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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资产审计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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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固定资产内部审计

一、审查固定资产的实存数和保管情况

确定每项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固定资产是否确实存在,账面余额是否真实,是否归村集体所有,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抵押情况等。

1.编制固定资产分类汇总表。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分别编制固定资产汇总表,对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进行复核。

2.核对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和总账。将汇总表分别与明细账和总账数据进行核对。如果不符,及时处理或进行实物盘点。

3.实地盘点固定资产。在账账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应对年末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实际存在,并查明其管理和使用情况。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批准进行处理,及时调账。

4.验证固定资产所有权。验证各类固定资产是否属于村集体所有。如:对外购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对房屋资产,审核有关合同、产权证明等。

二、审查固定资产增加的合规性

固定资产增加的形式有:购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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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内部审计监督加强

摘要:

本文从村级财务内部审计的总概况、具体操作方法、取得成效等方面加以阐述如何加强审计监督,并从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提出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

村级财务 审计 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是经开区(杨舍镇)农经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近年来,经开区(杨舍镇)农工局农经科不断创新村级财务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规范农村财务与运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总体情况

从2008年起,区镇根据张委办(2008)41号《关于在全市推行村级阳光综合审计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审计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镇开展村级阳光综合审计工作。2009年至2014年底,区镇农工局农经科共完成村干部离任审计27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279项,村级集体企业专项审计88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32项,村级集体资产综合审计94项。审计中发现审计问题330条,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347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47条,发出整改意见书61份。

二、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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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刻不容缓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村级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受县委组织部门委托,彭泽县审计局首次对县内部分村委会支部书记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4月26日,彭泽县审计局召开全局业务人员会议,部署了2011年度本县村支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制定了工作计划,确定了审计重点:

一是财务收支审查。要保证集体资产账实、账款相符,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不能隐匿、截留,杜绝非财务人员插手现金。各项支出要真实合法,并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二是集体财产审查。村干部任职期要确保村级集体财产的完整,要账实相符,杜绝财产遗失和擅自核销、私自变卖集体资产,并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工程项目审查。村级重大工程项目发包须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工程竣工验收后要专项审计并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

四是债权债务审查。村干部任期审查主要审查任期债权债务清偿,杜绝新增债务,离任审查做到随离随查,严厉打击极少数违法违纪及犯罪分子,还遵纪守法干部一个清白。

五是廉洁自律检查。村干部任职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不得,挪用、侵占公款,挥霍浪费集体资产。

实施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意义:

一是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为村干部选拔任用和组织考察评价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真实依据的需要。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以村干部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做出主要经济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执行“三大国策”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作出一定的评价,为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选拔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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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研究论文

【摘要】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对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农村村级组织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又要协助政府从事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随着农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村级财务管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大,对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许多村级干部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管理”的片面认识,没有很好地执行民主理财制度,认为严格财务管理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影响村干部在群众中的权威地位,不利于农村财会队伍的稳定。近年来,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的措施,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运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不少地区村级财务管理不善、问题较多,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反应强烈的一个热点问题,既损害政府形象又影响干群关系乃至农村稳定,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金管理混乱

货币资金管理混乱是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表现是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非财务人员插手现金,坐收坐支,村主要干部长期不报账、不结账,现金被贪占、挪用,致使会计没账理、出纳没钱管,会计、出纳形同虚设,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私借、白条单抵库抵现金的现象严重。

(二)财务收支管理混乱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财务收支管理混乱表现在:财务收支无计划,没有控制措施,随意性很大。1.在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非生产性、非公益事业的开支大。部分村干部,打着搞生产、促发展的幌子,吃、请、送,以外出学习考察为由,游山玩水。2.对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不“量入为出”,民间借贷较多,由于民间借贷利息高,致使村集体的包袱越来越重。3.有些村对有些收入没有记账,有的村财会人员对村委主任、村长批的条子不审核就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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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把握和注意的几个问题

积极探索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县级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规范村级财务民主管理化进程,促进各项惠农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的需要,也是审计人员促使村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增强村干部财经意识、法纪观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笔者结合审计实践,谈几点搞好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把握和注意的事项,以及如何对村级主要负责人应负的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把握“一个原则”

村级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单位和组织基础,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很多,涉及的面广,村级干部能否正确履行职责,直接关系到新农村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实利益,主要包括: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代政府管理的各项资金收支、划转、管理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客观上要求审计人员要把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审计内容上抓主要矛盾,突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审计,力求审深审透,保证质量,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增强村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带领全村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

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突出“二个重点”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注重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根据被审计者所在村集体经济和村财务收支的特点,紧紧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确定为审计重点。

一是对于工农业生产总值、农民人均收入,经济增长速度等宏观经济指标,从统计、经管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汇总资料入手,按照报表的层层隶属关系,选择最基础单位进行逆向延伸审查,并结合有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同时,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掌管的资金、实物审批权,尤其是各项惠农专项资金、业务招待费、“小金库”及村干部任期内集体经济资产增减状况等为重点,确认村干部任期内投资状况和投出、收回及收益的变动情况, 审查集体资产的完整性、效益性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济责任。

二是以村集体经济活动的决策权为重点进行审计评价,诸如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经济事项的决定和执行中,主导决策的经营效果等进行审计评价,分清决策方面的经济责任,检查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村办企业的管理情况,对集体土地的发包或转包出租是否合法,村办企业撤并、承包、转让等经营合同的签订手续是否合规。

三、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三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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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管理意见

为落实《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2]33号)文件精神,完善审计工作体系,使审计工作适应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区当前的一些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完善审计机构,充实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第一条:乡镇均应设置审计机构;村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设置。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确保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审计任务。其中乡镇审计机构所配备的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名。

第三条:审计人员要经过考核,持证上岗。已领取审计证的审计人员每年要参加海淀区农村审计人员再教育培训,经区农经管理部门审验合格后,继续行使职权。

二、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审计,切实搞好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积极开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审计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第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定期审计。以下几项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以乡镇审计机构为主,区农经管理部门抽查。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审计;集体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审计;集体资产对外投资收益情况审计;各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合作医疗基金的收入使用情况审计。

第五条:开展举债事前可行性审计。各单位对外举债,数额较大的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机构申报,进行事前可行性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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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的意义

审计监督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有利于规范村级财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遏制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市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地方管理不规范,违反财务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少数地方监管不力,财务监督缺乏连续性;三是少数地方集体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部分村干部,甚至贪污受贿,损害农民利益,引起了群众强烈不满,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已成为我市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镇(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时期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作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实抓好。

二、扎实抓好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的各项重点工作

1.农村财务收支审计。一是审计财务收支活动和会计资料是否真实、正确、合法、有效;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全额入账,有无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及套支坐支现金;有无贪污、挪用、铺张浪费等违纪问题。二是审计村集体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集体资产有无被侵占和无偿使用现象,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三是审计村级项目建设程序是否合法,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四是审计各种专项资金、上级下拨和接受捐赠的资金、物资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无被挤占、挪用和改变用途的现象。

2.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一是审计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二是审计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三是审计农民群众关注的财务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土地发包、债权债务管理等热点问题。

3.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一是审计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是否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进行规范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制度。二是审计农村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情况是否经过规定程序,支出时手续是否齐全,有无被挪作它用等。三是审计是否将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一是定期审计各项涉农收费情况,有无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等现象。二是审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存在违反程序、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和将筹资筹劳款挪作它用现象。三是审计政府各项补贴和转移支付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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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3)07-0038-01

近日,江宁街道对22家集体资产经营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并结合实际,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了集体资产安全。街道在管理中规范合同管理。资产出让、出租等合同,必须规范的合同文本,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对闲置设备及时调剂余缺,避免盲目重复购置造成资产闲置浪费。对经营性资产,各类合同都以明细汇总表形式登记入册,及时登记租金、收益收缴情况。定期对合同、协议进行梳理,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将新的资产租赁事宜报街道审核通过。严格处置管理,出售、出让、置换资产,必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鉴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受让方。农经站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一、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确保村级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1.资金管理

2011年我街道22个社区全年总收入9450.33万元,其中补助收入5833.63万元,村级可支配收入9422.55万元,集体经营性收入3616.7万元,总支出6857.49万元,其中经营支出27.78万元,与2010年相比,总收入增加1235.63万元、补助收入增加1030.91万元,可支配收入增加1234.99万元,增幅达15.09%,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加204.72万元,总支出增加1386.53万元。为维护好村级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增加集体积累,我街道在村级资金管理上,首先是完善各项制度。为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服务中心于今年年初与各村(社区)会计签订了二〇一二年财务管理目标责任状,对各村(社区)财务工作提出四项要求,即规范票据管理、规范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规范村级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确保管理工作正常有序。

其次,我中心用“一个中心、两级审核、三权不变、四位监督”来保障村级资金的有效运转。“一个中心”:即会计服务中心,“两级审核”:是指村(社区)、街道两级对入账票据的审核。我中心严把审核关,对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已审查过的入账票据的审批权限、是否盖章、票据规范度、有无坐收坐支等进行复审,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三权不变”:指的是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四位监督”:是指民主理财小组监督、街道审核监督、区级财务审计监督、阳光村居网络监督。一年来,各社区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每月26日至31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次村务公开前,由村会计按要求整理出公布方案,报请民主理财小组审查验收,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组长审批,确定合情合理、准确无误后,选择合适的形式,按照全面、公开分项的原则向群众公开。财务审计监督。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我中心一直以来积极配合街道审计部门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并坚持“一年一审”制度。2012年4月中旬,我站会同街道审计办、财政所等部门对街道内22个社区进行财务审计,通过审计,对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监督。

2.资产、资源管理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中心按照区委农工办及相关文件要求,于2010年4月至2011年年初,对全街道22个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与核销。截止2011年年底,我街道22个社区资产总额31360.01万元、比2010年增加了5029.08万元。负债总额6377.7万元,比2010年下降了3576.44万元,所有者权益24982.31万元,比2010年增加了8605.52万元。摸清家底后,我中心根据“三资”清理工作组审核确认后的资产、资源,要求各社区以此次清理数据为基础,分别建立集体资产台账、资源性资产台账,同时要求各社区在今后的集体资产处置、投资项目招投标入账时,要留存相关会议记录和合同等资料备案,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动态监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另外,我中心在社区债权债务清理的基础上,建立债权债务台账,要求各社区及时登记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并指导各社区有计划、分步骤稳妥化解村级已形成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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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通知

近几年来,我县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级财务管理不断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适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今年在全县组织开展村级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村级财务管理一直是广大农民最为关注的热点,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也关系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开展正常业务年度审计、农村干部任职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重点审计,不断扩大村级财务的审计覆盖面,加强审计监督力度,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促进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村级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这次村级财务审计既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债权债务、上级拨款等村级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如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等。

1、集体资产处置。重点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破产,以及其它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看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行为,有无变相长期占用集体资产的问题。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现象;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的产生。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机动地、山林、水面及“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问题。

4、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惠农政策性资金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情况。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同时,重点查处村集体收入漏收、少收、隐瞒以及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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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意见

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市委《关于进—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健全村级财会岗位管理制度

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村级财会业务的需要,设置村级财会岗位,配备相应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村级财会岗位管理制度。要规范设帐,会计核算、填制凭证、登记帐簿、编制财务报表和会计报告等,必须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明确规定财会人员职责和权限,实行财会工作岗位责任制,加强对财会岗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财会人员行为。

二、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村集体收支要纳入帐内核算。年初,由村“两委”研究制定预算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备案后执行,年终做出决算报告。对收入不纳入帐内核算、擅自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或违反有关财务列支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要严格审批权限,根据村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村级开支审批限额。超过审批限额的,村级要提前写出申请,报乡镇经管部门审核、乡镇政府审批。大项开支要按照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程序进行讨论决定,并报乡镇政府审批。超过审批限额、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予入帐。

四、建立健全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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