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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三联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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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县健康扶贫“三联动”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2020年全县健康扶贫工作重点,特制定县2020年健康扶贫“三联动”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坚持目标标准,聚焦8方面任务,确保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

“基本医疗有保障”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开展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2020年,继续重点聚焦8方面核心任务(医疗服务措施)开展工作:①县级要建有医疗卫生机构并有合格医生;②乡级要建有医疗卫生机构并有合格医生;③村级要建有医疗卫生机构并有合格医生;④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实现“应签尽签”、“应建尽建”;⑤对所有贫困患者特别是慢病患者提供“一人一策”与县乡村三级医生随访服务;⑥对贫困大病患者做到专项救治“应治尽治”;⑦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实现全覆盖。

所有有贫困人口行政村均要落实好8方面核心任务,坚决执行“四个不摘”,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继续落实现有的健康扶贫医疗服务措施,保持连续性、稳定性。落实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关要求,按照扶贫部门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管理范围。坚决防止松劲懈怠,稳定脱贫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机构“再排查”与贫困人口“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室、不落一人、不落一项。

二、压实县乡责任,保持攻坚态势,确保全力做好乡级自查、县级复查

(一)5月15日前,完成乡级自查。

1.鉴于贫困人口和各村村医动态调整情况,各乡镇卫生院要重新核实核准各村村医配置与贫困人口“服务111”情况,做到“一口清”。要对照普查指标(《全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传达提纲》),提前梳理有关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落实)

2.要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责任,按照3月11日全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特别是结合提到的具体问题(《全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传达提纲》),对机构开展“再排查”,确保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持续达标。(项目办负责牵头落实)

3.要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回头看”,下好绣花功夫,精准到人到病,实现精细化管理。①重点对返乡人员、县域内外出人员(务工、上学、养老等情况)、拒绝服务人员开展“回头看”,确保跟踪管理到位,全面落实好健康扶贫“服务111”措施(签约文书、健康档案、贫困患者“一人一策”记录本),未落实相应“服务111”措施的,必须有村委会证明(失联、常年不在县域内)。②坚决不能出现贫困患者未落实“一人一策”管理问题,这类问题属于颠覆性问题。拒绝前往医院明确诊断的,由二级及以上巡回医疗团队结合既往史、现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予以初步诊断(或疾病待查);因病致残的,按所患基础性疾病提供服务;新发病例,及时纳入管理范围。③要全面核查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特别是高血压等4种慢病患者健康档案,确保为4种慢病患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供服务。④及时将32种慢病患者“一人一策”粘贴“医保慢病待遇标识”情况函告同级医疗保障部门,加强人员名单比对,确保名单一致。⑤强化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按照签约文书提供服务。⑥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将签约文书、健康档案或村委会证明录入/导入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确保每一名贫困人口,或者有签约文书、电子健康档案作为证明,或者有村委会证明。⑦做好大病未救治人口管理工作,要对照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未救治患者情况,核实贫困患者大病未救治原因。尚未救治的及时组织救治,未随访的及时进行随访,并填报对应大病病种的随访信息,提高大病救治率。⑧要完善管理台账及公示板,确保逐级均能够做到“一口清”。⑨要加强对贫困人口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告知卫生健康部门承诺的服务内容(附件1)。(县直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落实)

(二)5月15日前,同步完成县级复查。落实“督”和“战”双重责任。一是督促开展县乡村三级机构“再排查”与贫困人口“回头看”,全面进入攻坚状态。二是采取信息核对或现场验收等方式,对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情况与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及医疗服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复查。三是针对工作基础较薄弱、存在问题较多,或者任务较重的乡镇,组织人员力量到现场共同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是要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全县举一反三,整改到位。5月20日前,将开展复查情况以表格形式(附件2)报综合科。(局各包保科室负责落实)

三、组织县级专项核查,确保做到分兵把守、持续跟进

(一)核查对口帮扶与巡回医疗开展情况。重点核查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下沉。继续组织开展面向贫困患者的巡回医疗工作,每年至少2次,2020年时间分别调整到6月底前和11月底前,所有村要实现全覆盖,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前往村卫生室就诊的贫困患者,要送医上门,提升贫困群众满意度。(医政医管科牵头,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二)核查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情况。调度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开展情况。(医政医管科牵头,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三)核查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情况。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村卫生室达标建设专项核查的通知》,组织对全县村卫生室达标情况和村医配备及医疗服务情况开展“再排查”,排查规划设置、房屋面积、四室分开、执业医生、药品种类等情况,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室,不落一项。同时推动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与村医补助。(基层卫生和妇幼科牵头,同项目办和财务科共同推进,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四)核查贫困人口居民健康档案。在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应建尽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健康档案质量,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4种慢病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确保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贫困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推动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基层卫生和妇幼科牵头,疾控科、医政医管科等局内相关科室配合,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五)核查贫困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核查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传染病防控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核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核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及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开展情况。(疾控科、基层卫生和妇幼科、爱卫办分别牵头,县级相关公共卫生专业机构配合,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六)核查健康扶贫相关数据信息。一是按照最新要求,调整完善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简化基层填报内容,增加导入家庭医生签约文书和村委会证明模块。二是指导乡镇卫生院及时将机构“再排查”与贫困人口“回头看”机构核查最新信息维护到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同时确保纸质版资料与信息系统一致。指导乡镇卫生院将有关内容同步更新到国家健康扶贫动态信息系统。三是通过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开展多轮筛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分解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核对。四是督促乡镇卫生院及时将32种慢病“一人一策”粘贴“医保慢病待遇标识”情况正式函告医保部门,及时与县级沟通核对32种慢病患者与医保开通慢病标识人员情况,确保部门间协调一致。(综合科、基层卫生和妇幼科、医政医管科分别牵头,各包保科室共同推进,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四、落实问责问效,充分利用各种监管手段,确保工作巩固提升

(一)强化包保暗访、切实发挥作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开展包保暗访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实际,明确阶段性暗访工作重点,确保包保暗访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消除盲区死角,解决短板弱项。(局机关各包保科室牵头)

(二)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诊疗行为。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暗访发现有疑似违法行为的,通报给综合监督机构依法查处。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要结合“双随机”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要求,适当扩大监督覆盖面,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执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针对健康扶贫工作方面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加强指导力度,并务必监督整改到位。(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牵头)

(三)加强行风建设、保持高压态势。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继续严厉打击医疗乱象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对为贫困人口开具不必要的自费药处方、引导到药店自费买药等行为的涉案人员、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医政医管科牵头)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肃问效问责。进一步压实“抓落实”的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精准”两字,下好“绣花”功夫,确保工作务实、工作过程扎实、工作结果真实。县卫生健康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作风建设,用过硬举措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确保收到实效。各包保责任科室,要加强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暗访工作,及时将暗访发现的问题反馈到各相关单位,并监督整改到位。综合科将跟踪调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将根据具体情形进行通报。(综合科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