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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开展好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对超市、批发部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百姓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对此,我局切实加大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旧州、表村、漕涧、县城的食品销售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目前我县食品销售企业总体态势良好。二是加大对糕点等行业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制度,对于我县在用的食品添加剂,我局已在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做了详细调查,为切实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我局对县城和周边乡镇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单位进行了重新梳理,现在已有9家糕点生产企业进行了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工作,我局执法人员依据GB2760对这些企业在用的添加剂进行了认真核对,证实这些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添加剂经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三是加大我县获证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重点对茶叶、火腿行业进行了检查。
二、严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为保障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我局今年上半年开展了两次重点转向检查,其他企业巡查开展了十多次。一是州县联合检查组对功果桥电站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次检查由州局特种设备科黄德华科长带队,主要检查了水电十四局、水电四局、中铁十二局三家重点施工单位,检查方式以查阅台帐和实地检查为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诸如:厂内机动车辆牌照不齐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牌照不全且操作人员无证,塔吊未经登记、注册、检验投入使用,压力容器未经检验等问题。黄科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所在项目部进行了沟通衔接,对问题严重的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进入下一步执法程序。二是我局执法人员围绕功果桥电站沿线公路进行了认真检查,查出未经许可擅自安装门式起重机案一起、门式起重机未经检验投入使用案一起,两起案件现已基本处罚完毕,实现罚没10万元。三是对我县水电站进行了认真排查,重点对水电站在用的特种设备和低压电器进行了检查,目前已查出了3家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四是围绕我县其他企业、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签订了安全责任状。
三、严格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样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市场,保证安全。我局执法人员切实加大对影响民生的重要商品进行监督抽样的力度,以油品、农资、饲料等产品为重点,现已抽样16个,目前大部分都在检验过程中。
四、强化农资监管,确保农民利益。
今年云龙局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农资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对辖区分管负责的旧州镇、表村乡、漕涧镇、民建乡四个乡镇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以种子、农肥、农药、农机为检点和切入口,联合县农业局、籽种站工作人员,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2车次,历时8天,共计检查农资销售商铺50余家,查获过期籽种30余公斤、过期农药数百包,监督抽查了3个批次的化肥,切实加强了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2009年5月上旬,云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县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县各乡镇部分地方农资市场及经营的肥料、农药、种子的质量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活动主要围绕商品进货凭证、注册商标、商品标识、检验合格证明等方面的内容展开。此次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16车次,共计检查农资销售商铺50余家,监督抽查了12个批次的化肥。
五、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企业调研和“三走进、三破解”、“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市”建设和“森林”建设为目标,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形成合力、集中整治、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对全市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治理矿山开采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乱采滥挖、破坏林地、生产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政府部门联动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破坏林地的行为,使我市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得到根本遏制;非法开采案件得到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层政府的日常监管得到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完善;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得到彻底根除,道路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化解,社会和谐进程得到稳步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月底前)。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工作氛围。各镇(街道)要按照动员会统一部署,针对辖区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职人员。要把专项行动中《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张贴到镇(街道)、农村的主要路口、公共场所,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月底)。在全面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沿山各镇(街道)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点进行集中整治。
1.全面落实管护措施。沿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废弃矿山及重点非法开采区域要采取砌墙封塘、设置醒目警示牌,在主要道路上设置视频探头等措施,全面落实监管保护措施,尽力减少非法采矿行为的发生,实现源头防控。
2.全面开展集中巡查。沿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点要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要按照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真正做到不留空隙不留死角。发现有非法开采行为时,要立即控制作业工具,并及时上报市联合执法组进行查扣。市联合执法组对重点非法开采区域要进行高密度巡查。
3.全面查处违法行为。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沿山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市联合执法组接到群众举报或镇(街道)上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沿山镇(街道)接到市联合执法组的处置协助通知后,要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维持现场执法秩序,全力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对非法开采行为要进行及时处理,通过分组突击谈话、查扣作业工具、实施证据保存等措施,从快从严给以行政处罚。发生阻扰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到达非法开采现场,稳控局面,依法处置。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犯罪嫌疑或涉及犯罪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案情,对恶性犯罪嫌疑行为,单独调查取证有困难的,公安部门应提前介入;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
4.全面加强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沿山路面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要依法予以查扣,发现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矿产品运输车辆的,要及时上报市联合执法组处置。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收购、销售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非法开采,应及时告知市联合执法组。建设、交通、水利部门要落实对工程建设所需矿产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制,明确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购买合法的矿产品,发现使用非法矿产品的,应立即通知市联合执法组,并视情禁止其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广电、报社等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开采行为要公开曝光,进一步营造矿产资源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监察部门要监督各部门、镇(街道)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履职及协作配合情况,并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参与支持非法开采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市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沿山各镇(街道)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逐一评估,对没有达到工作目标的地方,要适当延长集中整治时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真正实现长效管理。
1.落实巡查监管。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矿产开采的日常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巡查职责和区域重点,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台帐管理,要按照矿产资源监管巡查零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到每日一报,真正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巡查工作机制,及时将非法采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市联合执法组设为常设机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沿山各镇(街道)的日常监管工作,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非法开采开展联合执法。
2.强化责任考核。要全面强化责任考核,沿山各镇(街道)作为矿产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对非法开采的监管力度;市级职能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规范、造成非法开采屡禁不止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要加强对村级组织的考核管理,要将矿产资源管理列入农村干部责任制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对村干部放任非法开采,甚至参与非法开采、非法牟利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
3.规范矿产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合法开采点的运输车辆提供合法来源标识,以便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矿产品运输车辆进行稽查管理。同时针对我市重点工程多、矿产品供应紧张的局面,抓紧调研找寻合适的可开采点,规范矿产开采出让。各镇(街道)要从全局的高度,积极支持新设采矿点的设置,及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通过增加矿产品供应量,来缓解供需矛盾,平抑矿产品市场价格,进一步遏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同时,要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确保废弃矿山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我市非法开采矿山资源的严峻形势及危害性,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市成立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沿山各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的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从国土资源、农业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市联合执法组,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置办公场所,实行集中办公,其他职能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参加市联合执法组活动。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镇(街道)是本辖区内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非法开采点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开采行为,配合市联合执法组现场处置。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20**年9月份我从农业局调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具体分管就业、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和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等工作。几年来,在局党组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和我的同事一道,紧密围绕局制定的工作目标,既做到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又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应该归功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同志们的通力合作,归功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面,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要求,就自己几年来履行职责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做如下汇报,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一、学习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作贡献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我们工作中,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因为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牢牢抓住“发展”两个字,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做到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搞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我们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联系到具体工作实际,深怀爱民之心,就是要求我们情系人民群众,把思想感情牢牢系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上,时刻为人民群众着想;恪守为民之责,就是要求我们忠于职守,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不怕得罪人,不计较个人得失,敢抓敢管向党负责向人民群众负责;善谋富民之策,就是要求我们权为民所用,做到无私奉献、廉洁奉公,不,不,任何时候都不能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牟取私利;多为利民之事,就是要求我们利为民谋,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发奋搞好工作,为群众谋取最大利益。所以,学习科学发展观,就是为了凝心聚力作贡献。
二、真抓实干,为经济建设服务
我的岗位职责是具体分管就业、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和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等工作,这些工作说起来是为经济建设服务,是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本着这种意识和精神,我把自己的全副精力与时间都投放到这些工作上,做到真抓实干,做出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绩。我分管的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年年被评为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先进集体,**年被区纪委评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连续二年获得省农办二等奖,并有一万多农村劳动力通过培训转移到非农产业。我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已有39个社区通过省、市劳动部门验收为充分就业创建合格标准,合格率达90%以上,在全市9个县、市、区中比例最高。在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方面,我正确处理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用工,依法务工,既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由此,我受到上级领导部门表彰,20**年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同志们: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06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2006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苦干,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巩固提升“国优”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工贸城市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区计生领导小组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党政领导,计生办主任、计生协会会长;区直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的32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计划生育合格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等约160人。今天会议议程共六项:一是区长阮开森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二是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宣读关于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分析通报;三是涵东办和三江口镇党委书记进行工作表态发言;四是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责任书;五是由本人宣读表彰决定;六是区委书记林庆生作重要讲话。今天会议很重要,请大家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把会议开好。
下面进行
第一项议程:请区长阮开森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第二项议程: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宣读关于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分析通报;
第三项议程:请涵东街道党委书记代表一类乡镇、三江口镇党委书记代表二类乡镇作工作表态发言;
先请涵东街道上台发言;
现在请三江口镇上台发言。
第四项议程: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及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06-08年度工作责任书;
首先请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上台领取责任书,名单顺序如下: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萩芦镇、白沙镇、新县镇、庄边镇、大洋乡、涵东办、涵西办、商城管委会、赤港开发区;
请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上台领取责任书,名单顺序如下: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建设局、民政局、计划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国土分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局、涵江记者站、统计局、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办、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司法局、环保局、农办、科协、计生局、计生协会
第五项议程:由我宣读表彰决定;
现在进行表彰仪式:
首先请区级计划生育示范合格村代表(12个村)的村支部书记上台领奖;名单顺序如下:江口镇园下村、官庄村、三江口镇南兴村、白塘镇后宫村、梧塘镇梧梓村、萩芦镇梅洋村、白沙镇田厝村、新县镇上茅村、庄边镇前埔村、大洋乡车口村、涵东办顶埔社区、涵西办前街社区;
请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区公安分局刑警中队、涵江医院上台领奖;
请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代表(12名)上台领奖;具体名单顺序如下:林玉钗、祁梅金、李霞、刘国兴、刘秋霞、黄志勤、陈鸿耀、欧少蓉、林飞龙、许理莉、程新建、李丽梅;
请接受“国优”考评的四个镇街:涵西街道、梧塘镇、白沙镇、新县镇上台领奖。
因时间关系,其它示范合格村和先进个人这里不再一一颁奖,会后请各计生办派人到区计生局领取奖状和奖金。第六项议程:由区委书记林庆生作重要讲话。版权所有
结束语: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议程到这里全部完成。刚才,区长阮开森回顾了2005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通报了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情况;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和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了2006—2008年度工作责任书;并对全区31个计划生育示范合格村、2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50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区委书记林庆生作了重要讲话,从分析形势;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就如何巩固和提升全区“国优”的整体水平提出了要求;林书记的讲话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期指导性,为我们做好今后的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林书记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上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一、整治目标
通过全面整顿,严格依法注销、吊销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制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基本消除同行业共性食品安全问题,重点问题食品的复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整治和规范一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淘汰和挂牌重点整治一批问题企业,树立一批质量过硬、诚实守信的食品生产企业典型;推进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引导百姓科学、理性消费食品,共筑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三种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或滥用食品添加剂、未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通用规范》要求建立实施原(辅)料进货台账和入厂查验记录、添加剂领用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可追溯制度的和设备、设施、环境等生产条件已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等三个方面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6类区域性质量问题较突出的产品。
通过全面排查梳理,确认对以下六类重点问题企业开展治理整顿:
1.有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或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企业;
2.设备、设施、环境等生产条件已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
3.未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通用规范》要求建立实施原(辅)料进货台账和入厂查验记录、添加剂领用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可追溯制度的企业;
4.在年省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或年两节期间专项抽查中产品不合格或原(辅)料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企业,特别是饼干、糕点、肉制品、蜜饯生产企业;
5.有超许可范围生产加工或无证生产行为的企业;
6.年评定为C级、D级的企业。
对上述重点问题企业,要结合现场检查,对可疑原(辅)料、出厂产品进行抽样送检,被抽查企业、产品名单及检验项目等要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整治办公室。
三、整治措施和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月中旬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月中旬至月10日)
月10日前,应完成辖区内所有获证企业拉网式的全面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查企业的生产环境和生产必备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并持续保持资质的一致性;二查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核查台账记录是否真实、齐全,是否购买、贮存、使用非食用物质;三查添加剂管理及使用环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卫生部公告规定,是否建立并保存食品添加剂贮存、保管、领用、投料等相关记录;四查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核查企业每批出厂产品是否按规定检验项目逐批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并有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五查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环节涉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的建立、执行情况;六查以往检查和抽查检验中不合格企业整改措施和复查检验落实到位情况,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现场检查情况应按企业逐家记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二)整改复查验收阶段(月11日至月10日)
针对检查和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企业逐家下达整改通知书,规定整改期限,指定专人督查。对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一律停产整顿并暂扣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吊销生产许可证;对生产环境、条件等已不能保证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的,以及未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可追溯记录制度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许可范围生产加工或无证生产的企业,一律取缔,并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从严处罚。对严重违法企业和负责人,要按规定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人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重点问题企业要逐家提交整改承诺书。企业整改原则上应于月20日前全部完成。问题企业整改结束后,必须向整治办公室提交整改复查报告。未经整改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整改复查工作要做到“五不放过”:一是问题原料来源、问题产品流向未查清的绝不放过;二是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绝不放过;三是违法企业未受到惩处的绝不放过;四是企业管理措施整改不到位的绝不放过;五是企业生产环境、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绝不放过。
(三)整治跟踪阶段(月11日至6月底)
对整改复查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检查措施:一是在今年6月底前,每周至少要巡查1次;二是监督企业每月对已自检合格入库(出厂)的产品按品种送检,直至连续3个批次均合格止。6月底前,省局将对我市辖区内问题企业的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抽查,对此次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企业,省质监局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连续2次跟踪监督抽查不合格且不合格项目涉及安全指标的企业,将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整治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工作。组长由郑文全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康清河(市政府办副主任),姚海良(市质监局局长)、陈细田(市药监局局长、食安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经贸局、卫生局、工商局、海洋鱼渔业局、粮食局、公安局、药监局、质监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全市上下要齐心协力,相互支持与配合,切实抓出成效。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局、市局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此次全面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大局出发,确保整治成效。
(二)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承担大要案或难以解决的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协调和督查、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请求市政府对食品监管工作的支持等职责;各个责任小组承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治理整顿办公室承担食品监管工作的计划、任务分配和总结,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审核和上报等职责。
(三)动员部署,营造氛围。
立即组织召开全市所有获证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治理整顿动员大会,传达有关精神,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宣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彰一批质量信得过的名优企业,曝光一批制假售假企业黑名单,取缔一批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
(四)加强督查督办,认真查办大案要案。
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不论案件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严惩,坚决把“五不放过”的要求落到实处,并努力从一般案件中挖掘大案要案线索。对于严重质量问题、社会影响重大的违法案件,及时上报整治办公室,对已查明食品质量安全直接涉及危害生命健康的案件,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对于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必须坚决移送,严禁和杜绝“以罚代刑”或“罚过放行”等违法行为。
(五)及时报告,沟通信息。
全面集中治理整顿过程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治理整顿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材料的搜集、整理,每日报送专项整治动态,每星期五下午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于月10日前将全面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整治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整治办公室报告,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治理整顿结束后,向市政府做一次专题汇报。
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一)
今年,**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县委、政府的文件精神,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确保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我镇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了责任
一是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成立安全工作监督考核小组。为了将2019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一切安全隐患,镇政府组建了安全工作监督考核小组,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进行严肃处理,对本年度未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村进行奖励。三是层层落实责任。为了加强责任意识,年初,镇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镇政府与各村(社区)、学校、企业业主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四是落实了奖惩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事故单位或个人建立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了将我镇的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抓出成效,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民的安全意识教育。一年来,镇党委、政府通过召开“三干会”,镇机关干部、群众代表、各村(社区)、单位负责人、企业业主等专题会,部署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书写标语60份,墙报专栏21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500余份,时刻绷紧了安全这根弦,同时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是加强安全知识培训。今年进行了2次安全知识培训,并邀请县级部门做宣讲,基本做到了“人人学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知安全”,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到了家喻户晓,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
三、健全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今年,我镇按照县上相关的文件和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要求,一是规范了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制定了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制度。二是建立了重奖举报制度、追踪调查制度,对非法生产项目镇政府安排了线人10名进行跟踪,发现情况及时进行了处理。三是坚持领导带队进行安全检查制度。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增强
一是镇、村(社区)、企业安监机构网络健全,镇政府配备了3名安全监管员,强化了业务培训,并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执法配合。二是在往年的基础上,加大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特别是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和安全影象设备的投入,今年共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万余元。三是结合“五个一达标建设”,进行了认真完善,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认真落实“五个全覆盖”,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体系,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今年来给各村(社区)和企业单位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文件,督促村“社区”和辖区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目前辖区村(社区)和企业已全部落实到位。
六、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结合我镇实际,在狠抓各项安全工作中,认真落实县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了以下重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狠抓了非煤矿山安全排查整治,每月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的企业进行2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发放了整改通知,限期进行了整改。二是抓好了道路交通安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了非法营运三轮、摩托车和违章车辆整治工作。一年了查处违章车辆220辆,幼儿园车辆超载3起,整改道路隐患3处。三是抓好了消防安全。对集中区域进行多次排查清剿火灾隐患5处,为单位和业主敲响了警钟,确保了无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抓好了森林防火、防汛安全。五是抓好了食品安全。一方面重点抓好了农村举办宴席的安全监管;另方面抓好了学校和商店的食品卫生,今年会同工商、食品药检等部门对镇辖区学校、商店和幼儿园进行了清理,查出1起过期食品和2起学校食堂没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六是抓好了建筑安全的排查和整改。在排查中对3处隐患进行了整改。七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今年加大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打击力度,使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得到了有效控制,一方面通过采取疏阻结合,集中与分散排查;另一方面借用了县安监局的先进探测仪,做到了“三不漏”,即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使我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基本得到了遏制,从去年以来,多次检查都未发现有非法生产迹象。八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20处安全隐患进行了限期整改,目前,无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死亡指标控制为零,确保了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齐抓共管,领导班子和纪检组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今年了**镇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年初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基本做到了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整治;同时镇纪检书记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对不完善的事宜进行了落实,党政班子履职到位,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
2019年,我镇的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部分村(社区)、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存在着对安全隐患重视不够,排查和整治有不到为情况。二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健全,由于基层政府在执法上力度不够,致使业主在安全隐患整治中有不到位的现象。
八、下步工作安排
2019年,我镇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抓好以下工作,确保我镇安全稳定,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一是强化宣传,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利用各种会议,标语、板报、培训等方式,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开展安全应急自救能力的演练,进一步提高人民的安全意识。二是强化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开展有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二)
xx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狠抓监管、狠抓落实、狠抓创新,确保了全乡秩序稳定、人心安定、经济和社会事业长足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目标分8分,自评分8分。
(一)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全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同步规划、统筹部署。202019年,向党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4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6次,乡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平发肉联厂液氨设备已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已出具专业评估报告。(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二)督促落实。按照“五个全覆盖”、“五个到位”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排查治理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强化职业危害防治。一是于6月底完成了重点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76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27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统计表》发放,各重点企事业单位配合完成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统计表》填报,便于乡全面了解各企业责任落实情况,有助监管。二是要求各企业完善职工信息台账,有效防治职业病。三是完善了乡境内6家企业的《五落实五到位信息统计表》。(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三)强化监管。乡政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于1月初与各村社、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和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全面落实“五级五覆盖,重点落实两委同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共签订目标责任书30份。(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四)协调配合。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等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年来乡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目标分16分,自评分16分。
(一)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xx乡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乡安办结合安全排查情况,统一由系统上报,督促好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了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目标分8分,自评分8分)。
(二)细化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督点、频次,乡安办每季度对乡境内企业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也进行排查整治,如林业办清明前后和暑热天气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国土办加强对建故安全巡查等。巡查均采取“四不两直”、“三步工作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提高针对性和精确性,推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全年共开展排查整治12次,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点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按期整改销号,如恢复乐青加油站经营正在申请中。(目标分8分,自评分8分)。
三、强化基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目标分21分,自评分21分。
(一)加强宣传教育。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参与培育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队伍,发挥群众监督作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从业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如加强建筑工匠管理和乡厨培训颁证工作,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企业员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二)加强辖区内企业安全监管力度。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19〕5号)要求,健全我乡荔德小学、绕城安置点房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必备的办公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等。(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三)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研发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安全本质文化水平。(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四)做好准备,迎接做好安全社区建设。(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五)加强乡镇、村社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成立专(兼)职安全监管队伍,具体负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如各村主任任村安全监管员,发放扑火工具到各村和重点户。(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六)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制度建设、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基础建设工作,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七)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深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优化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年年初根据实际修改应急预案,今年开展应急演练2次,着力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和企业间预案无缝衔接。(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目标分8分,自评分8分。
(一)强化非煤矿山安全。对各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长期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每月严格巡查1次顺山石英砂厂,要求按相关规定开采。(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双超”治理,乡安办联合乡交管办定期不定期到乐青路沿线进行“双超”检查,完善顺山石英砂厂、平发肉联厂、川鸣蔬菜厂、盛世纸厂、东岳纸厂、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村道社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乡交管办和各村劝导点建设;按照“应建必建”和“全覆盖”要求,协调配合好区交运局牵头安装临崖临水高差3米以以上路段路侧护栏,全部完成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护栏建设任务。(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三)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扎实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排出隐患整改时间表,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目前已与经信局和油气公司协调,油气公司整理好安全相关资料后报我乡安办,落实应急预案。(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四)其他行业领域。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监管工作。加强对液氨设备、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户、劳动密集型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五、持续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目标分20分,自评分20分。
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针对性地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按照上级要求和我乡实际,开展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劳动密集型企业排查整治、乡厨宴请管理、企业隐患自查上报、五落实五到、党政同责、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安全和夏季消防检查等专项行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平安。
六、持续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目标分7分,自评分7分。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 大部制 服务型政府 职能转变
顺德大部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改革背景。本次改革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广东省顺德区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试点单位的函》,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批复》等文件的要求,进行了本次改革。
改革方案及进程。改革初级阶段:部门合并。顺德区委、区政府于2009年9月16日公布实施了《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顺德党政机构由原来的41个精简到16个,精简幅度接近2/3。其中设置1个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5个党委工作部门和10个政府工作部门。①改革深入发展阶段:审批制度改革。②2010年初,在第一阶段部门整合的基础上,顺德开始组织实施新一轮的审批制度改革。经过涉及清理审批事项和实施审批事项标准化两个方面三次的连续改革措施,顺德区共计清理500多项审批项目,且很多涉及政府的核心职能权利;顺德在全国率先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将商事主题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不再考核企业注册资本,③从而减少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大幅降低了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
“顺德模式”的几大特征
机构精简幅度大,部门领导配置减少。本次改革将区委区政府原有的41个党政部门砍掉将近2/3,只剩16个部门,其中设置1个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5个党委工作部门和10个政府工作部门。部门配置最多“1正5副”,不少在改革前担任局长的人员不得不“屈尊”担任副局长或相应级别的其他职务。
以人为本,兼顾各方利益。由于在改革过程中,改革操刀者考虑到现实利益问题,为了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不出现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采取编制不突破、人员不降级、转岗不下岗等以人为本的措施。
党政部门交叉合并。在我国行政管理的实践过程中,一度存在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混乱现象,党委和政府两个系统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重叠交叉现象。这一方面削弱了行政系统的执行力,另一方面影响了党委集中精力抓方向性、全局性的大事,造成党政机关职能错位。而顺德在大部制改革过程中,将一些职能相近的党委及政府部门进行合并,例如将区委办公室与区政府办公室合二为一,区委政法委与区司法局合署办公,这样有利于精简机构,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
以转变职能为中心,削减和下放不必要审批权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政府更应重新定位自身角色,管好该管的事,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顺德区的改革,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及时清理了500多项不合理的审批事项,并首次实行商事登记改革,降低各类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
“顺德模式”产生的效果
精简政府机构,提高行政效能。将原有的41个部门削减为16个,部门领导配置最多“1正5副”,大大精简了机构。消除了部门林立带来的弊端,相应减少了行政审批程序,极大地提高了政府效能,增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能力。
实现部门领导高配,增强部门协调能力。新组建的部门首长有5个是由区委常委或副区长兼任的,他们在处理政务的过程中能够直接调动不同部门人员,相比于以前部门首长,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繁琐程序,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顺德在改革过程中,坚持“宏观决策权上移,微观管理权下移”的方针,将100多项县级管理权限下放到街道及镇,一方面给镇放权,一方面要求镇向社会放权,极大地激活了社会中介组织的活力,将一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社会事务通过招标等方式承包给社会组织去完成,使得政府能够集中精力处理重大的经济问题。在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废除了不少审批事项,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顺德大部制改革的不足之处
监督机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在改革方案中,关于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作用的发挥除了由纪检监察部门来执行外,主要寄希望于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但是,在实际权力运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人大、政协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导致在权力相对集中的大部门中,权力运行缺乏相应的制约。
缺乏制约,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在改革中,为提高行政效率而组建的大部门制,其中不少部门首长都是由区委常委及副区长、政务委员兼任。这种管理体制减少了行政层次,压缩了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决策,提高了效率,但是由于上述原因,部门首长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同时容易导致部门决策的非科学化。
干部队伍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由于部门裁撤合并,导致大量的工作人员职业发展受到较大的影响。随着部门的减少,部门正职指数减少,不少公务员会遭遇职务晋升的“天花板”,感觉自身晋升无望,可能会消极怠工,更有甚者可能会走向的不归路。
“顺德模式”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借鉴意义
十报告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根据我国的行政管理现状,就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府。而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明确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政府管什么,二是如何管。因此推进大部制改革也应沿着这条路做一些大胆地探索。
下放或削减不合理的审批事项,实行商事登记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府”这个词的词根来自希腊文,意思是“操舵”,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是划桨。⑤政府不能也没有权力决定市场主体的准入问题。一个企业究竟适不适合在市场上发展,要靠市场竞争去检验,而不是政府部门的审批。政府部门把持着不少不应有的市场准入许可,掌握着审批权,一旦政府把自己视为创造财富的主体,走向公司化,就会引起公共权力的异化,极易产生权力寻租行为,导致腐败的滋生。因此,按照市场竞争的公平准则,下放和削减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实行商事登记改革,不设市场准入资金,降低准入门槛,为它们提供优质服务,才能海阔凭鱼跃。
突破简单的“上下对口论”,坚持“一地一策”的思路。立足于转变政府职能,根据行政层级的不同,区别设置部门。省一级政府及副省级城市政府应该与中央政府保持一致,重点加强提供公共服务及宏观调控的部门,减少具体管理微观经济的部门。地市及以下政府,应根据地方资源禀赋、发展定位,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部门,体现地方特色,以此展开对现有部门的重新裁撤组合。
以强化职能为目的,合并党委部门与政府部门,促进党政关系优化。大部制改革不应局限于行政部门,同时也应该涵盖党委部门。我国行政体制存在着一些职能重叠现象,如党委部门中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农业问题,但是政府口也有农业局等部门,两个部门在职责方面存在重叠,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推诿扯皮,争功诿过等现象发生。在可行性的基础上,这些部门都可以进行有效的整合,实现精兵简政。
实现大部门制部长级别高配,增强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在各级党委及政府组织中存在着大量的议事协调性组织,这些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相关部门存在着职能重叠的现象。在改革的过程中,可以由一位政府副职领导或党委常委兼任部门首长,实现部门首长在级别上高配。当前政府副职或党委常委作为分管领导,并不作为分管部门第一责任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听取工作汇报,改革后他们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工作负全责,时刻面临着问责压力。由此产生的问责压力能够激发他们的动力,使其忠实履职,改变以往庸政、惰政的不良现象,提高办事效率。
【作者分别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注释】
①④张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尝试—关于广东省顺德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与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0年第6期。
②李芝兰,梁雨晴:“地方政府行政改革何以持续—广东个案探析和启示”,《学术研究》,2012年第11期。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县“十小”整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县”主线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治劣与扶优相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县城及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其他“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等。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黄酒、茶叶、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促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建设、经贸、教育、农业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通过整治,争取将辖区内中心集镇(工业园区)的小商店逐步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并对有关的定点、专业供应(批发)商逐步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经贸、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建设、供销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争取在20*年年底前将辖区内中心镇及重要旅游景点内固定经营的小餐饮店(点),100%建立档案并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将流动经营的小餐饮摊点基本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要求发放卫生许可证。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的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索证索票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严厉打击无销售农药资质的销售点,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化肥含量不足、故意“坑农”等行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整治,争取将辖区内的全部农资供应(批发)商100%纳入监管范围,并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严禁经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证照不齐全单位生产的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农业、经贸、质监、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需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建设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通过整治,争取在20*年年底前将辖区内中心镇、旅游风景点内的小音像店90%纳入监管范围。此项任务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安全监管、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准入门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液化气供应点的经营行为,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和气瓶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争取20*年年底前将辖区内中心镇的小液化气供应点90%以上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并对其上游的定点供应(批发)商100%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及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和瓶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已充装气瓶上明显清晰标明充装单位,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等部门配合。
四、行动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试点阶段:从现在起至20*年底,摸清全县“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2009年1月至12月,在全县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并转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初至2010年底,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各行业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各乡镇(街道)都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整治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十小”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各部门、乡镇(街道)要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人员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组(县质监局牵头)、小食杂店整治组(县工商局牵头),小餐饮店整治组(县卫生局牵头)、小药店整治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小农资店整治组(县农业局牵头)、小菜场整治组(县工商局牵头)、小音像店整治组(县文广新局牵头)、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组(县经贸局)、小客运整治组(县公安局牵头)、小液化气供应点整治组(县建设局牵头)和新闻信息组(县委宣传部牵头)。
各牵头部门、乡镇(街道)要各司其职,明确分管领导(组长)和联络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于6月30日前将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分管领导(组长)和联络员名单报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021977)。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以落实县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县”主线为重点,把整治工作与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帮扶整改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十小”单位的同时,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科学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行业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围绕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认真履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建立全县“十小”整治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及时“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