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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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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我镇对于民交委办函〔2017〕19号文件中所提到的问题做了深刻的检讨,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镇近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接到通知,我镇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近期全镇的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交管站”工作人员为成员,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任务,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针对运送葵花籽的农用车、拉运洋葱的平板车、传输农作物的皮带传输机上路行驶及违规载人现象多见的安全隐患。我镇交管站人员积极联合派出所,不定时在民武公路59公里处、什字等重要路段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并在夜间加强对重要公路的巡检。

(二)针对镇区路段摊点占道经营,电动车及其他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镇交管站结合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安排专人在街道商铺门口,清理占道经营的摊点6处,纠正乱停乱放行为21起。

(三)针对交通安全检查劝导效果不明显,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规载人现象多发,尤其是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为未成年人的安全隐患。交管站、劝导站、交管室,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组织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协管员在重点时段,采取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手机拍照举报交通违法等教育劝导机制,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并严格落实县上农用车“五个一”要求,为辖区所有的农用车驾驶员发放路交通安全读本、上一次安全教育课、签订一份安全行车承诺书。为每一辆农用车张贴一条反光标识、喷涂一条警示标语。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针对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不浓,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标语横幅、进村入校反复宣传、广泛传播;利用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体,向农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第三季度以来我镇共悬挂宣传标语8条,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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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特别是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当前的重要任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因而,国务院将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目前,经交警部门排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仍然十分突出。这些隐患对广大群众平安出行已经构成严重威胁,如不及时全面治理,极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根据全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实际状况,决定从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为基础、以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以整治获得良好社会效果为目的”的专项治理行动。

二、进一步明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责任和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坚持“谁修路、谁负责、谁受益、谁整治”的治理原则。

1、县交通局、县公路段等省、市、县干线公路主管部门,要针对管辖路段的路况、交通流量和危险路段(包括交通事故多发道路、多发点段和桥梁、隧道、涵洞等安全隐患点段),进行全面彻底的隐患整治。对隐患突出的交叉路口、通过村镇等人口聚集区的路段,要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和路口减速设施;对交通标志欠缺、标线不清的路段,要补设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对尚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危险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宣传提示,直至危险路段整治完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要做到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以及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道旁树木、广告牌等障碍物,要坚决予以清除或清理。

2、县乡公路主管部门重点对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村村通公路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治。要增加急弯、陡坡、临沟、长下坡等路段的警告标志,要完善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班车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要在村村通公路路口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增设禁令标志,禁止客运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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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文秘站-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__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于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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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实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检查

[摘要]目前交通主管部门针对运输重点领域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隐患(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文章就安全督查检查的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和应对进行探讨,以期提高检查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重点领域;主体责任;生产安全;检查行动

[DOI]1013939/jcnkizgsc201615131

1引言

交通运输行业牵涉到千家万户。尤其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与广大市民出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逐步开展对重点领域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隐患,进行专项督查检查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1]从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发展及行业维稳工作,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下面就如何实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督查检查项目方面进行探讨。

2工作方法

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法关系到安全督查检查的有效性,所以必须根据检查对象的不同确定科学的指标体系和选择相适的检查方法,具体如下。

21运用现场调研相关理论与方法深入重点领域相关企业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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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问题及对策

应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定期将排查发现的隐患、责任部门、通知时间和催促时间、治理时限、治理进度等通过媒体公示,由群众进行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既能鞭策交管部门提高排查质量,又能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基层一线民警常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总结为四个要点:一是源头管理,二是隐患排查治理,三是路面管控,四是宣传教育。要想立竿见影取得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成效,揪出“事故黑点”进行整治,是许多老民警屡试不爽的“招数”。但在一线工作中,笔者发现,揪出“事故黑点”后,却不一定能及时得到治理。

2015年,笔者所在的交警大队全年排查上报道路隐患8处,仅整治了2处,其中有一处还整治不到位,整治率不过25%。悬而不治的隐患不仅随时会诱发道路交通事故,而且牵制了大量警力开展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对其他交通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造成一定影响。既然隐患治理如此重要,为什么还不能及时得到治理?

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的原因

领导重视不足。尽管公安交管部门一向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重点,并建立了长效机制,但隐患被排查出来后,隐患治理却不能及时跟进。笔者所在大队辖区2015年排查上报的隐患多数不能及时得到治理,大队领导多次走访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问题,督促尽快落实隐患治理,但得到的答复却是经费紧张。

部门职责定位不清。一是隐患排查主体定位不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公路管理机构是交通主管部门的二级机构,也就是说,交通主管部门不仅要负责或安排二级机构负责公路巡查,还要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治理。虽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第三款又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其他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从这些规定中不难看出,公安交管部门并非隐患排查的主角。

隐患治理主体定位不清。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是当地人民政府,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又规定:“道路出现坍塌、坑槽、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又变成“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这些提法,以及公路法里的“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等不同的部门及概念,看似严谨的条文表述背后,是一线工作中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不清晰。责任不厘清,工作就难以落到实处。

排查工作不够专业。一是排查的内容不专业。从上文可以看出,法律法规并不鼓励交管部门包办所有的道路隐患排查工作,而对交管部门排查作出一定的限定。但现实中,交管部门的隐患排查往往无所不包,不能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影响了排查效率,也降低了排查结论的说服力。二是排查的方式不专业。隐患排查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交管部门来说,排查工作要突出“安全性”的特点,要能说明该隐患“非治不可”的程度,以区别与其他部门或个人开展的隐患排查,这就要用数字说话。但现实中,一些地方的隐患排查往往随意、武断、缺乏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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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隐患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相关领导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日常协调、督查指导、工作调度和信息传达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对排查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客运企业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依法处理到位。

交通安全宣传有一定氛围。三)汽车客运站管理进一步规范。

及时消除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四)强化道路客运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努力打造平安客运企业。

三、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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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全县道路(含214省道、城区、县乡及厂矿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万车死亡率等指标低于去年同期;力争年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县城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安监、交通、城管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县公安局:切实抓好“三个重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拖拉机、电动或机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专用校车、两轮摩托车,特别是农村地区客运车辆、火三轮、两轮摩托等重点车辆;三是重点整治S214线、盐米路、小黄路、克挂路、湾黄路及事故多发的农村便道。

(二)县安监局: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深入全县各厂矿及生产性道路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迅速整治。

(三)县交通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乡公路的隐患治理工作,负责与市级路政部门协调214省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深入客运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出租公司,特别是农村客运出租公司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禁止车辆“带病”运行,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坚决杜绝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安全状况不合格车辆和农用车、拖拉机接送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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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平安,降事故,确保不出大事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和“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运作机制,努力提高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不增加,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宣传、经贸、安监、监察、公安、建设、交巡警、城管、工商、教育及各街道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巡警大队,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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啄木鸟工程工作方案

各街道、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发展水平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2014年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有关要求,继续在我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制定区隐患排查治理“啄木鸟工程”推进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生命线,是预防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区推进“四区四高地”建设的安全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各类安全隐患的客观存在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以务实的态度和工作作风,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平稳状态。

二、工作目标

1.完成挂牌隐患整改。按时完成全区57项(市级督办2项、市级挂牌5项,区级挂牌20项,街道挂牌30项)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任务。

2.理顺隐患治理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切实落实各街道、部门和企业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各类市场、“三合一”场所、外来人员集居地、群租房、老旧住宅区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提升公共领域本质安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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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整顿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特别是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当前的重要任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因而,国务院将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目前,经交警部门排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仍然十分突出。这些隐患对广大群众平安出行已经构成严重威胁,如不及时全面治理,极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根据全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实际状况,决定从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为基础、以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以整治获得良好社会效果为目的”的专项治理行动。

二、进一步明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责任和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坚持“谁修路、谁负责、谁受益、谁整治”的治理原则。

1、县交通局、县公路段等省、市、县干线公路主管部门,要针对管辖路段的路况、交通流量和危险路段(包括交通事故多发道路、多发点段和桥梁、隧道、涵洞等安全隐患点段),进行全面彻底的隐患整治。对隐患突出的交叉路口、通过村镇等人口聚集区的路段,要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和路口减速设施;对交通标志欠缺、标线不清的路段,要补设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对尚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危险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宣传提示,直至危险路段整治完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要做到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以及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道旁树木、广告牌等障碍物,要坚决予以清除或清理。

2、县乡公路主管部门重点对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村村通公路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治。要增加急弯、陡坡、临沟、长下坡等路段的警告标志,要完善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班车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要在村村通公路路口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增设禁令标志,禁止客运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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