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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校园精神文化作为一种在教育活动中产生、形成和发展的特定的文化形态,对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具有重要的隐性作用。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可以营造一种浓厚的心理健康教育气氛,起到渗透性、暗示性的作用,使大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从而拓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校园精神文化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隐性作用,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可以营造一种浓厚的心理健康教育气氛,起到渗透性、暗示性的作用,使大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从而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一、校园精神文化的内涵
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茨基提出的“文化历史发展论”,对理性认识人的心理的文化属性和人的心理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人的心理是怎样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呢,维果茨基认为,人的心理发展过程不同于自然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心理的“人化”过程与文化历史发展过程。人的心理是在人的活动中以各种符号系统为中介和工具发展起来的,是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维果茨基把语言符号这种不同于“劳动工具”的进行“精神生产”的特殊工具称之为心理工具,这是在人类物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文化历史发展的产物。人的心理机能正是随着精神文化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的。人有怎样的心理世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置身于何种精神文化环境之中。
从校园精神文化的角度来研究心理健康教育,首先必须把握校园精神文化的概念。精神文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多义的概念,很难得出众人都能接受的解释,可以说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学者对文化有着不同的说法。已有的研究告诉我们,适用于一切学科的校园精神文化概念是不存在的。由于其概念是依存于特定的学科或研究主题的,故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不可简单地搬用其他学科中的校园精神文化概念,而必须依据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特点或自身的研究主题来确定。参考有关界定,本文所指的校园精神文化是指校园中师生员工的精神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它由学校的学风、教风和校风加以体现,是师生共享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集体舆论、社会心理以及各种认同的文化意识和各种流行的文化思潮的综合体。
二、校园精神文化的心理健康教育功能
1,建构功能
人的无限丰富的心理不是先天具有的,归根到底来源于实践,但是,心理发生以后的建构则是在已有的心理结构与精神文化作用的统一中进行的i从这个意义上讲,精神文化创造了人和人的心理。精神文化对心理的建构,从一个角度说是精神文化环境向人的心理的不断内化,从另—个角度说也是人以认识、情感等心理生活的方式享用和消费精神文化,这就是人的心理机制对精神文化的整合,通过它的整合作用,精神文化信息得以内化,人的心理得以发展。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校园精神文化与个人心理建构的关系,是指对象化了的校园精神文化与人的内在精神之间的关系。这里,校园精神文化指以语言、文字、学风、教风和校风等为载体,可以在人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世代流传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集体舆论、知识体系、社会意识形式、社会心理等精神文化结果,这些精神文化结果有物质载体,它是超越个体精神而存在的,同时又具有观念特征,它同人的内在精神方面可以进行观念之间的直接交流,因而它对人的心理建构有着独特的作用。
2,同化功能
校园精神文化是以一种内化为隐性的、精神的规范和尺度去影响人的。它反映的是学校中的人、事、物的精神性存在,所以校园精神文化是一种无形的环境力量,它通过一种氛围的营造,对学生进行潜在的隐性的教育,在不知不觉中内化为学生的道德、情感、意志和行为。这种氛围的形成,其核心是特殊的心理环境的形成,它反映出学校所有成员特有的共同的心理品质,同时也给置身其中的全体成员以特有的心理影响。所以说创设符合学生心理健康要求的校园精神文化,就是创设良好的群体心理气氛。良好的群体心理氛围一旦形成,群体共同的价值取向,群体成员的归属感、认同感,使得群体成员形成共同的心理倾向,甚至具有共同的心理品质。易言之,尽管心理环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的环境,但它对学生的心理活动,乃至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都有巨大的潜在影响力。一些研究者指出,心理环境对“儿童学习有很大的影响力,它们和老师、学生之间所形成的关系不仅影响儿童的学业发展,更重要的是影响了他们整个个体的成长”。
3,控制功能
校园精神文化从本质上应是对社会消极文化的剔除和对积极文化的摄取,即对社会文化“扬弃”后的精神沉淀,这种精神文化一旦在校园确定以后,反过来也就对异质文化具有排异扬弃功能。因而,一个经过教育者对社会文化进行有目的滤化、净化加工而形成的校园精神文化,一经产生,就成为一种独立的力量,有力地控制着校园行为。校园精神文化具有使校园行为模式化的功能,当个体处于这个“过滤”过的环境下,通过个体无意、无形而又无时不在的“观察学习”,就能使其行为准则、价值取向、思想观念等方面向积极向上的校园精神文化靠近,并内化为自身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从而形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4,导向功能
校园精神文化的价值导向功能主要体现在校风建设上。校风是一种无形的教育力量,通过无形的大家共同认可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依靠群体规范、舆论、内聚力等无形力量实现对成员的约束。以美国哈佛大学校训“让柏拉图与你为友,让亚里斯多德与你为友,更重要的是,让真理与你为友”为例,这不只是几个字的拼凑,而是一种文化积淀,一种人文精髓,是这所学校世代永存的行为风范和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与其说哈佛大学是致力于培养社会良才,倒不如说它是在用一种不息的精神引领着每一学子,引领学子们走向人文、走向科学、走向真理。校风潜藏于校园,又弥漫于校园,同时又显性于个体行为,深刻影响着校园人的心理趋向和精神状态,达到一种“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的教育效果,形成心灵的感应和精神的升华,使人有意无意地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心理品质等方面与教育目标相一致,从而实现对自身健康心理、健全人格的塑造。
三、从校园精神文化出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校园精神文化作为一种载体,既是深层的群体意识。又是群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用无声的语言传递大量信息,对提升心理健康意识有很大的隐性教育功能。但同时,校园精神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逐步完善、定型和深化的过程。笔者认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应从以下几点人手,
1,营造健康的校园精神文化氛围
校园精神文化应当源于社会精神文化而又高于社会精神文化,具有较高的格调和品位。高校应通过组织高层次、高水平的艺术团体来校演出及名著、名片、名歌赏析等活动,大力提倡严肃文化和高雅艺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高层次校园精神文化氛围,真正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使大学校园“充满一种由伟大思想、不朽著作和长远观点形成的令人陶醉的气氛”,抵制古今中外消极、腐朽思想的渗透和影响,抵制伪科学和非理性文化倾向,逐步杜绝校园中不健康文化或反文化现象,促使大学生从单纯的兴趣满足和感官愉悦中超脱而出,引导大学生的心理世界向着健康高雅方向发展。实践证明,能否对校园精神文化的发展与建设进行历史的逻辑的判断,做出合乎理性的认识与了解,合乎理性的评价与设计,是把握校园精神文化继承历史而又能面向未来的关键。面向现代化的我国高校校园精神文化建设需要当代大学生少一些情绪,多一些理性。
2,确立师生的主体地位
在传统的校园建设中,精神文化简化为学校管理的范畴与职责,“重组织轻个人”、“重工具理性轻人文关怀”,师生情感、价值、需求等被淹没在同一化的、模式化的、规范化的刚性管理中,造成师生精神文化建构的割裂,因此必须把精神文化建设与师生主体地位的建立结合起来,确立师生在校园精神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作为主体的师生又可分为学校领导者、教职工和学生三部分。学校领导者应高度重视校园精神文化的建设并确立合理的校园精神文化建设目标,宏观调控,确保目标的实现。教职工应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普及校园精神文化建设的理论,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使校园精神文化建设的目标转化为教职工的自觉追求。而对学生来说,在对他们加强教育的同叽则要提高他们的自我教育能力,要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就必须让学生感到“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没有任何的戒备心理,不必为自己新奇的想法和做法感到担心,在思考问题时,没有太多的条条框框,能够比较自由地思考和表达。因此,要很好地贯彻民主与愉悦原则,师生平等对话,相互尊重,创造和谐、愉快的心理环境,密切师生关系,使学生心情舒畅,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3,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实践
精神文化在本质上是抽象的,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得以体现。校园文化活动的设计一般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心理上的“安全感”和“自由感”,根据智能差异设计出灵活多样的形式与方法,使特长得到充分发挥并及时给予鼓励与肯定,让每位学生都有自我展示的空间和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激发学习兴趣和自信心。因此,我们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青年志愿者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书画展览、摄影比赛、辩论赛、演讲比赛、歌咏比赛、体育运动等等。学生通过在文学作品里抒发自己的所感所想,在辩论比赛中表现自己的口才以及在价值冲突中确立和传播正确的思想观点,在文体表演中展现自己对美的塑造,在科技创作活动中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等等,可以使自己在不同程度上释放能量、敞开心扉、展示自我,获得身心愉悦,达到心理平衡并从中受益。
4,开设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当前,一些高校正在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到高校整体教育体系中,作为学生的公共必修课或选修课。但实际上,这些课程大都是普通心理学课程,或是一般性的心理学常识课,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如果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内容跟不上社会变革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落后于人类文化的更新,内容陈旧、老化,这种教育就不符合现代社会对生命独特性的弘扬,就会限制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也不利于真正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构建具有自身校园精神文化特色的、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如学校可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的心理特点与心理需求,分别提出各年级心理健康教育的侧重点,有针对性地开设青年心理学、大学生心理卫生、人际交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课程。同时,还应了解学生的个别差异。区别对待不同心理特点的学生,灵活采用不同的方法、技术和手段,认真做好个案研究,增强个别教育的实效性。
关键词:教师教育;日本;特征;借鉴
教师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师素质的培养,影响着教师上岗后的育人质量。近年来,随着我国教师教育培养机构的开放化和高师院校发展的综合化,教师教育质量已经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主要内容。明治时期,日本就提出了教师持证上岗的规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教师资格鉴定合格证书》的实施,使教师教育走向更为规范化的道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对我国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借鉴。
一、日本教师教育的主要特征
(一)完善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
课程是教师教育活动赖以开展的主要依托和重要载体,完善的课程体系是确保教师教育的基本前提,日本不断加强教师教育课程种类和课程结构的改革,突显出以下特征:
一是课程类型多样化。20世纪70年代,日本就已经形成了由基础教育科目(普通教育和学科专业课的混合)、共同教育科目(相当于教育专业课)和专修专业科目(类似专业课程)组成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为教师教育提供了依据。目前为止,日本大学教师教育课程主要由九类构成:(1)有关教育的本质及目标的课程,如教育原理、教育理论、教育基础论、教育哲学等;(2)有关青少年身心发展及学习过程的课程,如教育心理学、发展与学习心理学、教育一青年心理学等;(3)有关学生指导、教育商谈指导的课程,如生活指导论、教育指导论、学生指导一心理辅导等;(4)有关教育方法及技术(包括灵活运用情报机器及教材)的课程,如教育工学、教育媒介论、视听觉教育、学习指导论、教育实践论等;(5)有关学科教育法的课程,此类科目没有特别规定,由各学校根据各自学科自行设定;(6)有关教育与社会、制度、经济有关的课程,如教育史、教育法学、社会教育、教育经济学等;(7)有关特别活动的课程,此类科目没有特别规定,由各学校自行设定,但要进行课外活动的研究;(8)有关教育实习课程,如教育实践研究、教育设计等;(9)其他课程,主要用于学生选修。如终身学习论、人权教育研究、教师表现法、环境教育、社会教育、教职演习、视听觉教育等。
二是教育类课程比重不断加大。1997年7月,日本教育职员养成审议会通过了《关于面向新时代的教员养成改革策略》咨询报告,加强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加大教育类课程的比例,增设了“与执教学科或教职相关的科目”,进一步完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1998年以来,随着日本《部分修改教职员许可法》《关于在与教育有关职员研修中推进活用卫星通信》《积极活用硕士课程的师资培养,推进现职教师的再教育》等政策、条例的颁布,教师教育的课程结构得到调整,减少了学科专业课程,加大了教育专业课程的比重。以初中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增加幅度最大,由原来的1分增加到31学分,高中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学分也增加了4学分。教育专业课程的增加,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教育类课程的学习,教师教育的职业特点进一步加强。
三是针对教师未来就业取向的不同,调整课程结构。培养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比较注重教育技能、技巧等教学艺术类课程的比例,培养初中和高中的教师比较关注专业课程以及教育理论课程的设置。为培养具有全球行动能力的教师,日本教师教育还开设了属于“综合演习”课程。这类课程是基于全球化时代所面J临的地球环境、多元文化、地域纠纷、人类生存等人类共同关注的课题所设置的课程,通过相关内容的学习和虚拟情景的设置,使学生对国际环境及不同国家的教育现象有所认识,为今后开展相应教育莫定基础。
(二)规范的实践教学环节日本十分重视教师教育的实践环节,在教育职员养成审议会的咨询报告中,曾多次增加教育实习的比重和各类教师资格培训课程的教育实践学分,并明确规定,要取得小学和初中教师的资格证书,必须取得5个教育实习学分,占课程学分总数的20%;要获得高中教师资格,则必须取得3个教育实习学分,占课程学分总数的13%。在内容上,已不局限于专业知识的运用,而更重视教师能力的测试、人品的考察、个性的评价,音、体、美、外语、计算机等技能水平的测验,以及处理教材、板书、编写教案、课堂教学等实际教学能力的考核。日本教师教育实践时间一般为15周以上,其中见习时间一般在7周左右,实习时间一般在8周以上;主要采取分散式和连续式两种方式进行。分散式通常安排在学年末,主要进行集中的强化式职业技能训练。连续式一般安排在学期末,依据课程内容进度进行阶段性的职业能力训练;日本爱知教育大学提出了“四年实习制度”,即由原来的在第三年为期五周的教育实习,改为由第一年为“体验实习”、第二年为“基础实习”、第三年为“教育实习”、第四年为“研究实习”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并相应增加了教学实践时间。
为确保实践教学质量,日本教师教育机构十分重视与中小学实践基地的交流与沟通,共同成立教师教育实训研究组织。高校研究者可以随时深入中小学,及时了解中小学的需要;中小学也能及时得到高校信息或指导,共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在实践教学评价上,注重评价的全面性,内容上不仅评价学生的学科专业知识,还对学生的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创新等方面的能力进行评价;方法上不仅采用考试的办法,还采取观察、座谈、测评等灵活的评价方法;结果是既有数量上的严格评判,又有文字上的定性描述。
(三)严格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教师资格认证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体现,是教师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严格、科学的教师资格认证是日本教师教育的又一特征。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具有较高的教师任职标准。日本《教师许可法》对教师任职学历作了明确的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是大学毕业者,且要经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考试,合格者才能取得教师资格。1983年,日本《关于改善教员的培养和许可制度》对教师任职资格提出了新的要求:与高中教师许可证一样,给幼儿园、小学、初中和聋哑校、盲校、养护学校的教师增设以“硕士学位”为基本资格的教师许可证,促进了日本教师学历层次的提高。二是建立了明晰的资格等级制度。20世纪40年代至80年代初,日本的教师许可证分为“普通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两种。“普通许可证”又分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三种,每一种又分为一级和二级。1983年日本首相中曾根在国会总选举中提出“教育改革七条设想”,把教员许可证分为三种,即“标准许可证”、“初级许可证”和“特修许可证”。1989年4月,日本颁布的《教育职员许可证法》中将教师资格证书等级划分为三种类型:“专修许可证”、“一种许可证”、“二种许可证”;其中获得“专修许可证”的基础是达到研究生院硕士课程结业程度,目的在于促使研究生院
结业者任教,并鼓励在职教师进修。“一种许可证”的获得要求是大学本科毕业者;“二种许可证”的获得者要求必须是短期大学毕业者。同时,为实现适应学校教育多样化,新设“特别许可证”,目的在于招聘有社会经验者任教,主要集中于小学音乐、图画、体育和高中电子计算机等课程。一种资格证书则是一种标准资格,二种资格证书的获得者则必须不断提高,方能获得标准资格。这种清晰的资格层级制度,可以遴选出适合某一层级的优秀教师,同时也激励教师向高一层级努力。
二、日本教师教育对我国教师教育的启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教师教育的成功经验,给我们以下启示。
(一)重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
重构课程体系,就是对目前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进行革命性调整,从根本上改变以“老三门”为标签认识教师教育的滞后理念,重新建构教师教育的课程模块及其运行机制。要以系统的观点,加强教师教育的独立性思考,建议加快确立“教师教育”二级学科的地位,实施重点建设。借鉴日本教师教育的成功经验,实施“宽、精、新、强”的改革应成为目前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主要着力点。
宽,一是专业基础知识宽,加快建立与学科内容密切相通的基础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宽厚的专业基础。每个专业的建设要首先明确专业知识的构成体系,厘清其间的内在逻辑、主次关系,依次确立相应的课程和内容。二是综合文化素质课程涉猎要宽,对于理工类的学生要加强社会学、文化学的课程设置,对人文类学生要加强数学、科学学科等相关课程建设,做到文理相通、相容。
精,一是专业主干课程要精选,以构成专业基础的核心内容为主线,重构课程内容,去除重复、交叉部分,精简课程门数,精选课程内容;二是对于核心课程、重点内容要做到教师精讲、学生精练,“讲”、“练”结合,把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必备的教学素养融会贯通。
新,即课程名称与课程内容要紧跟时展,要反应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陈旧过时、“正确废话”的内容要予以删除。尤其是教师基本功的练习,在传承传统“三字一话”的基础上,应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运用技能的培养,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教学促进作用。
强,是指强化教师教育类课程设置,在优化传统教育类课程的基础上,突出教师职业养成、职场中的职业道德、教师职业及其使命等课程的开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综合素养。
(二)加大实践教学环节改革
一是调整实践时间。目前我国教师专业技能实践环节时间一般在12学分,占总学分比重不足lO%,且集中在第七或第八学期。由于第七学期学生面临考研、撰写毕业论文,第八学期学生要参加考研复试、就业等学生密切关注的事项,结果使应有的实践时间既得不到保障,也不能使学生安心实习,学生在实习中得不到真正的锻炼,专业技能不能切实提高。学习日本的经验,建议进一步增加教师教育实践环节比重,力争使实践环节学分达到总学分的15%左右,约20周。时间分布上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把实践环节融入每个学期。
二是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做好高校与实践基地的协调与沟通,增强实践的计划性和目的性。把实践基地建设纳入教学基础建设,坚决消除“这是实习基地的事情”的偏颇认识,加强投入和沟通,多思考、多运作。不断加大实践基地硬件投入,尤其是微格教室、教学研究室以及相关教学设备、场所的建设,搭建师生交流实践教学体验的空间和平台。
三是完善并落实好实习考评制度。学生教学实践成效考核的主体理应包括教师教育机构的指导教师、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实践对象、实践学生自身四大主体,而目前只是关注了前两者的评价。实践效果如何,应该由实践对象(实习基地的学生)进行评价,而在实践考核制度上,该主体评价一直处于忽略状态;同样,实习学生的自我评价也没有重视起来,学生主体反思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完善多元化主体考核机制,加大考核的客观性、规范性,抵制随意性。
(三)修订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一是提高任职教师的学历要求。我国《教师法》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值得肯定的是,《教师法》的颁布规范了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对于提高教师学历层次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十多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和三级教师教育制度向两级教育制度的顺利转变,目前新任教师的学历层次已远远高于法律规定。在学历上要求上,《教师法》对教师任职资格的制约作用已经不大;相反,由于较低的门槛,使部分临学历界值的人员占据了较多岗位,造成多数高学历毕业生难以上岗。为此,加快修订教师法,提高教师学历的准入条件,势在必行。
二是明确教师实践教学技能任职标准。我国《教师资格条例》对非师范院校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提出了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要求,然而对实践教学经历和应达到的学分和等级要求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教师遴选上,实践教学技能考核成为弹性最大的部分,公立学校比民办学校更加明显。学习日本的经验,教师上岗以前,有必要增加“临床”教学经历的考察内容,强化教师职业的实践生成性;对不具备教师任职条件的人员,不能进人教师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