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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学专业就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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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学专业就业前景范文第1篇

为使法学专业在校大学生提高社会实践的能力,了解当下律师职业的就业环境和就业状况以及激励我们在校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同时也为了丰富大学生的假期生活,特开展此次走进律师事务所活动。

本次活动采取访谈的方式,在xx市区范围内随机选取一家正规合法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符合活动策划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助于完成调查活动并得出合理报告。

二、 社会实践内容

(一)、活动概况:

1、活动时间: 20xx年7月30日下午3时;

2、活动地点:河北XX律师事务所;

3、活动对象:郭律师;

4、活动内容:与郭律师进行有关律师职业及发展现状的交流

(二)、活动具体流程:

1、首先,我向郭律师作了自我介绍,表明我的身份是“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大一学生”,并说明我的来意,即“进行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当下律师职业的相关情况”。

2、其次,我将提前准备好的问题向郭律师一一作了询问,并认真听取和记录了他的回复。总结如下:

郭律师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算是我的学长了,毕业五年,成为律师两年,目前还担任某公司法务。也接手过些案子,做过些令他印象深刻的刑事案子,目前郭律师已经度过了艰苦的日子,收入也比以前翻了好几倍,但是回想起背后的艰辛,郭律师还是感慨万千,总结如下:首先要学好专业知识,再通过司法考试,还要考取律师证,最终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律师。郭律师还特意说到,从事律师这个行业,不要想着会立刻挣钱,要做好坐冷板凳的准备,在毕业的一两年内基本不会赚钱的,而且律师也是一个要求吃苦耐劳的工作,会经常跑案子,出差,也会很繁琐的。向我们女生刚开始做律师会比男生面临的困难更大,这个现实对于刚学习一年的我们来说的确会有一点失望,但这也激励我们要更加努力地学习。

郭律师也提到,书本上的知识在现实工作中更加努力地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实践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实践中也会不断学习到新的知识来充实和提高自己。

三、社会实践结果

本次活动开始时曾出现我被拒绝接受采访的情况,经过分析,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我没有做好沟通和交流,二是一些律师确实事务缠身。从本次活动目的的角度来看,我在之后的走访中与被采访者沟通顺畅,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际能力和实践能力。

四、 社会实践结论与体会

大学法学专业就业前景范文第2篇

在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大众化,全国600多所高校均设有法学专业,每年有三、四十万在校法学本科学生,国家的大学生就业机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数愈发庞大的法学专业学生失去了体制的庇护,就业状况可谓每况愈下,由十年前人人趋之若鹜的就业热门专业变为连续三年亮起红灯的就业率最低十大专业之一。为何法学学生就业如此艰难,如何解决法学学生就业难题,已经成为大家关注和研究的热点。就业指导作为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环节,肩负着帮助学生实现就业的重任,学生需要怎样的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如何完成自身使命,这不得不引起教育工作者们的高度重视,但在我国现有的研究和实践中,更多的是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就业难的原因和对策,缺乏立足于就业指导本身的研究和实践,因此梳理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指导中的难点及寻求解决方法显得迫切而又必要。

一、我国高校就业指导现状

国外的就业指导始于一百多年以前,而我国由于长期实行高校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的计划分配机制,高校的学生就业工作实质上仅指毕业生就业分配,并没有包含就业指导的内容,直到2001年结束高校毕业生统分的局面,实行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就业指导才逐渐进入大家的视野成为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的就业指导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虽然研究者们研究了大量国外的先进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运用于实际,例如学习英国高校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习德国劳动局设立就业信息网等等。现在,国内大部分高校都专设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信息网”,举办就业技能培训,进行毕业生就业意向调研等,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内涵越发丰富和深入,方式越发多样和可行。但是,我国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仍然体现出以下不足:

(一)就业指导缺乏长期性。主要集中在毕业年级进行,实在可谓“毕业生指导工作”。而发达国家的就业指导工作始终坚持其长期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从学生进校就开始了就业指导,如美国大学生进校就人手一本由美国劳工部统计局编撰的《岗位需求手册》,成为大学生人手一册的就业“圣经”,德国的大学设立就业市场学院,专门负责学生专业能力以外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培训,就业指导工作贯穿在对学生职业生涯和认识规划之中,以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为根本目标。企业常年提供大学生实习岗位,负责实习生的培训和考核。

(二)就业指导缺乏科学体系。更多是简单地以讲座的形式进行面试技巧等求职技能的短期培训,当然也有部分高校将其列入公共选修课,但授课教师授课形式和内容都相对简单,以讲授为主,缺乏实操和个人辅导,并且内容更新不足,无法满足学生的需要。

(三)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滞后,缺乏专业性。我国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主要由辅导员承担,虽然有部分高校组织辅导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和参加职业指导师的资格考试,但是短期的培训无法根本解决专业性的问题,多数辅导员对于就业市场分析、学生个性与求职定位分析、就业心理辅导、求职技巧等问题仍处于非专业水平,更多的是靠经验而非专业知识。

二、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纵观近年来国内有关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问题的研究,大家普遍认为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体制方面的原因:1.用人机制的改变和制约。随着公务员招录制度的发展和变革,准入门槛不断提高,迄今,大部分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招考中明确规定报考者必须具有一年或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大部分司法部门招录学历起点为研究生并通过司法考试,因此,法学专业本科学生进入司法系统工作,甚至仅是进入公务员队伍工作的几率是越来越低,大部分学生被拒之门外。2.法学招生与就业的严重失衡。一方面法学招生的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法学本科学生就业困难,社会需求的增长速度低于学生规模增长速度,供求不平衡,这是法学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3.社会对于法律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普通大众及公司企业只有当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才会想到寻求法律人才的帮助,而没有意识到法律人才对于公司企业发展和在人们生活发展中的重要性,因此,很多企业不愿专门招收法学专业学生,也极少有人像发达国家的公民一样雇有私人律师。4.用人单位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高要求导致本科毕业生就业困难。用人单位对法学专业学生的要求不仅专业知识扎实,更要求精通外语、计算机、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甚至有些单位对身高体重等外在条件也明确提出,很多学生达不到单位的要求连参与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二)高校人才培养方面的原因:1.高校的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是复合型的,且动手能力强,而许多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多年未变,模式单一,无法适应社会需求,学生在校所学无法学以致用。重理论轻实践的情况也普遍存在,法学本身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学生缺乏实践锻炼导致在求职或工作中屡屡失利。2.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不给力,具有突击性、随意性的特点。我国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投入不够,就业指导往往只针对毕业年级学生,对毕业生进行突击指导,形式也多采用讲座等比较随意的方式,缺乏系统性、专业性。

(三)学生自身的原因:1.学生及家长就业期望值过高。大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希望自己进入公务员系统工作或从事律师行业,都希望能够专业对口,甚至出现了很多学生一心只考公务员,考遍全国多省市地区公务员的情况。学生的这种就业期望不仅来源于自身,很多来自于父母。许多父母认为学法学应该获得一份高薪、体面的工作,因此对孩子的就业期望定位在公务员或律师,并不断给孩子强调这一定位,要求孩子一定要做到。就业观念的问题成为了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2.学生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法律行业是对从业人员要求很高的行业,在发达国家,法学教育一直精英化,在我国法学教育已经大众化,在招生、培养等环节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和很多专业的学生一样,学生把大学四年的大半时间给了英语和计算机,而对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能力等方面的学习培养欠缺,导致缺乏核心竞争力。

三、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指导难点剖析

笔者对某高校2006届、2010届的574名、495名法学本科毕业生进行了就业问卷调查,其中问及学生最需要学校提供怎样的就业指导,位于前三项的是:了解分析所学专业就业市场情况和就业前景;明确个人特点及职业定位;求职技巧的培训。其他的还包括心理辅导、职业规划辅导、及时提供就业信息等。笔者对从事过就业指导工作的18名辅导员进行了调查了解,全体辅导员均认为就业指导工作中最难的三点是:如何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如何引导学生自我认识以及自身就业指导专业知识的缺乏。通过上述调查结合对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难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指导主要有以下三大难点:#p#分页标题#e#

(一)如何转变学生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从对法学学生就业难原因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学学生的就业期望值普遍很高,包括家长也抱有同样的心态,就业道路的选择也比较窄,90%以上的学生首选公务员,并且相当部分学生一心只考公务员,任凭辅导员怎么做工作都无动于衷,对其他任何就业机会不闻不问,丧失了很多好的机遇。如何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一直是许多就业指导老师最为头疼的事情。

(二)如何引导学生自我认知,准确定位。很多学生自我认识错位,职业定位偏离,不能根据自身特点择业,而是盲目追求大众眼中的好工作,挤破了头未能如愿反而错失了本来适合自己的工作。如何帮助学生自我认知是就业指导中的基础问题,但一直以来收效甚微。

(三)如何帮助学生树立职业理想,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素养。学生们由于没有明确的职业理想,因此缺乏方向和动力,由于更注重专业理论知识、英语、计算机的学习,而忽略了基础职业能力培养,出现了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学生找不到工作,用人单位找不到人的尴尬局面。这一问题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关键在于缺乏科学的指导体系。

四、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指导难点破解

要破解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指导的难点,关键在于全面引入生涯规划教育,形成科学系统的就业指导体系,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指导队伍,长期地分阶段地进行指导教育,具体有以下方法:

(一)整理编辑“法学职业导航手册”。将法学专业所能从事的职业类型和各项职业的具体入门要求进行整理供学生参考,是帮助学生调整就业期望值的可行方式。解决就业期望值的问题实际上和自我认识、专业认识、社会环境认识密不可分,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业指导老师可以作一个详细的关于职业类型和从业要求的调查研究,相信有了这样的调查研究资料,学生犹如拿到一本就业方向定位的导航书。

(二)建立一支结构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就业指导是一项对指导者要求比较全面的工作,要求指导老师能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人生阅历,需要有法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知识背景。然而目前,各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主要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和辅导员承担,而这些老师普遍缺乏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学科背景比较单一,往往难以担此重任。因此,学校有必要组建专门的教师队伍从事就业指导工作,其中包括辅导员、就业指导中心老师、专业课教师(包括法学、管理学、心理学等方向,有一定实务经验),并且在年龄构成上做到老中青结合,积极培养就业指导方面的专家。

(三)让每一位学生接受生涯辅导课程辅导。将就业指导课更名为生涯辅导课,应该作为每一位学生的必修课程,从学生大一到大四均该开设,每一阶段设定不同的教学计划和目标,系统地进行的一系列就业观树立的引导、职业理想的教育、健康就业心理的培养、就业技能的培训、职业规划的设计等长期、科学、全面、有效的辅导。一年级完成就业观的形成、职业理想的树立及引导实现自我认识,二年级完成学生的职业规划设计,三年级集中进行就业技能的培训和就业心理辅导,在一、二年级阶段同时穿行基础就业能力的培养。四年级以个人辅导为主,针对具体问题具体辅导和解决。通过生涯辅导实现引导学生树立职业理想,培养职业能力和素养的目的。

(四)让每一位学生主动参与到就业指导中。在就业指导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学生接受就业指导的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只有当真正遇到问题的时候才会想到需要被指导,这也是长期以来就业指导效果不明显的原因之一。因此,培养学生的职业规划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解决这一问题就得发挥生涯指导课的作用,让学生了解人生规划、职业规划的涵义和必要性,让他们意识到职业规划从来都是自己的事,任何人都无法代劳,让学生变被动的接受为主动的参与,提高指导的效果。

(五)以咨询为主,注重个性分析和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应多以咨询的方式进行,注重对学生个性的分析和尊重,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指导方案,并对实施效果给予追踪。将学生的心理普测与就业指导联系起来,要告知学生心理测试情况,帮助学生进行个性及心理分析,引导学生自我认识,明确自己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和适合从事哪种类型的职业。

(六)将就业指导与专业实习相结合。专业实习是学生了解社会、了解职业、锻炼就业技能的重要途径,国外的学校和学生都非常注重专业实习,很多学生通过多次实习更加明确自己的职业定位,有利于就业指导发挥实效,而在我国实习越来越流于形式,因此学校应该积极调动学生参加专业实习的积极性,发挥专业实习的作用,并且在学生专业实习的过程中专门配备就业指导老师参与指导。

(七)将就业指导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在社会实践的前期宣传动员及后期的总结表彰工作中加入职业规划指导的内容,让学生带着任务和问题去参加,有意识地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工作的体验,在社会实践结束时能在个人职业规划方面有所思考和收获,这样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八)将就业指导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校园文化活动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生乐于参加的活动,各高校均有各种各样的校园文化已深入人心,学生参与热情高、参与面广。就业指导应该积极开辟校园文化活动阵地,打造精品活动,如组织职业能力竞赛、职业规划大赛、职业大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寓教于乐,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发挥指导实效。

大学法学专业就业前景范文第3篇

市场营销专业就业前景良好,据职友集2013年上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营销所属管理学类47个本科专业中,就业排名第3。其中营销学生就业领域涉及工商、外贸、金融、保险、证券、旅游、房地产等。根据对独立学院营销往届毕业生追踪调查,发现独立学院营销学生岗位群如下:企业的销售部门的业务员或主管岗位;零售企业或批发企业的促销员、推销员等岗位;企业营销部门的市场调查、信息统计、售后服务等岗位;企业的营销策划、市场预测人员;各类咨询公司的相关岗位。这些岗位最常用到的是经济法中的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工业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以及作为经济法重要渊源的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行业经济政策。经济法教学有助于学生掌握并运用上述法律知识,具备帮助企业洞察市场机会、规避法律风险、预防经济纠纷发生等能力。

二、独立学院营销专业经济法教学现状分析

(一)经济法课程内容繁多,综合性强,安排课时少

经济法是一门跨学科的交叉课程,涉及经济学和法学领域内容。在法学体系中又是综合性课程,涉及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通过案头调研发现,经管类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内容繁多,教材大多采用大经济法概念,即“凡是涉及经济问题的所有法律规范”都是经济法的范畴,内容有:企业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市场规制法、经济司法制度等。这对学生学习经济法的要求提高,需一定的基本法律知识作为铺垫,例如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法人制度、财产所有权、债权、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民事诉讼、制度等。然而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课时一般从36 至 54 个课时不等,学生又缺乏法律基础,有限课时很难满足与专业相关的经济法讲授。

(二)营销学生法律基础薄弱,经济法教学要求低

基于上述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即使在法学专业中也是安排在高年级才开设。对于营销专业同学来说,也一般安排在大三学年的下半学期。但是,在经济法开设之前营销专业同学根本没有机会进行系统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又因繁重的课程压力和法律本身的枯燥乏味,主动自学基本很少发生。因此,一般经济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经管类营销学生的教学标准和教学要求比法学专业的低,教学内容安排上法学理论讲解很少,主要侧重于学生掌握当前相关法律制度。这样教师在规定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学习压力随之减轻,学习兴趣也有所提高,但是因为法学理论不完备,对相近概念及法律制度安排缘由、发展演变等的理解也就存在障碍。

(三)营销学生学习经济法积极性低,学习方法欠佳

根据近几年自己和其他任课教师的教学体会交流,不少教师认为一般独立学院营销专业的学生有以下特点: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基础较薄弱,学习方法不科学,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但另一方面学生表现力强、活泼好动,对动手操作、自身体验有较高兴趣。对于经济法这门课程来说,由于涉及的法律条文多且枯燥乏味,再上经济法本身是基础课而非专业课,学生在思想上不重视,学习动力是应付考试。笔者根据学生上课表现和师生交流了解到许多学生常常忽视对法律基本原则的学习,认为基本原则都是些抽象的教条,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仅仅关注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何规定。然而,不同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执法、司法所有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是该法的灵魂。

(四)营销专业经济法教师实务操作经验不足

独立学院营销专业设置经济法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经管领域法律知识,在未来营销岗位的工作中避免法律风险及防止法律纠纷发生,并不是培养专业的法律人才,也不是简单的普法宣传和教育。而营销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团队教师与法律类经济法教学团队教师在教学理念上也存在差别。基于上述两个原因,营销专业经济法教师的实务操作经验就尤其重要,一方面需要教师明确学生的营销岗位对经济法律知识有哪些需求;另一方面需要经济法律实务操作经验。而根据案头调研发现,营销专业经济法教师由于自身工作经历、现有教学任务等多种原因,这两方面都比较欠缺。

三、基于独立学院营销学生就业需求的经济法教学改进措施

(一)增强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合理性

教师一般都会根据教学对象的特点、培养目标、学习目的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经济法课程由于内容繁多,而课时有限,就更需要考虑学生的专业特点、知识储备情况、未来就业的岗位需求。因此,独立学院中针对营销专业讲授经济法的教师,一方面要结合独立学院营销学生就业需求合理安排经济法教学内容,另一方面要与营销职业岗位要求和就业所需的各种技能证书如高级营销员考证相结合,而不是通类的适用于各专业的教学模块,充分体现课程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服务的宗旨。在有限的教学课时中,将主要的教学精力放在营销学生未来工作岗位最常用到的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工业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以及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行业经济政策中。上述各部门法中内容也较多,要想在既定课时内取得较好的效果,满足学生未来就业需求,还要考虑以下问题:各部门法的各章各节内容中详略如何安排? 重难点是哪些?每章内容如何开展教学?采取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既可以讲透法律条文,还可以吸引学生兴趣?课堂考核环节如何设置?哪些内容需要通过实训项目学生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

(二)力求经济法教学方法的多样化

1.法律理论讲授教学法

经济法课程之前,独立学院营销学生的法律基础薄弱,通过讲授教学法的通俗化和直接性,可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还利于帮助学生全面地、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及各部门法的知识。然而讲授教学法渊源于传统的教师中心论,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使学生产生依赖和期待心理,从而抑制了学生学习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不利于学生将法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因此如果只采用传统讲授法难以达到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精选案例教学方法

经济法课程的实用性和其重要渊源是国家的经济政策法规,都需要教师在其理论教学中引入社会热点作为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对于营销专业学生经济法教学,教师可以将所学营销知识、社会热点和经济法相关理论结合讲授,可以调动学习积极性。例如,营销组合中的价格策略部分,企业会根据市场形势和营销环境变化进行价格调整,或提价或降价,此时就需要注意避免遭受反垄断法、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的制裁。例如2013年7月2日,合生元、多美滋、美赞臣、惠氏、雅培5家乳企因产品在中国市场价格偏高,从2008年以来涨价幅度达30%左右,而遭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的反垄断调查,最高处罚总额可达19亿元。此次反垄断调查或扩大至国产品牌。4日晚6点左右,国产乳企贝因美突发公告称,近期将对婴儿配方奶粉标准出厂价下调。

除了将社会热点作为教学案例以外,还可以将《经济与法》、《法律讲堂》、《以案说法》等电视节目,及其他法学期刊、报纸的相关报道,结合经济法教学内容随时记录并整理后选作典型案例。为增加案例的真实性和趣味性,使得营销学生感同身受,提高对课程重视度,往届营销毕业生所在企业营销岗位发生的鲜活的经济纠纷案例也可以成为经济法教师教学案例的来源。

精选案例后,让学生以划分好的学习小组为单位围绕案例讨论;随后每组选派一名代表与其他小组进行意见交流;最后,教师在小组交流意见基础上归纳总结。成果提交部分,要求学生结合案例分析过程和结论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这也利于学生的表达能力、思辨能力、沟通能力的提高。

3.比较教学方法

为提高学习效率,改善学习效果,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经济法教学中需要经常使用比较教学方法。将繁杂枯燥的法律知识点进行画图、列表、对比、分析。例如,要讲解清楚经济法的产生、独立地位和性质,就必须将经济法、民法、行政法从产生背景、调整对象、理论基础等进行全面比较;市场准入法部分,学生要准确理解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设立条件、事务管理、合伙人权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通过图表一一列举,二者的联系与区别就一目了然。教师还可以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归纳、制表、流程图等方式随机考核学生,促进学生自主、积极的探索学习。

4.开展经济法实习活动教学法

聘请有经济法律实践经验和法律理论水平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经济行政执法人员等,开办各种经济法的专题讲座给学生讲授经济法方面的案例及办案经验;学院还可以与人民法院取得联系, 由教师带领学生到人民法院审判庭旁听有关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 让学生全面了解诉讼的庭审过程和程序;条件允许的话,邀请人民法院将典型经济案例在学校模拟法庭内现场开庭;带领学生访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执法部门;安排学生到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实习活动结束后,学生要结合本次经济法实习活动的实习目的、实习过程、实习收获撰写实习报告。报告和学生在实习活动中的表现,应该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通过这些实习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经济法课程知识的真实感,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还可以弥补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

(三)增加经济法教师的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