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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区妇幼健康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为根本目的,扭转工作局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成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做好上下沟通协作
妇幼健康事业是基础的民生事业,关系到妇女儿童的健康,更关系到人口素质的提升,相关项目也是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为此,全区妇幼健康工作者要有大局意识,讲担当、尽义务。区乡村三级要协调一致,数出一处,遵章守制,扭转提升工作。卫健局妇幼科要发挥行政监督指导全区妇幼健康工作的作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监督,要及时准确的向卫健局和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上报工作信息和进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遵守工作纪律,学习业务知识,及时准确完成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落实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院感防控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加强对孕产妇合并肺炎等危急重症救治指导力度,做好对重点病例的救治工作指导。开展儿童肺炎疫情监测。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妇幼健康管理工作。
三、统筹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做好“两纲”、“十三五”、妇幼健康扶贫终期评估和经验总结,按照“十四五”、新“两纲”要求,部署落实妇幼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衔接。坚持“大健康、大妇幼”理念,推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争取社会支持,共同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协调、开放发展。
四、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2011年妇幼保健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按照“体系要全、体制要顺、机制要活、能力要强”的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力发展妇幼保健事业,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浙江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浙江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2020年全区妇幼健康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注重提升服务能力,加强重点指标管控,做好“两纲”收官工作,推动全区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发展。
一、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统筹谋划
对标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纲要、2011-2020年妇女儿童“两纲”目标,各镇、街认真梳理辖区指标完成情况,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收官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指标任务,迎接上级专项督导。在做好2011-2020年“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基础上,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结合市实际确定新周期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和“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鼓励支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医改提出的医疗机构“两个允许”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和机制创新增强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管理
全力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卫计发〔2018〕2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母婴安全行动(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孕产妇安全管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管控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实施约谈追责。深入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今年按省工作安排组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技能演练竞赛和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市级孕产妇危重症、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初产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和4.2‰以下。
四、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015年,我市妇幼卫生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核心,以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重大妇幼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创新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工作成效,继续推动我市妇幼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产儿科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等级保健所创建工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新一轮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50%以上。
2、以标准化和精细化为核心,全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管理、运行管理和服务管理。深化妇幼卫生工作绩效和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提升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3、认真落实妇幼保健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产科急重症诊疗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二、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4、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围绕规范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指标落实好、人民满意好,积极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打造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5、加强妇幼保健基础工作管理。继续实施“母婴保健工程”和妇幼保健“一卡通”服务,落实妇幼保健免费服务内容,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质量。做好围产期服务管理,提高孕产妇自然分娩认知率,降低剖宫产率。
2013年全县妇幼保健工作以医改为中心,以《母婴保健法》为指导,以实现《两纲》为重点,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和妇幼安康工程,推进妇幼保健各项工作,统筹抓好基础管理、信息宣传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全县对孕产妇实行常规做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检查,尽早发现和阻止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母婴传播,并作好此项工作的宣传、信息登记和上报。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工作及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二、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抓降消项目培训,按照降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县乡级妇产科、儿科人员进行强化专业技术,推广孕产妇危重急症识别、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关键技术的培训,全县妇产科、儿科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并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和产科技术大比武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母婴传播培训工作,对所有从事孕产妇保健和助产技术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继续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建设活动,所有开展助产技术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建设标准。开展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达标建设。
三、持续实施妇幼安康工程。根据《省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在政府保障、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妇幼保健管理、妇幼保健服务提供、妇幼健康状况和妇幼安康工程指标完成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进行表彰。
四、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和项目工作的管理。按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要求,实施2013-2020年“两纲”规划,并做好2001-2010年“两纲”卫生指标的终期评估工作。加强产科建设,按照省卫生厅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卫生院可以开展剖宫产,一般卫生院不得开展剖宫产,要严格剖宫产审批制度,进一步落实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对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实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危重孕产妇监测和审评及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和利用;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加强“母婴三证”管理;开展爱婴医院复评工作,加强爱婴医院管理。组织开展防治出生缺陷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健全产前诊断网络,积极推动产前筛查工作,规范遗传咨询和B超产前筛查技术。落实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力争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40%以上。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临床进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健康教育、项目宣传和督导工作,落实项目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不断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长效措施,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进一步完善孕14周孕妇B超检查、终止妊娠手术各项制度。
五、各项工作指标。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80%,婴幼儿系统管理80%,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100%。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0/10万和18‰以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2‰以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围绕2014年全省妇幼保健工作要点和丽水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任务目标,以保障母婴安全为重点,持续推进妇幼保健全过程管理、全面创建、全人口管理、全员培训、全信息交换的“五全”管理理念,规范妇幼卫生的管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全面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目标
(一)质量指标
(1)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杜绝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二)保健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2013年,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坚持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巩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创建成果为主线,以“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以实施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依法加强母婴保健行业监管,完善母婴保健服务功能,提高妇幼保健管理综合能力,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推进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全区妇幼卫生工作整体水平。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妇女保健
1、孕产妇保健管理率100%,其中,孕产妇早孕建卡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高危孕妇筛查率>30%;高危孕妇专案管理率100%;产妇产后访视率>98%;孕产妇产前筛查率≥90%。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100%;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窒息抢救成功率>80%;剖宫产率二级医院控制在40%以下、一级医院控制在20%以下。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内。
4、妇女病普查率>85%,治疗率100%。
5、全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7/万以内,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100%,凭证分娩率100%,凭证取环率100%。
(一)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积极争取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中央国家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力争县委县政府政府在县妇幼保健机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资金上给予政策支持,改善县妇幼保健院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功能和水平。
(二)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
认真贯彻国家卫计委和中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开展全县妇幼保健与计生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推动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
(三)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1.严格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管理。执行国家产科服务基本标准,规范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助产技术服务,控制不合理剖宫产,实行“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采取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2.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审批准入项目;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的管理。
3.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按照《省母婴保健人员资格考核办法》,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技术考核,建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准入与考核制度。
2014年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积极落实省、市妇女儿童“十二五”发展规划,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大力实施“妇幼安康工程”,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温馨安全在妇幼”主题实践活动,大力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目标任务
年内实现目标:《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率达100%,早孕建册率、系统化管理率、产后访视率达9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1/10万以下。《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达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5%以上,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检测率达95%以上。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6‰以下。剖宫产率控制在30%以下。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母婴安全行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1、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加强与新农合政策衔接,争取实现农村参合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
2、加强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
3、认真落实《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工作;做好高危儿筛查,实行专案管理。
2013年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将围绕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宗旨。以实施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夯实妇幼保健基础性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促进全市妇幼卫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工作指标
(一)重点效果指标
户籍孕产妇零死亡;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二)主要服务指标
孕产妇建卡率>98%,早孕建卡率>98%,系统管理率>98%,产前母血清筛查率>89%;住院分娩率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无孕产妇死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7%,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7%,体弱儿管理率100%;新生儿死亡率<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8%;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7%;婚前保健率>95%,孕期艾滋病、梅毒检测率>98%,叶酸服用率>95%;完成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任务指标。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