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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纪委工作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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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工委强化监督调查汇报

一、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现状

县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撤销了县直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40个,维持乡镇纪委9个,保留公检法纪委、纪检组3个和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机构8个。秉着“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和“毗邻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则,组建了3个面向乡镇(场)、4个面向县直单位的纪工委监察分局,于2010年11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由县纪委两位副书记分管。县纪委监察局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科室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面向单位既是指导与被指导,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设行政编5个,工勤编1个,目前全县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均设有书记1名,副书记兼监察分局长1名。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两报告一巡查”制度开展工作,“两报告”指乡镇(场)、部门单位要每月定期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每月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一巡查”指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不定期地对所面向的乡镇(场)、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巡查。

二、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履行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责,各项工作都处在“边摸索、边推进”阶段,没有更多的经验可借鉴,加之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和完善。

(一)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一是没有理顺与纪委监察局各科室的关系。纪工委是正科级机构,而各科室却是副科级机构,要“副科级”向“正科级”进行指导并安排工作,存在一定难度。特别是机关科室众多,比如各地的纪委监察局都普遍设有10余个科室,而每个纪工委只有2-3名干部,如果同时有几个科室向纪工委安排工作,纪工委根本无法应付。二是没有理顺与所面向单位的关系。每个纪工委所面向的单位比较多,一般都辖20余个单位,很难熟悉各单位的情况,做不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实施监管。大多数纪工委的主要领导都是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新提拔的干部,担任领导岗位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威信不够,不敢主动监督。加上纪工委与所面向单位同属于正科级机构,在还没有形成具体监管制度的前提下,难以起到约束作用,有些单位在研究和实施“三重一大”问题上不会通知纪工委参加。

(二)监督检查实效不高。纪工委监察分局没有适合自身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只能以参加会议、走访座谈和上门督查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不够,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也不强,难以真正融入部门和单位的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知情权、参与权小,而且大多采取“派而不驻”的方式开展工作,没有真正的进驻单位,存在着裁判员远离比赛场地的窘境,监督的实效性不高。

(三)查办案件能力不强。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组织的主要职能。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时间短,人员少、业务不精、经验不足,很难独立查办案件。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大都是从其它单位调入的,有的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既缺少党纪、政纪和法规等知识,又缺乏谈话技巧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缺乏查办大案要案的经验、技巧和敏感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表面上,不善于发现一些深层次、实质性问题,造成件成案率不高,导致大要案案源流失。但是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性、法规性、原则性都很强,要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在较短时间内精通业务不太现实,必须通过大量的党纪法规学习、办案理论培训、跟班学习和实践锻炼等方式才能真正提升办案能力。

三、县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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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活动分析期间工作规划

一、召开委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年5月上旬至5月底)

(一)撰写发言材料

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以“港城当崛起、争先行、纪检走前头”为实践载体,紧密联系业务工作、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个人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重点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落实“四个对”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要做到“三查三比三看”,即:查思想、比觉悟、看大局意识强不强;查作风、比实绩、看履职能力高不高;查纪律、比廉洁、看自我要求严不严),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委局领导和各室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分析检查,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作表率。

1、委局领导结合分工,重点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2、其他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对”要求,通过“三查三比三看”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遵章守纪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广泛谈心,征求意见

1、班子成员之间、分管(主管)领导与所分管(主管)职能室的负责人和党员干部之间相互谈心,交流思想,征求意见、建议。

2、各室负责人与本室党员相互谈心,相互交流思想、征求意见、统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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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四个突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总结及计划

去年以来,__区纪委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锻造一支反腐“铁军”。

一、提升素质,突出“作风建设”。结合“三严三实”活动,开展学习“学思践悟”栏目系列文章、业务知识大讨论等活动,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培训、混岗锻炼等方式,全面提升队伍工作能力。坚持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组织班子成员深系点开展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128人次,在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督促整改中推动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实行重点工作督办、“室组例会”和“工作周报”制度,培养“马上就办,办就办成”的工作作风。

二、围绕主业,突出“执纪能力”。出台派驻、巡察、执纪审查“三位一体”相关文件,建立案件主办人、领导挂案等制度,提高“派驻”功效、强化“巡察”作用、整合“执纪”力量,提升派驻工作水平。以两个“六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层纪(工)委的软件、硬件建设,逐步提高基层纪(工)委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执纪审查工作力度,组建办案人才库,培养办案骨干。完善舆情监控、督查督办、审计监督等与行政监察的联动机制,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进行问责处理,增强作风建设监督能力。

三、立足调研,突出“隐患治理”。对办结的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或有影响的案件,及时撰写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和治本功能。推行廉政隐患发现报告制度,动员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领域工作一线,排查廉政隐患27个,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治理。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察,形成专题调查报告14篇、调研报告28篇,许多调研结果转化为工作举措,推动64个问题妥善处理,推动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的落实。

四、强化监督,突出“纪律严明”。制定区纪委机关各部门权责清单,通过科学配置权力、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等,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委员会作用,强化外部监督。建立“定责、明责、述责、问责”环环相扣的“两个责任”链条,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对疏于管理、失于监督,该检查不检查,该纠正不纠正,该查处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工作计划:

一、提升素质,突出“作风建设”。结合“三严三实”活动,全面提升队伍工作能力。坚持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促进作风转变。实行重点工作督办、“室组例会”和“工作周报”制度,培养“马上就办,办就办成”的工作作风。

二、围绕主业,突出“执纪能力”。出台派驻、巡察、执纪审查“三位一体”相关文件,以两个“六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层纪(工)委的软件、硬件建设,逐步提高基层纪(工)委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执纪审查工作力度,组建办案人才库,培养办案骨干,增强作风建设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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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委会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检察委员会(下称检委会)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业务决策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检委会办事机构(下称办事机构)作为各级检察机关中负责检委会日常工作的法定机构,认真履行议题审查、会务服务、督办落实、总结指导等职责,全程参与、服务检委会决策过程,在检委会工作中处于枢纽地位。充分发挥办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的重要保障。本文试在现行检委会制度体系的框架内,围绕办事机构的基本职责,探索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履职的方法和途径,以期通过加强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检委会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议题审查,严把程序关口

议题审查是办事机构的一项基本职责。《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下称《组织条例》)第17条规定了办事机构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或事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虽然议题审查属于受理环节的程序性审查范畴,但作为一种前置程序,既能够滤除不属于或不需要检委会讨论的案件或事项,使检委会能够集中精力审议重大议题,又能够确保提交的议题达到主题明确、内容清楚、材料齐备的要求。

一般来说,办事机构可从以下方面加强对议题材料的审查:

一是审查议题内容是否符合检委会的议事范围。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下称《议事和工作规则》)第3条详细规定了检委会审议议题的范围,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范围要求审查议题,认为不属于议题范围的,要及时向检察长报告。

二是审查议题的提请及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承办部门提请检委会审议事项或案件,应当实行“三级审批制”,即承办人提出办理意见,承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分管检察长审核。办事机构受理审查认为议题符合议事范围及报批程序的,应当填写《安排检委会会议申请表》,报检察长决定是否提请检委会审议。如议题系检委会委员提出的,也应报检察长同意方可提请。

三是审查议题材料是否符合议题标准。办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题标准(试行)》(下称《议题标准》),认真审核承办部门提交的议题材料,并根据议题的具体类型审查是否符合相应的议题报告格式和主要内容、附件及议题制作要求等技术性规范。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议题要及时向承办部门提出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加强与承办部门、承办人的沟通,加强引导和帮助,共同做好议题准备等基础性工作。

二、规范文书制作,确保议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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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委会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检察委员会(简称检委会)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业务决策机构。检委会办事机构(简称办事机构)作为各级检察机关中负责检委会日常工作的法定机构,履行议题审查、会务服务、督办落实、总结指导等职务,全程参与、服务检委会决策过程,在检委会工作 中处于枢纽地位。充分发挥办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的重要保障。本文试在现行检委会制度体系的框架内,围绕办事机构的基本职责,探索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履职的方法和途径,以期通过加强办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检委会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一、议题审查,须严把程序关口

议题审查是办事机构的一项基本职责。《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简称组织条例)第17条规定了办事机构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或事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虽然议题审查属于受理环节的程序性审查范畴,但作为一种前置程序,既能够滤除不属于或不需要检委会讨论的案件或事项,使检委会能够集中精力审议重大议题,又能够确保提交的议题达到主题明确、内容清楚、材料齐备的要求。

实践中对办事机构履行议题审查职责存在一些不同认识和做法。如有的地方承办部门将拟上会审议的议题(案件或事项)经分管检察长审核后直接报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同意后再交办事机构进行议题审查。我们认为,这种程序倒置使办事机构在议题提请环节的程序把关失去作用,不利于保障检委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因为议题审查,首先必须规范工作流程,拟上会的议题(案件或事项)应当遵循“先经承办部门按三级审批制提请启动,再由办事机构受理审查,最后报检察长决定上会”的工作 程序。检察长同意提请检委会审议的,办事机构再对议题材料的格式和内容作继续审查。一般来说,办事机构可从以下方面加强对议题材料的审查:

一是审查议题内容是否符合检委会的议事范围。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简称《议事和工作规则》)第3条详细规定了检委会审议议题的范围,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范围要求审查议题,认为不属于议题范围的,要及时向检察长报告。

二是审查议题的提请及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承办部门提请检委会审议事项或案件,应当实行“三级审批制”,即承办人提出办理意见,承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分管检察长审核。办事机构受理审查认为议题符合议事范围及报批程序的,应当填写《安排检委会会议申请表》,报检察长决定是否提请检委会审议。如议题系检委会委员提出的,也应报检察长同意方可提请。

二、文书制作,须确保议事质量

检察文书是实现检察职能的重要工具,也是检验检察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尺。检委会在审议决定案件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工作文书,大致可分为表格式和叙述式两大类,其中:检委会决定事项通知书和检委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反馈表属于表格式文书,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议题报告和会议纪要则属于叙述式文书,不仅其格式与要素必须符合既定的形式要件。而且需要精心制作确保其实体质量。办事机构是起草检委会工作文书的责任主体之一,规范制作检委会工作文书,应当作为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中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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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述职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执纪为民、廉洁从政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乡镇(街道)、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述职述廉对象

全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

二、述职述廉内容

(一)思想作风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二)履行职责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初区纪委全会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特色、创新性工作情况;本单位、本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

(三)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述职述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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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整改方案

根据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书,现就县委常委会开展分析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在坚持以往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吸收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县委常委开展网上互动交流

探索建立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走进网络,倾听民声,了解民情,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网上互动平台和网络互动长效机制,开门纳谏,汇聚民智,扩大民主,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1、县委常委走进网络听民声。从5月份开始,县委常委登陆中国庆元网庆元论坛浏览网民的意见建议并适时以普通网民身份跟帖,积极引导网民文明上网。县新闻中心在庆元论坛发帖引导网民真实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由县委办对网民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后,编发《网讯》供县委常委参阅,并根据常委批示精神将有关问题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解决;责任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县委办;县委办及时了解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并做好督办工作;责任单位适时在网上公布办理情况。

2、建立健全网络民主政治建设长效机制。在全县推行10项工作制度:①人民建议网上征集制度;②重大民生问题网上征询、听证制度;③重大事项网上公示制度;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网上通报制度;⑤“网上问题、网下解决”制度;⑥机关效能、作风网络投诉举报监督制度;⑦重大突发性事件网上通报制度;⑧网民代表列席参会制度;⑨网络论坛管理制度;⑩网络评论员制度。

(二)县委常委召开民主恳谈会或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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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工委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一年来,各地的纪工委监察分局都陆续成立并投入运转,这种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别离的垂直监督形式,有力地处理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获得了很好的成效。然则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开展工作还没有统一、细化的规范和规范,也没有固定形式可以套用,只要少量文件作为指导。大多县(市、区)都是依据实践,将纪工委监察分局定位为纪委监察局的部属机构,详细落实纪委各科室下达的工作方案和任务,成为了纪委监察局的“灭火器”和“减压阀”,并没有最大限制发扬出派出机构的本能机能优势。

一、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近况

县依照市委、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撤销了县直部分单位纪委、纪检组40个,维持乡镇纪委9个,保存公检纲纪委、纪检组3个和垂直治理单位纪检监察机构8个。秉着“本能机能邻近、营业相关”和“毗连邻近、便利工作”的准则,组建了3个面向乡镇(场)、4个面向县直单位的纪工委监察分局,于年11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纪检和监察两项本能机能,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权柄范围内开展工作,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辨别由县纪委两位副书记分担。县纪委监察局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科室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面向单位既是指导与被指导,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设行政编5个,工勤编1个,当前全县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均设有书记1名,副书记兼监察分局长1名。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依照“两申报一巡查”准则开展工作,“两申报”指乡镇(场)、部分单位要每月按期向纪工委监察分局申报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每月按期向县纪委监察局申报工作;“一巡查”指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不按期地对所面向的乡镇(场)、部分单位的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巡查。

二、亟需处理的一些问题

纪工委监察分局首要实行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组织协谐和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责,各项工作都处在“边探索、边推进”阶段,没有更多的经历可借鉴,加之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处理和完善。

(一)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一是没有理顺与纪委监察局各科室的关系。纪工委是正科级机构,而各科室倒是副科级机构,要“副科级”向“正科级”进行指导并安排工作,存在必然难度。特别是机关科室很多,比方各地的纪委监察局都遍及设有10余个科室,而每个纪工委只要2-3名干部,假如还有几个科室向纪工委安排工作,纪工委基本无法应付。二是没有理顺与所面向单位的关系。每个纪工委所面向的单位比较多,普通都辖20余个单位,很难熟习各单位的状况,做不到有的放矢、有的放矢地施行监管。大多数纪工委的首要指导都是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新选拔的干部,负责指导岗位时间不长,经历不足,威信不够,不敢自动监督。加上纪工委与所面向单位同属于正科级机构,在还没有构成详细监控制度的前提下,难以起到约束效果,有些单位在研讨和施行“三重一大”问题上不会通知纪工委参与。

(二)监督检查实效不高。纪工委监察分局没有合适本身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和工作办法,只能以参与大会、走访座谈和上门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事前参加、事中监督不够,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也不强,难以真正融入部分和单位的实践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知情权、参加权小,并且大多采取“派而不驻”的方法开展工作,没有真正的进驻单位,存在着评判员远离竞赛场地的困境,监督的实效性不高。

(三)查办案件才能不强。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组织的首要本能机能。因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时间短,人员少、营业不精、经历不足,很难自力查办案件。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多数是从其它单位调入的,有的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既短少党纪、政纪和律例等常识,又不足说话技巧和打破案件的才能。在实践办案进程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不足查办大案要案的经历、技巧和敏理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查询只逗留在外表上,不擅长发现一些深条理、本质性问题,形成件成案率不高,招致概略案案源流掉。然则纪检监察工作营业性、律例性、准则性都很强,要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在较短时间内通晓营业不太实际,必需经过很多的党纪律例学习、办案实践培训、仆从学习和实践磨炼等方法才干真正提高办案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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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纪检监察调研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纪检监察中心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以课题研究为龙头,以工作研究和信息综合为基础,不断健全调研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调研合力,努力取得一批事关全局、对策可行的调研成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为我县反腐倡廉建设服务。

二、工作理念

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下两种理念:

一是树立“工作领先必须要调研领先”的理念。调查研究在整体工作中是处于最前端的重要一环,是任何一项重大工作决策前的基础性工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要密切关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领域、新问题和新挑战,注重调研先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工作领先。

二是树立“工作深化必须靠调研成果转化”的理念。必须贯彻“调以致用”的工作原则,把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出发点,以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作为落脚点,积极把调查研究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指导,转化为政策措施,转化为处理具体问题的办法,做到既要谋事,更要成事。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全局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注重对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性重大课题的研究。结合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动各项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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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湖南教育大事记

一、全省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表彰会在长沙召开

4月1日,湖南省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表彰暨省民办教育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委副书记梅克保,省政府副省长李友志分别发来贺信、贺电。省人大副主任肖雅瑜,省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省人大原副主任刘玉娥出席,省政府顾问、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省政府原副省长唐之享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王柯敏率队深入桃江县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

4月1日,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率队深入桃江县开展“下基层、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王柯敏厅长一行先后来到该县修山镇三官桥中学、县职业中专举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助仪式和厅机关党支部联基层授牌仪式,参观桃江县职业中专校园,并听取桃江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情况专题汇报。教育厅副巡视员陈飞跃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随行参加了活动。

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金展鹏院士首场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中南大学举行

4月7日上午,由教育部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中南大学承办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金展鹏院士”首场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中南大学隆重举行。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南大学校长张尧学致欢迎词,省政府教育顾问张放平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向金展鹏同志学习的号召》,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持报告会。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6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报告会。

四、2012年湖南省教育装备展示会成功举办

4月13日,2012年湖南省教育装备展示会在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拉开帷幕。本届展示会全面展示了新时期教育技术装备的各类产品,交流教育技术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并进行了教育技术装备的交流、洽谈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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