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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机制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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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创新机制

摘要:文章从三个方面入手对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机制进行探讨,包括:评价机制――系统要素价值判断;调控机制――系统要素调节控制;保障机制――系统运转条件支持。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创新机制 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具有复杂的系统结构,是由众多要素构成的系统;它又是一个由诸多环节构成的动态过程,是该系统各要素共同促成的过程。而教育方法创新机制同样是机制群,由评价机制、调控机制、保障机制等具体机制构成,它们彼此联系、彼此作用、相互交织、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

一、评价机制――系统要素价值判断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机制中的评价机制是教育者围绕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目标,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系统内各要素价值进行判断、排序、选择和应用,使系统内各要素保持最佳结构和功能,为发挥最大创新机制创建良好物质基础。机制是系统内各要素的耦合,这种耦合需要各要素的有机联系和相互作用,但作为物质基础的各要素本身的结构和性质对耦合起着基础性作用。具有优化、合理的要素是最大限度发挥机制功能的前提条件,低劣、残缺的要素将抑制要素耦合和机制发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由众多要素组成,包括作为主体的教育者、作为客体的旧的方法、作为工具性的载体中介、教育场景、教育目标等,每项要素的评价尤为重要,发掘具有创新能力的教育者是方法创新机制发挥的核心,正确评价旧方法失效原因是方法创新机制发挥的关键,选择评价科学的载体中介是方法创新机制发挥的重点,灵活评价选择利于方法创新的教育环境是创新机制发挥的条件,而对方法创新所要实现目标的预测评价是上述各项评价工作的归旨,引导各项具体评价工作实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目标。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评价机制需要建立科学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使各项评价活动科学有效,使评价结果具有合理性。评价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因此在评价过程中主体必定要建立一套评价指标,供主体参照使用。指标是系统要素外在的表现形式。评价指标体系是由指标组成的系统,是具体化、操作化、系统化的评价标准,是人们认识价值系统结构和变化规律的结果。相对被分解的评价标准而言,评价指标体系只是它的一种表现形式。评价指标体系是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建立起来的,可能是主观随意的,也可能是客观科学的,如果评价指标科学正确,主体能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指导主体选择所需的具有价值的事物。但如果评价标准本身偏颇错误,则易导致主体对客体的评价有失公正。因此建立严谨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客观准确地评价客体尤为重要。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是教育者进行方法创新的客观活动过程,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更为必要。为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机制应采取全面系统的评价指标方法,例如建立多指标综合评价标准,确定指标阈值及参数,确定评价指标权数,确保评价标准趋于科学合理。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评价机制需要采取科学的评价工具及技术手段,这是进行科学评价的技术性前提。在中国,习惯将评价方法分为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两类。在西方,评价方法有硬评价和软评价之分,这与中国的定量与定性一致。根据词义,定性有对犯错误或罪行的人确定其问题性质,测定物质包含哪些成分及性质等含义。定量则有测定物质所含各种成分的数量、规定数量及规定的数量三种含义。定性与定量都是方法创新评价机制的技术方法,各有优缺点,需要互补使用。因为方法创新系统内各要素的性质很难全面定量分析,因此应配合定性方法进行。在定量分析中,应使用统计学、数学中的成熟机制评估方法进行,例如采取确定数学技术,进行现行规划与动态规划;使用随机数学技术,构建回归模型、因素模型、聚类分析模型等;使用模糊数学技术,构建模糊综合评判模型、模糊积分模型、灰色模型等。依靠这些具体的评价模式与方法,可使数据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可靠有据。

二、调控机制――系统要素调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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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治湖南建设的高职院校“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研究

摘 要:法治湖南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湖南的具体实践,“法治湖南”不仅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一张名片,也是湖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湖南建设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和共为。湖南有70多所高职院校,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教育部门,应大力践行法治精神,持久、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本文在分析当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缺失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精神和法治湖南建设的需要,提出新形势下如何构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以期增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高职院校成为法制教育的有效阵地,进一步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法制教育;高职学生;“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3-0062-02

“四个湖南”已成为湖南省的新名片,其中“法治湖南”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软实力。法治湖南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湖南的具体实践,《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强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 湖南有70多所高职院校,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教育部门,应持久、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

一、高职院校加强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是预防犯罪、提升公民法治思维、构建法治国家的重要措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党的十以来,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全国上下开展了广泛的法制教育,湖南的高职院校也不例外。

(一)践行依法治国思想,推进“法治湖南”从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变

依法治国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历史性转变,法治思想承载着正确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取向。重视高职学生法制教育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法治实践具有重大的意义,有助于推进法治思想从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变,有助于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高职院校成为法制教育的有效阵地,为社会培养更多具有法律意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有效的法制教育将促进湖南高职院校践行法治精神,构建法治环境,以适应湖南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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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纠纷解决机制的法治研究

摘 要 由传统向现代型体制迈进的过程中,教育领域纠纷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现阶段,由于对高校法律性质定位模糊,高校教育纠纷的复杂性逐渐使得现行纠纷解决机制捉襟见肘,难以有效解决教育领域的众多纠纷。深入研究高校教育法律关系、各种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而在反思现有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法律应对措施,已经成为现在高校教育研究中的一个焦点问题。

关键词 高校教育 管理 纠纷 行政管理

1 高校教育中常见的纠纷

传统管理模式认为,在校学生应当遵守校规校纪,否则学校就可以按照学校的校规校纪对违纪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但随着就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旦学生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会对其个人的职业发展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因而,高校对学生的处罚越来越受到学生群体的高度关注。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成为近年来的热点问题。

2 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冲突解决的困境

为了更好地研究高校与学生纠纷的解决问题,我们对河南的洛阳和南阳、江苏的徐州以及黑龙江的哈尔滨等地的2008级~2011级的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关于“和谐校园教育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的调查。在我们调查问卷中,涉及到“你曾经因何原因与高校发生纠纷”的问题, 26%的同学认为是教育机制问题,34%的同学认为是学校管理模式的问题,因此可以认为造成高校教育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高效管理权性质界定不明确,以及现有纠纷解决制度的不完善。

2.1 高校管理权性质界定模糊

对高校管理权性质界定不明确,导致冲突时的纠纷性质难以判断,成为法律救济的障碍。导致性质界定模糊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法规授权的不明。尽管我国现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高校的权力规范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不完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1)有关高校的法律法规常常出现下位法与上位法相互冲突的现象。(2)高校学生管理权相关法律、法规很多仅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3)高校学生管理缺乏程序性规定。由于传统观念、旧的行为方式惯性的影响及缺乏应有的理论指导,高校在管理实践中很少重视学生程序性权利的保护,从而导致高等学校学生权利救济途径不畅,进一步激化了原有矛盾,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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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针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机制不完善、教育内容陈旧和教育方法传统单一等问题,必须更新教育观念、完善教育机制、丰富教育内容、践行教育新方法等,从而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观念;高校;大学生

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面临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机制不完善、教育内容陈旧、教育方法传统单一等。主要表现如下:

(一)教育观念落后

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一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缺乏对新的师生关系的认识,教育观念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着错误的质量观。把教育质量等同于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办学规模。存在以专业知识教学为中心,片面追求办学规模和经济效益,忽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存在着错误的教育观。把学生视为被动的接受者,向大学生灌输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脱离了大学生的实际,思想政治教育中出现单向施教、强制压服,从而抹杀了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三是存在着错误的人才观。认为专业知识考试分数高,外语成绩好的学生才能成才,忽视学生思想品质和身体素质。这种错误的人才观必然导致错误的教育观和质量观。

(二)教育机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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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依法治教实践探索

【摘 要】 文章探讨了四川内江教育治理法治化实践。概述了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必然性,介绍了内江市依法治教的成效,提出改革完善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策略:完善教育治理法律制度体系;健全教育治理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法治教育创新实践。

【关键词】 教育治理;依法治教;法治化

教育治理法治化是在教育领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把政府、学校、社会、公民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和各类教育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完善教育依法治理、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新常态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要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地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一、时代需求: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必然性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教育领域亦是如此,面临的都是“硬骨头”、难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着教育的发展,对接受高质量、多层次的教育,有着越来越强烈的需求,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如何突破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和障碍,只能是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改革,建设更为高质、合理、有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一个国家整体生活状况的好坏,在很大程序上取决于其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依法行政可以说是依法治国的关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按照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强化教育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设,促进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全面落实法治要求,构建公平正义的教育法治环境。同时,教育治理法治化是规范办学、破解学校管理难题的必然选择。作为依法治教重要组成部分的依法治校,就是在落实学校办学自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2]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用法治的方式对学校工作全局、管理全程进行统摄和指导。当前,学校办学过程中法律问题、管理漏洞与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二、区域实践:内江市依法治教成效

四川省内江市教育系统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切实推进教育行政管理观念与方式转变,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价监督,促进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3]开拓了依法治教工作的新局面。

1、以法治意识为导向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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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初探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机制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各构成要素按一定的组合方式而形成的机理和运行方式。随着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建立、健全优化、高效的运行机制已成为时代迫切的需求。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机制;构成要素

1 关于机制的界说

1.1 机制的自然科学意义

机制一词最早源于希腊文,在自然科学领域,一般用“机制”表示研究对象各组成部分的有机关联性和运转原理。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等通常类比借用此词。如生物学和医学在研究一种生物的功能时,常说分析它的机制。心理学在研究一种记忆心理现象时,也常常要分析它的机制。阐明一种心理现象的机制,就意味着对它的认识已从现象的描述进到本质的说明。

1.2 机制的社会科学意义

“机制”引申到社会科学领域,在一般意义上是指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联结模式,以及通过它们之间的有序作用而完成整体目标、实现其整个功能的运行方式。首先,机制是由要素按一定组合方式构成的整体;其次,各构成要素的功能状况及其组合方式决定整个功能;第三,各要素功能的发挥需在整个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实现。机制是各要素之间相互适应、相互制约、自行调节的自组织,其功能是耦合的,形式是动态的。

1.3 机制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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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研究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探析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研究在教育界、理论界争论较为激烈,有许多新的观点开始出现。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实质是将人的思想品德与社会发展要求一致起来,是将现实社会中不完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逐渐培养成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的教育过程。教育者如果能够正确认识和了解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理论,就能够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增强自觉性,引导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顺利进行。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机制;规律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教育主体对受教育者提出的思想要求、观念要求、道德水平要求、人格品质要求,通过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教育活动,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思想政治观念、道德观念和人格品质过程。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体负责组织调动各种教育要素与教育资源,设计教育计划与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沿着既定方向运行。客体作为受教育者在本身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也会在受教育过程中产生主体性,一定条件下具备主体功能。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在各种要素关系动态变化过程中展现的,其实质是促进受教育者形成与社会发展要求相一致的人格品质的教育实践过程。

1 正确认识教育过程的基本机制

充分认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基本机制,对于丰富和增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自身素质和能力,对于更深刻认识和更准确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客观规律,灵活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行之有效方法去逐步实现教育目标任十分有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基本机制是指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将各种要素在教育目标引领下发生必要的有效的联系。基本机制不是教育方法,而是方法之原理,机制受教育规律制约。方法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运用必须要通过教育机制的桥梁作用来体现教育过程中存在的规律,而规律也要通过机制的作用对方法进行制约。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基本机制以其自身的有效性在教育实践的具体过程中用自身的有效性推动思想教育向新境界发展。

存在于思想教育中的基本机制主要有宣讲机制、学习机制、说服机制、激励机制、调节机制、沟通机制、管理机制。宣讲机制是指通过向社会成员讲解和阐述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对社会成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机制。学习机制是指组织社会成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时政政策的教育机制。说服机制是指用新的理论观点教育和影响受教育者的教育机制。激励机制是指教育主体遵循受教育者的思想行为特点和规律,以社会要求为依据,运用利益方式、荣誉方式、奖励方式去激发和鼓励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的教育机制。调节机制是指教育主体运用调节方式对受教育者进行心理调节、关系调节、行为调节,为受教育者创造一个和谐愉悦身心状态的教育实践活动。沟通机制是指教育主体与受教育者在认识观点上互相交流的实践活动。管理机制是指运用管理手段约束受教育者的思想行为,促进受教育者达到社会要求的教育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机制的实际运用必须立足于社会现实,必须面对受教育者实际状况,必须遵循机制在解决受教育者思想实际问题上的有效性原则。

2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矛盾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由许多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复杂运动过程,这个过程必然存在基本的矛盾和一般的矛盾。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矛盾是是发展需要所具有的要求与受教育者现有的思想品德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要求之间的矛盾。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成员实际的思想品德水平同社会对思想品德要求有差距。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就是要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品德水平,用教育的力量推动社会成员以实际行动缩小这一距离。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矛盾存在和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始终,矛盾的运动和发展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联系在一起,推动着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运行和向前发展。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解决这个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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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内外化耦合机制研究

摘 要:在引入“耦合”概念的基础上,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外化看成一个不可割裂、同时并存、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的完整过程,分析了参与该过程的各因子在耦合机制作用下,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外化的影响形态和效果。对于利用思想政治教育内外化中各因子的可控性和耦合作用,整合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和效果最大化具有理论价值意义。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内外化; 耦合机制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3)06-0041-03

内外化运行机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机制之一,是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重要循环过程。为揭示个体在思想政治教育内外化过程中内外化形成和发展的循环累积状态及其运行、转化的机制,这里引入耦合概念。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来说,“机制的创建与运行具有一定目的,即为了实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目的,各种要素的组合与耦合都要围绕该目标进展”[1],因此,内外化耦合机制的研究对于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和创新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意义。

一、内外化耦合机制的内涵及其特殊的理论意义

“耦合”一词的原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电路元件之间的输入和输出存在着密切的配合和相互影响,并可以通过彼此的复杂作用,从一侧向另一侧传输能量。现在很多学科都使用“耦合”概念,以研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分间相互依赖的程度及彼此相互作用的规律。

在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内外化机制中,引入“耦合”概念的内涵是: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内外化过程的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复杂关联性;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循环累积因果关系;构成内外化机制各要素的功能、作用方式及其规律性的运行模式。内外化耦合机制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征:

1.螺旋上升的方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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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在现阶段已初步确立并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针对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成长的重要作用,以及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现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文章提出宜从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入手,加强高校管理体制的创新、法治文化理论的研究及法治教育教学的改革等方面,更好地推动高校法治进程。

关键词: 高校 法治文化建设 创新工作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因此,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高校法治文化作为其中重要内容更应大发展大繁荣。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历时20多年来,已经取得一定成效,要更好地发挥引领性、塑造性的作用,关键在于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

一、何谓高校法治文化

高校法治文化这个概念已经提出一些年了,但是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概念,可以确定的是它应该是法制建设法治建设发展和高校文化进步相互融合孕育的派生物,属于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法治文化这个概念的内容、主题应是法制,形式、载体应是高校文化。所以,高校法治文化主要是指在高校别是以大学生作为主体的法律思想、观念、意识、取向等相对抽象的方面和高校相应的法律制度、理论、组织等具体的内容。它应具有宽泛性、教育性、传承性等特点:广泛性是因其对象主体是大学生,涉及的内容体系应该是比较宽泛的、浅显的;教育性是因其与高校文化密切相连、具有较强的教育性;传承性是因其宣传和教育必须结合高校文化氛围,与人文环境相和谐。

二、为何要创新高校法治文化建设

1.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对整个高校文化发展方向起保障性作用,能够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高校法治文化包括培养大学生法律品质与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法治观念。只有健康优良的法治氛围、法治精神才能确保高校文化的积极健康发展。“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1]大学生正处于生理与心理成长关键阶段,其辨别是非、自我控制的能力还相对较弱,很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对处于困惑中的他们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适当科学的法治教育,能促使大学生树立法治意识,提高评判是非曲直的能力。因此,做好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工作,才能使大学生养成理性思维的习惯,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面对所遇到的困难,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以理治事,依法行事,促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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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创新探讨

摘要:在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工作也应该突破已有观念的束缚,顺应时代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创新发展。本文认为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创新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首先是建立完善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统,其次是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消防法治教育形式,第三则是建立网络执法模式,最后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网络技术创新消防法治宣传。

关键词: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创新消防

法治教育是做好消防工作的一项长期性任务,进行消防法治教育,规范消防执法是保障,推进消防法治宣传是核心。如何根据微时代的性质,借鉴微时代的特征,构建消防法治教育新模式,推动消防法治建设,是本论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含义及特点

(一)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含义

法治教育是政府部门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工作。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就是以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为载体,对人民群众进行广泛而有效的消防法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信息技术将消防法治知识碎片化传播,让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有意或无意地接触到消防法治相关内容,学习消防法律知识,培养消防法律素养。在微时代背景下,信息更新快,信息内容丰富多样,人们既是信息的接收者,又是信息的传播者,这与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具有很大的不同。此外,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在内容方面,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信息丰富,易于浏览和存储,且更新及时,信息覆盖面广;在形式方面,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既可以通过文字、图片传递信息,又可以通过音频、视频等传递。在教育效果上,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能够突破时间、地域、受众数量的限制,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获得消防法律知识,发表自己的观点,共同推进消防法治建设。

(二)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特点

牢牢把握微时代背景下消防法治教育的特点是有效进行消防法治教育的前提和条件。微时代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传播速度快,受众覆盖面广,教育形式灵活多样,能够极大地促进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交流互动,达到以往消防法治教育所达不到的效果。1.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主体性人人都能在消防法治教育中发挥主体性作用,是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显著特征。这种主体性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治教育者的主体性。微时代的消防法治教育灵活多变,要想获得比较好的法治教育效果,教育者应该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微时代的有利条件条件,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方法进行消防法治教育活动。二是受教育者主体性。微时代信息传播媒介发达,信息量巨大,给消防法治教育的受教育者提供了很多选择的机会。受教育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有选择、有针对性地接收消防法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自己的消防法治观念。在传统的消防法治教育中,消防法治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联系较少,消防法治教育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在微时代条件下,现实社会中的时间、空间、身份、年龄等限制被弱化,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接收和传播信息,每个人都既可以是消防法治教育的教育者,也可以是法治教育的被教育者,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平等的交流能够大大降低受教育者的排斥和戒备,使消防法治教育更易于为人们多接受,更加深入人心。2.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的立体性传统消防法治教育主要负责部门当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为消防法治教育的主要承担者,由于其自身担负的任务复杂多样,在进行消防法治教育时往往受警力不足等条件的限制,只能进行有限的消防法治宣传工作,容易造成内容相对滞后,缺乏时代感。微时代克服了传统消防法治教育信息匮乏、内容滞后的弊端,在人人参与,全民法治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消防法治信息的快速更新,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交流互动更加频繁。微时代的消防法治教育使得消防法治教育信息从以往的静止状态转变为流动状态,教育模式从平面性转向立体性,教育效果显著增强。3.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手段的多样性传统消防法治教育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受教育者只有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场所才能获得消防法治的相关信息,至于消防法治宣传到不了的地方,则是消防法治教育的盲区。在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受时间、空间的这种限制已经被弱化,只要网络信号能到达的地方,消防法治信息就能到达。微时代的消防法治教育,既可以采用视频、音频的教育形式,又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进行消防法治信息的传播,还可以通过发帖交流,贴吧互动等形式,充分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性,使其更加主动地参与到消防法治教育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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