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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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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中国;中等收入陷阱;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匡小明(1972—),男,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副教授。(江西井冈山 343600)

按照世界银行的国家分类标准,我国已经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未来十几年尤其是“十二五”时期,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发达国家行列的关键时期。毋庸置疑,与下中等收入阶段相比,我国在上中等收入阶段面临的考验将是全新的,面对的挑战将是严峻的。根据近几十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教训,中国应规避以下五大风险。

一、规避“金融陷阱”,金融改革应慎之又慎

目前,我国金融形势不容乐观,一些金融风险已经突出表现出来,金融隐患重重。现在市场关注的“3个10万亿”问题——10万亿银行体外循环资金、10万亿房地产信贷、10万亿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前者的民间借贷风险不容忽视,正常的民间借贷已经演变成高利贷,而这种高利贷风险正在全国陆续爆发;后两者都与土地和地方政府有密切关系。随着持续的房地产调控和土地财政模式的瓦解,地方政府的财政普遍遭遇到困难,一些地方政府财政目前甚至已经处于危急状态,不少地方政府违约将会进入到一个高风险期。一旦这些风险全面爆发,必然立即触及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一)防控民间借贷风险

首先,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彻底整顿理财产品市场混乱不堪状况,对于民间高利贷所得征收高额资本利得税,对于超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借贷行为坚决取缔和查处。其次,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行为,成立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小额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的准入、审批和监管,使民间金融从“地下”转为“地上”规范运作。

(二)防控房地产贷款风险

首先,开展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完善预警机制,对高风险房地产企业提前布防,对出现的一些新苗头严密监测、加强研判,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主动开展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其次,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提高准入标准和项目条件,优化房地产贷款品种投向和区域投向;加强贷前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对贷款项目的市场前景、开发商的信用和财务情况以及抵押贷款问题等进行周密调查,认真把好信贷审批关,建立有效的贷后跟踪机制;对开发商贷款实行名单式管理,通过“受托支付”、“实贷实付”的贷款使用支付方式,有效加强对贷款用途和贷款使用的管理;对有土地闲置、捂盘惜售和投机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商贷款进行限制,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贷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调整抵押物估值,禁止用土地做抵押品。再次,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禁发放“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严格执行与贷款人“面谈”、“面签”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建立以还贷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房贷评估系统,辅之以抵押资产和担保资产的评估,降低相关贷款抵押价值的比例。最后,探索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减少银行贷款风险。

(三)防控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

首先,开展平台贷款专项检查,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账户、补充资本金、优化还款方案、还款方式合同补正、补充合法有效抵押物、逐笔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风险缓释和防控措施;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实施动态台帐管理,按现金流覆盖原则开展分类处置工作,并切实加强平台贷款押品、项目现金流和还贷条件以及资产分类、拨备计提的管理;上收平台贷款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平台贷款新增授信。其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开征土地房产交易增值税和房产税,替换目前的土地出让金和有关房地产的各种税费,理顺地方财政收入渠道;加强地方融资方式多元化建设,改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格局。

二、规避“美元陷阱”,确保国民经济安全

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范文第2篇

六大风险“水落石出”

在经济增长回落、货币政策回归稳健的形势下,银行业一些潜在风险会“水落石出”,逐步显现。

风险一:利率市场化进程促使银行业风险管理难度上升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银行业主要依靠利差增加盈利,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给银行经营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利率市场化改变了利率的决定方式,直接影响了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对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和结构也产生影响。同时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促使银行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发展中间业务并加强综合化经营。在综合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受到银行自身条件的制约,银行在业务发展方向、风险管控及人才建设上都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这客观上也造成风险的不断加剧和积累,可能造成部分中小商业银行的破产,风险管理难度加大,也加大了银行业监管的难度。

风险二:银行业仍是众多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社会融资渠道多元化现象的背后,银行仍是最终风险承担者的客观现实并未改变。无论债券发行、信托产品,或担保行为,其背后大多不同程度有银行的影子。以房地产信托为例,房地产企业融资成本偏高、兑付风险较大,是形成房地产贷款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房企资金链总体偏紧。此外,房企借道信托、私募基金、民间借贷等渠道融资现象较多。鉴于房企境内外融资成本偏高,到期兑付时间集中,存在销售回款不足以按时偿付融资本息等问题,未来兑付风险较高。银行作为信托产品的主要发售渠道,也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由于该类产品投资人多为银行自己的高端客户,银行要承担较大风险。

风险三:信贷资金的贷后管理面临新的挑战

首先不容小觑的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规模过大,长期已无法自行化解,且绝大部分为银行贷款。在银行贷款总额有所控制的同时,大量的信托理财产品、BT及BOT项目、大量的工程欠款、社会集资等,负债总额又进一步扩大。平台贷款偿还周期长,还款相对集中;借款人未来可用于还款的现金流仍存在不确定因素;“压缩类”贷款比重较高;存在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银行信贷风险管控难等问题,存量平台贷款风险不断加大。

二是房地产授信风险开始显现。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企业面临销售收入下滑、经营性现金流恶化、资产负债率攀升等压力,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到期偿付风险上升。

此外,隐蔽性关联企业风险逐渐突出。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隐性关联企业的识别能力和手段有限,导致隐性关联企业避开银行风险控制,发生成员间互保、分头融资等不良情况,企业在得到银行授信后又发生更多其他授信,如发债、信托、理财、民间借贷乃至非法集资,导致其资产负债率不断增高,还款能力弱化,从而显著地影响了银行资金安全。

风险四:银行业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加大

经济增速放缓新形势下,部分行业信用风险上升,区域性金融风险积聚,银行业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加大。由于中国经济增长放缓,2014年如不及时防控,贷款风险可能会反弹。近年来,我国经济出现持续的下行压力,前几年巨额投资所形成的产能过剩等问题也在部分行业暴露出来,从而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另外,由于我国银行管理体制不健全及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等因素,目前商业银行同质化竞争、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不合理的弊端普遍存在,这就容易造成银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普遍统计不实等问题。这些因素长期积累起来,进入一轮不良资产持续爆发的新周期,今后这种不良反弹压力会不断加大,银行资产负债表或将严重受损。这种局面一旦形成,必将对我国银行业形成巨大压力,直至影响国内经济发展。

风险五:中小银行风险不容忽视

目前中小银行风险尤其突出:一是盲目追求存贷款规模,内控机制、信息科技等较为薄弱,“重发展,轻管理”问题仍突出。热衷于跟大银行争大项目、大客户,缺乏中长期战略,服务小微企业和基层社区动力不足。二是中小银行属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城商行、村镇银行在高管任命、经营战略乃至具体的信贷投放上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压力越来越大。个别地方政府对中小银行的控制和干预较多,存在高管缺位和兼职问题,法人治理结构职能大打折扣。加之,自身内部管理和控制薄弱、制度执行不力的因素,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三是历史包袱处置不够彻底,存在“水分”,注资和不良资产处置不真实、变现能力差,问题逐步暴露。四是贷款风险突出,贷款集中度较高,表外业务风险上升较快,流动性比较紧张。五是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机构存在对借款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合理性审查不够严格;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不够审慎,这些问题的存在中小银行必须高度重视。

风险六:金融监管不适应的问题

目前,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都发展成了兼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等综合金融业务的大型金融企业。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存在着3种具体模式:商业银行控股模式、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模式。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多元化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金融衍生产品不断出现,金融服务的行业边界日渐模糊,即使是相对独立型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也表现出复杂化、横向化、抽象化等特点,控股公司资本安全、财务风险、内部关联交易等风险监管难度大大增加。

面对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带来的挑战,在经济金融发展内在动力和外来压力之下,我国的法制建设水平与金融业的发展还不能完全相适应,金融监管也出现了不能适应的一些问题:一是监管体制难以适应混业经营需要,现行金融法律主要以行业为主线,三大监管机构监管对象固定化,没有包括所有从业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没有涵盖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所有业务经营活动;二是监管方式单一,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决策机制,难以解决金融监管中潜在的冲突,人为地切断了资金融通的渠道,容易出现监管真空,不能实现完全有效的监管;三是监管重点不突出,监管过程中重审批、轻管理,重国有银行、轻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重传统存贷业务、轻表外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难以适应混业经营条件下的监管要求,对金融风险监管不够。

强化管理,严防违约

除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之外,当前银行业还存在诸如法律、法规不健全带来的风险、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带来的风险,以及商业银行面临的渠道、清算网络被非法集资利用的风险等等,这些都需监管部门转变监管理念,拓宽关注视角,扩大监管信息来源,延伸监管链条,警示风险,并且应当及时建立动态资本补充机制。其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是监管银行业隐形风险的不二法则,其中包括:

提升利率风险管理水平。银行业要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逐步开发和运行科学有效的信贷风险评级系统。培育产品定价精算专才,开发和运用利率风险计量工具。不断完善成本核算机制,按产品、按客户、按部门进行细分,为金融产品的合理定价提供依据和标准。建立健全内部资金价格转移体系,及时反映市场价格。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当地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协调作用,督促银行业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保持适度竞争,防止出现违规或变相违规等恶性竞争情况。

完善风险隔离工作。多年来,银行业习惯了“业务通吃、收益通吃”,今后将面临“风险通吃”困难。在新形势下,银行应遵循发展的客观规律,完善风险隔离工作。业务上,继续把信贷、结算、托管等业务做精做细;管理中,应强化内审、合规作用,严防风险传递对网点、渠道、系统、客户的影响。

做实贷后管理工作。通过严格监测贷款资金用途,提高走访客户的频率,动态掌握企业及其控制人的最新情况;对于高风险客户,可要求其在进行其他融资、可能超过特定杠杆率水平前,须事先获得原借款银行的同意等手段,有效约束授信企业多头融资的行为,切实保证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加强风险监测分析。银行要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出台的理财、银证合作、银信合作、信贷资产转让等五类业务统计监测制度,银行机构特别是法人机构要加紧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预警和评估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影子银行、民间融资的监测、分析,严防影子银行、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风险向银行体系的传染渗透,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影子银行放大杠杆提供融资,禁止银行客户转借贷款资金。要加强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强化防控监测,推进银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此外,针对信用违约风险,防范工作亦不可少:

首先,必须加快化解银行贷款风险。2014年3月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不良贷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加强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双控”管理,增提拨备,充实资本,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并提出要及时开展压力测试。为此,银行业要继续执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政策, 严格执行贷款“发放、新增、退出”管理规定,以降旧控新为重点,确保平台贷款余额与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不增加。继续完善“名单制”管理信息系统,分户排列到期平台贷款清单,协调地方政府及早制订偿还方案,逐笔落实平台大户还款来源,稳步推进贷款到期归还,防止重大违约事件。防控产能过剩行业风险,银行业机构要吃透政策、摸清情况,区别对待过剩产能消化、转移、整合、淘汰的四种处置方式,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予以应对。对于淘汰的,要在保障银行债权安全的前提下,稳步实施信贷退出;对于通过转移、整合进行债务重组的,要防止“债权悬空”,做好债务承接。同时,加大坏账核销力度,解决不良贷款与拨备余额“双高”问题。

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范文第3篇

关键字: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房价的一路飘升,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的房地产金融也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特别是2007年,美国 “次债危机”更是掀起了全球金融市场的混乱。这场由房地产行业所引发的金融风险提醒我们,越是在行业繁荣时期,越应该加强风险控制和行业监管,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市场,保持房地产行业有序健康发展。防范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不仅是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稳定、发展的需要,对整个金融业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基本理论

房地产金融是指在房地产开发、建设、流通、经营、消费过程中,通过货币流通和信用渠道所进行的筹资、融资及相关金融服务的一系列金融活动的总称。房地产金融的内容主要包括吸收房地产业存款,开办住房储蓄,办理房地产贷款,从事房地产投资、信托、保险、典当和货币结算以及房地产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等。

房地产金融风险作为金融风险的一种,所指的是在房地产资金融通过程中,经营房地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由于各种现实中无法确定的因素,使金融系统特别是银行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了一定偏差,从而蒙受损失或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和可能性。

二、风险分析

1、房产贷款总量大

近几年由于中国银行业的行业转型,普遍把房产贷款看作优质资产,高盈利资产,从而不遗余力地发展此项业务,导致我国在个人房产贷款的发放额度迅速提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一些银行过度迎合客户需求,放松业务办理条件,不仅贷前审查流于形式,贷中向客户提供违规便利,而且贷后疏于跟踪管理,种种违规行为为不良贷款的增长埋下隐患。

2、信贷结构不合理

由于长期受我国福利分房制度和金融机构传统经营模式的影响,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中,造成建设贷款与消费贷款的比重严重失调,形成重生产、轻消费的投资格局,加上银行的投资取向一直偏重于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使开发商的住房建设贷款额度远远大于贷给个人购房的住房消费的额度。

3、银行信贷依存度高

我国房地产开发商普遍规模较小、资质偏低、权益性资本不足。房地产金融与房地产业相互依存,两者的风险具有共生性,我国的房地产业对银行信贷的高度依赖性使这种共生特征愈加突出。限制房地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频出,银行将会因客户的大量违约而陷入资金流动性困境。

4、金融机构操作风险

房地产业近几年的持续高增长速度和高额的收益,吸引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大量进入,而有些房地产企业的恶意拖欠,又使得银行不惜违规操作或放松信贷条件,从而进入恶性循环。另外,还存在银行贷前审经办人员风险意识不到位,审查流于形式,客户资料不能全面而连续,使商业银行缺少相关的风险预警机制。

三、原因解析

1、房产价格持续走高

最新资料显示,中国房价仍然呈现持续走高的态势,相应引起银行以房地产为标的的抵押资产价值逐步攀升。但一旦诸如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预期等国内外因素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拐点,房价出现大幅下调,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就会恶化。另外,房价大幅上涨,也会使得房地产行业吸纳的投资资金与自住购房者能够提供的购买资金之差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贷款的健康发展。

2、行业市场监管不力

(1)无序竞争。银行之间竞相压低住房抵押门槛,形成无序竞争,既加大了银行的经营成本,也给银行带来极大的信用风险。不仅包括房地产相关利益者串谋,高估房价、虚构交易,套取、骗取银行房贷资金,还有用假收入证明等虚假文件到银行进行虚假住房抵押、套贷、骗贷等现象。

(2)投机行为。由于近几年房地产投资的迅速发展,房地产投资成为了一个能够带来巨大利润的行业,很多开发商乘机进行投资,或者说是“投机”,加快了投资的迅速发展,市场泡沫严重,加大了房地产金融的风险。

3、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

房地产项目经营周期长、技术要求高且市场变化快,加重了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传递机制不完善和个人诚信制度的缺乏使得银行在与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信息博弈中处于劣势,银行无法对房地产投资项日的预期效益和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贷款人在进行信贷过程中为了追求利益,采取隐瞒信息、挪用贷款资金等现象时有发生,也很大程度上导致银行不能充分掌握贷款人的信息,不能合理估计其偿还能力及贷款的风险,导致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加大。

4、金融机构违规操作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近几年的持续高温和高额利润吸引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大量进入。恶性竞争使得各商业银行不惜违规操作或放松信贷条件发放房地产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房地产投资中的不良倾向,也促使了金融腐败的滋生,而各种违规操作和金融腐败导致房地产贷款质量下降,随时都有发生灾难的可能。

四、防范措施

1、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贷款结构

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关键在于发展市场化的直接融资,即是让投资者直接承担产业风险的市场化融资,将过度集中在银行系统的风险分散给全社会共同承担。为此,应发展完善适合我国的房地产融资方式。将目前集中的银行贷款融资转化到银行贷款、房地产信托、住房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渠道模式,这是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

2、完善业务监管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力度

首先,要建立起比较系统的房地产行业风险监控、评价、分析机制及报告制度。其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及时了解与行业相关的信息。如果发现了可能影响房产经营的政策变化、土地政策调政、市场动向、市政建设、城市发展战略动向,应该及时地加以分析,适时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

3、健全法律法规体系,防范制度风险

企业必须确定房地产经营的法律意识,积极学习各法律法规条文中新增有关开办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法律条例,用法规的方式约束规范企业自身与银行的金融行为。要重视政府的监督职能,主动配合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宏观调控职能,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维护企业自身和国家的利益。

4、规范流程审批手续,防范操作风险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要规范金融机构内部的经营管理,强化其内部的约束机制,进一步把贷款风险、贷款效益和贷款责任人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明确各级房地产信贷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贷管理,尤其在审批环节要严格把关,杜绝各种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的发生。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业务人员的行为,强化对信贷业务人员的业务政策与操作培训,岗位责任与敬业精神培训,风险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减少主观放纵风险的可能。

中国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尚在初级阶段,出现一些风险和隐患是必然的,要客观看待这一情况,积极寻求解决方法。当前,防范和控制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关键在于建立适应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房地产业现状的新型房地产金融体系,使房地产金融的发展跟得上房地产业发展的步伐。因此,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寻求一条适合中国的房地产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吴浩. 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研究[D]. 暨南大学, 2010.

[2]方荣才.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分析与防范[J]. 商场现代化, 2008(10) .

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范文第4篇

19日,国土部、住建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其中大部分内容阐述了下半年土地市场的治理问题;

26日,财政部表态,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加强交易环节和持有环节相关税收征管,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同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的通知》,称下半年开展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加强限购方面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

27日,中国银监会网站披露,尚福林在“2012年年中监管工作会议及2012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议”上指出,今年下半年,银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强化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加强房地产信托风险管理。

以上强化和“硬化”调控的迹象,首先是对“稳增长”压力下房地产调控松动预期的应急反应。尽管在国务院强化“稳增长”的政策微调行动中,房地产调控尚不在此列,但中国的内部与外部经济形势并未出现根本性好转,经济放缓压力仍然巨大。现有的政策逻辑也没有有力地证明房地产调控一定能善始善终。

实际上,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在全国105个监测城市中,已有33个城市对楼市政策作出微调。其中,包括上海在内的4个城市,微调政策因为触及“限购”而被叫停。这说明地方政府尚未找到房地产之外高效的替代手段,来实现“稳增长”的目标。

这样的背景之下,以“限购”为中心的调控逻辑,将始终面临政策退出之时房地产价格报复性上涨的困境。无论是投资者还是所谓刚性需求者,“理性”地预见了前述后果,其行动便构成对“限购”政策施行期间调控效果的逆动或消解。这就造成“限购”措施虽然严厉,但中长期效应并不突出。

数据显示,6月份环比上涨5.2%,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房价出现上涨趋势。同时,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8688元/平方米,环比5月上涨0.05%,结束自2011年9月以来的连续9个月环比下跌态势。7月23日至29日,八成城市楼市成交同比上升,较前一周有所增加。监测的40个城市中,34个城市同比上升,6城市同比涨幅超过150%,其中苏州同比增幅最大,达297.06%。重点城市周均成交仅深圳有所下跌,其余城市均同比上涨,其中杭州涨幅最大,达196%。南京及杭州主城区涨幅亦超过100%,重庆、广州和成都涨幅均在50%以上。

我们必须告别若干政策集中突击的调控方式,转而寻求一条逻辑自洽的可信赖的有效路径,来宣示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但是,这一路径要发挥作用,必须满足若干条件。

首先,需要各项政策(尤其是长期的政策和短期的政策)相互配合,建设性地满足资本所有者的投资需求。长期来看,特别应当放松国内其他行业尤其是垄断性行业的进入门槛,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创新性行业。

其次,需要创新财政投融资体制,满足地方政府符合“土地中性”的资金诉求。核心是让地方政府能够因为对城市本身的有效经营和运作而获得相应的财政收入增长,而不是单纯依靠一次性的土地出让金作为“第二财政”。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城市都开始面临土地约束,政府进行土地整备和收储的成本越来越高,未来这个趋势会更加明显。

以土地作为“股份”而非“商品”投放市场,更能够提升地方政府对土地长期价值而非即期价格的关注,从而注重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并强调对附着在土地之上的产业价值的经营提升。

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信托;主要风险;应对措施;保兑付

一、房地产信托概念及现况

信托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一种具有高度灵活性和可塑性的财产管理制度。而房地产信托则是信托公司发挥专业理财优势,通过实施信托计划筹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一定收益的一种信托业务。

中国信托业和中国的改革开放相伴而生,承载着金融体制改革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历经了曲折的发展历程。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正式颁布,它与2001年6月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2002年7月实施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共同构筑了最基础的“一法两规”信托法律体系,信托也从此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007年3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10年银监会又出台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及与之配套的《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清楚自己业务的定位后,中国信托业释放出巨大的潜力。《2012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信托资产规模2007年底0.88万亿元,2008年底1.22万亿;2009年底2.01万亿;2010年底3.04万亿;2011年底4.81万亿;2012年6月末5.54万亿。近五年来实现了年增万亿的高速增长,正是房地产信托这个最大的引擎,才使得信托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仅2011年,国内就发行了房地产集合信托产品近千个,发行规模近3,000亿元,较上年增长50%左右。许多房地产商,包括万达、万科、绿城等单一公司的信托产品发行量都超过了50亿元。据估计,信托资产中有30%左右直接或间接与房地产有关,并且贡献着信托业60%左右的利润。

此外,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末,房地产信托余额为6,751.49亿元。房地产信托多在1.5年期到2年期之间,2011年上半年新增的1,700余亿万元的房地产信托中的大部分将在2013年上半年兑付,加上2010年发行的两年期左右的信托产品,预计2012年及2013年上半年将是房地产信托兑付的高峰期。正如“无间道”里说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现在,到房企和信托公司还债的时候了。

二、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的态度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7月26日在出席“2012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电视电话)会议和2012年年中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继续扎实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强化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加强房地产信托风险管理。下半年,要着力加强信用风险前瞻性管理,有效防范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风险。

会议特别强调,严禁银行从业人员充当资金中介或直接参与民间借贷,严防信贷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尚福林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系统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守风险底线,加强前瞻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个别领域、个别地区的局部性风险演变为全局性、系统性风险。

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防范采取了比较严格的监管措施,包括加强风险提示、日常监测、加强信息披露、提前关注重点公司及重点项目、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对新项目实施事前报告制度等。总体来看,前期采取的监管措施在控制发展节奏,防范化解风险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房地产信托主要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自从“保兑付”成为房地产信托的焦点词一来。监管部门、信托公司、投资人等都在从不同角度分析房地产信托容易出现风险的每一个环节,“保兑付”最虽然牵扯的精力颇多,却并不是房地产信托的唯一风险,房地产信托项目本身、尽职调查的过程、项目运营的中间环节以及信托公司监管过程中潜藏着诸多风险。

1.项目风险

一切的源头都是项目本身,选择一个好的项目是房地产信托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一款信托产品的成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成立前要做相关的尽职调查、风控审核、发行预审等;发行时需要联系银行、直销、第三方渠道做相应的路演和推介会;后期则需要相应的资金募集、确认函发放、成立公告;对于信托公司来说,监管资金使用以及进行风险控制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从开始的尽职调查到后期,整个房地产信托产品环节,最大的风险肯定是项目本身,如果一开始对这个项目没有做好尽职调查,没有做合适的评估,那肯定后来所有的风险都会由这部分问题产生。选择房地产信托项目的核心理念就是项目本身。主要考察项目产生多少的利润、收益回报是多少、地价成本多少等方面。当然交易对手的水平也决定了项目的成败,如果交易对手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开发经验丰富、项目管理体制完善、资产管理能力较强等,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着房地产项目的成败。

这个时期的风险控制主要依赖于信托公司业务团队对项目的遴选和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团队对项目风险的整体把控。要求尽职调查一定要做细致,避免出现未披露的或有负债及表外融资。

2.监管风险

确定了项目后,信托公司如何对项目进行后续的管理,是否准确掌控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流的回收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一环。

信托公司一般是通过占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派驻现场监管人员、掌管项目公司证照印鉴、查阅项目公司所有档案及掌控项目方银行账户来管理项目运营过程中的风险。但是即便如此项目公司也会想出一系列的应对措施,达到逃避监管的目的。

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会出股东拆借资金到期不归还、虚报工程量、截留销售回款、私刻印鉴、购买大额理财产品实为私下挪用等不良行为,这给项目带了巨大的资金监控风险。信托公司在一次一次的资金挪用中与项目公司博弈,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项目方的操作手段,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

通常信托公司会进行实时的项目现场监控、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信托资产清查、要求项目公司做出书面的信用承诺、逐笔核实项目公司所报的工程款等方式来防范及发现这些潜在的风险,保护信托资产不受侵害。

3.兑付风险

2012年始,房地产信托的风险显露:开发商不能按期偿还融资资金选择延期兑付、信托公司宣布提前清盘房地产信托项目,还有一些房地产信托项目则引入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接盘。各个信托公司的“保兑付”表现各有不同。

房地产信托项目是在房地产调控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开发贷未能如期取得。部分房地产信托资金进入项目的时间点比较靠前,多为前期开发报建阶段或者是拿地阶段。在信托资金支持房地产项目走过该阶段后,就需要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贷资金来偿还。而房地产调控政策之下的银行货币政策随之调整,使得原本计划内的资金注入出现问题,即使是房地产项目公司拿到了大额授信,但银行方面却不能按期实际放款,从而导致了房地产企业供血不足。另一方面,市场骤变,销售回款缓慢。部分房地产信托为开发商提供建设类资金,信托资金支持项目拿到预售许可证后,本期望通过销售实现现金回流从而兑付信托资金的项目,但突遇房地产市场调控,限购政策持续,银行个人贷款政策调整等不利因素,使得房子不能按期销售,资金回笼过慢,自然导致信托资金的兑付也就出现了问题。但应当看到,信托公司为房地产项目融资通行的抵押率是必须低于40%,谨慎一点的公司一般规定抵押率必须低于30%。在“大信托”的模式下,信托公司持有房地产项目公司近100%的股权,且项目公司证照、印鉴及银行账户均在信托公司的掌控范围内。因此,大多数房地产信托面临的风险是短期流动性风险,而非长期性的大问题,也就是说不是项目价值风险,这也就是资产管理公司为什么会接盘的原因。

房地产信托行业整体风险可控,但需防范个体风险。部分信托公司不看好房地产后市,为避免到期难以兑付的情况出现,上半年多款房地产信托产品提前终止清盘。与此同时,个别到期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则延期兑付。虽然在刚性兑付机制下,房地产信托不能兑付的情况不会大规模出现,但是个别信托产品仍面临兑付风险,而提前终止和延期兑付也都给投资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四、房地产信托的未来

2012年还剩最后四个月,房地产市场的前景尚不明朗。一方面是对房地产市场“金九银十”的期待,另一方面是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深入。而房地产信托兑付风险则暗潮涌动,投资者对于房地产信托预期收益的揣测也有点像雾里看花。

近期,虽然房地产信托收益率在理财产品收益率普降的情况下走出独立行情,融资质量明显好转,但由于房地产整体调控目标尚未实现,房地产税呼之欲出,预计房地产信托发行量回暖的力度有限。另外,今年二三季度亦是大量金融体系外(如民间借贷资金)房地产融资开始到期的时点,因此投资者在选择此类信托时,应注意考察融资方的社会活动和对项目的考察,警惕部分风险的传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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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苗燕.银监会:继续加强房地产信托风险管理[J].上海证券报,2012(7).

[3]冯娜娜.房地产信托三大风险保兑付是最后战役[OL].21世纪网.

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范文第6篇

金融危机后的2009年是我国银行业作用斐然的一年。不仅银行业改革再谱新篇、国际化水平得到很大提升,而且在成功应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实现自身业绩复苏的同时,积极稳健的增加货币投放,有力地促进了实体经济企稳回升,充分体现了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但同时我国银行业也存在着信贷结构不合理,资本金面临较大压力等问题。可以说,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将面临更大挑战。

2009发展回顾

2009年,虽然我国银行业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其经营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但是总体上来看,无论是宏观上的整体发展,还是微观上的经营状况,都取得重大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经营稳健,竞争力大幅提高

银行业整体规模增长迅速,在积极配合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复苏的同时,实现银行业自危机以来的业绩复苏,竞争力大幅提高。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末,我国银行业总资产达75.3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9%;1-11月份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9.21万亿元,同比多增5.06万亿元,其中多为中长期贷款,有利地支持了中国的经济复苏;得益于经济的好转以及银行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银行业账面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出现“双降”,截至第三季度末,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为5045.1亿元,较年初减少557.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6%,比年初下降0,76个百分点;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已高达144 1%,整体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自此,银行业亦扭转了年初以来银行业净利润同比下滑的趋势,以上市银行为例:截至第三季度末,14家上市银行2009年前三季度共实现净利润3386亿元,同比增长2.15%。

受益于各国政府对流动性的放松以及国内经济的好转,我国银行业在资产业务得到迅速扩张的同时,银行中间业务也得到很大发展,非利差收入增长明显,成为拉动银行业绩的亮点。2009年上市银行中报显示,公布可比数据的7家上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为37.1%。另外,在经济还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银行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产品创新速度加快,如各大银行不断进行信用卡品种创新和营销创新,吸引信用卡客户消费。

改革不断深化

2009年,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又有了新的进展。国开行已转型为股份制的商业银行,8月底,其全资持有的投资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9月,国务院已确定由中央汇金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注资,进出口银行的改革亦开始破冰,未来将会提供比商业银行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支持我国产品出口,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

2009年1月16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至此,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此外,农行已经在董事会设立了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并成立了三农事业部,初步找到了一条具有农行特色的大型银行服务“三农”的成功模式。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也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光大、深发展、浦发等股份制银行纷纷成立中小企业业务部,根据自身优势创新业务品种,加大机构改革力度,不仅能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还将为提高自身竞争力,为未来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金融改革亦全面展开。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29家,农村合作银行181家,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机构2055家。另外,2009年6月18日,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取得金融牌照设定了标准,此举无疑激发了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机构组建的积极性,加强了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是一项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活跃县域和农村金融市场的新举措。

国际化不断进展

国内经济逐渐向好,而西方经济尚处于不明朗状态之中,从而为我国银行业“走出去”提供了有利条件。2009年中资银行“走出去”的形式由开设分支机构转变为设立机构和股权并购并举。建行海外营业网点新增伦敦和纽约;9月,工行签署收购泰国ACL银行19.26%股份的协议,同时宣布对其发起全面收购。国内银行的海外扩张不但提高了银行的自身竞争力;同时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重要保障。

混业经营取得实质性进展

2009年9月,交通银行获得中保康联人寿51%股权,此后,中国银行也获准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保险参股恒安标准人寿。2009年11月26日,银监会《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这意味着混业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混业经营的发展有助于金融各个领域之间发挥协同作用,产生规模化效应,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增强了金融企业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

存在问题

虽然2009年我国银行业总体来看作用斐然,风险亦在可控范围之内,但具体来看,无论是在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都存在一些问题。

银行信贷结构仍不合理

银行投放的信贷主要集中在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领域,因此,一旦其出现问题,将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并对银行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致命的影响。具体来看,虽然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政府财政信用做担保,但由于在获得银行贷款时都要求担保或将贷款的还款计划纳入财政预算,这样将导致政府担保杠杆率较高;且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形成多头举债,从而导致政府负债率较高;加之政府主导的项目商业化程度不高,作为第一还款源的项目本身可能并不具备还款实力,这样可能导致作为第二还款人的政府变成第一还款人;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且银行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集中度较高,目前中信银行发放的贷款中,一般性贷款占比不到60%,其中,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占31%,因此,一旦融资平台项目的投资收益不能覆盖成本,造成大面积不能还款,最后不得不由中央财政和商业银行买单,并导致银行不良贷款率升高,严重影响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大量资金来源于银行体系,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集中度比较高,毋庸置疑,房地产开发贷款是当前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重要领域。从各家银行的贷款结构可以看到,房地产贷款的比例平均约占20%左右,而在中小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这个比例则可能高达40%左右,如兴业银行44%左右

的贷款都集中在房地产上;同时考虑到一些银行发放的短期贷款多是以房地产作为抵押,因此,广义来看,银行涉及房地产类的贷款,平均约占银行信贷总量的30%,比例之高显而易见。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贷款没有政府财政信用做担保,加之虽然近期房地产价格持续上升,中央遏制房价的措施亦是投鼠忌器,但由于目前经济并不景气,很多房地产商将房地产开发贷款用来拍地,导致“地王”频现,未来房价能否支撑这些“地王”仍是未知数,未来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银行前期沉淀在房地产领域的贷款量非常大,一旦房地产行业出现问题,将给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银行资本金“红线”绷紧

2009银行投放的天量信贷导致目前多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吃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更已接近警戒水平,如浦发银行、民生银行2009年中期资本充足率已经分别降到9.06%和9.22%,核心资本充足率更降至5.03%和6.60%,距离警戒线仅有一步之遥;加之10月银监会《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要全部扣除,同时主要商业银行只有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7%才能发行次级债,使得银行补充资本金将不得不摆脱对银行间次级债的依赖,面临巨大的补充资本金的压力。此外,从风险角度来看,银行信贷的大量投放,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降低了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国际化进程犹需推进

在全球经济尚未向好的形势下,中资行仍偏向于将重要兵力投向经济形势逐渐向好的国内;加之对国际经济环境和国际市场充满疑虑,西方经济何时能够真正复苏直接关系到分支机构经营以及海外业务的拓展;而且当前银行业在跨国经营中,面临很多新的约束和限制,如《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在即,这将对银行提出更高的要求;另外,在跨国购并中,贸易保护主义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所以中资银行2009年并未大势“抄底海外”,而多选取开设分支机构的方式进行海外扩张。

2010发展前瞻

展望2010年,银行业将会和宏观经济一样,呈现持续向好之势,得益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不仅银行的国际化进程将有更好的环境,银行业改革以及混业经营将会有新的发展契机,银行业绩也将会持续上升。

信贷业务仍是银行业绩的主要支撑

2010年银行的信贷业务依然是银行盈利的主力,盈利来源仍主要依靠利息收入,并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从银行信贷增量来看,2010年将坚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当然当经济形势不断好转,通货膨胀预期不断增强时,货币政策会逐渐趋紧,因此,与2009年相比,2010年信贷量将会有所下降,但与往年相比,绝对值依然很高,将会继续给银行带来比较高的利息收入;同时考虑到2009年投放的贷款大多是中长期贷款,在2010年将会继续对银行的盈利形成贡献,这样由信贷所支撑的银行收入依然会呈现比较高幅度的增加。另外,从银行利差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向好,银行存款的活期化率越来越高,M1的增长速度已经完全超过M2的增长速度,截至2009年11月末,M2同比增长29.74%,增幅比上月末高0.32个百分点.M1同比增长34.63%,增幅较上月末高2.6个百分点,且MI增速已连续第6个月创新高,M1与M2增幅差距扩大至4.89个百分点,较上月末高2.28个百分点,两者之间的“剪刀差”越来越大,这将意味着银行的存款成本不断降低,而从银行投放的信贷量来看,2010年的信贷量与2009年相比偏紧,这将意味着银行在信贷中的议价能力在不断升高,这样2010年银行总的利差呈现不断放宽态势;同时,从宏观层面来看,2010年通胀预期愈来愈强,央行加息的可能性也愈来愈大,一旦央行加息,将直接增加商业银行的利差收入。因此,从银行盈利的主要方面来看,银行盈利将会呈现一种持续的增长。

信贷理财产品叫停挑战中间业务创新

2009年12月18日,银监会向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这将给银行中间业务蒙上阴影。由于银行通过信贷类理财产品。不仅能够规避信贷政策,还能够提高资本充足率,且操作简单易行,因此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中,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是信贷类理财产品,数据显示,2009年前11个月,公开披露发行规模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7594亿元。而银监会此项新规的出台,将导致2010年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骤减,直接影响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虽然银监会出于控制信贷规模和防范风险目的限制银信合作信贷理财产品的发行,将会给2010年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但同时也要看到,2010年银行在其他零售业务上将会有新的发展契机。因为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2010年将是一个收入消费年,政府将会采取措施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扩大消费,这意味着银行在中间业务,特别是零售业务上有很大的发展机会;同时银行的理财产品领域将会出现“东边不亮西边亮”情况,因为虽然信贷类理财产品占比大且表现不佳,但是考虑到预期2010年资本市场将有比较大的发展,银行可以开拓资本市场型的理财产品,因此,同资本市场以及同农产品、大宗商品等挂钩的理财产品,在2010年将会有比较大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但是,总体来看,2010年银行中间业务增长速度不会太高,但依然会为银行盈利的增加做出直接贡献。

混业经营带来新的赢利点

混业经营可以具备规模经济优势、范围经济优势以及信息等资源共享优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银行业的经营效益和效率。目前,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合作不断加深,在2010年前期试点阶段,银行不仅可以发起设立保险公司,还可以选择比较大的的保险公司进行参股,这样将会在混业经营领域以及金融创新方面形成一些新的盈利增长点。

总的来说,如果2010年银行各项业务能够正常展开和推进,整个银行业的发展仍将会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201 0发展重点

虽然2010年我国银行业发展前景乐观,但在银行业发展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随着宏观经济的好转以及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金融脱媒的现象将会越来越普遍,从而给银行的经营带来挑战,因为居民追求金融资产多元化,致使银行存款相对萎缩,同时由于企业特别是优质企业不再依赖银行,将使得银行丧失了传统的稳定、高质量的贷款收入,因此,

银行要努力改变传统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进行金融创新;同时从银行收入总额来看,国内银行中间业务占比一般在15%-20%之间,而国外银行中间业务的占比在40%以上,与之相比,我国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另外,经济向好后,随着居民收入、消费的增加,居民的投融资需求有可能会有增长,中间业务可能是未来盈利的主要挖掘点;且银行通过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可以降低资本金的消耗,一定程度上缓解银行巨大的补充资本金的压力。

信贷结构亟需调整

在银行具体的业务经营上,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从未来银行持续健康发展来看,2010年银行要注意防控风险,尤其是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两大主要信贷领域,要进行风险评估、跟踪和控制。同时鉴于2009年巨额信贷的投放,给银行信贷资产带来了安全隐患,2010年银行投放信贷时,需要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但这并不意味着大规模地缩减贷款,而是按照企业和居民等微观主体的需求确定贷款的投放,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有保有压”。换言之,对于符合国家政策支持和“调结构”方向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资金要予以最大满足,否则就不能体现信贷政策的适度宽松;对于不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产能过剩的行业,尽管其有贷款资金的需求,银行也要在信贷上予以控制,从而能够配合国家政策,抑制产能过剩,支持科技创新。

银行需降低自身业务的同质化程度,遵循风险分散化的原则,将信贷风险的集中度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且要强化贷款风险管理,增强自身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如房地产贷款是银行信贷风险隐患最大的领域,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对于首付成数、贷款利率要严格执行,适度控制风险,并严格按照贷款受托人管理办法,对房地产贷款进行全程监控,从而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使用效率,并能控制银行在房地产开发贷款上的风险;同样,对于政府融资平台类客户,银行要改变以往对于政府项目贷款“有求必应”的状况,选择那些信息透明度较高、还款来源有保证、授信额度可控的平台公司,以商业可持续性为标准对地方政府引导的信贷项目进行筛选和把控,并进行有效的贷后监控,力争将其信贷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银行应多渠道补充资本金

银行信贷的大幅上升,自然会带来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下降,但是,不能让资本约束限制了银行的发展,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补充资本金,在自身发展和支持经济发展中寻找到平衡点。

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范文第7篇

“年末有个行业很特殊――一边收缩裁员,一边开年会继续发年终奖,这就是寒冬里受调控的房地产行业。”某地产开发商在自己的博客里这样写道。他表示,现在的房地产行业普遍采取“少拿地,不开工,缓建设,促销售”的保暖过冬策略。

“限”字当头的调控下,中国房地产行业全面入冬。国家统计局近期的数据显示,2011年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8.89,连续7个月下滑,创近28个月以来新低。

此间的经济学家和业内人士认为,自2010年4月出台调控楼市的“国十条”以来,房地产市场利空政策不断加强,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断弱化。在过去的一年中,政府通过行业政策及金融政策两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对房地产市场施加影响。

一方面,政府通过限购令和保障房建设,从供需两方面抑制房价,此外还加强了对土地调控和对房价的直接控制。在控制范围上,房地产政策由一线城市扩展到二三线城市,调控范围不断扩大;同时调控力度也有增无减,通过房地产税收政策、房地产经纪管理、房屋权属联网、住建部“约谈”等多角度进行调控,体现了政府控制房价的决心。

另一方面,政府重拳出击,亮出系列金融政策,抑制房地产投机。自2011年初,央行3次加息,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此外,还扩大了存款准备金的存缴范围。这些政策都降低了银行总体信贷量。在进一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同时,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也采取了一定监管措施,以控制风险,这也给房地产业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

在经济、行政等多重手段下,地产泡沫被有效抑制。新的一年,尽管政府已将政策重点从抑制通胀转向支持经济增长,但调控房价方向和态度依然坚定。

“房地产调控事关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中央对此决心已下。”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房地产从投资品向居住功能回归应该说大势已定,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地方政府,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面对形势的转变,“房地产崩溃论”、“房地产信贷危机论”此起彼伏,牵动了决策者和投资者的神经。

“这些说法有些言过其实。”郭田勇认为,房地产崩溃是不会发生的,但中国房地产业由此不得不进入转型期却是大概率事件,毕竟支撑房地产疯狂做多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

预期在改变

一言以概之,2011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特征是“量降价滞”:从不断刷新的销售数据可以看出,全国主要城市住房销售量下降50%以上,但其住房价格却没有随着销售量快速下降而发生很大变化。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这种现象正好说明了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以投机炒作为主的市场。

“如果住房是一个消费市场,那么当销售量大幅下跌时,其价格也会随之下跌;销售量下跌得越严重,其价格下跌幅度越大。随着价格的下跌,住房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最后市场能够自动实现其供求平衡。”

而对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来说,炒作者进入市场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以更高的价格卖出,住房价格更多是由投机者预期及相应的市场条件(尤其是金融条件)来决定。当市场条件发生了变化,投机炒作者预期进入市场无利可图时,他们不能也不敢再进入市场,住房销售量不仅会迅速下降且也可能降为零。而此时如果已经进入的投机炒作者及房地产开发商仍然预期住房价格下跌有限,甚至预期住房价格下跌后又会出现暴涨,那么已经进入的投机者及房地产商是不愿让手上持有的住房价格降低而退出市场的。

显然,那些已进入者到目前为止仍然对政策转向抱有奢望。即便如此,市场预期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银行对地产项目变得慎重;开发商拿地热情开始消退;买房人紧紧捂住自己的钱包,更多人开始期待保障房上市。

“现在纯房地产项目已经很难做了。”一位近几年把房地产开发贷按揭贷做得风生水起的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告诉记者,现在大家普遍对房地产市场走势持悲观态度;事实上当前的市场行情很难支撑起那么高的地价――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的放贷是存在风险的。

某房地产开发商本来计划去年下半年在北京郊区县拿一块地,后来发现势头不好,果断放弃了该计划。

“幸亏没陷进去,否则项目就做赔了。”他庆幸地告诉记者,现在那个区域房市交投清淡,就算按楼面价再加上建安成本的价格出手,都不一定有人接手。

“现在房地产面临‘三高一低'的困境。‘三高'是指融资成本高、地价高、建安成本高,‘一低’即市场低迷。行情如此,看看再说吧。”

一旦人们对房地产“只涨不跌”的神话产生怀疑,房地产的“劫民造富”运动就要落下帷幕。

相对这位庆幸没动手的老板而言,那些这两年高地价入市的开发商,恐怕日子就不是那么好过了。

日子不好过

对于房企而言,2012年会更难捱。

2011年末,北京市建委发文称,将有473家房地产公司注销,这意味着:有473家地产公司将在京城楼市消失。据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一波房企消失潮将会持续进行,甚至会呈现加剧势头,5年后预计有近2000家房企消失。

房企消失潮不仅出现在北京。武汉市房管局2011年第四季度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10月底,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比2010年同期减少了200家。

调控压力面前,实力不济的小房企率先倒下,这是意料中的事情;即便连保利、万科、绿城等这些大型房企日子也不好过。从房企20强近期的2011年业绩报告来看,20强中有10家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占比50%。销售情况普遍不理想,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被放大,投资意愿明显下降。201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增幅比2010年回落5.3%,增幅持续下滑。

雪上加霜的是,今年2-3月,将迎来房地产信托本金到期兑付的第一个高峰期。在房地产行业的主要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房地产信托成了开发商的“救命稻草”。实际上,作为一项公认的“暴利”行业,在正常情况下,开发商是能够承受信托融资的高利率的,但随着空前强大的房地产调控,房企借新债换旧债的模式行不通了,很多房企董秘公开表示:如果政策再不松动,房地产企业破产是迟早的事。

数据显示: 2012年房地产信托总到期规模为1758亿元,其中7月为年度高峰,到期规模达504亿元。30家上市房地产公司目前共发行有118个信托产品、金额达630亿元,其中,中华、万科、金地、福星、阳光城等将面临较大的偿付压力。

开发商难捱,地方政府的日子也不好过。

2011年10月,财政部批准上海、深圳、浙江、广东发行债券,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筹资。专家认为,这一举动实际是中央政府给地方政府吃的一颗定心丸。国家统计局1月17日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4.10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2011年全国土地成交价款8049亿元,同比下降1.9%。

在土地购置总面积增长的前提下,总成交价款却下降,这表明2011年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同比下降。换言之,中国土地财政生存的空间开始收窄。

房地产的重要性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首先房地产投资往往是地方固定资产投资的重头,它不行了,整个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就会掉下一大块。其次,卖地收入及来自房地产行业的各种税收,最高可达地方财税收入的百分之六十,这些钱对于许多地方政府来说,实际上是当地发展和建设的钱,包括城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甚至医疗教育等方面所需的大量资金,都与土地财政密不可分。

过去几年,为进行城市化基础设施投资,地方政府不断通过其地方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这些项目多数无法产生足够现金流来偿还银行债务(期限多为5-10年,大大短于融资项目回收期),“卖地还债”成了很多地方政府选择的偿债手段。

“从去年5月份以来,一块地也没卖出去,都流拍了。”某镇书记无奈地表示。

地方政府、银行、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的利益链条上,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关系,在房地产持续下行的今天,日子都不好过。正因如此,“房地产崩溃论”才甚嚣尘上。

“落地”有支撑

过去一年中,我国房地产市场在政策的重压之下由热转冷,2012年作为楼市调控年的延续,房地产市场走向仍与政策走向息息相关。而政策的调整又取决于未来行业和经济基本面,是多方博弈的结果。

随着调控政策的逐渐落地,房企消失潮、并购潮、退房潮等不断出现,这些表象的背后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次调控不再是“空调”,政策和市场两大力量使得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但这绝对是一个缓慢着地的过程,不会发生所谓的“崩盘”现象。

首先从从政策上看,即使政府出台了很多严厉的调控政策,可是存量个人多套房征房产持有税的“靴子”一直没有落地,甚至没有提及――这被誉为打击住房投机炒作的终极政策。原因在于:尽管中央政府已经看到当前以投机炒作为主导的住房市场发展不可持续性及其给经济带来巨大风险,但仍然不希望因房价下跌过大而引发新的风险,政策的方针是“稳中求进”。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2012年的调控政策不会有进一步的趋紧,甚至局部会有宽松迹象。不久前,天津部份银行开始适度放松居民首套房贷利率。据媒体报道,工行、建行、中行等多家银行在北京市场房贷松绑态势也开始显现。不少银行的贷款利率由原先的普遍上浮10%已经回归基准利率,甚至有消息传出,部份银行优质客户还能获得9折的优惠利率。

可见,中国房地产市场说到底还是政策市。当前房地产市场降温,是中央所期望的;但如果下行到“崩盘”的境地,就不是中央乐见的了。可以预见,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会因应市场变化作出灵活调整。

其次,政策的变化会比较明显地带来市场的变化,或者说,市场需求会在房地产下行过程中起到另一个支撑的作用。当前市场急剧降温,是政策和市场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房价经过2009、2010年的疯涨,把刚性需求拒之门外,成了投机者的“乐土”,政策调控以来,“乐土”就成了“焦土”,同时,严格的“限购令”也把部份改善型需求挡之门外。随着价格的下行和政策的松绑,改善型需求、刚性需求会逐渐入市,对市场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

“被高房价压抑了几年的刚性需求,其需求是巨大的。”郭田勇表示,只要房价落到他们可承受的空间,他们就会出手。

房价下行是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的必由之路,而居住需求是巨大的,那些房子卖到“白菜价”的“崩溃论”是站不住脚的。

由此看来,2012年我国楼市总体将延续去年的趋势进一步降温,房价和成交量都将有所回落,房地产市场走向理性回归。但同时,经济增速放缓压力和多方博弈将影响政策的调整和执行的力度,使得房价不会出现大幅下跌,预期未来房地产市场将呈现冷中趋稳的态势。

平稳发展可期

当前楼市“量降价滞”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者们心中有一份“热望”:楼市下行时间不会太长,一如往昔,企稳后很快会展开新一轮波澜壮阔的行情。

但这一次,他们的希冀可能会落空了。

记者接触的一位房地产大佬私下表示,房地产以往的“好日子”恐怕到头了。房价下行一段时间后企稳,走上的将是一条平稳的市场复苏之路。

首先,中央调控房地产的目标,就是抑制投机需求,释放居住需求,使房地产进入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轨道。房价无论是“大起”还是“大落”,都不符合中央的调控意图。可以预见,中国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不会再重现之前以投资需求为主导的疯狂。

其次,这几年国内房地产投资吹起了很大泡沫,目前我们选择的去泡沫化策略是以时间换空间,没有几年时间很难消化得掉。

虽然从去年开始地产投资增速逐渐放缓,但市场供给并未因此而减少。

一方面库存压力依然很大。以北京为例,截止2011年末,北京商品住宅库存接近13万套,按照平均每月成交量5498套计算,即使在不增加新库存的情况下,消耗目前库存也需要22个月,库存消耗比达到了历史高点。

另一方面,二手房天量的存量存在――这是几年来房地产投资需求主导的后遗症。据业内人士推测,北京已售房中,有将近4成握在投资客手中。这些投资客将在房地产市场中充当消极因素。当房价下行时,按照市场规律,房地产商一旦开始抛售库存,必将传导到投资客持有的二手房市场。一手房跌幅超过30%,时间超过2个月左右,二手房价格下滑就会大幅跟进。

而当市场行情好转,这些人会毫不犹豫获利了结。2012年房产税试点将扩大,住房实名制也可能逐渐落实,不仅住房保有环节成本加大,而且可能会追查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在整个房地产预期发生改变的时候,只要有机会,这些投资客随时都会出逃。

一边是政策和市场需求的支撑,一边是去泡沫化的痛苦历程,未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将在稳中消化泡沫、稳中寻求发展。

调整与转型

面对房地产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化,地方政府、房地产业和银行业都要有清楚的认识和清晰的应对之策。

根据财政预算报告和相关材料显示:2011年,北京市土地收入完成1233.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600亿元的77.1%,根据2012年预算安排,按照国土局的估算,土地收入全年预计为900亿元。而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韩杰的解释,2011年北京市土地收入比2010年同比已经下降了6.5%。

这是北京在2011年实施主动调控的结果。难能可贵的是,北京依靠自身科技和文化创新的力量,在实施严厉的房地产和汽车调控政策的同时,依然保持8%的GDP增长。

而北京的一些区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单纯卖地已经不纳入他们的考量范围,他们更关心的是,买地企业是否能够带来具体的产业项目,能否带动当地的产业发展、解决就业、增加税收、实现产业升级等软条件。

由此可见,北京市政府已经主动调整发展思路,不纠结短期房地产市场下滑给经济带来的影响,将挑战转化为机遇,着力于创新驱动的发展,经济转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客观上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正在减弱。

这是地方政府因应房地产发展环境变化而提前做出的主动调整。

“地方政府越早减弱对房地产的依赖,就越能在经济转型中占领先机、占据主动”,郭田勇表示,北京由于在2011年主动调控,大大减轻了今年房地产下行所带来的压力。

2012年房地产下行已经是大概率事件。在政策调控下,必然要死掉一大批房地产商,只有优秀的房地产商才能脱颖而出。

房地产商恐怕要摒弃过去一些东西才能适应新的市场环境。他们需要远离暴利的幻想,树立创造价值的理念,转变商业模式,以品牌和服务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效率。同时,在经历了此次调控后,房地产商更多动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这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我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体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房地产行业去泡沫化过程中对我国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可能造成的冲击,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范文第8篇

关键词:贷款新规;风险管理;微观基础

中图分类号:F8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1)05-0015-04

一、研究背景

为了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爆发以及向银行系统的传导,自2009年以来,中国银监会陆续出台了被称为“贷款新规” ① 的多项措施,希望通过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和用途管理,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 改进与优化银行业的微观管理基础。第一,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风险特征和运营复杂程度建立起适合自身需要的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不仅要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提资本,而且应当对其他主要风险和剩余风险计提资本,并针对利率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补充,增加资产证券化、 表外业务和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 在操作层面对贷款做出量化要求,如在固定资产贷款中,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原则上要求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第三,强化了贷款的全流程管理。要求贷款人按照有效制衡原则将贷款过程管理中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分解,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贷款新规”的核心是建立全流程的精细化信贷管理理念和模式。 核心要义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提倡合同约束以及强调实贷实付要求。旨在解决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贷款资金违规挪用、过度授信、合同管理缺失及贷后管理薄弱等问题, 推动商业银行从传统粗放型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 引导信贷资金的合理配置并加强信贷风险管控等微观基础。

二、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微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银行业的风险来源及其对商业银行微观基础的影响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银监会2009年报》,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见表1。

(二)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微观基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风险预测和管理能力薄弱

与国际同行相比, 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对借款人盈利能力进行分析评估以及对授信项目的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和管理的能力。 这使得我国银行更多地依靠借款人提供的担保来减轻信用风险。但由于风险预测和管理能力的制约, 我国商业银行所选择的担保物只能局限于房地产、机器设备、股权以及其他有保证的金融资产。 但这些担保品的价值通常会随市场的波动而出现较大的变化, 从而影响银行资产的安全性。 即使在有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发放的贷款, 也由于银行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缺乏分析或疏于审慎调查, 以及再担保机制的缺失而使得担保机制在真正出现风险时变得形同虚设。

比较国外成熟金融市场的做法, 银行不仅在授信阶段要评估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和资信水平, 同时更注重通过设定各种肯定承诺、 否定承诺条款来达到控制信贷风险的目的, 并实时掌握借款人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动态变化(见表2)。

2. 风险管理意识及防范措施薄弱

一是贷前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贷款新规颁布以前, 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一般采用实贷实存模式,银行有效监控贷款流向的难度很大,容易出现企业过度融资、盲目扩张行为。同时,我国多数商业银行仍不习惯于在贷款文件中使用较为复杂的承诺条款, 其贷款文本中关于借款人的保证以及承诺条款十分简单, 这与国外银行对借款人信用风险的契约控制存在较大差异(见表3)。

二是缺乏按合同权利限制借款人危害其贷款偿还能力的行为。如非正常的资产处置和资本承诺、过度的对外投资、负债比例过高等高风险行为。财务信息承诺条款的简单化使得我国商业银行无法获得关于债务人业务和财务状况变化的实时信息, 从而无法有效跟踪贷款的质量和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三是风险管理意识的薄弱还表现在“早投放、早收益”思维模式下的“贷款冲动”行为。资料显示,2009年9.59万亿的信贷中,47.8%的增量是在第一季度完成的;同时,我国各银行普遍存在月末和季末冲刺贷款规模的行为。比如,2009年3月的最后两天,因为季末时点考核压力,工、农、中三家银行平均突击新增贷款900亿元,四大行当月增量总计近万亿。票据融资在2009年第一季度也猛增到1.48万亿元,占当季度新增贷款的32%;3月份的增量也达到3694亿元。票据融资的猛增也给商业银行带来风险。企业利用虚假合同和发票办理票据贴现,部分贴现资金被存入银行谋取利差,并未注入实体经济。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商业银行微观制度建设不足有很大的关联性。

3. 信息管理和处置能力不足

一是不良贷款的分类不能准确反映贷款质量。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通常都采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这种分类方法存在以下问题:(1)从监控贷款质量的角度来说,五级分类标准过于粗略,缺乏足够的细分信息从而无法准确反映贷款的质量分布情况;(2)贷款基础数据的不足,使得风险拨备不能准确覆盖实际可能发生的损失。 由于我国银行业相关数据库建设的历史较短,缺乏按贷款种类、地区和客户细分的统计数据, 因此很难按照经验数据计提拨备。

二是缺乏以市场基础衡量的预警性信息而使得风险预警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我国银行业的信息来源主要是资产负债表, 缺乏足够的以市场为基础的信息,从而导致风险管理实践中缺乏实时、前瞻的信息,从而影响了决策的有效性和实时性。

4. 风险内控质量不高

“内控制度是企业管理者对企业风险的反应” [1] ,内控质量是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控制” 的基本功能在于“将不利事件的发生率或严重性降到无害的水平”,“控制”同时也意味着为达到限制不良后果发生率的目的而采取的连续行动或行为。 [2] 实践中,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虽然均设有风险控制的规章制度和机构, 但由于风险控制活动大都从属于银行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繁杂的日常业务流程, 缺乏足够的独立性, 从而影响了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微观基础作用的发挥。

三、“贷款新规” 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微观基础的改进与优化

(一)强化风险管理预警机制等微观基础建设

伴随着金融危机后监管层防控风险措施力度的加大, 各商业银行也建立了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一方面加强资金流动监管,及时调整授信策略;另一方面强化贷款集中度风险管理,建立科学的限额管理办法,防止贷款风险在某些地区、某些项目、某些客户的过度集中。

一是实施贷款全流程管理。“贷款新规” 的实施将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流程从原先的贷前、贷时、贷后三个环节细化为贷款受理、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签约、发放、支付、后管理和资产处置九大环节,实施贷款全流程风险防范管理。为有效落实“贷款新规”,中国银行组织了多个部门共同对贷款流程进行梳理,从贷款发起、账户开立、授信审批、发放支付审核、资金划转、网上银行等环节全面分析潜在的风险点。

二是重塑风险管理架构。据调查,目前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均成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 构建了完整的风险管理制度框架,制定了风险价值计量方案、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方案、 新产品审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开发了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内控效率均有了很大提高(见表4)。

(二)防止贷款挪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贷款新规”的出台,为确保贷款资金真正投入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传统制度下,很多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再将暂时不用的资金存回银行,这种“以贷引存,以贷促存”的机制激励银行多贷款。“贷款新规”实施后,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用款需要发放贷款, 通过将款项直接支付给贷款企业的交易对手, 避免了贷款资金的盲目流动。为了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中信银行增加了“资金流向监控功能”、“受托支付审核功能”。建行某分行在每次发放贷款前, 客户经理均要走访项目建设现场,并与支付对象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支付的真实性,从而降低了贷款被挪用的风险。为了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 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实施了名单制管理, 严控贷款投放的对象和产品。 对于地方融资平台,各银行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要求,通过项目剥离、公司重组、增加新的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补充抵质押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

二是“贷款新规”能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银行贷款采用实贷实付方式后, 企业只有在需要对外支付时,才向银行申请提款,不必再为闲置资金支付利息,从而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且银行直接将款项支付给交易对手, 改变了以往贷款下账后,银行为了追求存款指标而产生的派生存款问题。

(三)强化商业银行信息能力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建立客户信息网络库和市场跟踪反馈系统, 提高商业银行的信息搜寻能力, 为商业银行吸收、筛选信息,提高决策水平提供基础条件。

二是提高基层商业银行的信息分析能力。 收集和整理有关预测风险的资料,包括:客户企业内部的财务信息和生产技术资料、计划和统计资料、市场信息资料以及竞争对手的资料, 提高风险评估和判断能力。

三是提高商业银行的信息处理能力。(1)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影响风险的因素事先加以控制,战略性、前瞻性地管理风险。(2)细化贷款分类,提高风险定价能力。我国商业银行需要练就捕捉和管理风险的能力,正确判断风险的价值,为其合理定价。

(四)提高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

应从四个方面着手:(1)风险分散。通过联营、合并等方式进行多元化经营来分散企业财务风险。(2)风险转移。包括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即企业就某项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交纳保险费;非保险转移是指将某种特定的风险转移给专门机构或部门,如将产品卖给商业部门,将某些业务交给具有丰富经验、拥有专业人才的公司。(3)风险自留。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分期摊销风险,如提取坏账准备金、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等。(4)风险预警。是指将风险管理由事后的被动管理转为事先的主动管理,分析、判断可能形成的财务风险,预先进行及时管理。

四、结语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是在逐利动机的驱动下金融市场过度的金融创新和过度杠杆化造成系统性风险的长期积聚的结果, 过于甚至片面重视银行的即期财务表现、 强调利润增长和股东回报则是引发危机的深层次原因。这一深刻教训告诉我们,危机处置固然重要,提升银行的微观管理基础、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防范破产的风险管理机制、保障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则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D. McNamee and G. Selim ,Risk Management:Changing the Internal Auditor’s Paradigm ,Altamonte Springs ,FL:The IIA Research Foundation ,1998.

[2](美)史蒂文・J・鲁特. 超越COSO――强化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M]. 刘肖仑主译. 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