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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为,排查整治违规坟墓,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旬阳县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旬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本次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全镇党员领导干 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村组干部违规私自修建的大墓、豪华墓以及活人墓;重点区域是东吕公路、赤沙公路沿线以及集镇周边。目标是从现在起利用一年时间,通过开展整治,实现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及家属的违规坟墓全面整改到位,重点区域旧坟不露、新坟不增,其他区域逐步开展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和“权责统一”原则,按照“逐步整改以前、严格控制今后”的思路,由镇民政站牵头,____社区负责集镇周边违规坟墓整改任务,其他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交通干线两侧违规坟墓整改任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坟墓整改任务,具体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5年5月10日-6月29日)。按照各自整改任务,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要确定专人负责,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对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所修建的违规坟墓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排查摸底情况于6月27 日前报镇党政办。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6月30日-2015年10月30日)。按照“迁移、改造、拆除、遮挡”的办法,凡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存在违规修建坟墓行为的,主动到镇政府登记自查情况并积极整改到位的,不再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包括退居二线领导和离退休人员),力求在自查整改阶段自觉整改到位。
(三)综合整改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6年1月31日)。对在自查整改阶段隐瞒情况不登记或不自觉整改的,经排查核实后,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整改的,由公安机关、殡葬执法大队等依法依纪进行集中清理,对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律实行严格问责。
具体措施是:集镇建设规划区内不得出现新坟,已有的旧坟全部迁移或就地改造。对交通干线可视区和集镇周边影响观瞻的坟墓要迁入各村组规划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无法迁入的,墓碑要改小、改矮,墓碑瓷砖要改造为灰、黑两种颜色,并绿化遮挡。对查不到所有人的坟墓,要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后按无主坟墓依法处置。对活人墓,根据《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第24条“禁止为活人建造坟墓”规定,必须进行拆除。今后,在火葬区安葬的职工干部,一律实行火葬,骨灰统一安葬丹凤岭公墓,不得乱埋乱葬,不得到农村购置墓地;在非火化区遗体安葬,单人墓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碑采用灰黑色,长宽不超过0.8米,厚度不超过0.1米,提倡推行卧碑。
(四)完善巩固阶段(2016年2月1日-2016年3月31日)。各村(社区)、各单位在认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重点区域管理不力、整改后又出现反弹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管理责任。要研究建立干部违反殡葬规定问责制度,对出现违反殡葬规定的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要加强公墓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村(社区)规划的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规范管理,禁止随意划拨和对外出售。要加强殡葬执法,坚决杜绝非法出售墓地进行牟利行为。要大力宣传火葬政策,推行火葬奖补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力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四边三化”行动方案》、《市深化“三沿”整治推进“四边三化”行动方案》、《县深化“三沿”整治推进“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乡殡改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乡“四边三化”坟墓治理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全面整治四边区域坟墓问题,通过生态化改造和迁移实现美化、绿化,恢复山体生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建设“洁净、美丽、幸福”的侨乡特色美丽乡村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改造为主,“改迁”并举治理青山白化现象,切实减少由于殡葬活动造成森林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坟墓生态化改造等综合治理,到2014年底,县境内高速公路、330国道、省道公路、通乡公路主干道可视范围(边界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0米、普通国省道、通乡公路主干道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坟墓得到全面整治。坟墓治理率100%,达到可视范围内“无坟化”目标,新型社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禁新”工作。坚决禁止新建私坟,通过严格考绩手段,确保“禁新”100%;对违规新建、扩建、修建的各类坟墓,按有关法规一律整改恢复山体生态原状。
(二)生态化改造。对“四边区域”现有私坟,按照坟墓生态化改造“四化”(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要求,对坟墓进行治理,去除坟墓硬化设施,恢复山体生态。具体标准:土坟化,拆除私坟钢筋水泥结构,覆以泥土,便于绿化植被和自然风化;植被化,在土坟化的基础上,种植绿色植被,融私坟于生态绿化之中;小型化,拆除私坟坟圈坟坦等部分;景观化,经过改造,使改造坟墓与山体生态景观协调一致。
××镇“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市“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坟墓整治工作主要以“杭千高速”和“320国道”两侧沿线500米可视范围内的坟墓整治为重点。根据我镇实际,我们确立了以320国道沿线3个行政村(××村、舒姑洋和新桥村)为主,02省道沿线相关村为次的整治计划。整治范围为: 320国道沿线坟墓160穴,分别为××村1穴、舒姑垟16穴、新桥村143穴;02省道沿线坟墓129穴。面对严峻的整治形势,我镇审时度势,自加压力,决定以“三沿五区”整治为契机,切实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扎实推进生态墓地建设,努力使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步入规范化渠道。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整治活动是市里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的,这是一项政治任务,镇党委政府把该项整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加强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村也相应成立了整治工作小组,落实了村级殡改信息员。建立了“班子成员包片、农村指导员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责任。今年我镇将民政百分考核重点放在殡葬改革工作上,比重达到40%,目的就是要求各村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着力抓好“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和生态墓地建设,形成依法整治和倡导生态葬法互动发展的局面;同时制订了“三沿五区”坟墓整治计划,落实各村坟墓整治任务分解,与相关整治村签订了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先行搬迁,用实际行动带领群众都积极参与到坟墓整治活动中去,让群众自觉的拆除和迁移坟墓。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营造工作氛围,我镇广泛进行了宣传发动。一是全面发动。及时召开了由村书记、主任、民政员、农村工作指导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农村指导员下村协助村召开好村民代表和坟主会议,把思想统一起来,让群众了解坟墓专项整治政策,动员他们及时快速的做好坟墓迁移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在集镇主要道路悬挂横幅,文体站报道组加强对坟墓整治工作的报道力度,各村做好舆论宣传,共张贴标语740张,公告185张,运用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向群众讲清坟墓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拆迁时间,使专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重点宣传。针对一些思想顽固不化者,我们亲自上门把《迁坟须知》、《迁坟通知书》等发放到每户坟主手中,告知有关迁坟注意事项,引导坟主正确的迁移坟墓。
3、调查核对,科学整治。为确保坟墓整治数据准确,我镇在5月份坟墓调查的基础上,6月份,镇社会事务办再次组织办公室人员下村进行实地核对,进一步逐坟对号入座,核实了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核实数据的同时,整治的科学性是相当重要的,这次坟墓整治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要求高、责任重,涉及到千家万户,不能盲目行动。为此多次下村了解各村整治情况,对整治村进行逐村走访,倾听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坟墓整治现场分析,同时邀请市“三沿五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员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在经过反复分析,提出了我镇以“绿化为主、迁移为辅”的整治方案。即对新桥村和舒姑垟村的整治坟墓,以绿化为主,保持现有绿化状态,加强日常的管理,保证今后不破坏绿化植被。对××村的整治坟墓,实行搬迁,一是考虑××村是镇政府所在地,要实现乡镇所在地无坟化;二是该坟墓在村中央,也属五区之内,利用这次坟墓整治的机会彻底整治。现××村已下达了坟墓迁移通知书,如坟主不主动迁移,政府将在10月份组织人员进行迁移。另外我镇还对02省道坟墓进行迁移整治,通过广泛细致的工作,目前129穴`已开始动迁,预计在10月份完成。
4、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我们以这次整治活动为契机,以整治促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殡葬改革后续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全面开展整治活动。在集中精力开展“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的同时,我们还对全镇范围内存在的一些的老坟新修以及治理不彻底、不到位的坟墓进行一次彻底整治,有效的解决平时一时难以解决的难题。二是加快生态公墓建设步伐。生态墓地建设是促进殡改规范化的一项基础工作。今年我镇的任务就是37个行政村100%建有生态公墓,目前,全镇30个行政村已完成,还有7个村已做好了土地整平,下一步就是种植树木草皮,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三是加强生态公墓规范化管理。我镇制订了《××镇生态墓地管理办法》,实行生态公墓统一规划、统一
设计、统一管理。镇里对各村进行现场督查,对不符合管理办法的村进行现场指导并限期整改。落实好墓区管理人员,维护墓区秩序,负责墓区场地卫生清洁和花草、树木的护养。墓区统一设立祭奠区,禁止用户随意燃放祭奠用品。另外公墓里预留10个左右的空墓框,一作为样本让群众观看,二以作备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主要以监管为主,确保生态墓区的更加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大执法处理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殡葬改革法规行为,尤其对老坟新修、乱埋乱葬等现象,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手软。各村殡改信息员做到日常监管,平时多留心,早介入,主动做好亡者家属思想工作。上半年我们已查处3起违法殡葬改革的案件,有效制止了“白化”回潮现象。
为更好地服务旅游企业发展,破除丧葬陋习,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争创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市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订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整体迁移的原则;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殡葬,本着尊重当地习俗,自2013年9月15日到2014年1月6日,对坟墓进行迁移。通过迁移,让视野可及、有碍观瞻的坟墓恢复生态植被,达到墓地生态和自然景观相融合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及实施时间
对夏郢组坟墓进行逐个编号、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桃蹊园区(路养鸡场对面)的坟墓231座,实施时间:2013年9月15日-2014年1月6日;
四、整治方式
为规范干线公路两侧的公益性墓地,清理散葬、乱埋滥葬坟墓,消除火灾隐患,净化城乡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殡葬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干线公路两侧墓地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坟墓整治工作,杜绝散葬及乱埋滥葬现象,树立对外开放和文明城市新形象。
二、整治范围
1、位于境内下列公路可视范围(第一山脊线以内)内的坟墓:烟青公路、同三高速、绕城高速、河滨南路、奇泉路、五区连接路、802省道(高疃镇政府驻地以东)、烟凤线(张格镇政府驻地以东)。
2、虽不在上述公路可视范围,但处于山林密集地带,存在防火隐患的坟墓。
3、建成区范围内影响市容市貌的坟墓。
三、整治目标和主要任务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11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治理乱建坟墓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122号)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7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扎实推进殡葬改革,节约殡葬用地、破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约办丧事的社会新风尚,促进我乡生态旅游乡镇建设,依法整治乱建坟墓回潮问题,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现将我乡开展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治理范围
根据殡葬管理法规,凡“三沿五区”内的现有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予以保留外,均属专项治理范围,必须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我乡的治理具体范围:县道沿线一重山、瑞云山风景区、灯炉寨瀑布风景区等。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限期清理“三沿五区”内地表的新旧坟墓,采取拆除迁移、覆土深埋等方式分类处理,恢复生态植被,坚决刹住违规乱建坟墓(含翻新扩建)的歪风;扎实推进殡葬改革,防止“回潮”现象。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年月日前)
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每村不少于2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召开动员大会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这次专项治理目的意义、治理范围、治理方法和依据的政策法规解说清楚,宣传到位,要认真扎实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要把清坟责任落实到责任人,为全面实施专项治理打下基础。同时,要组织力量对治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调查摸底,造册上报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当地推行殡葬改革和禁(清)坟时点,区分不同情况,逐一登记造册,查清建墓户主,于年月日前,各村要按时上报《“三沿五区”专项治理乱建坟墓表》。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化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礼祭,县政府决定以公路两侧为重点,对全县范围内私埋乱葬的坟墓、坟包进行清理。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城乡环境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深化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祀为突破口,以清理和整治私埋乱葬坟墓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清查清理整治活动,达到对私埋乱葬的有效控制,遏制土葬,提高火化率,促进城乡环境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
二、任务目标
1、在2012年6月15前,由民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和乡镇配合,对全县公路沿线两侧的坟墓地行全面彻底的清理,达到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没有坟墓、坟包的目标。
2、对在林地、耕地、山地私埋乱葬坟墓进行清理,要深埋深葬,不留坟包、不立碑。
三、方法步聚
1、召开会议。2012年2月,县政府召开各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会议,落实工作任务,下发工作方案。
同志们:
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分析当前我区生态葬法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特别是利用清明节这段时期,动员大家在全区打一场“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和生态墓地建设的攻坚战,确保我区生态葬法工作取得明显突破。
一、强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生态葬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推进生态葬法工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改变城乡面貌,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人的观念更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体现了执政为民理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近几年来,全区的生态葬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成绩应予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该项工作对照对照生态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区域内“三沿五区”坟墓(即:沿公路、铁路、航运河道视野范围内的坟墓;耕作区、开发区、住宅区、保护区、风景区内的坟墓)的治理还不彻底,有些地段乱葬滥埋现象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治理。生态墓地建设进度还比较缓慢,乱建、修建坟墓甚至建大坟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去年,我区虽然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两个90%的考核指标(坟墓治理率达90%,基本实现“三沿五区”无坟化;生态葬法覆盖90%的行政村),但实事求是地讲,对照这一目标,我们还有差距。对此,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推进坟墓治理和生态葬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强化举措,全力推进生态葬法工作
今年,全区生态葬法工作总的目标是,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两个95%的考核指标,即坟墓治理率达95%,基本实现“三沿五区”无坟化;生态葬法覆盖95%的行政村。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围绕这一目标,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抓紧实施,坚决打好这场“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和生态墓地建设的攻坚战。
1、宣传要率先发动。开展墓葬整治,一定要把统一思想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尤其要重视抓好村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要大力贯彻教育在先、思想在先的原则,将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到整治工作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通过有线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生态葬法的目的、意义、要求和规定,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要因势利导,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达成思想上的共识。区委宣传部和区级新闻单位要做好宣传方案策划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一边倒的宣传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工作要抓住重点。开展“三沿五区”坟墓治理,推动生态葬法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抓出成效,必须突出重点。具体来说,就是要“两手抓”,即一手抓坟墓整治,一手抓生态墓地建设。对于坟墓整治,就是以“三沿五区”为重点,紧紧抓住清明节这一有利时期,再动员、再部署,再次掀起推进坟墓治理和生态葬法工作的高潮,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突破。对于生态墓地建设,这是坟墓治理的配套工程,是从源头上遏制骨灰乱葬滥埋、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可以说是解决治本问题。目前,全区还有千金、石淙两个镇未启动生态墓地建设,请务必在今年上半年启动建设,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双林、和孚两镇要加快生态墓地的建设力度,力争上半年能完成。其他各镇要充分发挥已建的生态墓地作用,出台政策,适时实行全镇骨灰集中安放。这里需要表扬的是善琏镇,是全区唯一实现全镇骨灰集中存放的乡镇。区政府为支持坟墓治理和生态墓地建设,专门出台了以奖代补政策,全力支持各镇、开发区搞好生态墓地建设。希望其他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迎头赶上。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美丽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办[2013]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
凡在沈海线罗长高速、福温铁路琯头段沿线一重山地表的坟墓都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殡葬改革方向,集中整治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地表的坟墓,经过做细致的工作后,鼓励、动员墓主将坟墓迁入陵园或骨灰楼,其余的通过植树披绿方式,限期集中整治,恢复生态植被,坚决杜绝新建坟墓,对特别是“活人墓”要坚决予以拆除,达到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看不到坟墓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墓地生态整治工作从2013年3月15日起至2013年8月底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为有效遏制我乡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现象,加快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动以绿色殡葬、惠民殡葬、公益殡葬和人文殡葬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城乡规划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乱埋乱葬,建豪华大墓、活人墓(寿坟)之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进火葬为基础,生态安葬为方向,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以转变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大坑的主要作用。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为此次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乡民政、国土、林业部门为执法主体,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密切配合。各村要本着不推诿、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实施本村辖区“二区一线”(“二区”指乡、村建设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线”指属地范围内的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下同)范围内的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原则。重点对“二区一线”范围内的违规墓葬、顶风抢建的活人墓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建造的活人墓进行整治。
3、堵疏结合原则。各村要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暂时未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由所在村划定可葬区。
4、依法行政原则。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