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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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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现状

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是由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地方政府、大型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聚焦发展“三农”、产业、绿色、数字以及普惠等金融领域,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服务体系,创新有效模式、创新场景平台、创新发展范例、创新金融环境,共同打造的金融创新示范区。国家大力构建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金融业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尽快探索出一条可推广复制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路径。通过大型金融机构的引领示范,可以充分发挥金融的行业优势和融通功能,进一步集聚金融要素资源,对于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强。目前,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无法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的金融需求,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目前面临以下困难:一是农村金融体系有待完善。缺乏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缺乏科学有效的信贷风险防控、补偿等制度体系。在涉农贷款的政策支持方面,贷款贴息、补助的鼓励措施较少,影响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弱。如农信社、农商行等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大量的不良贷款,经营发展能力和资本实力较弱,管理水平落后,资产质量较差,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抗风险能力严重不足。三是农村金融资源供需严重失衡。在传统农村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对农业、农村投入的资金较少,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资金外流明显,导致农村资本结构性短缺。另外,受农村经济体制制约,涉农企业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抵押担保条件差,导致涉农企业融资规模小、利率高、以抵押担保方式为主,具体表现为融资难、融资贵,且长期得不到解决,阻碍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四是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性不足。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创新动力,金融产品供给不足,主要集中于存款、贷款、取款、转账、汇兑等传统金融产品和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加的金融需求。农业保险也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缺乏特色的农业保险产品,并且保险品种少、覆盖范围小、保障额度低,已经无法满足广大农户、农村经营主体的保险保障需求。五是农村金融科技创新乏力。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现象明显,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思想观念较为保守,对金融科技和产品认知程度低。此外,在农村地区,公安、医保、工商等政务系统建设滞后,政务大数据共享系统尚未搭建,政务数据无法实现共享。

二、创新内容

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主要围绕“三农”领域中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短板进行创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一是开发更多为农民创收的金融产品。围绕农村中的低收入群体和脱贫户,加大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支持力度,开发更多利率较高、风险较低的特色化金融理财产品,由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入户推广,不断提升农村贫困人员的财产性收入。二是扩大农村资产抵押、质押物品范围。逐步将农业生产设施、农民自住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特色农作物等纳入抵押、质押物品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切实帮助农民提高融资能力。三是建设数字人民币惠农场景。加快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数字化服务水平。围绕农村的金融服务、日常消费、教育医疗等具体场景,搭建数字人民币服务体系,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设立数字化支付钱包,在日常经营、消费中使用,不断提升农村地区的金融支付环境。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研发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围绕我国农村地区的各类资源条件,加大农村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治理合同收益权以及基于碳汇数据的金融产品,设立农村碳交易服务平台,加大碳产品的交易力度,支持农村地区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三、实施路径

(一)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建设的顶层设计。进入“十四五”期间,随着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成立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和法治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建设进入新阶段。站在国家监管层面,当前如何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为金融机构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引至关重要。在保持主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层次、有梯度地优化调整,以市场化、可持续的方式,从金融集中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政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政策体系的综合效能,运用政策支持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大胆突破、积极创新,打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样板和典范。构建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在建设布局过程中,需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状况,制定适合本地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保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二)搭建科学的农村金融创新体系。创新服务方面,创新渠道便捷通畅、产品精准有效、群众普遍受益的服务体系,建成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新模式方面,创新贯通全产业链、覆盖全生产要素、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有效模式,建成产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新平台方面,创新集成信息技术、运行智能规范、适应农业农村特点的场景平台,建成数字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新示范方面,创新立足地方资源禀赋、生产生活低碳转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范例,建成绿色金融创新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新环境方面,创新建立信用环境良好、金融基础设施完善、农民金融意识强的金融环境,建成“三农”金融创新示范区。(三)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围绕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需求,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户种植生产等“三农”领域,积极创新引进产业基金、金融租赁、投贷联动、绿色债券等新型金融工具,开发更具针对性的农村金融产品。完善绿色信贷体系,加快创新“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节水、生态保护、绿色农业等绿色领域,不断扩大农村金融产品的服务覆盖面,切实提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体系是维护金融生态环境稳定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基础。国家应在农村地区大力完善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体系,搭建健全的农村信用评级体系、信用担保机制,不断推动广大的中小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提供更多优质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化技术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创新的生态环境,打造农业大数据信用平台,提升网点服务“上云”,收集涉农的相关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底层服务,提升客户体验的效果,加快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标准化、批量化,不断降低运营成本。(五)健全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应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更多提供中长期信贷资金。完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专业化金融供给机制,发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涉农金融业务的作用,发挥好网点网络优势、资金优势和丰富的小额贷款专营经验,做好普惠领域的金融服务。发挥中小金融机构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规范化水平,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金融产品供给,培育新的金融发展模式,完善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将服务中心下移至农村地区,形成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主体。政府部门应支持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拓展农村地区金融业务,聚焦金融资产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培育优质的农业企业加快上市,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不断拓宽乡村振兴建设的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稳定器”作用,创新发展农业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不断强化农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六)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农信社、农商行等广大中小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应加速深化,科技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金融科技手段与银行业务体系的融合创新,不断健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打造服务乡村振兴数字金融银行。在技术创新方面,加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打造灵活、高效、易拓展、安全、节能环保的新型IT基础设施,赋能业务创新发展,满足海量多样化客户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在应用创新方面,顺应金融数字化、移动互联网化的发展方向,构建统一架构、统一规范、统一数据的服务,快速满足小微、普惠等业务需求;在服务创新方面,加速布局线上服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提升用户体验,不断推进场景化建设,主动迎合嵌入式金融服务,识别、感知、引导、创造和满足客户需求;在大数据方面,扩大信息数据收集范围、丰富数据分析纬度和颗粒度,应用多种手段持续构建并优化数据模式,凸显数据价值创造功能。

作者:娄永飞 单位: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