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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合流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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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精神,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切实落实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和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巩固提升水环境整治成果,根据《市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排查和整治实施方案》《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雨污分流、各行其道、污水处理、雨水利用”为工作目标,对全区建成区范围内雨污合流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单位,分重点、分片区、分年度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通过分流制区域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已分流住宅小区和公共单位雨污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雨污混合水溢流污染问题,全面提升河道水环境,把我区打造成排水通畅、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雨污合流住宅小区和公共单位,已雨污分流存在混接问题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月-2019年8月)

区住建交通局组织力量对全区已分流小区的错接、混接进行排查;各公共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公共单位雨污分流情况开展摸排。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9月-2020年12月)

1、分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直接影响黑臭水体治理及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的,包括板城垾流域收水范围内未分流的居民小区及公共单位雨污分流改造;保兴垾渠道两侧直排截污管的未分流居民小区及公共单位雨污分流改造;金马门泵站收水范围内未分流居民小区及公共单位雨污分流改造、陶沟泵站收水范围内未分流居民小区及公共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分流制区域已分流居民小区及公共单位的雨污混接整治。以上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剩余未分流居民小区及公共单位雨污分流工作、已分流居民小区及公共单位的雨污混接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各公共服务中心根据我区黑臭水体治理及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目标,按轻重缓急自行制定整治计划。

2、分类进行施策

2.1居民小区类

由属地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实施雨污合流的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由区住建交通局负责,对已分流居民小区进行混接排查,完成排查及整治方案设计后移交属地公共服务中心实施整治。

2.2公共单位类

由各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公共单位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接入、混接整治工作。各公共单位相应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混接整治建设费用由各公共单位自行承担。

对于部分拒不整改的公共单位由属地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加大处罚力度,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执法确实存在困难的,报区政府协商处置办法,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职责分工

(一)各公共服务中心:为雨污合流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上报改造计划、雨污分流改造及已分流小区混接整治;承担除上级财政补贴外的改造资金;负责做好宣传动员;负责牵头对拒不落实整改公共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二)区住建交通局:负责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已分流小区雨污混接排查及混接整治方案设计;负责本方案涉及项目跟踪督办和考核;参加对拒不落实整改公共单位联合执法。

(三)区发改委:负责将项目列入区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对本方案涉及项目立项、方案审查、概算审查等实施绿色通道。

(四)区财政局:负责本方案涉及项目资金保障及管理工作;对本方案涉及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绿色通道。

(五)区城管局:负责对擅自排放污水及损害排水设施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对沿街餐饮、修(洗)车生产生活污水乱排放开展专项整治;对本方案涉及项目渣土审批实施绿色通道;参加对拒不落实整改公共单位的联合执法。

(六)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城市污水排放方面政策性指导;参加对拒不落实整改公共单位的联合执法。

(七)交警大队:负责本方案涉及项目改造期间小区周边临时停车管理;负责对本方案涉及项目改造期间工程车辆实施绿色通道。

(八)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沿街餐饮、修(洗)车违法经营进行查处;参加对拒不落实整改公共单位的联合执法。

五、具体实施

(一)改造方式和内容

1.改造方式:以小区为单位,实行“一小区一方案”。

2.改造内容:共涉及3项内容,包括地下排水管网、阳台厨房立管、非居住用房污水纳管等改造。

(1)排水管道更新和修复。对未实施雨污水管道分流的小区通过翻新、新建管网等方式实施雨污分流,在保障排水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地表明沟排水方式新建雨水系统。对已实施地面雨污水管道分流的小区采用管道疏通和修复,根据小区雨污水管道的排摸情况,并参考电视摄像检测情况,确定小区雨污水管道现状是否存在结构性损坏现象。对因管道局部存在的渗漏、破裂现象,预防结构性损坏造成土体流失导致的路面沉陷等事故以及结构性损坏严重的管道进行开挖修复。

(2)阳台、厨房立管改造。阳台立管改造方案可采取在南阳台增加雨水立管和埋地雨水管道,并将原来埋地雨水管道接入小区污水管道的方式,具体可视小区实际情况确定。针对厨房污水私接问题,可在房屋北侧新建污水管道连接污水总管,在外墙统一设置厨房污水立管将其纳入北侧新建污水管道,供各层用户接入使用,解决厨房污水排水不畅的问题,保证最终接入点接入小区污水管道,避免污水进入雨水管道的现象。

(3)非居住用房污水纳管。对历史原因造成的部分商铺雨污混接统一纳入污水总管,餐饮店铺要求设置隔油池。

(二)资金保障及管理

区财政局加强项目投资管理。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原则上按5:5比例承担。区级财政以“以奖代补”形式拨付各公共服务中心,按照项目的验收考核情况确定补贴金额。项目验收考核结果“优秀”的,区级财政补贴80%,考核结果“良好”的,区级财政补贴65%,考核结果“合格”的,区级财政补贴50%,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整改合格后补贴50%。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雨污合流整治工作是深化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着力改善全区河道水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公共服务中心和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要加强组织领导,服从统一调配,采取有效措施,痛下决心、铁腕治理,确保全面、顺利、高效完成整治任务。

(二)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公共服务中心要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开展好本辖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倒排时间表,细化步骤计划,深入基层一线,对本辖区所有雨污合流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整改不留漏洞。要建立例会制定,定期听取排查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有序推进整改。要巩固治理成效,建立完善排水管理长效机制,防止违法违规现象死灰复燃、出现反弹。

(三)注重部门协调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汇总通报等;区住建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等单位要帮助基层及时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并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全力支持配合各公共服务中心开展综合整治。

(四)强化工作宣传管理。区委宣传部要加强雨污合流整治宣传,对各公共服务中心、区有关职能部门在推进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新成效,要予以积极宣传推广;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曝光,并责令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