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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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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校车管理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

元月31日,市人民政府专题召开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校车准入和监管的若干具体意见,现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的具体情况,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特明确以下具体意见:

一、严格实行校车准入制,确保“四个准入”。

一是驾驶员资格准入。一定要达到从事7座以上车型、驾龄3年以上并获得B1证的驾驶员;

二是车辆准入。凡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经交管部门确认后合格的,且属集体牌照的农交线车辆,其它一切车辆都不得作为校车接送学生;

三是市场准入。凡符合上述条件,欲从事校车营运的车主,必须通过个人申请、公开招标、政府审批等程序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除此之外,其它任何车辆都不得从事校车营运,如有违背,均视为非法营运,必须予以坚决取缔和打击;

四是保险准入。凡需要乘座校车的学生,必须逐一核实登记,并参加校车保险。凡批准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其营运费用采取学生家长负担为主,政府贴补为辅的办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严格监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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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管理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

市人民政府专题召开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校车准入和监管的若干具体意见,现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的具体情况,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特明确以下具体意见:

一、严格实行校车准入制,确保“四个准入”。

一是驾驶员资格准入。一定要达到从事7座以上车型、驾龄3年以上并获得B1证的驾驶员;二是车辆准入。凡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经交管部门确认后合格的,且属集体牌照的农交线车辆,其它一切车辆都不得作为校车接送学生;三是市场准入。凡符合上述条件,欲从事校车营运的车主,必须通过个人申请、公开招标、政府审批等程序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除此之外,其它任何车辆都不得从事校车营运,如有违背,均视为非法营运,必须予以坚决取缔和打击;四是保险准入。凡需要乘座校车的学生,必须逐一核实登记,并参加校车保险。凡批准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其营运费用采取学生家长负担为主,政府贴补为辅的办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严格监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幼儿园必须对校车接送学生负直接领导责任,严格监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1.分管校(园)长岗位责任制;2.教师每天护送值岗制;3.学校与车主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4.车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和乘车包保责任状,真正从制度上全方位落实长效监管体系。

三、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校车接送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的稳定大局,事关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学校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党性、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能。镇政府成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科教文卫体办、安委办、综治办等单位组成,负责定期检查监督;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张桥交警中队要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车辆和驾驶人员年检年审,坚决杜绝超载等违章经营,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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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意见

为切实加强本区车辆停放的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车辆停放综合管理的服务框架结构,进一步提高*区城市道路管理水平,确保本区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和街面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从而提升*区城区文明程度,同时也为全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创造条件,结合本区车辆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理顺管理服务机制,强化管理服务措施,落实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车辆管理服务新路,为本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工作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增强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对车辆停放的有效管理。

二、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

成立*区车辆停放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车辆停放综合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车辆停放管理日常工作(文件另发)。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成立相应的车辆停放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车辆停放综合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成立车辆停放综合管理服务社,服务社作为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辅助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相关工作。服务社的组建方式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自行组建,也可以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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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安全事故,造成多名幼儿死伤,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教训十分深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府发〔〕14号)中“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类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防范措施”的规定,按照“四统一”(统一校车外观标识、统一校车驾驶人资质、统一校车安全检验标准、统一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培训)要求,现就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落实校车监管责任

校车是中小学和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近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工作成效明显,广大学生的上下学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在车辆营运资质、安全状况及校车标识、校车驾驶人和跟车护送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漏洞,成为威胁乘车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安全隐患。为认真吸取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校车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具有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进一步切实加强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管。

二、管控源头,明确校车责任主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自备校车的管理及安全责任主体,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租赁车方是非专用校车管理及安全责任主体,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和非专用校车方主要负责人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

(一)严格校车准入。学校自备校车必须按照规定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除外),新购自备校车必须购买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专用校车(在国家未出台幼儿园专用校车标准前,对各幼儿园购买的小学生专用校车,车辆管理所应按相关政策予以上户);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租用有营运资质且符合校车标准的客车,并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严禁租用未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的车辆运送学生。校车必须每天例检一次,每月保养一次,每季度二级维护一次,并建立检查、维护台账。

(二)严格校车标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购置或租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时,需喷涂统一外观标识或核发非专用校车标牌。车辆性质发生变化,不再作为校车使用时,需如实填写《校车登记/撤销申请表》,经所在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校车变更登记手续,重新申领机动车行驶证,同时消除校车外观标识或上缴校车标牌。

(三)严格校车驾驶。驾驶校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未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满12分,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同车型的从业资格证,1年内未出现超载20%和超速50%违法行为及酒驾行为;并且参加了每月第一个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交通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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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运行、职责权利明确的校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从而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07〕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如何加强我市校车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校车管理的认识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规范校车管理,建立校车管理制度,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带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规范和加强校车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努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为推进辽北新兴中等城市建设,构建和谐开原创造一个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严格的校车审批制度

校车由教育、交通运管和交警等部门和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校车的审批遵循个人申请、学校同意、交警批准办理许可、交通核准运营资质的程序。我市采取个人投资的模式进行经营,凡新上的校车必须到交警、交通运管机构办理手续。在审批过程中,要做到“四个统一”,凡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坚决不允许从事校车营运。

1.统一审批标准。校车必须是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的客车。驾驶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本地居民。

2.统一外观标识。校车的车体外观标识、驾驶人标识和乘务人员标识要统一。其中,车体外观标识式样由交警大队制定,驾驶人标识、乘务人员标识式样由交通局制定。

3.统一检验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校车管理档案。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每月对校车进行两次以上安全稽查,每年定期对校车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严把校车资格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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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1月7日“全县春运暨集中规范摩托车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春运和集中规范摩托车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领导,精心安排,全力抓好春运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说到底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它不仅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工作,而且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能否做好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出行中人身财产安全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人心向背,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春运面临的新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协作,扎实工作,确保春运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加大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要集中组织开展以春运交通安全为主题,形式多样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春运交通安全声势。通过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出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春运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让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学会如何保护自身,如何乘坐合格车、安全车,自觉抵制、纠正和检举违章交通行为。

(三)强化管理,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一要突出源头管理。要会同交警、交通运管部门深入各运输场站和客运企业,督促业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制度,做好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维护;二要突出路面管理。认真开展营造春运严管氛围的统一行动,依照交通法规严肃查处无证驾车,严重超载、严重超速、酒后驾车、农用车、拖拉机或拼装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三要突出农村道路管理。要加强对乡村公路和交通条件较差道路的巡逻检查,严格禁止三级以下道路夜间通行客运班车,在辖区三级以下道路口设置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行客运车辆的标志;四要突出交通秩序整治。针对我镇人流量大、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问题,组织力量上路纠正和查处交通违法特别搯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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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用车监管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逐步建立起符合县情、满足学生需求、规范有序运行、职责权力明确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以下简称学生用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乘车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政办发〔〕5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学生用车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学生用车管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加强学生用车管理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县学生用车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整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隐患得到根本遏制;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学生用车步入政府主导、管理规范、用车安全、群众满意的良性发展轨道,中小学生和幼儿上放学坐上安全车、放心车。

二、明确学生用车的管理模式

逐步推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学生用车管理模式。当前,主要采取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主租用合格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模式。

三、建立健全学生用车准入审批管理制度

学生用车应选用大型、中型、小型客车,道路等级低的乡村可选用微型客车作为过渡车辆。严禁报废车、拼装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接送学生。乡镇(区)政府(管委会)、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学生用车管理职责,切实抓好“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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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车管理工作意见

针对我区农村城镇建设管理存在相对的滞后的现状,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需要,加快集镇建设和改造的步伐,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档次,实现我区农村集镇三年大变样、五年一体化的目标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对农村集镇政府配置了洒水车,用于各乡镇环卫清洁。现就有关洒水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意义

以建设江西最美丽集镇、打造一流的小城镇为目标,以优化城镇人居环境、增强中心集镇发展功能、提升集镇市民素质、强化集镇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着力改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镇功能,改善集镇环境,使集镇秩序明显好转,环境卫生根本改善,集镇居民素质整体提高。

二、工作分工

1、政府统一配置五部洒水车。具体分工为:仙来办洒水车负责仙来办、珠珊镇以及下村工业基地、袁河工业基地;欧里洒水车负责欧里镇、观巢镇、界水乡;罗坊镇洒水车负责罗坊(包括北岗、东边、南英);下村镇洒水车负责下村镇、人和、鹄山、水北;姚圩镇洒水车负责。

2、八个中心镇要做到每日上午、下午分两次洒水清洁,其它乡镇每天至少一次。

3、五部洒水车分别由负责管理,要维护好,确保人员、物质、经费,保障洒水车的正常运转。

4、实行出勤签到制。洒水车到所负责的乡镇或基地洒水实行工作签到盖章制,签到由所在乡镇或基地办公室负责,并建立正常的出勤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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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监管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治理,标准出租汽车运营行为,进步效劳质量,依据国度有关司法律例,连系我市实践,制订本意见。

一、出租汽车公司治理效劳规范

(一)根据国度相关政策,树立健全效劳治理、平安不变、人员值班、受理投诉、培训进修、监视反省等各项治理规章准则。

(二)依照相关规则参与主管部分举行的培训班和驾驶员从业资历审核。

(三)仔细执行企业界部督查准则,组织公司治理人员增强本公司车辆的市场反省,坚持所属车辆车容洁净卫生,恪守效劳标准。

(四)严厉落实投诉受理准则和值班准则,装备专人担任群众投诉的查询处置,并反应处置后果。

(五)把握本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思维情况,发现异常状况实时申报有关部分;还,公司担任人必需立刻赶赴现场,积极协助维持次序,化解矛盾,确保不变。

(六)在规则的工夫内组织完成当局下达的各项任务义务,落实状况上报主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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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为规范停车场的建设管理,适应社会车辆的停车需求,解决停车难、乱收费等现象,根据《省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市道路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停车场范围

本意见所称停车场,是指在城市和镇建成区内建设(设置)的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含地下)场所。包括:

(一)供社会公众停放机动车的公共停车场;

(二)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

(三)在城市道路上为机动车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四)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和空置场所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以及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

二、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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