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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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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一)

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共财产以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此《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部门(班、组、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三、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学校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予以排查、解决。

四、加强消防设施的检查,并妥善保管。

五、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

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时,注意关好用电、用气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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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存在的火灾隐患及预防措施

摘 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创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环境,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多数寄宿制学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如因防范不当,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及时发现和解决好寄宿制学校的火灾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当前学校消防安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寄宿制学校;火灾隐患;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7-0150-01

一、寄宿制学校存在的现状及火灾隐患

(一)校方领导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能真正将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到议事日程

各级各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虽然形成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岗位责任制度,但对学校及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只停留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应付了事,不注重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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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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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范例

引学校的安全问题是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那么你们知道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大概要怎么写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小编整理的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范例【1】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配齐、配足消防器材。

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增强防火灭火意识。

四、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

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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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工作总汇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营造创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氛围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的校园网、宣传橱窗、黑板报、学校广播等宣传阵地进行大力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因此,必须把安全防范和教学质量作为学校一切工作中最主要的两件事来抓,做到“两手都硬”。

同时重视并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形势的需要,是客观实际的需要。近几年,由于学校事业发展,师生总人数剧增,连年扩招学生和大量引进师资,使人员结构、人员素质、人员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教学资源和教学设施还不能完全跟上变化的形势,还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因此,校园不安全因素较以前增多,校园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比以前大大增加。这就给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再者,创建平安学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这对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在教育活动中,每学期学校做到“六个一”即:一份计划、一次国旗下讲话、一次安全知识讲座、一堂主题班会、一次图片展览、一期黑板报。同时,对创建中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及时利用校广播加以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创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探索创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新机制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总务处主任及工作人员和各年级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把消防安全工作具体任务落实到班级、年级负责人,各层次负责人分别和下属各部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这样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使全校创建最安全学校工作“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组织、协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督查、记载等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

三、完善制度,奖惩结合,落实创建各项措施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学校逐级与消防安全责任人之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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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遏制消防事故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今年来,全国工作形势总体稳定,但部分地区接连发生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5日,省市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学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800平方米;11月15日,区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训,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火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针对当前形势,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结合工作特点,认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公安、安监、建设、文化、教育、工商、旅游等职能部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要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危化企业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技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三、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宣传、文化部门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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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黄山路第四小学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

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

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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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考

摘要:结合《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分析了当前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解读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条文内容,对高等学校如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具体建议。

关键词: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以下简称《规定》)经2009年7月3日教育部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09年10月19日颁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几点看法。

一、《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高等学校火灾事故频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巨大,加强高等学校消防工作因形势需要变得刻不容缓。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1998年已颁布实施,但针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却是一个空白。2006年5月,教育部委托北京科技大学先期启动了《规定》的起草筹备工作,在完成初稿第4次修改后,2007年11月,正式成立了由18所有代表性高校参加的课题组。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工作,《规定》终于正式实施。《规定》的颁布实施对加强高等学校消防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高等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又是大学生、教师、科研人员等社会知识分子主要汇集地,据统计,全国共有各类高等学校4000多所,教职工200多万人,在校学生约2700万人。国务院专门提出“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稳定,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规定》的颁布实施,承担起了对高等学校每一个学生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承担起了对党的教育事业负责、对人民生命负责的重任,意义重大;二是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将高等学校划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但还不是针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专门法规,《规定》的颁布实施,填补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立法空白;三是高等学校内消防管理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无执法权,对校内师生、外来人员、家属以及驻校内其他单位都缺乏制约力,造成了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不够,这一点也使依法立规工作变得格外重要;四是《规定》的颁布实施,将极大的推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朝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对于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从根本上提升全社会的火灾防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在高等学校的火灾案例触目惊心,如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学生宿舍楼火灾,导致4名女生死亡;2008年5月5日中央民族大学女生宿舍发生火灾,火灾发生时大部分学生都在楼内,所幸消防员及时赶到将上千名学生紧急疏散,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2003年11月24日凌晨,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6号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造成41名外国留学生死亡,近200人受伤,其中有中国留学生46人烧伤,11人死亡。血淋淋的火灾事故教训曝露出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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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防火消防工作总结

2020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贯彻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有关精神抓好防火消防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消防工作年度目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20年防火消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安排专题学习,持续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认识,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及时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领导小组,利用日常检查、组织培训、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基层宣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清明节”等特定时间节点,针对各自业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对象特点,以多种方式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向民政服务对象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推动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防线。同时,结合学习宣传活动,经常性、系统性地开展消防事故警示教育,营造消防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级消防安全会议、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消防安全培训等方式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防火消防工作,严格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责任体系。二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定期组织开展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切实杜绝监管盲区,有效地推动了消防工作的落实,2020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和民政服务机构未发生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三是按照省、市关于实施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民政系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制定工作,现目前4个下属事业单位已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完善消防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责任清单》的制定并实行动态管理。21家乡镇敬老院已完成清单制定。

(三)狠抓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险除患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的重点督查和日常监管,及时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提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流程、每一处环节。二是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稳步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养老机构、殡葬机构等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化作业标准,实现“真运行、真管理”。三是积极开展排险除患专项工作,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紧盯养老机构、公墓、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场所,开展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行业标准,安装消防设施,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升火灾预防、初期扑救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四是认真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集中整治要求,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整改责任,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持续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的资金支持,重点用于安全设施建设上,不断打牢养老机构安全基础。加强民政与消防、安监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做好实时监测,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五是定期开展危险用品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液化天然气、柴(汽)油、食品药品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设施设备、食品留样和药品储存安全的专项检查,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六是根据制定的《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民政系统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依托,督促流浪乞讨救助、殡葬、福利院、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自查、上报整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通过微信、QQ每日传送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信息。同时对各下属单位和民政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无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新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历史问题和困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机构主体责任能够全面落实。通过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坚决保持隐患排查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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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省政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指导省政府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对全省消防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与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

第五条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负全责;分管系统(行业)业务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所分管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监管工作负责;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第三责任人,对本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管等工作负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行政、生产等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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