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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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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对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摸清底数的工作要求,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全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为指导,以落实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化管理为目标,对全镇辖区内每个劳动者建档立卡,切实摸清底数状况,掌握劳动力基本信息,了解培训意愿,摸清就业需求,落实培训政策,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对劳动力建档立卡,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地区劳动力资源状况,为全镇劳动力培训供需数据分析和评估,为技能培训政策制定提供依据。进一步增强培训就业的针对性、有效性,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范围对象

劳动力建档立卡范围对象:镇域内196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的城乡各类劳动力(包括县户籍、本市外县户籍在县工作或生活的劳动力)。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3月底完成全县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6月底完成农村劳动力的建档立卡;8月底完成城镇劳动力的建档立卡;10月底建成全县城乡劳动力档案;11月底我县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与省同步上线测试运行。

四、实施步骤

根据“统一标准体系,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更新标准”要求,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全面铺开全镇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24日-3月31日)

1、动员启动

成立全镇实施“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县实施“劳动力建档立卡”动员会。对市县下发推送我镇的采集数据信息任务进行分解。

2、人员培训

组织所有信息采集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规范经办流程、采集内容、指标口径等内容,培养一支懂政策、善沟通、会宣传,优质高效的数据采集队伍。

3、宣传引导

各村(居)委、各企业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播、微信等媒介在村、街道、集市、社区、居民小区进行广泛宣传,张贴劳动力建档立卡公告,使建档立卡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登记信息采集经费和工作经费,将宣传、培训、信息数据整理、网络建设、入户采集设备、统一标识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信息采集经费按每采集一条0.5元计算。县人社局要加强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建立与省、市平台对接的信息系统设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8月31日)

1、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各村(居)委、各企业为采集单位,组织专人挨门逐户地对每个劳动力对象进行线上或线下采集。主要将本辖区范围内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求职等信息进行采集,并录入到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

疫情期间:先行线上采集,采集渠道依托“民生”APP、人社微信公众号等采集渠道。

疫情结束:各村(居)委、各企业根据分解下达的数据信息完成采集任务,全面开展入户调查采集,填写《县劳动力建档立卡登记表》,完善信息,完成入户登记信息的录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录入的合格信息导入至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

2、数据更新。劳动者可通过“民生”手机端、人社微信公众号等采集数据渠道对变动信息进行自主更新。通过建立健全劳动力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现采集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采集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3、数据应用。通过劳动力建档立卡,提供劳动力个人信息的管理服务,为全镇提供劳动力产业分布、人员结构、求职趋势等数据;为人社业务经办提供劳动力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跨地区共享;为劳动力提供“订单培训、菜单培训、滚动培训”等优质、精准的培训、就业服务;为全县精准扶贫提供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实名信息、就失业信息、培训就业需求等动态监测和数据分析服务;为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享受均等化服务提供支持;建立数据管理使用制度,对数据更新、安全、开发、服务全流程进行监管。

(三)分析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归档总结

各村(居)委、各企业要做好对劳动力建档立卡资料的整理工作,要将所有入户登记资料和纸质表单按照档案规定进行归档管理,并将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总结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分析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对全镇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采集数据分析运用,对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县政府和市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组。

五、组织领导

劳动力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业务量大,为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特成立镇实施“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镇实施“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协调,各村(居)委、各企业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为推进建档立卡工作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村(居)委、各企业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采集方法、填报说明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位劳动者,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组织采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注重协调配合。派出所要准确及时提供全镇劳动力、暂住人口基本信息;各村(居)委、各企业要按照分解任务,结合实际,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制定确实可行的“线上采集+线下组织”方式,切实发挥好基层各类工作人员力量,有组织地做好线上线下采集信息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采集数据输入任务。

(四)明确时间节点。各村(居)委、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任务时间节点开展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从4月1日开始每周五将本周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居)委、各企业要在6月底完成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任务。

(五)严格任务考核。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特别是对劳动力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将列入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村(居)委、各企业内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进展情况,对责任明确、行动迅速、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清、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各村(居)委、各企业要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进度、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对策和打算,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排队后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