承认通过微博或其他方式披露过他人隐私,聊天时侵扰过他人,免费下载过受版权保护的音乐和影视作品,甚至少数学生浏览过。由此可见,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高职学生只有在自身利益遭受侵害时才会意识到网络行为有可能导致侵权违法,但是大部分学生对此仍听之任之。

网络行为对高职学生

法律意识培养的影响

高职院校比较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而往往容易忽视对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加上近年来高校扩招,导致学生素质参差不齐。高职学生虽计算机运用能力较强,但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因此,在道德意识和法律约束相对弱化的网络空间,更易发生失范行为。网络失范行为会对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产生不利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网络行为的多样性导致高职学生法律信仰的不稳定性 一个人的信仰一旦形成会相对稳定,但是也会受到年龄和心理还不够成熟的制约。高职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完全成熟,他们的法律信仰也处于不稳定状态,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各种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各种价值观的碰撞和一些糟粕文化的污染,导致法律信仰被扭曲。传播不实信息,会不自觉地成为助谣者甚至是造谣者,近年来发生较多的恶性“人肉搜索”就是典型例子。某些对青年有影响力的社会名人,其不道德或违法的网络行为会对学生的法律信仰造成不良影响,如某些明星炒作低俗话题,不可避免地会侵犯他人权益。拜金主义、功利主义通过网络传播,可导致青年学生在追求物质财富时突破法律底线,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大学生创办、钓鱼网站进行网络诈骗等事件就是证明。此外,一些大学生在来去自由的网络空间很容易受到西方“和平演变”思想的迷惑,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产生动摇,对我国一些地区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以偏概全地看待,否定甚至抛弃法律信仰。这种法律信仰不稳定的后果是非常可怕的。

网络行为隐匿和自由的特征导致法律观念淡化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使人产生敬畏之心,人在从事各种活动时自觉地以法律为尺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内心存有对承担法律后果的畏惧。但是在网络环境里,主体的真实身份是隐匿的,可以自由地进行活动而不必顾及可能导致的后果,这样因违反规范所承担的风险也大大降低。“在互联网上,谁也不知道你是谁”就代表着一种被广泛认同的网上行为规则:不管你以何种面目出现,你尽可以在网上做任何想做的事。这种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等性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对规则的漠视。大学生利用微博或其他社交网站随意泄露他人隐私,或进行侮辱他人等网络暴力行为屡见不鲜。网络成为大学生眼中的法律真空地带,缺乏责任的约束,既没有他律,也没有自律,网络不道德行为或违法行为导致大学生法律观念的淡化。

加强高职学生网络行

为中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

法律意识培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法律意识培养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底线。换言之,对一个缺乏起码法律意识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得再好也是无效的。所以,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根据网络行为的特点和高职学生主体的特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高职院校要重视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来说,对劳动者进行法律素质的教育,不仅有利于加速经济发展,更有利于国家的政治进步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样,对于个体来说,要在社会中生存与发展,首先就要懂得社会运行规则,用社会规范来约束自己,也就是要学会用法律调整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职业教育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同时,还应教会学生怎样做人,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这也是落实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事实证明,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普通本科学校的学生如此,高职学生的表现尤其突出。毋庸讳言,高职学生大多文化课分数较低,接受法制教育的悟性也就较差,因此高职院校更需要重视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应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 高职学生进校后,其课程设置安排了大量的专业技能培训,人文社科类课程很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主要渠道。所以,上好这门课,提高教学质量,对于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十分重要。该课程的法律部分内容繁杂却叙述简单,一般都是泛泛而谈,不涉及具体法条。开设这门课的目的绝对不是向学生灌输许多的法律专业知识,而是向学生传授一种法律精神,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所以,不能把法律专业知识利用这门政治基础课灌输给学生。但在实际教学中,高职院校的这门课往往以“填鸭式”、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为主,教师更多的是按照教材的内容和顺序照本宣科,进行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教学方法的死板单一使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对于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难以奏效。对此,可以将社会上、网络上的热点法律事件作为课程关注的重点,对“人肉搜索”、网络诈骗等现象进行讨论,形成民主、自由的氛围,同时坚持健康的导向,让学生形成正确的观点和看法,既能更有效地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同时也能减少此类现象在学生中的发生概率。

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 (1)树立全院网络思政教育工作理念,学院的主要政工部门如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图文信息中心和各系部要注重在网上网下共同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可建立以校园BBS、网络博客群、QQ群、校园短信平台等为载体的立体思想政治教育网络体系,优化网络内容设计与板块建设,增强吸引力与感染力,建立使学生感兴趣、对学生有帮助的网站,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领网络阵地。(2)建立网络辅导员制度,网络辅导员要将网络作为载体,有效利用微博、微信、QQ、人人网等大学生最关注和感兴趣的网络社交平台,开展“单对单、点对面”的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抓住当代大学生的新思想、新动态,在与受教育者相互平等的交流中发挥主导优势,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充分发挥高职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要注重从学生骨干中选拔网络舆论领头人,充分发挥大学生中先进分子的教育力量,鼓励他们参与到学校的网络管理中,对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进行合理监管和引导。同时可以更及时地将学生的问题和意见反馈给学校,使学校与学生更密切地联系起来。还可以与教师网络管理团队一起监管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既发挥学生自我开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功能,形成学生成长的新路径,又可以更深入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参考文献:

[1]张海平,谢丽辉,钟广池.论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及教育机制的创新[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1(8).

[2]邱刚,高霞.网络社会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J].思想理论教育,2008(14).

[3]宾平.思政课堂教学中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文史博览(理论),2010(3).

[4]祝虹,甘文华.网络失范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11).

[5]张俊杰.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探索[J].凯里学院学报,2011(8).

[6]常新宜.浅议现代高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及其发展完善[J].中国科技信息,2007(12).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范文第8篇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

中图分类号:TN915.0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4-0237-01

现在,计算机通信网络以及Internet已成为我们社会结构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网络被应用于各个方面,包括电子银行、电子商务、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信息服务业等都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基础。安全性是互联网技术中很关键的也很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在网络广泛使用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了解网络安全,做好防范措施,做好网络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一、网络安全的含义及特征

(一)含义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二)网络安全应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保密性:信息不泄露给非授权用户、实体或过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完整性:数据未经授权不能进行改变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坏和丢失的特性。

可用性:可被授权实体访问并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当需要时能否存取所需的信息。例如网络环境下拒绝服务、破坏网络和有关系统的正常运行等都属于对可用性的攻击。

可控性:对信息的传播及内容具有控制能力。

可审查性:出现的安全问题时提供依据与手段。

二、网络安全类型

(一)运行系统安全,即保证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

它侧重于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因为系统的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存贮、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避免由于电磁泄漏,产生信息泄露,干扰他人,受他人干扰。

(二)网络上系统信息的安全

包括用户口令鉴别,用户存取权限控制,数据存取权限、方式控制,安全审计,安全问题跟踪,计算机病毒防治,数据加密。

(三)网络上信息传播安全,即信息传播后果的安全

包括信息过滤等。它侧重于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进行传播后的后果。避免公用网络上大量自由传输的信息失控。

(四)网络上信息内容的安全

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漏洞进行窃听、冒充、诈骗等有损于合法用户的行为。本质上是保护用户的利益和隐私。

三、网络安全现状分析和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

(一)网络安全现状分析。

互联网和网络应用以飞快的速度不断发展,网络应用日益普及并更加复杂,网络安全问题是互联网和网络应用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网络攻击行为日趋复杂,各种方法相互融合,使网络安全防御更加困难。黑客攻击行为组织性更强,攻击目标从单纯的追求“荣耀感”向获取多方面实际利益的方向转移,网上木马、间谍程序、恶意网站、网络仿冒等的出现和日趋泛滥;手机、掌上电脑等无线终端的处理能力和功能通用性提高,使其日趋接近个人计算机,针对这些无线终端的网络攻击已经开始出现,并将进一步发展。总之,网络安全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影响将不断扩大,很难在短期内得到全面解决。总之,安全问题已经摆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上,网络安全如果不加以防范,会严重地影响到网络的应用。

(二)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

计算机网络所面临的威胁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网络中信息的威胁,也包括对网络中设备的威胁,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人为的无意失误。如操作员安全配置不当造成系统存在安全漏洞,用户安全意识不强,口令选择不慎,将自己的账号随意转借他人或与别人共享等都会给网络安全带来威胁。二是人为的恶意攻击。这也是目前计算机网络所面临的最大威胁,比如敌手的攻击和计算机犯罪都属于这种情况。三是网络软件的漏洞和“后门”。任何一款软件都或多或少存在漏洞,这些缺陷和漏洞恰恰就是黑客进行攻击的首选目标。绝大部分网络入侵事件都是因为安全措施不完善,没有及时补上系统漏洞造成的。此外,软件公司的编程人员为便于维护而设置的软件“后门”也是不容忽视的巨大威胁,一旦“后门”洞开,别人就能随意进入系统,后果不堪设想。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对策措施

(一)明确网络安全目标

要解决网络安全,首先要明确实现目标:

(1)身份真实性:对通信实体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识别。(2)信息机密性:保证机密信息不会泄露给非授权的人或实体。(3)信息完整性:保证数据的一致性,防止非授权用户或实体对数据进行任何破坏。(4)服务可用性:防止合法拥护对信息和资源的使用被不当的拒绝。(5)不可否认性:建立有效的责任机智,防止实体否认其行为。(6)系统可控性:能够控制使用资源的人或实体的使用方式。(7)系统易用性:在满足安全要求的条件下,系统应该操作简单、维护方便。(8)可审查性:对出现问题的网络安全问题提供调查的依据和手段。

(二)采用相应网络安全技术加强安全防范

(1)利用虚拟网络技术,防止基于网络监听的入侵手段。(2)利用防火墙技术保护网络免遭黑客袭击。(3)利用病毒防护技术可以防毒、查毒和杀毒。(4)利用入侵检测技术提供实时的入侵检测及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5)安全扫描技术为发现网络安全漏洞提供了强大的支持。(6)采用认证和数字签名技术。认证技术用以解决网络通讯过程中通讯双方的身份认可,数字签名技术用于通信过程中的不可抵赖要求的实现。(7)采用VPN技术。我们将利用公共网络实现的私用网络称为虚拟私用网VPN。(8)利用应用系统的安全技术以保证电子邮件和操作系统等应用平台的安全。

(三)制定网络安全政策法规,普及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

作为全球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国家,美国非常重视信息系统安全,把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列为国家安全战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网络基础架构保密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因此,要保证网络安全有必要颁布网络安全法律,并增加投入加强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除此之外,还应注重普及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增强人们的网络安全意识。

五、结语

总之,网络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课题,涉及技术、管理、使用等许多方面,既包括信息系统本身的安全问题,也有物理的和逻辑的技术措施,一种技术只能解决一方面的问题,而不是万能的。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已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人类社会各种活动对计算机网络的依赖程度已经越来越大。增强社会安全意识教育,普及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水平,改善其安全现状,成为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张铁斌.高校校园网络安全分析及解决方案.《福建电脑》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