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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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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的知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

【正文】

传统的科学哲学主要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研究科学的,并且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仅仅从这个角度来研究科学显然是不够的。科学也是一种社会系统或社会体制,并且科学知识本身同社会条件也的确存在着某种联系,因此,还需要对科学进行社会学的研究。近些年来,随着元科学研究的不断进展,人们越来越发现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定位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以致想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作深入研究,感到困难重重。而另一方面,由于科学社会学与科学哲学相比起步较晚,加上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和诱人的应用前景,使得科学社会学研究正方兴未艾。尤其是随着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大有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社会学的趋势。本文对元科学研究的这一发展趋向作了评析,认为:(1)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定位最突出的局限性之一,在于难以将社会历史的观点贯彻到底;(2)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克服科学哲学的这种局限性,从而促进其深入发展,而且也为整个元科学的研究开辟了广阔的前景;(3)科学社会学(特别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也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并不能取代科学哲学对科学内容本身作深层的研究。

一、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定位及其局限性

尽管关于什么是科学哲学这个问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但是,一般说来,人们基本上还是倾向于将传统的科学哲学定位于作为一级学科的哲学下面的一门二级学科。更确切地说,科学哲学的研究范围基本上局限在认识论或方法论的领域内,并且把它所研究的认识论或方法论几乎等同于“科学的逻辑”。这在约翰·洛西所写的《科学哲学历史导论》一书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他将《科学哲学历史导论》写成了“科学方法观点发展的历史概要”。在他看来,科学哲学主要探索下列问题:(1)哪些特征把科学研究与其他类型的研究区分开?(2)科学家在研究自然时应遵循哪些程序?(3)正确的科学解释必须满足哪些条件?(4)科学定律和原理的认识地位是什么?因此,科学哲学要比科学本身的实践站得更高:科学从事的是对事实进行解释,而科学哲学的主题是研究各门科学的程序和结构以及科学解释的逻辑。([1],p.2)值得注意的是,约翰·洛西将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及其以前的科学哲学看作是“正统的”科学哲学,而将库恩、拉卡托斯、劳丹、费耶阿本德等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看作是“非正统的”科学哲学。

约翰·洛西所谓的“正统的”科学哲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静态地、非历史地研究科学。似乎科学存在着一种超历史的结构或方法论规则,而科学哲学可以站在科学之上,运用超历史的元科学概念,揭示科学的程序、结构或科学解释的逻辑。二是主张对科学进行纯粹的理性重建,完全排除各种非理性因素。他们将科学认识论或方法论加以高度逻辑化和形式化,从而将逻辑理性推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对各种非理性因素的考虑则到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三是纯粹局限在认识论范围内研究科学,完全忽视了社会学的因素,似乎科学只是个别科学家从事的工作,而不是一项集体的或社会的事业。

应当肯定,传统的科学哲学关于科学理论结构的分析,关于科学方法的合理重建以及对若干元科学概念的逻辑分析等等,对于推进和深化科学认识论乃至整个哲学的研究,无疑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由于他们对于分析、还原和逻辑方法的强调和运用,使得科学哲学几乎成了一门与科学研究相类似的相当严格和精密的学科。他们发起的“科学的哲学”运动尽管后来遭到失败,但的确曾经将科学哲学带进了最辉煌的时期,并且深刻地影响着哲学的发展。因此,从历史的观点看,传统的科学哲学如此定位是有积极意义的,无论是对于推进哲学还是科学研究来说,也许都是必要的并且是不可逾越的。

然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发现传统的科学哲学定位的局限性和偏颇性;首先,虽然科学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科学,但是它本身却应当属于人文学科。因此,它与其它人文学科一样,若是按照传统的科学哲学家的理想,完全排除社会、历史和心理等因素,纯粹用逻辑和理性将科学哲学建构成类似物理学那样的精密学科,显然是不可能的。其次,仅仅从静态的、理性的和认识的角度来研究科学,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这种角度严重地忽视了科学在本质上是社会的这一重要特征: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往往并非单独地从事研究,而是需要在某个科学共同体中从事研究;科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公共)性的事业,其中个人的行为要受到社会目标和规范的强烈影响;还有任何基础性的科学研究往往不能脱离社会对技术上的要求等等。

如何克服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局限性和偏颇性,将认识因素和社会因素密切地联系起来,更进一步说,如何将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有机地联系起来,在这方面,应当说,托马斯·库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库恩提出的两个著名的概念,即范式概念和科学共同体概念,可以说既是科学哲学又是科学社会学的重要概念。库恩认为,科学哲学的主要问题是解释科学的动态过程,并且首先要弄清楚科学究竟是怎样发展的。在他看来,这种“解释归根到底必然是心理学或社会学的。就是说,必须描述一种价值体系,一种意识形态,同时也必须分析传递和加强这个体系的体制。知道科学家重视什么,我们才有希望了解他们将承担些什么问题,在发生冲突的特殊条件下又将选择什么理论。”([2],p.286)由此可见,尽管库恩对科学进步的解释带有严重的相对主义色彩,但是,库恩对于纠正传统的科学哲学片面强调“科学的逻辑”的定位,沟通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科学史和科学心理学的联系,开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相结合的研究思路,其贡献是巨大的。

自库恩提出科学革命的理论以后,科学哲学逐渐经历了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的转变。历史主义者们大大超越了传统的科学哲学作为“科学的逻辑”的定位,更多地关注科学的实际发展,试图建立历史的模型,因而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历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领域。他们主张一种与逻辑主义完全不同的方法论,即历史方法论。这种方法论在本质上是辩证的,要比逻辑主义者所主张的“科学的逻辑”宽阔得多。

然而,尽管历史主义者竭力倡导一种历史方法论,但从整体上来说,他们的哲学仍然没有摆脱分析哲学的基本框架,逻辑主义的色彩依然很浓。也就是说,历史主义者最终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定位并克服其局限性,将社会历史的观点贯彻到底。于是,科学哲学依然困难重重。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关于科学进步的问题。本来,如果真正从这社会历史的观点看,科学进步是不言而喻的。因为首先,社会生产力在不断提高,人们可以利用越来越先进的物质手段从事科学;其次,人们可利用的知识和信息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增长;还有,每个时代每个社会的人的智力水平和文化素质也在不断地提高和发展。但是,要想按照原有的科学哲学的定位,在分析哲学的框架内,用纯粹逻辑的观点来解决,科学进步问题却变得极为艰难。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科学哲学家们至今还难以摆脱这样一种两难困境:要么坚持某种超越历史的普遍有效的科学进步标准来说明科学的进步性;要么接受库恩的观点即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因而否认了科学的进步性。由此可见,要使科学哲学摆脱这种困境,就应当真正突破原有的定位和框架,进一步开拓视野,积极吸取其他元科学研究成果,特别是科学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使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等学科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推动科学哲学乃至整个元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二、科学社会学的新视野

科学社会学与科学哲学对科学的研究视角有所不同。它们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科学哲学主要地将科学看作是一种认识,往往使用认识论的范畴(如“理论”、“因果性”、“实验”、“假说”等等),对科学侧重于进行方法论或认识论以及科学发展的内在逻辑的研究。然而,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在本质上将科学看作是一种社会体制,将科学的发展过程看作是科学在社会中逐渐体制化的过程。于是,科学社会学往往使用社会学的范畴(如“体制”、“规范”、“分层”、“权威”等等),对科学重点进行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研究。具体地说,科学社会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元科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第一,与其他社会体制(例如政府、教育等)一样,科学也是一种社会体制。“科学可以被朴素地表达成由许多科学家个人组成的共同体:他们观察自然界,互相讨论他们的发现并且把结果记录在档案中”,“在可能达到的最广泛的范围里,致力于建立观点的合理的一致性。”([3],pp.17—18)科学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它的正常运行是通过许多公共的或社会的形式来实现的。例如,“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公共机构,如大学里的科系、学术社团及科学杂志,它们致力于各种各样的公共活动,象科学教育,发表科学论文,对有争议的科学问题展开辩论,或者对于著名的发现授予正式的奖赏。在更抽象的形式上,我们注意到了公共性影响,如教育课程的设置、研究传统及研究纲领。每一个科学家都被要求去扮演各种各样的公共角色,如研究生、研究管理人员或知名科学权威,并且受到公共行为规范的制约,如‘普遍性’或‘无私利性’等。”([3],p.13)科学社会学(至少是“内部的”科学社会学)将这些公共建制、活动、影响、角色、规范等等看作是“科学的基本要素”,强调“如果不去探求科学家在他们的科学研究过程中,彼此是如何发生联系的,那么就无法理解科学理论的地位,无法理解这些理论当初是怎样被设想出来的。”([3],p.13)这就是所谓“内部的”科学社会学的基本思想和出发点。概括地讲,“内部的”科学社会学,按照齐曼的观点,是以科学发现为背景,研究的是科学这种社会体制的内部结构、社会关系及其运行规律。

显然,将科学看作是一种社会体制的研究纲领大大拓展了元科学的研究:首先,拓展了科学哲学和认识论的研究。尽管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也已经触及到用社会历史的观点来看科学,但是,科学哲学在这方面的研究仅仅是纲要性的,并且可以想象在科学哲学的定位和框架下面是很难能将社会历史的观点贯彻到底的,充其量只是在大量历史案例中去寻找科学发展的逻辑。相比之下,科学社会学不仅使这方面的研究成为可能,而且切切实实地推进了这方面研究。例如,科学哲学中提到的“范式”、“科学共同体”等等概念,在科学社会学那里已经不再是一种智力抽象,而转变成为切实的研究对象。至于科学哲学中非常突出的“客观性”、“真理性”和“合理性”等问题,科学社会学则用社会学的术语重新加以阐述。约翰·齐曼甚至提出了“社会学的认识论”的概念。在他看来,“社会学的观点不仅阐明了科学的‘方法’;它也说明了科学认识论的基本问题。”([3],p.159)他指出,“代替强调科学的认识方面的哲学透视,也许我们从一开始就应该采取社会学的观点。”([3],p.149)这些话可能有些夸张,但是,对科学内部作社会学的研究对于科学哲学来说至少是一种补充和拓展。

其次,开辟了许多关于元科学的新的研究课题及其研究方法。例如,关于科学共同体的研究,关于无形学院的研究,关于科学交流体系的研究,关于科学奖励制度的研究,关于科学家行为模式的研究,关于科学中的社会分层的研究,关于社会中的科学家的角色研究和关于科学评价的体制化研究等等,所有这些课题的研究,对于理解科学内部实际的社会运作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更重要的是将科学这种社会体制放到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来探讨,深入研究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科学对社会的影响,社会对科学的控制以及科学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后果等等。科学社会学并不仅仅局限于从“内部”考察科学,相反,它更强调科学“这种社会建制植根于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完成一定的社会功能,并且和其他体制一样,和法律、宗教、政治权力等等联系在一起。”([13],p.163)因此,一方面,科学能够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科学通过技术以巨大的力量导致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巨大的变化。当然,科学的发展既能强有力地推动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同时也有可能由于不恰当的应用而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科学又受到社会的巨大影响、制约或控制。从经济的角度看,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对技术上的需求,社会可以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影响、制约或控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方向;从政治的角度看,国家和政府需要借助科学技术来实现其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外交的目的;从文化的角度看,任何科学技术的发展都无法脱离它们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并受到这种文化环境的制约。作用于科学的巨大的社会力量,不仅可以将科学技术看作是一种工具,使它服从于各种社会需要,而且也可以从根本上改变科学的体制及其自身的活动方式。当然,社会对科学的影响、制约或控制也会有双重效应:一是促进科学技术健康发展,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二是也有可能破坏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给科学与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毫无疑问,将科学这种社会体制放到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来考察,深入研究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对于元科学研究来说,带有革命性的变化。它的意义在于:

首先,突破了传统的元科学研究的思维框架。一般说来,传统的元科学研究(包括科学哲学、科学心理学、科学史、甚至“内部的”科学社会学)基本上都局限在科学本身的活动范围内进行研究。这种研究方式的缺陷在于,它忽视了十分重要的社会因素,那就是科学正在改变着整个社会,与此同时,社会也在改变着科学。用约翰·齐曼的话来说,“作用于科学的巨大的社会力量,正在使科学自身内部的活动方式变得面目全非,并且这种力量正在向着科学哲学与心理学的核心渗透:而人们常常不能认识到这种情况。”([3],p.11)也就是说,如果切断科学与整个社会的联系,即将社会对科学的影响忽略不计,而单纯地研究科学本身,则多少带有某种程度的盲目性。

其次,为多角度全方位地研究科学提供了可能性,传统的元科学研究只是从“内部”研究科学,其视野显然是极为有限的,充其量只是将科学看作一种学术活动,而科学的目的是“为科学而科学”。但是,仅仅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科学是远远不够的。的确,科学是一种条理化的知识体系;它采用了独特的方法;它具有独特的社会结构;它是具有特殊研究才能的人们做出的发现。然而,它更是一种与整个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体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体制;它是一种实现各种社会目标的手段和工具;“它需要物质设备;它是教育的主题;它是文化的资源;它需要被管理;它是人类事务中重要的因素。我们的科学‘模型’,必须把这些相互差异、有时是相互矛盾的方面联系起来,并且统一在一起。”([3],p.7)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将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联系起来加以综合研究,才有可能。

再次,开辟了元科学研究从理论走向现实的更广阔的道路。由于对科学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因素的忽视,一般说来,传统的元科学研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论脱离现实的倾向,它们所建立的各种科学模型充其量只是科学作为学术活动的模型,离科学作为社会体制的现实情况有很大距离。相比之下,科学、技术与社会相互关系的研究更着重于关注科学的社会现实:究竟科学实际上是如何通过技术影响社会的?社会又是如何实际地影响、制约或控制科学技术的发展的?作为一种社会体制的科学在现实社会中的现状是什么?它将如何发展?科学对于现实社会的影响又是什么?有什么正面或负面影响?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促进科学、技术与社会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既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推动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所有这些问题都是科学社会学的理论问题,也是它所应当解决的现实问题。可以说,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为着重运作的关于科学技术的政策性研究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能否取代科学哲学

很明显,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体制来研究的科学社会学同将科学作为一种认识活动来研究的科学哲学两者不仅不是冲突的,而且起着相互补充的作用。然而,本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兴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却对科学哲学提出了严重的挑战。这种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学科定位同原有的科学社会学大为不同,它脱离了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传统,并不是从社会体制这个角度来研究科学,而是强调要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考察,直接研究科学知识的内容与社会因素的关系。这便形成了科学知识社会学与科学哲学两者之间的互相竞争关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爱丁堡学派代表人物提出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蕴含着这样一种倾向,那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能够而且应当取代科学哲学,来研究和解释科学知识的内容和性质。这项“强纲领”指出,科学知识本身并不存在绝对的或超验的特性,也不存在诸如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或客观性这样的特殊本质。所有知识,不管是经验科学中的知识还是数学中的知识,都应当彻底地被当作社会学的研究材料来处理。([5],p.3)这无疑是在宣告以研究科学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或客观性为内容的科学哲学应当终结,关于科学知识的一切应当让位于科学知识社会学来研究。我们认为,这种见解不仅是相当偏颇的,而且也是难以经得起推敲的。

首先,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科学知识所作的研究充其量只是一个侧面,它根本无法代替科学哲学对科学知识本身作正面的认识论的研究。我们不妨可以看一看戴维·布卢尔在他的《知识和社会建构》一书中对“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的阐述。布卢尔说:“社会学家所关注的知识,包括科学知识,纯粹是作为一种自然现象来看待的。”([5],p.5)他认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应当遵循以下四条原则:①知识社会学是研究原因的,即关注那些导致信念或知识状态形成的条件。当然,除了社会原因以外,还存在着其它类型的原因,它们与社会原因一起促使信念形成;②知识社会学公平同等地对待真和假、合理或不合理、成功或失败。这些对立的双方都需要得到解释;③知识社会学的解释风格是对称的。例如,用同样类型的原因来解释正确的信念和不正确的信念;④知识社会学是反身性的,从原则上说,它的解释模式应当适用于社会学本身,否则社会学将是对它自己的理论的反驳。布卢尔将原因、公平、对称和反身性这四条原则称之为是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的定义。([5],p.7)由此可见,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科学知识与社会环境条件以及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并且主要研究的是产生科学知识的社会原因或社会条件。也就是说,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点并不是科学知识本身。它甚至根本不关心科学知识的真或假、合理或不合理、成功或不成功等等这样一些对科学知识来说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而只是采取一种自然主义的立场,将所有科学知识都一味地同等地看作为“结果”;它将研究重点放到了科学知识的外部,放在社会条件或原因上面,即侧重于研究是什么样的外部的社会条件或原因导致什么样的科学知识的产生。当然,科学知识社会学从这种角度来研究科学知识不能说没有新意,也许是颇有意义的,但是,应当承认这种角度仅仅只是从一个侧面来研究科学知识,而且过多地强调这个侧面显然是不可取的,因为其一,正如约翰·齐曼所批评指出的,“固执的社会学家可能大大地过高估计了社会利益的影响和其它科学以外的考虑”,从而“鼓励从在科学中起片面作用的一系列因素出发的研究,并使之合法化,因而得出非常可疑的结论”;([3],p.155)其二,它大大低估甚至否定了科学知识本身发展的内在逻辑等认识因素,而事实上这也是科学知识产生的先决条件之一。毫无疑问,离开了人的认识,社会因素的作用再大,科学知识也无从产生。

其次,科学知识社会学本身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和局限性。劳丹认为,“任何认识社会学的解释至少必须给出存在于某个思想家Y的某种信念X与Y的社会状况Z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社会学的解释具有‘科学的’意义的话)这就要求助于一条普遍的定律,此定律表明,处于Z类状况之中的所有(或大多数的)信仰者都会采取X类信念”。([6],p.217)但是,在劳丹看来,尽管作了几十年的研究工作,当代科学知识社会学其解释还是“过于粗糙,远远达不到起码的确切性要求。”([6],p.218)除了象劳丹这样的科学哲学家以外,还有象科学社会学家默顿和对知识社会学最有建树的社会学家之一卡尔·曼海姆都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前景表示怀疑。默顿认为,“特定的发现和发明属于内部科学史的范围,并且大量地独立于非纯科学的因素。”([6],p.220)而曼海姆则断定说:“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历史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内在的因素。”([6],p.220)一般说来,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困难及其局限性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社会条件对科学知识的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往往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也就是说,在特定的社会条件和特定的科学发现或发明之间不一定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其二,社会条件对科学知识的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往往从宏观上讲比较说得通,而从微观上分析比较困难。例如,我们可以从当时的工场手工业时期的经济和技术上的需要来说明为什么在近代自然科学的各学科中,发展较快、成熟较早的是经典力学。但是,我们很难说明经典力学中的每一个定律的社会根源是什么。其三,科学知识社会学也许比较适合于那些原始的或经验性很强的科学知识,但很难研究近现代那些理论性或逻辑性较强的科学知识。因为前者离社会现实比较近,或许同社会条件有某种直接的关系;而后者离社会现实比较远并且已经高度数学化。更进一步说,科学知识社会学在科学知识可以用理性解释的范围内似乎没有多大的用武之地。劳丹甚至明确指出,科学知识社会学只能限定“在不合理性假定的框架之内工作”,才有“广阔的天地。”([6],p.222)当然,劳丹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范围的限定未免有些绝对,但是,他的确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固有的局限性。

最后,用科学知识社会学来代替科学哲学的后果也是不可取的。显然,用科学知识社会学代替科学哲学至少有两个严重的后果:其一,使得对科学知识的研究趋于平面化和表面化。因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将科学知识仅仅看作是一种自然现象,所以,他们不希望、也不可能对科学知识作比“自然现象”更深层次的研究。他们将科学的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或客观性问题搁置一边的结果是,将科学知识等同于文学知识、道德知识、宗教知识或别的什么知识,使得科学知识完全失去其自身的有别于其它文化知识的特点。这样一来,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在否定科学哲学研究的同时,实质上也否定了他们自己所作的研究,因为既然科学知识同其它别的文化知识没有什么根本区别,那么,科学知识社会学本身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其二,进一步为认识论和文化的相对主义敞开大门。事实上,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并不是拒斥所有的哲学观点。确切地讲,他们认为,默顿学派的局限与不足就是与实证主义哲学的联系,而他们的目的就是在新的哲学观点的支配下,为科学社会学转向科学知识内容的研究作出贡献;并且认为他们的研究可以论证这些新的哲学观点。([7],p.228)而这些所谓的新的哲学观点最主要的倾向之一,那就是认识论和文化的相对主义。正如布卢尔所明确承认的,“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依赖于一种相对主义。它采取了可以称之为‘方法论的相对主义’的立场。这种立场体现在早先提出的对称性和反身性两条原则之中。所有的信念(不管它们得到如何评价)都将以同样普遍的方式予以解释。”([5],p.158)反之,若要用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结论来论证哲学观点,那么势必强化相对主义的观点:首先,科学哲学中所探讨的“客观性”和“真理性”的概念,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看来,其真实的含义只不过是“主体间性”,即“许多人的意见一致”。这就是认识论的相对主义观点。其次,正如齐曼指出的,“知识社会学原则的严格应用看来必将导致这样一个不可避免的结论:科学仅仅是在理智领域中许多相互竞争的世界图像当中的一种,而且它并不优越于一个社会团体能够赞同的任何其它的系统方案,例如,赞德人的著名的巫术信念。”([4],pp.119—120)这就是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由此可见,如果说费耶阿本德从科学史的个别案例研究中得出认识论和文化相对主义的结论,从而宣告科学哲学的终结的话,那么,这些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则试图以更一般的经验研究来强化费耶阿本德的观点。可是,他们竟没有想到,科学哲学的终结同样也意味着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终结!

【参考文献】

〔1〕约翰·洛西:《科学哲学历史导论》,邱仁宗等译,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年。

〔2〕托马斯·S·库恩:《必要的张力》,纪树立等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

〔3〕约翰·齐曼:《元科学导论》,刘@①jùn@①jùn等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

〔4〕JohnZiman,ReliableKnowle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78.

〔5〕DavidBloor,KnowledgeandSocialLmagery,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91.

关于科学的知识范文第2篇

1.高三文科数学课程教学的基本任务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中明确强调,数学是一种对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研究为主的科目,对自然规律中的语言和工具进行有效刻画与利用。高中数学主要是由两个核心部分构成:一是,基本内容;二是,培养学习者高效素质。高三学生面临着高考的挑战,文科数学课程对于高考生的基本要求是,要对数学与自然界进行全面认知,掌握数学的科学价值与文化价值,进而全面性地增强学生具体问题的分析与解决能力,学生利用理性的思维进行知识的获取与解答。

2.高三文科数学课程教学中高效复习的根本目标

高三文科数学课程教学的基本理念体现在以下六个基本方面,(1)为学生创建共同的基础,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2)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课程,满足学生的个性需求和学习方式;(3)以主动研究的学习方式对知识进行建构与整合;(4)重视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综合性培养;(5)采取有效的方式对学生的数学应用能力进行强化与提升;(6)在信息化时代中,注重适当地将信息技术与数学课程进行有效地结合,并创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

基于上述综合性的分析可知,教师在高三文科数学高效复习实践的过程中应促使学生对基本知识与技能进行全面性的理解与掌握,要深入地培养学生对数学知识与方式方法的广泛应用,有效发挥学生在数学方面的应用能力。在此基础上,高考的重点是要求学生通过该科学的方式,结合自身的能力,将具体的数学知识应用于解题中,对实际问题进行有效解答。因此,对于高三文科数学课堂教学而言,高效的复习方式是尤为关键的,学生不能单一化地对数学概念、原理进行记忆,而需要教师给予其科学性的指导,学生通过独立思考、自主探索、实践分析等方式,形成科学高效的数学学习方式,积极地面对高考的挑战。

二、以高考为目标的高三文科数学复习课堂高效教学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点分析

数学教材是数学课程标准的具体体现,也是高考中对数学知识的基本载体。考试大纲中明确规定,高考主要对学生的数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数学思想与方法、数学应用能力进行综合性的考查,这些方面都是通过数学教材进行有效体现的。高考试题实际上就是源自于课本而又超越课本的,多数试题几乎都是对教学中的题目尽心稍微加工、重组而成,甚至有一些题是教材中的原题。举个简单的例子,以高三文科数学高考复习教学(新课标1)人教版A中的重要考点之一――函数奇偶性的判断等式为例:f(-x)=-f(x),f(-x)=f(x)。对于此方面的考点与高效复习的侧重点的具体分析如下,即:

其一,对于该等式的概念层面的理解是,函数的定义域关于原点是对称的,有一部分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对这个重要的前提进行忽略,进而未能够正确地对具体的试题进行有效解答。

其二,对具体概念的深入扩展:函数图象关于点(0,0)是对称的,则f(-x)=-f(x),在这种情况下,该函数图象关于点(b,0)b∈R是否对称?关于任意点(b,d)b,d∈R是否对称?

其三,高考题型再现:设函数f(x)=x(ex+ae-x)x∈R是偶函数,则函数中a的值为多少?

其四,知识整合:函数f(x)在R上有:

(1)函数图象关于直线x=a是对称的;(2)函数图象关于直线x=b是对称的;(3)函数图象关于点(c,0)c∈R是对称的,通过(1)(2)可以推断出函数的周期是 ?通过(1)(3)可以推断出函数的周期是 ?

关于科学的知识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社会学;常识;知识社会学;社会学智商测验

论文摘要: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但当今社会学概论教科书中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却往往存在偏误。本文从学科、专业/常识的角度、教师(研究者)与学习者的角度和专家与大众的角度对社会学与常识关系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评述,指出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不仅仅是对立的关系。只有综合三种不同角度的观点,才可以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这对关系的涵义。

社会学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显学”之一。其中,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和社会学家从事专门职业时所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它也是社会学自身发展过程中所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基础性的理论问题。对这个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社会学家们在林林总总的教科书中多少都进行过论述。不过,国内专家在介绍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注意不够,要么三言两语一笔带过,要么是只论述其中一点,而不顾及其它,造成误会甚至偏见。由于教科书面对的对象主要是大学生,他们是未来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教科书的偏误不可小视。本文在以往学界对社会学与常识关系问题的探讨的基础上,从三种不同的角度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进行梳理和综述,以就正于方家,并希望在以后的社会学教科书中能够较为全面的介绍这样一个基础性的理论问题。

一、从专业、学科/常识的角度透视

从专业、学科/常识的角度透视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是指从专业/学科分类体系中怎么确立社会学自身的立足之地这一点来考虑问题的。社会学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从19世纪社会科学建立和发展起来以后,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逐步建立起来。在已经拥有制度化支撑的社会科学诸学科面前,社会学要有自身的地位,必须拥有与其他先制度化的社会科学诸学科更为独特的地方。

在经典社会学家那里,从孔德(AugusteComte)最先提出“社会学”概念到涂尔干(EmileDurkheim)最先获得法国大学的社会学教职,早期经典社会学家虽然没有明确就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进行说明,但实际上他们有一个似乎不言自明的假设,就是科学自然优于常识。比如孔德,他把人类观念进步的阶梯分为三个阶段,即神学的阶段、形而上学的阶段和科学的阶段。孔德认为,社会学在时间上是最晚出的,在逻辑层次上是最高的,所有其他学科都为它做了准备,而它可以把先前一切学科作为源泉。在他的科学分类里,所牵涉到的问题不包括常识,因为在科学理性的关照之下,没有任何属于常识的藏身之地。

涂尔干则在孔德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涂尔干指出,“孔德这种用历史发展的观念来解释社会的方法,与人们用常识来解释社会的方法没有多大区别。从表面上看,历史提供了社会进化的一个简单程序……因此,对于解释社会进化似乎只能用人的意念了。假如这样来解释社会,不仅是陷入意识形态决定论,而且是将与社会学毫无关系的概念当作社会学对象了。”涂尔干认为,“社会学方法要求人们不要用常识代替科学,凡是未经科学检验的概念,不能随便使用,更不能用来代替事物本身。”在涂尔干看来,由于社会现象的异常复杂性,所以当时的人们就用常识来解释它们。可是,社会学家不能这样,他指出,“社会学者在决定研究对象时,或者在讲授他的研究结果时,都不能乱用科学以外或没经过科学研究检验的概念。社会学者还应该清除常识导致的谬误和前人传下来的习惯中成为科学研究桎梏的部分。即使不能完全清除,也应该明白这类常识和习惯是毫无价值的东西,才不致于让这类东西在学说上占据重要地位。”

涂尔干关于社会学的方法论的主张,在其《自杀论》一书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示。涂尔干挑选了一个常识看来无非是极端个人化的行为,如自杀现象进行研究。通过对自杀率的研究,他否定了常识关于自杀的很多观点(当然也包括当时心理学界关于自杀的很多观点)。通过这样具体的研究成果,涂尔干清楚的表达了他在社会学与常识关系问题上的立场。

总之,在这些经典社会学家的眼里,树立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地位,显然是要把它不仅与常识而且要与其他已存的社会科学的学科相区别,这在他们说来显然不仅是树立学科本身合法性所必须的(我们只要看到孔德、涂尔干、马克思和韦伯在创始社会学时在将她和其它学科区隔上所做的努力,便可略之一、二),而且也似乎是不言而喻的。

当然,从学科、专业/常识的角度看,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也不仅仅存在于经典社会学家那里,在社会学家作为专门职业的层面,也需要考虑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社会学作为社会学家从事专门职业所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很多社会学家为了求证社会学研究自身对于常识的合法性,往往对此加以说明论证。据美国社会学家的看法,常识性知识和科学知识有三个基本的区别:(1)目标。常识性知识关注的是使用性的活动,是怎样以一种有意义的、可以预料的方式从事这些活动。相反,科学知识的基本目标是为其本身的目的而追求知识。当科学家出于个人的原因而尽力“证明”某种理论时,指引着他的就是常识,不是科学。(2)支持其理论的证据。常识性知识建筑在现行事物的基础上。科学则需要远为广泛的证据,他们是按照明确的规则收集起来的。在积累知识的过程中,科学家们甚至将努力证明其理论之不成立。正是通过这种方式,科学家们才能向任何一个接受所运用的证据的规则的人提供系统的令人深信不疑的证据,证明其理论之成立。(3)系统性。科学理论就其本性而言是清晰的,并且是做过系统阐述的,而常识性理论则是想当然的,并且可能难以用文字来表达。

常识性知识与科学知识之间的这种区别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上。

二、从教师(研究者)/学生(学习者)的角度透视

从教师(研究者)/学生(学习者)的角度考察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主要是指社会学家作为教师怎样在教学中阐明这对关系。在现代大学教学体系中,社会学概论课程是很多大学生的必修/选修课,对学习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的学生来说,则是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在这门社会学的入门课里,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同学们首先就要碰到的重要问题之一。理解好这个问题,可以为同学们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学习者所关心的重要问题。

在社会学最为发达的美国,几乎每一本社会学的入门书都会涉及到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这个问题。其中,一个比较经典的例子是美国社会学家WilliamE.Snizek为美国大学选修社会学概论课程的新生所提出的一份社会学智商测验(SociologicalI.Q.Test)。

这份测验由30个陈述组成,依一般常识来看,进行判断是没有问题的,难度似乎不大。但根据社会学的科学调查或社会实践表现得出的结论是,所有这些陈述的对错与常识的观点几乎都是对立的。这份测验其具体内容,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的社会学研究成果,其结论不一定还适合已经变迁了的社会情境。但同时,这种测验的思路体现了撰写教材的专家们在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上希望透露给这些专业修习者的理想和信念,即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一种测验,使学生们能够理解,常识的种种观点和看法并不一定经得起社会学研究的推敲和考验。

在大陆,目前很多社会学概论教材里面,也仿照美国社会学教科书的思路,提出了社会学知识可能迥异于常识的观点(甚至在这些教材中,所引用的例证也是与美国教科书所引用的例证相同)。在《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社会学家刘少杰就在访谈中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进行过评论,其主旨也是与美国社会学概论教材的提法没有什么两样。国内近几年来出版的一些社会学概论教材,如张敦福主编的《现代社会学教程》、风笑天主编的《社会学导论》,朱力主编的《社会学原理》,王思斌主编的《社会学概论》等等,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大体上都是一致的。因此,国内教科书中关于社会学与常识的评论,仍是立足于社会学与常识的对立或者至少是有优越性的地方。也许,在他们的视野里,社会学当然与常识不同,甚至与常识的观点正好相反,否则就没有这门学科存在的必要了!

三、从专大众的角度透视

如果说从专业、学科/常识的角度和从教师(研究者)/学生(学习者)的角度考察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这还是从知识本身的角度来考察这对关系的话,从专家与大众(门外汉,layman)的角度来考察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则远远超出了知识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更深刻地讨论了社会学与常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从使用的角度来看,社会学知识至少不比常识拥有更多道德优势。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考察,就不是局限于社会学与常识到底有多大的差异,而考察他们各自在社会生活中所应用的范围、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具体的作用机制等等。

20世纪70—8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社会学进步的重要障碍是,错误地认为自己有能力探究人类的所有实践,包括象科学、哲学、法学、艺术等实践,因而具有“元”科学的性质;社会学家这门专业,其无意识的动机之一就在于它是一门力图成为“元”科学的职业。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的“元”科学性质,“始终应当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它自身的手段,对自己进行反思,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己立场的了解。这样就能消除由于无反思所引发的各种偏见,努力探寻各种机制的知识,一方面推动科学的进步,另一方面进一步改善反思的条件。

此外,社会建构论的观点也对社会学知识本身以及社会常识做了建构论的解释。比如,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把常识定义为行动者关于社会生活的陈述性信念和社会再生产的条件。他认为主流社会科学——惯以纠正常识为己任,这就是偏见。在吉登斯看来,正统共识的支持者“设想社会科学的实践内容具有一种技术形态。社会科学纠正行动者关于社会行动或制度的虚假信念。如发生在自然科学中的情况一样,随着我们对社会的了解不断加深,我们就可以改变它。”但是,这样一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的确包含了对常人行动者所持的关于社会世界虚假信念的批判。但这些批判的概念和理论得以构成的背景、其实践的意涵与自然科学的(概念)大为不同。社会科学关注持有观念和创造观念的行动者,他们会对他们的行动以及如此行动的条件做理论概括。社会科学涉及一种双重解释,因为在那里发展出来的概念和理论,理论要发生效力的那个世界,是由进行概括和理论思考的个人的各种行动构成的。社会科学不必向身处其中的行动者解释社会世界的意义。正相反,社会科学的技术观念必然是寄生于常人观念之上的。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的概念是被制造来分析社会世界的,却又反过来被纳入这个世界。因此,社会科学的实践影响并非主要是技术的影响,而是通过社会科学的概念被吸纳到社会世界中并成为它的构成内容来发挥作用。当社会科学概念为常人行动者所接纳并融人社会活动中,它们自然成为社会例行实践中人人谙熟的要素了。这从社区、社区建设、社会指标、社会发展、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等等社会学的专业词汇逐步推广到变成大众的日常用语的一部分这样一个过程中可以清晰的看出来。所以说,社会科学的概念不可避免地为常人行动者的理论和实践所熟悉,它不会局限为一种专业的话语。

吉登斯的学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平也认为,与自然不同,在社会一人文环境中,每一个被专家视为“外行”的社会成员作为具有掌握知识和技能的行动主体都在时时处处参与着社会的建构过程;并且,这既是行动的过程,也是阐释的过程,而他们对在自己的行动参与下建构起来的社会生活的阐释,若照专家看来也许无非是“常识”而已。不过,情况也有正好调转过来的时候,所谓的关于社会一人文的专业知识,倘依常人的(或外行)看来,也不过是用某种学术语言讲述的常识。而最重要的问题还在于,由于常人也是知识者和阐释者,任何一种关于社会一人文的专业理论都是在被常人从自己的眼光和角度不断进行再阐释着。正是这种“双向阐释”构成了社会不同于自然的基本品质。

因此,从反思社会学、社会建构论等角度来看,常识与社会学的关系就不像前人所认识的那样是简单对立的。这些方面的认识,也使我们更加关注社会事实的主观方面,注意到常人的理解与生活,因此,实际上也是对我们社会生活的更深刻的认识。

四、结语

总的来说,从以上的三个角度考察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学知识与社会常识的关系,我们可以更全面的考察社会学知识与常识性知识二者之间种种变化的关系。从这种知识社会学的考察结果来看,我们基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社会学与常识之异

社会学包括的不仅仅是社会学的知识,还包括社会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思考方式。常识也包括常识性的知识、直接经验的获取知识的方法、直觉从众的思考方式。社会学与常识的区别关系也可以参照前述的常识性知识和科学知识之间的区别来看待。由于社会上大多数人是凭个人经验和普通常识来处理日常事务与解释社会现象,这种方式也可以发展出知识来,就像传统社会以经验累积与传承来建构知识一样。“社会学”不必也未必能“导正”所谓“偏颇”的想法(因为“正”与“偏”是相对地),但至少能提供我们对社会现象的”解释”,而这个解释通常是经由实证资料的搜集来支持或是经由理论逻辑的推演结果。由于现代知识的建构方式,通常强调“系统”而不是零散,重视“累积”而不是秘方。因此,具有“系统”与“累积”的知识成为现代学术的特色。“社会学”的特色就在强调“系统与累积”,主要能提供我们一般性(即大数法则)的知识。当然这并不能说是“正统”知识,只不过是能透过现代“科学”技术或程序的“实证资料”来加以支持的说法而已。透过社会学研究所得到的结果,有助于我们了解“一般”现象(而不是和一个人的想法),这或许可以帮助一般人跳脱出以自己经验为主的“认知”与视为当然的“常识”。同时,熟悉(常识)使我们“视而不见”,“去熟悉化”则是社会学式思考(think—ingsociologicaly)的第一步,打开我们的社会触觉,让我们“见人所不能见”,看清楚这个世界,也更了解自己。

其次,几乎是命定的必须以“常识”为探讨对象的社会学让人们往往以为社会学并无举足轻重或者对实际人类社会贡献——甚至有些人直觉地就去质疑(或者否定)社会学的科学地位。但其实,社会学的知识具有强烈批判品格(尽管社会学之中的某些说法被视为是保守、静态且倾向于维系“现状”(htestatusquo)的),社会学的这种批判品格也是常识所不具备的。

另外,在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早期的社会科学家在其研究和理论中,也使许多他们那个时代的相当普遍的常识性假设成为理所当然(take—forgranted)的东西。社会学最近几十年的进步,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就是对常识性假设进行再考察,对它们做出批判性评价,在必要的地方以经过科学的证据严格验证的观点来取代。

因此,现在也有一些关于“社会学庸俗化”的批判文章,它把“社会学庸俗化”问题提出来,希望使社会学学科的特性更加凸显。在这些论者看来,对社会学家而言,常识只是他们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个题目,而不是社会学理论的源泉。这种提醒显然是必要的,由于社会学家们都生活于常识的世界里,他们对自己所利用的常识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这样一来,他们在自己的社会学研究工作中才不至于把常识当成了社会学知识(当然,反过来说,有些社会学家不是从学科、专业的角度出发做出的社会评论,我们也不能把它看成是社会学的知识或者社会学的理论成果)。

2.社会学与常识的联系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学对社会的介入越来越广泛、深入,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也由原来的似乎理所当然的“社会学与常识相对”的态度要变得不那么肯定了。在社会上,一方面,社会学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书籍等等媒介传播自己的思想观念,似乎什么样的情况下社会学家都可以发言且常有惊人之语,另一方面,有些舆论把社会学家的工作称为“花大量的钱财去发现尽人皆知的事实”,把社会学家在大众传媒中传播的很多“从社会学的角度”、“以社会学的视角”所作的分析称为“庸俗社会学”。社会学家对社会现实的全面介入与社会舆论对社会学的讥讽之间的张力使得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又重新成为社会学家反思的对象。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社会学危机”,更是促进了人们对社会学与常识(实际上从更为宽泛的角度来讲也可以说是社会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作出反思。

如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香港的社会学家张德胜在其著作《社会原理》中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评论。张德胜的基本观点是“道不远人”,社会学的规律来自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因此,它自然不会与人们的常识认识太过疏远。

关于科学的知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女性主义科学客观性

在传统的科学观中,科学总是被视为是客观的、公正的、价值中立的,逻辑实证主义是这一理论的代表,逻辑实证主义关于科学理论的结构和科学方法的基本观点,在上个世纪上半叶的大部分时期在西方科学哲学界占据统治地位,成为标准的公认观点,直到50、60年代历史主义兴起后才遭到根本性的挑战。汉森是历史学派的代表人之一,他的“观察负载理论”的提出主要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中性观察来说的,历来许多科学家论述科学理论体系时,往往强调它的感觉基础,即认为科学认识是从感觉开始﹙包括观察与实验﹚然后从中概括出感念,概念组成科学判断和推理,得出定律,再进行更高层次的概括而得出理论以至于原理,提出感觉先于理论,后来逻辑实证主义更提出,观察是绝对“中性的”,观察语言是最“公正”、“客观”因而是最“可靠”任何理论语言都必须能还原为观察语言,这才是可靠的理论;否则就是“形而上学”空谈,一律取消!于是他们提出观察语言和理论语言可以绝对分开的基本观点,并由此推演出逻辑实证主义的一系列观点,逻辑经验主义把科学语言区分为观察语言和理论语言,认为观察语言不依赖于理论语言,即对理论语言保持中立;而理论语言则依赖观察语言通过对应规则从观察获得意义,波普尔虽然强调理论先于观察,但对他而言,观察仍然是中性的,汉森反对逻辑经验主义的这一传统观点,并用观察渗透理论的观点与之分庭抗礼,因此,汉森提出所谓纯粹的观察和中立的描述语言是不存在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既然纯粹的中立的观察是不存在的,那么纯粹中立的科学也是不存在的,科学研究的进程不仅体现了科学家的个性特征和世界观,而且渗透了科学共同体的文化传统与背景信念。因此科学追求的客观性目标是一种“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而不是关于实在的“镜式反映”(mirroring)。没有不被污染的观察,使女性主义坚信,科学具有一定的性别负载,而所谓的客观事实只是受不同观念影响的各主体进行选择创造的结果。

逻辑实证主义所谓的科学的客观性是父权制下的带有男权色彩的客观性,女性主义认为,科学并非性别中性或是性别无涉,而是代表着一种男性形象。女性主义者凯勒在考察历史上关于科学和知识的种种描述时发现,在“科学的”与“男性的”之间存在一种神秘的对等关系,一种不言自明的等式关系,科学的男性形象早在培根时设立了,在培根关于“新哲学”的讨论中充满了男性科学家与女性化自然之间性的结合的比喻,是培根首先将科学知识与权力联系起来,确立了科学对自然的控制和支配的目的,并通过喻的表达方式将它与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和征服相对应。在女性主义看来,培根著作中的喻不仅仅是一种修辞手法,而是构成了培根机械哲学的本质,近代科学的诞生即建立在这种哲学基础上,即以理性的男性形象对被描述为女性的自然激情的征服为特征。世界被划分为两大部分知者与所知、心智与自然,科学就是规定这两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以促成两者的结合而获得知识。这种结合是通过理性而非情感、观察而非瞬间的感悟来达成的。

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科学知识还是获取知识的方式都赋予了男性特征。男性意味着自主、独立,意味着对任何主客体混合的彻底拒斥。因此将科学的、客观的、男性的联系在一起,必将引起一系列负面的影响。不仅我们科学的特征由于父权制的性别主义的偏见而戴上了有色眼镜,同时我们关于男性气质、女性气质的评价也受到科学权威的影响。于是一种相互加强的循环被建立起来,其中称为科学的东西从称男性化的文化偏好中获取了额外的效力;相反,成为女性化的东西作为知识的一个分支或一种思维方式,由于脱离了建立在科学或科学所提供的模式之上特殊的社会和智力价值而愈加贬值。因此,女性主义为将女性或女性气质排斥于科学之外,历史地构成于科学的特殊定义作为无可辩驳地客观的、普遍的、非个人的和男性气质的文化定义。科学产生于并应用于男性框架中,社会性别存在于科学概念的核心以及科学描述和解释的整个过程中,正是由于“科学的”与“男性的”不证自明的神秘结合,导致科学对女性的排斥和分离,从而使女科学家自然成为被遗忘和贬低的一族,最终导致了女科学家成为科学的边缘人。

正是由于科学与男性的这种神秘的关系,促使人们去探究为什么女科学家就成了科学的边缘人,即使女科学家有所成就也得不到与男科学家一样的待遇。在女性主义之前对这一问题的传统解释基本上可归结为两种:一是生物决定论,即将科学界的性别分层归于女性生理上的劣势所导致的科研能力的缺乏;二是社会决定论,即将科学界的性别分层归于女性社会竞争力上的劣势所导致的科学产出的缺失。无论是由于女性天生的缺陷还是后天的不足,得出的共同结论是:女性不适合从事科学研究,注定要成为科学的边缘人。女性主义将这些解释看成是以传统的性别偏见为基础的负载着男权文化的解释方式。三

女性主义认为传统的科学是一种负载性别的科学,而非是客观的、价值中立的,女性主义者强调科学自身寻求一种并非简单地反映自然或文化、而是描述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共同网络的认知方式,科学真理的权威被化解为一种追求特定目标的人类主体规划和干预世界的工具作用,所谓纯科学的理想本身也只不过是一种由科学话语的常规传统所坚持的历史的建构。因此,要求建立一种新的科学,一种比传统科学更具有客观性的科学。

女性主义对传统科学观的客观性的批判,是为了以女性主义自己的知识构想重建科学。这种后续科学将克服现有科学的男性中心主义倾向,但由于女性主义流派的多样性,关于女性科学的构想和方案也是多种多样的。我们主要考虑一下两种方案:第一种是女性主义自由派所持的想法,就是按照科学标准规范的要求,克服现实科学中的男性中心主义偏见和统治欲望,使之成为反映自然和社会的真实面貌、真正客观无偏见的科学。这种构想就是以与主流科学观中的理想科学相一致的“好科学”模式修正和取代实践中的“坏科学”,注重以女性主义方式实践科学。他们将科学批判的对象指向“坏科学”,并希望通过女性和女性主义者的努力达到“好科学”的目标。由于这一构想未能对主流科学的认识论基础构成根本性的挑战,被认为未能跳出传统经验主义的男性思维框架和价值体系而遭到女性主义激进派的攻击。然而正因为如此,它对主流科学构成的威慑力就相对小一些,这反而使女性主义经验论在现实的策略上更加有利。

第二种关于女性主义科学的构想就是女性主义激进派提出的,他们主张以女性的声音取代科学的过去与现在中占统治地位的男性声音,扭转知识寻求方式上男性与女性的利益价值,追求一种“为妇女的科学”。包括重新评价女性气质的作用,批判主流科学中女性独特见解才能的忽视和贬低,宣称女性具有理解自然进程的真实特征的特殊秉性,等等,试图填补女性和女性气质与科学之间在主流文化中的鸿沟。这种构想虽以对科学的男性气质和性别偏见的批判为前提,但却是以同为男权文化所建构的女性气质的优越性为依据。因此与其说是一种女性注意科学,不如说是一种女性化的科学或女性科学。它没有看到女性气质与男性气质一样是有缺陷的,似乎女性科学只是为了女性利益取代男性利益,因而只不过是一种新的等级制代替旧的等级制而已。这种构想是违背女性主义运动初衷的,因而遭到大多数女性主义者的反对。何况,坚持某一性别地位的提高,对于一种真正包容的人类科学来说显得太狭隘了,在策略上也是行不通的。

女性主义自由派和激进派关于建立后续科学的构想和实现方案都是不同的,而且还存在很多分歧和矛盾,多样化的、变动中的女性主义运动和思潮也造就了女性注意科学诠释理论中的种种问题和困惑,使之包含不可避免的乃在缺陷,但是女性主义却以独特的视角和方法开辟了“科学性别研究”的新主题和新领域,对科学的社会研究和哲学研究做出了不可忽视的理论贡献。因此,我们应该沿着女性主义研究的这条关于建立后续科学的路继续走下去。

参考文献

[1]《发现的模式》【美】N.R.汉森,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版

[2]董美珍:《女性主义视域下的情感兼论情感在科学认识中的作用》,《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3年第6期

关于科学的知识范文第5篇

一、范·弗拉森与当代科学哲学转向

科学实在论的发展,是当今西方科学哲学的主流。但是,近二、三十年来,由于科学实践的实际状况不断与科学实在论的科学观相分离,因而其阵营内部发生了严重的分化:一方面,科学实在论纷纷转向修正的实在论;另方面,在反实在论的强劲冲击下,形成了后现代的科学哲学。

众所周知,较为正统的科学实在论的基本学说是:“科学关于事物本质的说明为真,那些事物的本质是真实存在的”[1];科学理论真理性的唯一说明是科学预见的成功;后继理论是典型地建立在前驱理论的观察知识和理论知识之上的;从关于可观察现象的论断之真理性可以推出关于不可观察现象的论断之真理性;如此等等。

然而,当代科学实践却提供了许多反对科学实在论的事实。第一,在当代科学实践的发展过程中,科学家们并不懂得如何做一个实在论者。现代物理学家在研究物理领域时,并没有确定的本体论承诺,他们所说的理论,其本体论承诺是经常改变的,或者说,“物理学家本体论承诺的性质似乎是随着他们集中注意于他的理论而变化的”;任何观察也只能给含糊的本体论图景提供量上的丰富性,“当一个物理学家用一个理论从事于某一方面的研究时,或者集中于某一层次的理论之仔细说明和详尽阐述时,他的言谈像个实在论者;而在和另一层次有特别联系的本体论承诺方面,则不太像个实在论者”。[2]当代物理学中的本体论承诺有着大量的结构,这些结构来自于经常转变的表述、解释和理想化的范围,来自于物理学家所从事的不同种类的活动、不同水平的表述和不同的理论运用,来自于物理学家活动的变化从而改变本体论的特征。

第二,由于当代科学尤其是量子力学、当代物理学,已经涉及了一些非充分决定论的领域,所以,虽然科学认识的本质要求得出决定论的结论,但量子领域的随机性现象与低概率特征、量子测量的相互作用性质的明显化,使人们无法以往日的科学认识本质来要求量子力学。在这些科学领域,理论的理想化程度比任何以往的科学都要高,我们既无法证明其真理性,更无法确证它所指称的实体的本质是否客观地存在。在量子力学中所产生的不同的多种解释,突破了以往的科学以一个模式或某些普遍规律囊括一切的框架。

鉴此,反实在论者对科学实在论发起了攻击。前后说来,有库恩、劳丹、施太格缪勒、范·弗拉森等。相比之下,范·弗拉森则是较为容易被人接受的反实在论者。

范·弗拉森对科学实在论作了如下反驳:(1)“不存在任何提供证据的说明之成功的问题”[3],我们当作证据的东西本身不是无可置疑的”[4]。(2)“没有任何根据使我们相信所接受的理论为真,因为它不是一个认识论的原则”[5],“理论具有不可观察的含义,证据并不保证得出理论为真的结论”[6],真理是科学认识的产物,而相信则是一种心理作用。(3)“科学家的目的是发现关于世界的事实[7],而“做一个经验论者就是要抑制置于超越实际可观察现象之上的信念,认识到自然界没有任何客观的形态”[8];“科学活动是……适合于现象的模型建构,而非发现关于不可观察物的真理”[9]。因此,任何断定科学理论与实际世界的一致性、断定科学理论的真理性的作法都是形而上学的,与科学的实际是不相容的。范·弗拉森对科学实在论的反驳,其实质在于:其一,从语义学的角度理解科学理论的结构;其二,从语用学角度理解科学理论的接受运用。这两个方面也是范·弗拉森对当代科学哲学的杰出贡献。

范·弗拉森认为,科学哲学的中心任务是要理解科学理论的结构,理解科学知识的增长问题。这两个问题也就是科学理论是什么与做什么的问题,“是什么”的问题涉及理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做什么”涉及理论与其运用者之间的科学活动关系。他指出:“科学哲学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所谓的基础研究,关心理论的内容和结构;另一类是一方面解决理论与世界的关系,一方面解决理论与其应用者之间的关系。”[10]前者属于认识论领域,后者则属于非认知的领域。范·弗拉森作出这种区分,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因为,科学是由语言构成的,理解科学就是理解科学语言,科学知识的增长也就是科学语言的不断创造与丰富。但是,语言一方面具有所指,另方面它又起交流作用,两者都与理解相关。由于人们在理解或交流中存在不同的语境,因而就具有不同的意义。范·弗拉森把科学理论区分为语义的和语用的方面,使人们对科学的理解有了新的进展。

根据范·弗拉森的见解,理论与世界之间并非一一对应关系,理论只是大致地反映了实在世界。语义方法的重要性之一,就是能用比传统的逻辑经验主义更令人满意的方式来处理意义问题,因而形成一种前景可观的经验论意义理论。范·弗拉森坚持认为:“我们的观点就是:在自然语言和科学语言中,那些不仅仅具有外延关系的术语之间有着意义关系,……并且,这种意义结构是根据模型(始终是数学结构,最通常的是某种数学空间)而得到表述的。”[11]在《科学理论的语义探讨》一文中,他进一步认为,指导科学理论意义结构的模型可以包容大量与实在的任何要素不相一致的结构。因此,在语言和实在之间的联系是以数学模型为中介的,它也许是一个极不完全的联系,哪怕是最好的理论,也是如此。这说明了人类在认识物理世界时所起的建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经验的意义是同模型的概念结构相联系的。

由于范·弗拉森使用了语义方法来理解科学理论,因此,真理仅仅属于语义学,而不属于科学实践的评价。在科学实践中,理论之真或假,是受语境影响的,即受到语用因素的制约。换言之,在科学实践中,理论必然会受到各种因素与先入之见的污染。

范·弗拉森认为,“就命题而言,真是最重要的语义性质。如果实际世界适合于这个命题,那么这个命题就是真的:但是,如果某些词或在语法安排中,命题具有依赖语境的语义作用,那么真理就绝对没有意义。我们必须向着语用学再进一步。”[12]语用的因素是与科学语言的使用相关的,任何与说话者或听众相关联的因素都是语用的因素。

科学的语用学是探讨科学理论的运用者和理论之间的关系的,这种关系即理解与说明的关系。范氏认为,运用科学理论与论证理论是有重要区别的:第一,科学理论只是一个关于实在世界的大概模型,当我们论证科学时,我们可以把它看作真或假,但在运用理论时则不然。正因理论是个模型,所以它不可能完全按照某种模式说明具体现象。况且,说明现象时,是与使用理论的人相关的。正如维特根斯坦的后期思想一样,这是一个类似语言游戏的问题。第二,理论作为模型,包含着对可能世界的认识,而说明则要针对具体的现象。第三,如果理论使用规范的语言或逻辑,把实在世界作为其摹本,那么,理论的运用则是使用自然语言的,是与使用这种语言的场所、语境等因素密切结合在一起的。

范·弗拉森的这种见解,已经给当今的科学哲学指明了另一道路。自从逻辑经验主义产生以来,科学哲学一直徘徊在客观性问题上,沉湎于证实。而自汉森、图尔敏之后的历史主义学派则揭示了科学的主观性。科学的本质是客观抑或主观?自古以来这都是一个难解之谜。建构主义在这个谜上亮出了一个谜底:没有纯粹的客观,只有通过主观的建构。那么,究竟如何建构科学理论呢?范·弗拉森已经向我们表明:必须从两方面来丰富和补充科学这部巨著,一方面,是依赖于可观察现象建构关于实在世界的模型:另方面是依赖于使用者别出心裁的理解与解释。这样,古老的科学哲学问题就转变成了我们如何丰富、理解科学语言的问题了。这恰恰是当代科学哲学语言转向的显著特征,即后现代科学哲学的显著特征。

二、范·弗拉森对后现代科学哲学的推进

从总体上说,范·弗拉森实现了当代科学哲学的语言转向;而具体说来,范·弗拉森又制订了后现代科学哲学的初步纲领,从而推进了后现代科学哲学的发展。纵观今天的范·弗拉森的思想,他的这种推进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范·弗拉森反对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坚持要摆脱传统经验论的束缚。他认为,基础主义是一种认识论“幽灵”,应当摒弃。他说:“现代哲学是一种对基础的探求,而当代哲学则广泛地把这种探求作为错误加以摒弃”;“上一代哲学的错误是缠绵于证实,总的说是囿于认识论的基础主义”[13]。在范·弗拉森看来,基础主义退出历史舞台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今天,基础主义仍是一个时刻骚扰我们的幽灵,特别是认识论的相对主义,是一种新的基础主义形式。他批判库恩与费耶阿本德的思想,坚持认识论与实用主义相结合。他主张:“只要可能,就把这些问题明确地与科学联系起来,在任何情况下,都关注科学的某些实用方面,并认为科学是给我们提供模型的。”[14]

然而,范·弗拉森并非要完全放弃认识的基础,他需要一定的认识基础,需要经验论。所不同的是他拒绝基础主义的极端性、素朴性,而主张科学理论是建构,一方面,这种建构要有可观察现象为基础,另方面,它又需要概念框架的推动。不仅理论是建构的,而且实验也是建构的。因此,科学是人与自然的对话。

第二,范·弗拉森反对科学的目的是求真,提倡以理论在经验上的适当性、理论在实践中的履行情况来代替对真理的论证。否认真理,是反对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的直接结果。亚瑟·法因曾说:“如果我们中止相信真理是那些与实质性事物相适合的理论、解释或图景,那么,我们就能中止基础主义”[15]。与之有别,范·弗拉森对真理的否定则基于以下根据:首先,从总体上要求科学理论为真是没有根据的。科学理论如同一部巨著,它是关于自然的,每代人都在对这部巨著作修正或补充,“科学理论是一个开放的文本,是有分歧的解释——即理论把现象描绘成什么,这本身不是一种硬证据。”[16]其次,真理属于语义学范畴,而科学理论并不只限于语义学分析,纯科学是可以向应用科学转化的。在应用科学中,应用者可以在理解、解释与说明现象时大展雄姿,就如同进入语言游戏一般,其理论的意义是由习惯形成的游戏规则和游戏者各自的语境来决定的。因此,承认科学理论是真理,这是一种赌博与冒险。实际上,人们承认一个理论,只是觉得这个理论是好的、适当的、有用的,具有很多优点而已。

第三,范·弗拉森极力主张拒斥形而上学,放弃传统的科学哲学范畴,认为抛弃旧科学哲学就是对当代科学哲学的贡献。拒斥形而上学,是早年逻辑经验主义的口号。然而到今天,范·弗拉森把所有假定科学是真理、假定理论的指称是实在的等科学哲学都称为形而上学的科学哲学,这种形而上学科学哲学的基本特点就是:从关于可观察物的论断之真理性推出关于不可观察物的论断之真理性。八十年代初,范·弗拉森一再声明自己的建构经验论是在批判形而上学科学哲学基础上形成的,是对形而上学科学哲学的替代。到最近几年,他则极力主张摒弃形而上学,认为科学哲学家应该携起手来,对形而上学科学哲学范畴弃之不用。他认为科学的目的是寻求理论的经验适当性,这样的态度不仅涉及科学是什么,也涉及了对科学实践的辩护。1985年,在科学哲学家们讨论他的《科学的形象》一书时,他针对一些人的见解,在发言中号召科学实在论者与反实在论者共同抛弃旧科学哲学的范畴。他说:“三位一体、灵魂、殊相、共相、第一物质、潜能等这些概念使你困惑是吗?它们在封闭的时空的不可想象的他性、事件界面、EPR关联和自主的模型旁边显得苍白无力。让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一样,把他们的认识论、本体论的承诺悬置起来,对这些概念之谜的理解作出贡献吧!”[17]

转贴于 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说,范·弗拉森对后现代科学哲学作出了积极的论证。虽然,在许多方面,他不是一个彻底完全的后现代科学哲学家,但他的观点是和后现代科学哲学大致相容的。范·弗拉森和后现代科学哲学的代表法因的“自然的本体论态度”是基本一致的。他在谈到法因的观点时,明显地表露出他对法因的赞同。他说:“法因企图找到介于实在论和经验论之间的观点,他把这种观点称为NOA。NOA是这两个阵营都应当能够接受的,每一方都可以理解超越它之后的错误。正如现在所阐述的那样,NOA与建构的经验论不可比较,但却与我愿意作出少量修正的观点可以相容。”[18]而法因也认为,范·弗拉森的建构经验论对真理的解释等观点,避免了早期经验论企图把所有真理都基于感觉证据和现象论基础的还原论与基础主义倾向,也避免了逻辑经验主义关于理论意义的可观察与不可观察的认识论区别。法因虽不完全满意范氏的“经验适当性”概念,但他毕竟是受到范·弗拉森的启发。法因作为后现代科学哲学的代表,其思想与范氏是有区别的,法因诉诸科学实践、祈求科学家来解决科学的目的与本质等,主张放弃哲学的紧箍咒。而范氏则试图通过后现代科学哲学的方法来理解科学的本质与科学知识的增长,把科学理论的内部的研究与外部的理解结合起来。

由此可见,范·弗拉森虽未将自己的哲学称为后现代科学哲学,但却充满了后现代科学哲学的思想,是一个后现代科学哲学的代表人和推进者。

三、范·弗拉森思想中的悖论及其解决

传统科学哲学探讨最一般本质的总体性、统一性框架,已与当今科学的经验主义特征日益相悖。改造传统的科学哲学,重建适合科学实际的新科学哲学观,准确地理解科学哲学的本质,推进科学知识的增长,已成为当今科学哲学家的根本任务。

但是,对科学哲学的改造涉及了一个难以解决的悖论:一方面,科学哲学以概括性、统一性为特征,没有概括性、统一性就没有科学哲学;另方面,当代科学的发展已经证明,在自然界、在科学理论中,并没有一个囊括一切的统一模式。这种两难正是当代科学哲学出现激烈争论、派别林立的根源。

范·弗拉森对科学哲学的改造同样面临着这样的悖论:一方面,范氏要把基础主义作为错误加以摒弃,另方面,他又想强调可观察性作为其理论的基础;一方面,他想摒弃真理概念,另方面,他又提出了一个理论的“经验适当性”概念来代替;一方面,他主张摒弃形而上学,另方面,他又试图重建一个经验论科学哲学体系。

对于这些悖论,法因通过他的“自然的本体论态度”来解决,把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置之不顾。尽管他的思想具有很大的启发性,但他完全抛弃哲学的做法则是消极的。理查德·胥拉格尔曾批评法因的NOA说:“我并没有发现它(NOA)给科学的说明增添更多的东西”[19]。在此,我不想对法因横加指责,而是充分地肯定:后现代科学哲学的形成是现代西方科学哲学在形式探讨与方法研究上的失败,它意味着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必然要以无结果而告终,并且也意味着一种新的科学哲学观的孕育与萌发。

如何解决范·弗拉森思想中的悖论?如何形成一种适合科学实际的新科学哲学观呢?要建立一种适合于当今变化着的科学实践的科学哲学似乎已不可能。因为,要重建与科学的实际形象相一致的科学哲学,就是要建构一种无统一模式的科学哲学。当前的科学发展状况表明,科学哲学正围绕形形的科学实践这个中心,形成了语义学的理论观与语用学的科学说明观、运用观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这两个方面,范·弗拉森与萨普已经作了很大努力。

笔者认为,在后现代知识状况下,我们可以对以往的科学哲学作出两个方面的改进,并因此来解决范·弗拉森思想中的悖论。

第一,从分类研究出发,建立“多个世界”的科学哲学模式。迄今为止,自然科学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五光十色的世界。从目前看,我们至少可以将科学所认识的实在世界分类为决定论的世界、非充分决定论的世界和可能世界三大类。科学的世界是实在世界与可能世界,实在世界的不同类型决定了关于真实世界理论的结构,科学实验和科学推理则构成了可能世界的理论结构。由此,我们可以把理论分成关于决定论的必然现象、关于决定论的或然现象、关于非充分决定论现象和关于可能世界第四类。而理论的真理性不仅是由客观实在世界的内容决定的,而且也是由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所决定的。于是,我们就可以把真理分类为:关于决定论世界的必然真理、关于决定论世界的或然真理、关于非充分决定论世界的真理、关于可能世界的真理与语用的真理等。以此类推,我们也可对规律作相应的分类,从而上升到对科学哲学的分类研究,建立关于决定论世界的科学哲学、关于非充分决定论世界的科学哲学、关于可能世界的科学哲学、关于科学理论实际运用的科学哲学等模式。

分类研究的直接目的是:(1)对实在世界的分类提供了科学哲学对某些现象进行具体研究的基础,任何造成以往哲学统一模式的弊端,都是从把世界作为一个统一整体出发的。(2)对理论和真理的分类,既是为了解决理论在经受实验检验中证实率较低或以例外现象否认理论真实性的问题,也是为了解决类似范·弗拉森等人提出的可几真理、经验适当性概念的含糊性与不确切性。(3)对科学哲学的分类,则是为了解决统一模式的形而上学科学哲学与具体的科学实践的变化不相适合的矛盾,从而解决以往在归纳与演绎之间的对立。分类研究可以避免以统一模式包摄决定论程度不等的领域的模糊作法,但又不至于产生抛弃科学哲学的消极见解,不致使科学成为记录学而失去寻求客观世界本质、规律的基本特征。

分类研究可以为当今科学在不同领域内的研究起导向作用。从分类研究的优点来看,它所要求达到的是人们对自然界较为满意的认识,而非最优的认识结果。尤其是在当今量子力学的争论中,分类研究把现代决定论科学和量子力学的非充分决定论领域归类为不同的模式中,避免了对立双方无休止的争论。后现代科学以及后现代科学哲学的显著特征乃至整个西方后现代主义的特征,就是以当今知识领域中出现的变动不居的状况来否定以往的一切成就,例如科学哲学中的以量子力学中的非充分决定论现象来否定以往宏观领域的经典力学和相对论的决定论要求。分类研究的科学哲学观将在解决这些问题中起着根本性作用。

第二,从当代知识状况出发,建立辩证的科学认识论。正如前面所述,当代科学哲学的发展是以突破传统认识论为动力的。这种突破表现在认识的基础、真理概念分析与标准、理论的语义观与语用观的关系、科学知识的增长等方面。这种突破性的关键是发现了“不确定性”。由于在认识中“不确定性”因素的介入,传统的认识论框架便面临着一场脱胎换骨式的改造。这一改造的中心问题是:我们是以“不确定性”来取消科学认识论,抑或把不确定性作为认识论研究的新领域来改进科学认识论?如果我们坚持前者,那么就走向后现代科学哲学阵营;如果坚持后者,那么就必须建立一种逐步改进的辩证的科学认识论。

根据分类研究的科学哲学观,建立改进的辩证的科学认识论,就是要确立科学认识论的分类研究的任务,改进与完善科学认识的方法与目标。首先,这种辩证的科学认识论的首要任务是区分并确定决定论的世界与非充分决定论的世界、实在世界与可能世界、语义学理论观与语用学的理论意义观、分类研究与统一模式等等关系。只有承认了科学理论及科学活动的各个方面,我们才能进行有效的研究,才能真正确立一种适合于当今知识状况的科学认识论。其次,辩证的科学认识论需要改进传统认识论的研究方法与目标:(1)把形式分析与非形式分析、抽象分析与实际分析结合起来,废除一个模式、一种基础的观点。(2)从理论与世界的关系、理论与其运用者之间的关系、理论与科学实验之间的关系分析理论的意义,确立理论在多重关系中的意义与标准,把握其真理性的程度与类型。(3)从科学史的发展和科学理论在结构上的发展,分析理论在量上的变化和质上的更替,研究科学知识增长的正反面规律。确立科学理论总的性质。总之,辩证的科学认识论是试图通过方法的不同形式、理论的不同层次、真理的不同类型、理论变化规律的不同类型与性质等维度,克服后现代科学哲学的消极方面,激活科学认识论研究。

从今天的科学世界图景看,多维度的研究将具有广泛的前景,特别是科学认识论,面对奇迹般的新领域的逐一开拓,扩大了自己研究的对象与辖域。一旦我们能在此基础上改变自已研究的方法、转换视角,那么,科学认识论就会比任何时候都显得生气勃勃,显得有活力,而绝非像后现代科学哲学家们所认为的那样走向“死亡”。

今天,范·弗拉森的科学哲学仍在继续发展,虽然其思想有不少悖论,但却在一些方面开拓了我们新的思路,启迪我们在重建新科学哲学观的道路上迈进一步。

参考文献

[1][2] Roger Jones:Realism About What?Philosophy of Science 58(1991),P185、197

[3][5][6][7][8][9][10][12] Van Fraassen:The Scientific Image,Oxford 1980,P156、7271、73、202、5、2、90;

[4]Van Fraasen:Belief and the Will,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1984,P236;

[11] Van Fraassen:On the Extension of Beth's Semantics of Physical Theories,Philosophy of Sciehce37,P327;

[13][14]Van Fraassen:After Foundationalism:Between Vicious Circle and Infinite Regress,in Proceedings of Conference on the philosophy of Hilary Putnam,Taxco,Mexico,Aug,1992;

[15] A.Fine:The shaky Game,Chicago 1986,P142;

[16] Van Fraassen:Interpretation in Science and in the Arts.Forthcoming in G. Levine (ed.):Realism and Representation,Uniu.ofWisconsin Press;

[17][18] P.Churchland and C.A.Hooker(eds.):Images of Science,Chicago 1985,P258、246;

关于科学的知识范文第6篇

【摘 要 题】理论纵横

【关 键 词】理论图书馆……

1 21世纪理论图书馆学的理论起点与历史任务

21世纪理论图书馆学的理论起点,应当是系统总结19~20世纪世界图书馆学的理论成果,在准确把握当代图书馆学理论研究历史基础的同时,确定新世纪图书馆学学科体系的理论基础建设——理论图书馆学研究的学术使命,而建立21世纪图书馆学的理论体系。为21世纪图书馆学学科体系建设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则是21世纪理论图书馆学责无旁贷的历史任务。

理论图书馆学的基本任务一般可归纳为3个组成部分: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关于图书馆的理论系统: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关于图书馆学的理论系统;通过建立起上述两个系统间的内在联系和互动机制,构筑图书馆学完整的理论体系。

1.1 关于图书馆的理论系统

(1)图书馆的理论系统应具有如下理论功能:

①准确把握并系统阐述图书馆的哲学本质

对图书馆的名称与概念的准确把握是对其哲学本质理论把握的前提。关于图书馆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称谓,各国有各自不同的情况。关于图书馆的概念,各国也往往根据各自的文化背景和不同的认识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对图书馆的概念加以定义。这些具有不同民族和历史文化特征的社会称谓和定义不仅直接反映了图书馆的社会生存环境的实际状态,而且对特定社会生态环境中图书馆的社会组织形态具有直接的社会影响。就图书馆的社会称谓而言,在中国历史上就有“院”、“馆”、“楼”、“阁”等一系列名目繁多、各具细微语义差别的社会称谓[1]。就图书馆的概念而言,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又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对图书馆的概念加以定义。大体而言,世界各国对图书馆概念的定义基本上有3种不同的角度。其一是从图书馆的内容角度加以定义,指“为阅读、研究和参考而收集的一批书”;其二是从图书馆作为一种具有藏书和阅读功能的建筑和场所的角度加以定义;其三是从图书馆作为一个具有文献收藏和利用功能的社会机构的角度加以定义[2~7]。然而,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所作出的定义,伴随社会的进步、图书馆的发展和人们对图书馆认识的深化,其结果都是殊途同归,将关于图书馆概念的最终认识统一在分别从上述三个角度所作出的定义的统一之上。

根据以上对图书馆概念的认识,图书馆的哲学本质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技术,记录、承载于一定物质载体和社会载体并传输于相应传通媒介的人类知识的集合。即图书馆的本质是其知识本质、技术本质与社会本质三者的统一。这三合一的统一体由作为精神层的知识本质、物质层的技术本质和社会层的社会本质三个层次结构而成。就是说,图书馆作为人类的文明成果,不仅有其精神内容,而且有其物质存在手段和物质存在形式,同时还有其社会存在手段和社会存在形式。即图书馆不仅仅是一种精神存在,而且是一种物质存在,更是一种社会存在。在精神、物质、社会这三者关系中,图书馆精神层面的知识本质是图书馆本质即其内在规定性的哲学基础与核心要素,即图书馆本质的核心层;图书馆物质层面的技术本质是图书馆的知识本质赖以物质性存在的技术手段,是人类知识的物质外壳,是人类精神与物质相互作用的形式,这一形式是图书馆本质的中间层;而图书馆社会层面的社会本质则是图书馆的知识本质与技术本质的统一体赖以社会性存在的社会手段,是以信息技术为表现手段的人类知识的社会外壳,是人类精神、信息技术与具有相应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的现实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形式,这一形式是图书馆本质的外层。这三个层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关于图书馆本质的整体。吴慰慈教授所提出的图书馆中介性的本质,其深层意义即应是以这一由精神、物质和社会这三层要素所构成的整体性综合性很强的哲学本质为基础的[8]。图书馆就是在此基础之上实现其中介性这一本质特性,以信息和知识为内容,以信息技术和一定的社会组织形式为手段,在人类历史上有效发挥着精神媒介、物质媒介和社会媒介的传通作用。

②把握并阐明基于上述哲学本质所确定的图书馆的知识本质。图书馆的知识本质是:与具有一定历史文明特征的技术形态和社会组织形态相联系的人类知识的集合。这一知识集合是表现为人类知识的历史文明形态。

③把握并阐明基于上述哲学本质所确定的图书馆的技术本质。图书馆的技术本质是:关于人类知识、信息的记录、存储、传输技术的社会应用形式即信息技术的社会应用形态。

④把握并阐明基于上述哲学本质所确定的图书馆的社会本质。图书馆的社会本质是:人类知识的社会载体;知识传通的社会媒介;知识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机构,即人类知识资源的整序、存储、传通、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管理形态。

⑤阐释构筑在上述知识本质、技术本质和社会本质基础之上的社会属性(基本属性和一般属性)的社会功能。

⑥阐释图书馆社会功能的社会实践形态——社会职能。

⑦阐释图书馆社会职能的具体的社会实现形式。

⑧揭示通过上述知识系统的内在联系所反映出来的由图书馆和图书馆事业内在的社会生存依据、社会发展基础和社会发展动力所构成的关于图书馆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运动规律。

⑨揭示图书馆在与其社会环境、历史条件、时代背景这些外在因素的互动过程中,通过这些外部联系所构成的图书馆的社会运动规律。

⑩揭示通过上述内在规律与其社会规律的互动与融合所形成的关于图书馆本质与其事业发展的总规律[9~10]。

(2)在阐述图书馆事业发展总规律的过程中,特别是在阐述其社会运动规律的过程中,其理论关键是在准确把握图书馆本质的基础上,把握以下图书馆与相关社会要素的互动原理。

①图书馆与其知识本质的现实基础——人类知识的互动。

知识是人类智慧的表现和存在形式,是图书馆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对象,是图书馆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依据,其发展和发达程度是人类文明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内所达到的历史水平的历史标志。人类知识发展的直接结果对图书馆而言就是其本质和内涵的深化。而图书馆本质和内涵的深化反过来又为人类知识创新的社会实践提供源源不断的可再生资源。二者之间这一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同步发展的循环与互动过程构成了具有人类文明进步的本质意义的重要一环。在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的历史条件下,人类社会的信息、知识资源已成为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的基础性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作为人类社会信息、知识资源系统的社会标志的图书馆与人类知识创新的社会实践二者之间这一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同步发展的循环与互动过程便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构成了人类社会信息化知识化进程的核心内容。图书馆与人类知识以及人类文明三者内在的统一与一致以及这种统一与一致对当代人类社会的决定性作用是准确把握21世纪图书馆本质与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依据。

②图书馆与其技术本质的现实基础——信息技术的互动。

图书馆是信息技术历史发展的产物。这是图书馆的技术本质所揭示的无可争议的历史事实。因此,图书馆与信息技术具有天然的和本质的内在联系。正因其如此,在人类文明史上,人类信息技术的每一次变革与飞跃,无不引发图书馆事业的历史性剧变与进步。而图书馆作为信息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的最主要的社会应用领域,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不断促进信息技术向更高层次发展。当然,在图书馆与信息技术的互动过程中,同时交织着图书馆与人类知识发展的互动。图书馆与信息技术互动与同步发展的历史事实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了这样一个历史规律:信息技术的变革与飞跃所引发的历史效应决非图书馆的消亡,而恰恰相反,是人类社会的图书馆实践活动在新的技术背景下的迅速发展与历史深化。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正在给传统图书馆带来根本性冲击的今天,全面而准确地把握这一历史规律意义重大。

③图书馆与其社会本质的现实基础——社会生态环境的互动。

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图书馆作为人类知识的社会载体、知识传通的社会媒介和知识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机构在与其社会环境,具体而言,与其社会历史文化环境、社会组织环境和社会管理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互动过程中,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历史文明条件下,形成了具有不同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特征的对人类知识资源进行整序、存储、传通和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形态。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历史文明条件下所形成的图书馆社会组织形态的发展演变过程,构成了图书馆社会组织形态的历史沿革。

图书馆的知识本质、技术本质和社会本质反映在社会表象上,相应表现为具有一定社会历史文化特征的知识形态、信息技术形态和社会组织管理形态。这三种性质不同却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特质形态的结合与统一构成了特定社会生态环境下图书馆的社会形态。即图书馆的社会形态是其具有一定历史时代特征、民族文化特征和社会现实特征的知识形态、信息技术形态和社会组织管理形态的统一。

在人类文化史上,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和各国民族文化背景的差异,不同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下的图书馆往往呈现为各具特色的社会形态。

以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构成了当代人类社会和图书馆的信息技术形态。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人类客观知识得以空前活跃与便捷的方式生存与交流的虚拟空间。这一虚拟的知识空间,启动了人类客观知识虚拟化的历史进程,结束了人类客观知识只能固化在物质实体之上的历史,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社会和图书馆的知识形态——由单一的物质实体形态转变为实体形态与虚拟形态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消长的互动形态。图书馆信息技术形态与知识形态的质变,必然引发其组织管理形态的变革。目前世界各国尤其是大国和发达国家所十分重视并竞相实施的数字图书馆计划,已经启动了这一变革的历史进程。这样,21世纪图书馆的社会形态,尤其是其社会组织管理形态的变革趋向不仅仅是理论图书馆学所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也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世界图书馆界所十分关心和密切关注的现实问题。

上述三个方面的互动构成了图书馆与其生存环境——人类社会的互动原理。对这一原理的准确把握,是把握图书馆发展规律的理论前提。与人类文明相始终,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协调,与历史进步的方向相一致是图书馆发展的基本规律。

1.2 关于图书馆学的理论系统

以知识和知识时代的社会发展为基础构建21世纪图书馆学的理论体系,应考虑以下研究内容:

(1)世界图书馆学学术思想史

通过对世界图书馆学学术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回顾与总结,结合对图书馆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把握,把图书馆学的学术思想与知识和知识时代的社会发展建立起内在联系,构筑21世纪理论图书馆学的历史基础。

(2)21世纪理论图书馆学的科学基础和理论基础

基于图书馆的知识本质,以图书馆为基本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学,必须把其研究工作深入到关于图书馆的本质——人类知识的研究。这样就必须把哲学及其分支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作为其核心层次——哲学层次的理论基础。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不仅关注人类个体认识和个体知识的形成规律,以探索图书馆在促进人的个体发展中的社会作用,同时更十分关注作为社会群体的社会认识和社会知识的形成规律,以探索图书馆在促进人类整体发展中的社会作用。这样,社会学与其分支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及其相关学科知识学、社会认识论必然是其第二个层次即与其核心层次相对应的社会知识层次的理论基础。基于图书馆的信息技术本质,图书馆学必然十分关注信息技术与社会特别是与图书馆之间互动关系与相互影响。这样,科学学、信息科学便构成了当代图书馆学科学技术层次的科学与理论基础。基于图书馆作为人类知识的社会载体、知识传通的社会媒介、知识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机构即人类知识资源的整序、存储、传通、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管理形态这一社会本质,传播学和与之相关的知识交流学、文献交流学、情报学、档案学、知识社会学等,以及文化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分别从社会知识信息交流、社会经济、社会管理乃至社会文化诸方面为图书馆学提供了社会与文化理论层次的科学基础。

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历史条件下,信息知识资源是社会发展的战略基础。在这一形势下,越是高层次的社会竞争,越体现为对社会信息知识资源组织管理与开发利用的科学水平上的竞争。因此,信息知识资源管理便构成了当代社会管理的核心领域。与此同时,以信息知识资源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信息管理科学便顺理成章地成为当代社会管理学学科群的核心研究领域。从研究对象角度加以分析,21世纪的图书馆学显然是信息管理科学群的一个分支学科[11~13]。基于整体大学科群与小学科群乃至具体分支学科的关系,社会管理学和信息管理科学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层次和理论层次构成了21世纪图书馆学的科学基础和理论基础。

如上所述,在信息和知识时代的历史条件下,图书馆学与众多学科建立了各种复杂的内在联系,通过这些联系,图书馆学在当代人类科学体系中确立了不可替代的学科地位。图书馆学应在与上述各相关学科的交流与互动中,一方面及时吸收这些学科所提供的源源不断的理论营养,一方面用自己的学术思想促进这些学科不断向纵深发展,进而推动当代科学的整体发展。就是说,21世纪的理论图书馆学应该发展成为上述众多学科交叉研究的综合成果,形成21世纪综合性最强,最能代表本世纪科学整体发展趋势的最具活力的学科之一。

(3)21世纪图书馆学的基本问题

关于科学的知识范文第7篇

关键词科学宗教基督教关系

自从德拉坡(J.W.Drapper)的《宗教与科学的冲突史》(1874)和怀特(A.D.White)的《基督教国家中的科学与神学战争史》(1896)问世以来,“冲突”和“战争”之类的术语几乎成了科学与宗教关系的代名词,它们深深地扎根于后辈学者的脑海里([1],P.59),并在大哲学家罗素的支持下广为流传。人们似乎不愿注意到德拉坡的全部冲突事例都是关于天主教,“新教则总是欢迎科学”([1],p.61)的评述;也没有注意到怀特关于“科学与宗教将手拉手走到一起来”([2],p.xii)的信念;更不愿意严肃对待拜里(JohnBaillie)对罗素的批评。([3],p.5)

对于上述观点的流行,怀特海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和忧虑。他把科学与宗教看成是“对人类具有影响的两种最强大的普遍力量”,并为两者“彼此似乎是对立的”而感到不安。他提醒人们注意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认为“未来的历史过程完全要由我们这一代对两者之间关系的态度来决定。”([4],p.173)虽然他的“过程哲学”没能对他的早期合作者罗素产生多大影响,但是,他的工作和默顿对清教徒的经验研究是本世纪上半叶对上述“正统观点”最有力的挑战。此后,出现了吉里斯皮(C.C.Gillispie)的《“创世纪”与地质学》、霍伊卡的《宗教与近代科学的兴起》等专门性的科学史著作,严肃地对上述论点提出了质疑。与此同时,一些综合性理论研究也相继展开。尽管研究者们在关于科学与宗教关系问题上论点各异,但他们几乎都认为这一问题远比人们想象的复杂得多。为此,本文将对两者的某些重要方面进行比较,为走向两者关系研究的综合理解奠定基础。

一.科学与宗教的内涵

许多学者在研究体现着科学与宗教之间关系的事件或批评早期的研究结论时,都认为当事人或研究者未能将科学与宗教的性质进行区分,甚至产生了许多误解。与此同时,人们也认识到不可能给科学或宗教下一个包罗万象、界限分明的定义,从它们的定义将其进行区分。因此,本文试图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对科学与宗教的基本方面进行描述来说明两者的区别。

(一)科学与宗教是什么?

首先,从提出的问题和基本关注点来看,科学涉及的问题是关于自然现象和社会事件本身的,它的目标是通过观察和实验等手段搜集材料,建立起适用范围广的原理或模型来说明现象或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并将研究限制在时间、空间和物质及其相关的概念范围内。宗教则是关于社会事件、自然现象及其因果联系的终极意义,它延伸到更为深层的意义领域,用怀特海的话说是“道德与美学价值的玄思”,([4],p.177)用蒂里希的说法是人类的“终极关切”。

其次,从人对世界的态度来看,科学与宗教揭示了两种不同的态度。按照布伯(MartinBuber)的“基本词组”,科学体现的是“我—它”("I-and-It")态度。它与布伯所称的“经验”——用来表示那些以某件事物为其对象的活动——相联系。这种“经验”使事物对象化,而且意味着与其对象的某种分离。因此,对“经验”世界的描述和研究可以采取超然的、客观的、价值中立的态度,但是“我—它”语言绝不可能以完整的存在说出来。宗教揭示的是“我—你”("I-and-Thou")态度。这里的“你”是关系密切的人们之间的称呼,“我—你”代表着一种密切的关系,它与布伯的“关系”世界相联系。布伯把“关系”说成是“会见”或“相遇”。“这不是一种主体对客体的关系,而是主体对主体的关系。”([5],p.238)这种关系是直接的、相互的,是一种完整的人的关系。它不可能采取超然的、客观的态度来描述和研究。以某种意义上说,科学揭示的是一种非人格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宗教体现的是一种具有人格的人与上帝的关系。([3],p.24)

第三,从作出的回答和概念的内容来看,科学与宗教对它们各自提出的问题给出了不同形式的答案,使用了不同的语言。科学对问题的回答依赖于观察或实验的事实,通过依据事物的某种特征抽象出的概念来揭示事物之间的联系。科学的语言是一个具有规范性的符号系统,只有受过专门教育的人才能掌握。科学知识的内容不是关于科学家本身,科学家获得这些知识的愿望也不是来自个人对自身的关注,而是出于对自然界的理解和这些知识的运用。

宗教对问题的回答往往通过它的教义,所有的内容都与上帝有关,都是在描述上帝与人的关系。它不是描述上帝的观点和态度,而是上帝做什么。([3],p.29)宗教使用的语言是日常语言,面向普通民众,它表达的是“一种生活方式,或唤起并表达崇拜与自我献身”。([6],p.304)它对问题的回答不是用自然规律作解释,而是从道德、伦理价值、神的要求和终极关切方面来说明。

以上我们只是从几个侧面描述了科学与宗教的区别,这种描述当然不是穷尽性的,但限于篇幅,我们不得不再换一个角度。

(二)科学与宗教不是什么?

科学和宗教都有“理智方面和社会方面”,([7],p.4)对两者关系的探讨也应该考虑社会公众对它们的理解。这里我们选择了“科学方法”和“神的启示”进行分析。

科学方法论是科学的最突出的特征,它往往暗示科学家发现新理论或新现象的程序和步骤,并揭示新旧发现之间的逻辑关系。它给人们的印象是只要学会了这种方法,掌握必备的数学知识和实验技巧,就能做出一定的发现或发明。教科书描述的都是科学家成功地运用这些方法的典范,科学理论之间存在着严格的逻辑联系。人们对前沿领域的科学家经历的无数次失败和偿试一无所知,科学的发展进程就成了一部英雄的历史。这不但严重地脱离了科学发展史的实际,同时也造成社会公众对科学的误解。

关于科学方法论,一直是科学哲学争论的焦点。从波普尔的《科学发现的逻辑》到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或他那篇“发现的逻辑还是研究的心理学”的著名论文,再到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处处充满了争论。尽管在这场争论中库恩遭到了较多的批评,但是关于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逐渐从建立指导科学家的“规范方法论”发展成对科学史的“合理重建”,更多地考虑到了科学发现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考虑到科学前沿领域探索的复杂性和事后简单化解释之间的区别。

关于科学方法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科学家和哲学家历来存在着分歧。科学家往往不具备丰富的方法论知识,同时也对这类知识缺乏热情。在他们看来,科学研究是一项复杂的创造活动。一项科学成就往往是经历了多次偿试和失败之后获得的。科学家应具备扎实的基本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和直觉能力,善于捕捉和利用一些有用信息,不断地进行偿试,没有现成的程序和步骤供他们遵循,他们所遵守只是科学共同体的规范。哲学家往往强调科学方法的重要性,往往把一些科学发现的成功事例说成是某种方法的具体运用,或潜移默化地受某种方法论的影响。造成这种分歧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即,关于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与其说旨在指导科学家的研究,勿宁说是为了更好地理解科学发展的历史,为社会公众和未来的科学家理解科学提供帮助。

现在让我们转向宗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神的启示”。一般认为,启示是上帝以绝对正确的教义的形式传递关于他自身特殊信息的过程。这种观点既不是当代神学的观点也不是天主教或新教的观点。([3],p.46)现代神学认为,启示是上帝与人在生活和工作中相遇,是上帝与人在历史上的相遇,是上帝使其被了解和人主动理解他的过程。它可以是在特定生活情景中顿悟,也可以是经历了某种特定事件后逐渐增加理解。启示是上帝的召唤和人对这种召唤的响应,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是主动的。

此外,现代神学的主要流派还认为“神的启示”是公有的而不是个人的经历,历史上的重要启示事件也不只是某个人的经历。威廉姆斯(D.D.Williams)曾说:“说发生在先知和基督身上的启示……是在说这些启示发生在人类历史上”,([3],p.47)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的启示是整个基督教社会的启示。这种启示的经验是个人和群体与上帝的相遇,是个体与上帝建立起一种信仰关系。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对上帝的理解经历了漫长的过程,经历了许多艰难曲折,没有固定的程序和步骤。启示所揭示的真理具有权威性,并不是因为它们变成了教义,而在于这些启示确实发生过。([3],pp.47-48)

以上我们从正反两个方面对科学与宗教的性质有了相对明确的区分,也了解了一些宗教理论家的基本观点,接下来我们还需要对科学与宗教的结构进行深入分析。

二.三层双向循环结构

在探讨科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时,研究者往往将“宗教”与“神学”不加区分地交替使用。([8],p.100)即便是怀特将他的书名定为科学与神学而不是科学与宗教之间的战争,并在序言中将两者进行了简单区分,后来的研究者仍相信这不过是权宜之计。([1],p.61)事实上,宗教的内涵更为广泛,它包括了理智方面和社会方面,而神学则主要是指前者,它是宗教的理论核心。在一般人的心目中,神学不过是通过一些危言耸听的故事来表达那些陈词滥调的僵硬教条。这也许是一种误解和偏见,因为人们对它的作用及其与宗教的关系缺乏了解。下面我们通过比较科学与宗教的结构予以说明。

美国学者谢林(H.K.Schilling)提出了一种适用于说明科学与宗教结构的模型,([3],p.69)(见下图)。谢林把科学和宗教知识分为三个层次。其中,a代表经验描述层次,它包括观察、实验和搜集材料;b代表理论层次,它包括概括、抽象出概念、解释和预言;c代表应用或转化(transformation)层次,它是指定律和理论的应用。这三个层次是不可分割的和相互依赖的。只有相对于其他层次和整体而言,每一层次才有意义,每一层次与其他两个层次都存在着双向联系(如图中箭头所示)。它们共同构成了科学或宗教知识的有机整体。

(附图)

现在我们将这一模型应用于科学。科学的理论层次b所作的概括和上升到概念依赖于经验描述层次a所提供的观察和实验事实,理论层次b得出的解释和预言也需要经过经验层次a所进行的观察与实验来检验。而另一方面,经验层次中的观察与实验也需要依赖理论的指导。同样的联系也存在于b和c、a和c之间。科学定律和理论的应用是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同时也体现了科学研究的目的;在应用的过程中也会提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予以解释。在科学定律和理论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只有经过系统地观察或严格控制条件下的实验才能够被确认或深入研究;观察或实验的结果、技术设备和环境条件都可以用来指导应用。这个三层双向循环模型说明,科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具体到特定的科学研究,每一层次都可能成为一项科学研究的起点或终点。针对不同的科学学科,由于其发展程度不同,各层次的知识所占的比重或所处的地位也不同。例如,高度发展的物理学,其理论知识在本学科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

同样,我们用上述模型来解释宗教。经验层次a代表信徒或信仰共同体的宗教体验或启示经历;理论层次b代表神学,它解释宗教体验和启示的经历;应用层次c是神学理论在信仰社会的应用。引导教徒面对种种社会和个人生活问题应采取的态度和担负起他的社会责任。这三个层次也是双向联系的。宗教体验或启示经历震撼了人的心灵,影响到人的生活道路和生活态度,触及了人的终极关切。这不但需要给予准确的表述以供传播,同时也需要在理论上给予解释,揭示其深层的涵义,进而指导教徒的生活和工作态度。而这种态度的改变,又影响了教徒产生主动接近上帝的愿望和倾向,因而也就会有新的体验或启示。这就是abca的联系过程。根据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解释acba的联系过程,此处不再重复。至此,我们不禁要问,谢林的模型不是在暗示宗教也是一个开放系统吗?对于这个问题他没有直接回答,但他对基督教神学的性质进行了分析。

谢林认为,基督教神学致力于解释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方式,解释基督教社会和基督徒个人的上帝与人“相遇”的经历。它的主要作用之一是向后人、面对不同的文化和针对不同的社会形势解释基督教思想的重要意义。它必须分析人类的普遍问题和特定形势下出现的紧迫问题,必须了解人所提出的、反映着他的终极关切的重要问题。它不只是一个信条或教义的集合体,而应该把它理解成使教义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3],p.81)事实上,由于文化的不同,社会形势不同以及神学家们的理解不同,不同时期、不同教派的神学观点有着较大的差别,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神学流派。因此,谢林认为,“在自由和无阻挠的探索真理的思想开放方面,当代神学与科学没有多大差别。”([3],p.84)于是,我们有了另一个问题,这是否意谓着宗教放弃或修改某些教义或教条呢?这也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

三.科学与宗教知识的继承和发展

科学知识或具体到某一科学理论,是科学家在某一特定时期或条件下对某类自然现象的认识,它往往由于某些局限性而产生错误。科学史上每一个旧理论被证伪或新理论的提出都标志着科学家在努力克服这类局限所作出的偿试,标志着科学的进步和发展。这表明,科学是一个开放的知识系统,它并不声称揭示了绝对真理。正如布朗评论说,科学之所以极具有朝气和生命力,“并不是因为科学自称是一贯正确的,而是因为科学保留着犯错误的权利,若有必要,它就改变它的思想。”([9],p.8)科学的这种开放性和不声称绝对真理往往被看作是科学的批判精神和自由探索精神的体现。

然而,人们也强调科学知识的历史继承性,强调新理论对旧理论中合理因素的吸收,强调科学方法的有效性,并坚信只有通过科学方法,经过系统的观察和精确的实验,才能获得可靠的知识,发现客观的、无可否认的真理。事实上,科学的确提供了确定性的知识,并非科学中的所有知识都会被后来的研究证伪或被修改。有关科学事实的描述和已被证实的理论往往被作为科学共同体的共同经验接受下来,并成为人们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也许其中的某一部分在将来的某个时间会受到挑战,但其它部分仍会保留下来构成那一时期科学知识的重要内容。科学史上的一些事例虽不能逻辑地证明上述论点,但可以为上述论点提供一些事实依据。天王星的理论轨道与实际观察到的轨道不符合,科学家们并没有因此放弃牛顿力学,而是凭着对牛顿力学的正确性深信不疑发现了海王星,进而证明了牛顿力学的正确性。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建立,否定了牛顿的绝对时空观和经典物理学中的能量连续的概念,但在宏观、低速领域牛顿力学仍具有效力。这说明,即便是在科学的开放系统中,仍有一些确定的、稳定不变的知识内容,这既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连续性,又说明科学认识的正确性。

现在我们将这一讨论转向宗教方面。谢林的三层双向循环模型的确揭示了宗教与科学的相似结构。具体到经验与解释结构上的相似性我们还可以从怀特海的一段话得到印证。怀特海认为“宗教信条是试图用精确的术语来阐明展示在人类宗教体验中的真理。与此完全相同,物理学的信条是试图用精确的术语阐明展示在人类感觉经验中的真理。”(转引自[6],p.265)由此看来,宗教也应该象科学或物理学一样是一个开放的知识系统,应该不断地放弃或修改某些观点,而不应该声称它的所有结论都是绝对真理。为此,谢林列举了11项原来作为基督教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已被大多数教会放弃的宗教观点。([3],p.111)如“《圣经》是历史地绝对正确的”,“《圣经》是科学上绝对正确的”,“空间中确实有称之为地狱的地方存在”,“上帝是在数千年前创造了这个世界”。这些被放弃的观点在我们看来也许不象科学所放弃的某种学说或观点那样具体,但它们却直接影响到神学家对宗教经验的理解和解释方式。如果再考虑到当代神学中林立的学派,各种观点之间的激烈争论,说宗教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知识体系恐怕不算过分。

另一方面,宗教中也存在着许多稳定不变的内容。其中,一类是具体的启示经历和宗教体验,这是宗教知识中的“事实”部分,是宗教理论的基础。另一类是基于上述“事实”抽象出的基本观点,它们是宗教神学的理论核心。这两类知识构成了宗教共同体的信念,成为教徒个人信仰宗教的基础和神学家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这两类知识往往通过教义的形式表达出来,以至于人们认为教义是僵硬的、不变的教条。谢林认为,教义表达了两层含义:

一、教义表达了一个宗教共同体和它的上帝之间的基本信仰关系;

二、教义表达了关于历史上存在过并随时间发展的人与上帝关系的基本信念。([3],p.113)这说明,人们不能仅从字面上来理解教义,也不能将某一条教义孤立起来理解。尽管教义与科学陈述的“语言之间存在着种种差异,它们对真理的执着和对认识的欲望却是相同的。”([6],p.316)此外,从语言的功能来看,教义(或宗教命题)推荐了一种生活方式、一套道德伦理原则或一种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这使人们更加注重它们的寓意和暗示,而不是字面上表达的内容。因此,教义所表达的宗教共同体的共同信念,具有认知和社会双重功能,虽然有时受到科学的挑战,仍能保持某种程度的稳定性和不变性。事实上,我们已开始涉及到科学与宗教知识的评价标准问题。

四.科学与宗教中的认同机制

一般认为,实证性是科学区别于宗教的主要特征。科学共同体对某一科学理论的认同往往依赖于该理论得到了观察或实验事实的支持。因此,科学知识的评价有一个客观的、公认的标准。相反,宗教知识,如果不是出自人们的杜撰,也只是涉及个人的经验范围,根本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教徒对某种宗教观点的认同只能是一种盲目的相信,因为宗教知识并不具有实证性。这里我们为了避免陷入关于实证性的认识论或方法论上的讨论,只是通过对两个知识共同体接受新知识的过程进行描述来说明两者在认同机制上的差异。

科学理论或科学知识往往是通过概念来表达的,因此,对概念的理解是接受某种科学知识的基础。科学中的许多概念具有不同层次的含义。诺思罗普(F.S.C.Northrop)把概念区分为两个层次:直觉层次(Concept-by-intuition)和假定层次(Concept-by-Postulation)。前者是指在观察中通过他称谓的“审美直觉”“直接看到”或“立刻理解”的东西;后者是指通过理论上的思考或假定来理解的东西。([3],p.142)谢林发展了诺思罗普的概念层次思想,又增加了一个经验层次(meaning-by-experience),它是指通过观察或实验获得的。自然界中存在的东西。即,概念有三层含义:经验的、理论的和直觉的或先验的。([3],pp.142-143)

将上述关于概念层次的划分与科学共同体所关心的实证性联系起来,不同层次的概念具有不同的实证要求。由经验层次的概念构成的命题或陈述要求证实它所表达的内容是真实的;由理论层次的概念组成的命题或陈述要求证实的是它的预言是可靠的;而由直觉层次的概念表述的命题要求证实的是直觉的可靠性。由于证实的目的不同,必然会有不同的证实过程和技巧。具体地说,为了证实一个新的经验层次的概念所描述的观察或实验中的发现,如科学中的新物体、新现象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确信研究者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犯严重的错误,没有受幻觉或偏见的影响,其他研究者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二是确证这一新发现不与已知事实和理论明显地相矛盾。为了确认一个新的理论层次的概念或其构成的陈述,如假说或理论,科学家往往以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它是否符合诸如简单性、优美、逻辑自洽等;二是检验它的具体推论和预言结果;三是证明它是否与现有的理论协调一致,是否预示着一个革命性理论出现需要建立新的理论构架。对于涉及到直觉层次的命题唯一可能的证实方法是共同体或主体之间的交叉确证和接受,如其他人也直觉地理解到同样的证据或观点。

对科学共同体接受新知识的过程或认同机制有所了解之后,让我们转向关于宗教共同体的认同机制。上述关于概念层次的区分也同样适用于宗教中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在犹太——基督教传统中,“上帝”的概念完全主宰着宗教思想的整个结构。

经验层次上的“上帝”概念是指宗教体验和启示经历的基本事实,是人与上帝“相遇”的经历。一方面,它包括人类对某种超自然力量的共同体验。尽管人们的信仰不同,各种宗教或习俗的仪式各异,但是,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还是参加各种仪式时都会产生关于“上帝”的强烈感受。另一方面,具体到犹太——基督教传统,它是指历史上宗教共同体的共同体验和现实中教徒个人生活中对“上帝”存在的感受。宗教共同体对这类有关“上帝”经验的确认或承认仍遵照一定的标准:一是被宣称发生的事情不只是为一个人而几个人或整个共同体所经历;二是这些经验的内容无论在事实方面还是在理论方面都与已被公认的知识一致。([3],p.173)这表明,虽然社会历史事件与自然现象相比具有独特性和非重复性,宗教共同体的认同机制仍有其公范的标准。

理论层次上的“上帝”概念是指对宗教体验和启示经历所作的理论解释。由于文化和生活环境的差异,不同的宗教团体对某种宗教经验的解释也不尽相同。就人类共同的宗教经验来说,有多神论、泛神论、一神论和自然神论等观点。即使在犹太——基督教传统中,也存在着不同的教派和分支。它们之间都在解释“上帝”这一概念上存在着显著差别。此外,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一些新的理论解释也不断出现,旧的理论观点也不断被放弃。我们关心的是宗教共同体是如何放弃一种旧观点而接受一种新的解释呢?谢林认为,这与科学共同体接受一种新的科学理论是相似的。首先,假定这种新的宗教学说满足逻辑自洽、简单、完美等内在标准,它必须被经验事实证明具有较好的解释能力和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其次,它必须被证明与现有的理论不矛盾或如果发生矛盾给出一个新的总体解释构架。([3],p173)当然,这并不是说科学与宗教共同体在证实或接受新理论方面没有差别。正象谢林曾注意到的那样,一个新的宗教理论往往要经历很长时间才得到确认,这是因为宗教理论所依据的事实材料远比自然现象复杂,其理论表达形式往往是建议某种生活态度或生活方式,不可能象自然科学的理论那样以严格的公式或量化的形式来表达。([3],p174)

直觉层次上的“上帝”概念是指人们的直觉理解和潜意识中对“上帝”存在的信念,它也存在于文化传统中。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是宗教中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几乎所有的宗教派别都反对以自然界中物体的存在来类比上帝的存在。它们认为,宗教共同体的共同经验确认上帝展现着其自身。他体现着正义和爱,他向人们许诺并给予启示,他的存在只有在坚定的信仰关系之中才能被理解。因此,这一层次上的“上帝”概念只能通过共同体的一致看法,通过主体间的交叉验证和分享共同的体验来证实。以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无论在经验和理论层次上,还是在直觉层次上,科学与宗教两大共同体对概念的确证和认同都有相似的过程和标准。

五.结束语——走向综合理解的关系研究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虽然还不能说明科学与宗教的全部主要特征,但它们有助于我们走出“冲突论”的既定模式,在宽广的视野中综合理解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分析也不应被看作是对“和谐论”的辩护。因为这种论点往往把历史上的冲突事件简单地归结为特定的社会政治形势,出于为过失辩解的目的否认科学与宗教在智力方面的差异。

科学史家布鲁克(JohnH.Brooke)在评价科学与宗教关系时提醒人们,“宗教信念渗透到科学讨论的许多方面,因此,把科学与宗教简化成一种冲突关系是不合适的。相反,出于辩解过失的目的而修改历史同样也是有问题的”。([10],p50)人们应该超越科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要么冲突要么和谐的二元论,正视科学与宗教发生冲突的历史事件,客观地评价科学家的与科学研究之间的关系,将两者的关系置于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综合考察,承认基督教作为促进近代科学“成长的维他命和荷尔蒙”([11],p.187)所起的重要作用,从理解而不是以辩解或反驳为目的,拓宽两者关系研究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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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之不存,魂将焉附——对我国高校“重研轻教”现象的反思杨天一邢广桥(4)

学术价值尺度的严重扭曲——由“基金项目优先发表”想到的王焱(6)

学术研究活动不能商品化——从学术期刊转制为企业说起马恒通(7)

随“风”转向,还是挺“风”独立——从学“风”和版“风”论及编“风”王秉翰(9)

哲学学术的发展与当代中国的命运张艳涛(10)

从魁北克大桥垮塌的文化成因看工程文化的价值肖峰(12)

宗教对科学思想的促动——关于徐光启倡议演绎推理的分析尚智丛(18)

试论日本科学精神的内涵特征——以仁科室传统为例唐永亮孙慕天(22)

解决迪昂—奎因问题的两种贝叶斯方案之比较赵晓芬(29)

析皮克林的新旧高能物理学不可通约论王延锋刘兵(36)

设计的哲学基础与意义——自然主义式的认知潘恩荣(43)

西方“工程”概念的历史演变张铃陈凡(48)

再论科学的规范结构李正风(53)

欧盟15国科学合作的地域倾向和语言倾向梁立明张琳韩强(60)

网络时代知识产权若干法律问题之反思杨正平李志雄(68)

奥雷斯姆关于质的强度的图示法初探张卜天(72)

大革命期间的法国科学院与埃及研究院李艳平(77)

《察世俗每月统记传》刊载的科学知识述评胡浩宇(84)

中医缘何废而不止——近代“废止中医案”破产根源之分析郝先中(88)

施陶丁格:高分子化学的奠基人张清建(94)

再谈中国数学史研究的两次运动曲安京(100)

人类基因专利:为什么而辩护?朱伟(105)

《八闽数学思想史稿》正式出版陈玲(109)

欢迎订阅2007年《自然辩证法通讯》(F0004)

Abstract(110)

中国学术和教育:存在问题与救治之方(六)——中国科学:亟需从规范走向创新李建军(1)

面向培养理工科研究生综合素质的STS教育张明国(2)

弘扬科学精神,杜绝“注水猪肉”张功耀(4)

教育要选拔也要导向自然辨证法通讯 李艳平(5)

当代学术:回到“性命之学”周保欣(7)

理想与现实的偏离——中国教育制度的选择困境赵海星田浩(8)

学科评估中的误区与矫正张纯成(10)

第十三届全国科学哲学学术会议征文通知(80)

《自然辩证法通讯》2006年(1—6期)总目录(107)

Abstract(111)

欢迎订阅2007年《自然辩证法通讯》(F0004)

希波克拉底精神与西方人文医学理念杜丽燕(12)

自然语言:齐曼反映科学形象的镜像董华刘敏(17)

追寻自然的精神价值——解读生存论视角下的爱默生自然思想及其现实意义刘宽红(22)

玛丽·海西的科学隐喻思想安军郭贵春(26)

伽利略-牛顿风格与生成语法研究吴刚(32)

“我们没有生活在虚拟实在中”苏德超(39)

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李章印(45)

国外技术管理教育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范虹高鹏汤超颖(51)

转基因食品恐惧原因分析及其对策张玲王洁张寄南(57)

知识集聚与区域创新能力:一个社会认知的视角张钢徐乾(62)

中国科学院章程制订的历史考察张久春(70)

惠更斯与概率论的奠基徐传胜曲安京(76)

自然辨证法通讯 一行大地测量史实新探陈玲(81)

量子统计学的先驱——玻色林祯祺张逢胡化凯(86)

关于世界4的悖论——一个本体论的视角梁启华刘克苏(93)

中科院研究生院人文学院召开“首届海峡两岸科普论坛”李大光(99)

为了一个健康和公正的社会——记第八届世界生命伦理学大会白晶(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