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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山西综改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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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为山西经济的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这其中金融改革创新是重要内容。本文在分析山西经济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山西综改区转型跨越发展提出建议。

山西金融现状分析

从基础数据看,“十五”以来山西金融总量在全国排名中等偏后

“十五”末的2005年,山西银行业资产总额为7737亿元,在全国排第十六,中部第三;到了“十一五”末的2010年,山西银行业资产总额达到了22199.89亿元,是“十五”末的2.86倍,在全国排第十三,中部第三。

“十五”末,山西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7126.71亿元,在全国排第十三,中部第三;贷款余额4328.93亿元,在全国排第十四,中部第四。“十一五”末,山西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为18640亿元,排全国第十三,中部第三;各项贷款余额为9729亿元,在全国排第十九,中部第五。存贷比为52.19%,低于全国16.43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二十九,中部排第六。

从银行业金融资产与GDP的关系来看,2005年,山西银行业金融资产为GDP的185%,高于全国21个百分点。2010年,山西金融资产是全省GDP的242%,5年上升了5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60个百分点。

从金融机构看,种类齐全,但机构规模较小

银行业。2010年,除全国性银行外,全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47家,农村商业银行85家,农村合作银行223家,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2646家。山西省共有城市商业银行6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2家,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113家。山西省6家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1198.06亿元,仅占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1.53%;实现利润7.62亿元,仅为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净利润的0.1%。

2010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395家,其中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各项存款752.7亿元,贷款余额600.9亿元。山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12家,其中村镇银行1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各项存款13.8亿元,贷款6.56亿元,分别为全国的1.8%和1.1%。

此外,2010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614家,实收资本1780.93亿元,贷款余额1950.05亿元。山西省有小额贷款公司151家,实收资本87.53亿元,贷款余额77.27亿元,公司数量、实收资本、贷款余额在中部六省中均排名第二。

2010年末,全国信托公司共有55家,资产总额为30404.55亿元;金融租赁公司17家,资产总额3640亿元。山西有信托投资公司1家,资产总额252.03亿元,占全国的0.083%;金融租赁公司1家,资产总额10.85亿元,占全国的0.3%。

证券业。2010年末,全国共有各类证券公司106家,总资产近2.0万亿元,净资本4319.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911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775.6亿元,其中有16家证券公司上市。山西有证券公司2家,分别为山西证券和大同证券,资产规模为216.91亿元,资本金共计为2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96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9.88亿元,分别占全国的1.08%、0.6%、1%、1.3%。上市证券公司仅有1家,为山西证券。此外,山西还有其他证券公司、其他期货在晋营业部分别为100家和17家。

2010年末,境内上市公司总数为(A、B股)2063家,总市值达到了265422亿元。山西上市公司有32家,占全国上市企业总数的1.5%,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五;市值6249.2亿元,占全国上市企业总市值的2.42%,在中部六省上市企业市值排名第一。全年累计从资本市场融资和再融资350.1亿元。

2010年末,全国基金管理公司达到了60家,管理基金数量781只,管理基金资产净值为2.52万亿元,管理基金份额规模达2.42万亿元。而山西无一家在本地注册的基金公司。2002年由山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与汇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地在上海。

保险业。2010年末,我国共有保险法人公司146家,资产总额达到5万亿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0家。而山西保险法人公司有1家,为中煤财产保险公司,资本金为5亿元。此外,山西还有全国性保险公司分公司31家,保险中介机构79家,尚无一家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从金融结构和质量看,存贷款稳步增长,信贷质量较差

融资结构。目前,山西企业融资方式还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银行业机构贷款进行间接融资。而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融资进行直接融资还比较少。2011年上半年,山西省直接融资405.9亿元,占新增贷款的45.8%。

贷款结构。从贷款期限情况看,2010年末,山西银行业以中长期贷款为主,余额达5443.03亿元,占全省贷款余额的55.94%;票据融资为374.85亿元,占全省票据融资的3.85%;短期贷款3744.33亿元,占全省贷款余额的38.49%。从支持行业来看,贷款集中投向了煤炭、焦化,交通、电力等行业。其中,煤炭、焦化行业贷款余额为2220.76亿元,占全省贷款余额的23.12%;交通业贷款余额为1550.9亿元,占全省贷款余额的16.14%;电力行业贷款余额为802.92亿元,占全省贷款余额的8.35%。 资产质量。2010年末,全国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293亿元,不良率为1.14%。山西省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513.97亿元,占全国不良贷款总额的11.97%;不良率为5.33%,高于全国4.19个百分点。

盈利水平。2010年,山西省银行业实现税后利润189.08亿元,占全国银行业利润总额的2.1%。

综上所述,山西金融业具有自身的特点:

存贷比低,不良率高。2010年末,山西银行业机构的存贷比仅为52.5%,低于全国存贷比16个百分点,表明山西属资金净输出省份。而不良贷款达513.97亿元,占全国不良贷款总额的11.97%,不良率为5.33%,高于全国4.19个百分点。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山西信用环境较差,金融生态亟待改善。

地方性金融机构种类齐全,规模普遍偏小。目前,山西省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的种类在中部六省是最齐全的。但各类金融机构的规模普遍偏小,资产在全国的占比都非常之低,业务范围也基本局限于省内,尚无一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此外,目前山西只有一家外资银行分行,反映经济开放度还不够。2010年末,山西省人均储蓄存款达到26722元,比全国人均储蓄存款高3935元,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一,比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二的湖北省高9440元,反映储蓄率高,消费倾向低。

创新型金融业态少,整体创新不足。目前,山西省金融机构都以常态化金融机构为主,PE、VE等机构很少,也没有良好的政策支持。企业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尚未开办,表明该省金融业科技创新活力不足。

推进山西综改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

综观各综改区的配套措施,无一不把金融改革作为重中之重加以推进。这既是综合改革应有之内容,更是深化经济社会改革之必需。因此,金融改革对于综改区有着双重意义。历史上,山西票号一度“执中国金融业之牛耳”,有深厚的金融文化传统;而当下,山西又具有种类比较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和比较丰富的金融资源。山西省应当在做好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做强做大地方金融

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打造金融控股集团。就中部六省而言,甚至从全国范围来看,山西省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种类是比较齐全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金融租赁、期货、基金等一应俱全,这是非常稀缺的金融资源。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小而散,没有形成“气候”,需要尽快加以整合,打造类似天津泰达集团和上海国际集团的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做强做大地方金融。可行的做法是对政府持有的金融机构股权进行整合,形成名副其实的金融控股集团。山西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一类企业,目前已初具金融控股公司雏形,旗下有山西信托、山西证券,还与汇丰银行合资成立了汇丰晋信基金公司,也正在积极参股城市商业银行和发起设立创投基金,但尚未涉足金融租赁和保险业。

鼓励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促进地方银行发展壮大。省内城市商业银行经过几年的发展均有了明显进步,但经营实力和品牌影响力都比较弱。为此,一是积极支持从国内外引进战略投资者,全面改造提升城商行经营管理,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是鼓励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在市场化原则下,开展多种方式的合作,可以进行实质性的股权合并,也可建立松散型联盟,在IT系统建设、产品研发、业务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促进抱团发展。核心是突破现有地域限制,以期实现规模效应和范围经济。

出台专门政策,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论是综改试验,还是转型跨越发展,“三农”都是无法回避的关键领域,如何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决定着综改的成败。为此,一是充分利用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设立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流向农村,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率;二是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强化自主决策,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三是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大力推进直接融资

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以改善当前不合理的融资结构。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企业上市的组织、规划、培育、辅导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的运行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资产整合、重组及再融资工作。

充分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短期债务融资工具。2008年人民银行出台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一步丰富了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拓宽了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要按照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的发行标准和条件,分别建立企业储备库,针对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在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过程中需要理顺和规范的问题。

积极推进发行企业债、地方政府债。目前,山西的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2011年,由财政部继续发行51亿元政府债券。要加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类融资平台的市场定位,补充资本金,注入优质资产,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用等级,打造成真正的市场化、商业化融资主体。鼓励能源资源丰富、经济相对发达、财政收支平衡的城市发行政府债券,优先安排与保障房、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的债券发行。

合理引导民间融资。近年来,山西民间融资日趋活跃,利率不断攀升,规模迅速扩大,特别是煤炭资源整合后,民间资本更显充裕,需要加以规范。一是畅通民间资本运作渠道。根据产业政策和资金需求情况,进一步明确民间资本能够涉足的行业领域,消除体制性、政策,保障民间资本在有限领域内正常流动。重点是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壮大地方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鼓励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典当、担保、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融资服务领域的竞争,引导民间资本的有序流动。二是制定出台《民间借贷示范合同》。参照贷款合同模式,制定适合民间借贷的示范合同,明确约定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避免民间借贷引发纠纷,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三是建立民间借贷监测制度。制定民间融资的统计、监测制度,采取科学方式定期采集相关数据,准确监测民间融资规模及利率水平,及时掌握民间资金流向和利率走势。四是成立民间投融资服务中心,为供求双方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

积极深化金融创新

加快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和财力状况,通过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和公信力,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扩大风险投资规模,实现政府资金的多级放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吸引战略投资者,利用其先进的投资管理理念和管理团队,通过产业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企业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为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提供管理和资本增值服务,不断壮大产业规模。目前,要利用好国家已经批准山西省设立“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00亿元)的机遇,吸引境内外资金,服务山西省“以煤为基、以煤兴产、以煤兴业、多元发展”的能源转型项目发展。

探索开展碳金融。山西省是能源大省,也是能耗大省,探索建立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重大现实意义。政府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建设过程中,增强发展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项目意识,对有碳交易价值的项目,积极推荐申请CDM项目,并针对CDM项目中技术引进与利用情况,有差别地实施相关优惠。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碳交易价值开展碳金融业务,研究制定碳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出台项目开发、评审、信贷的具体政策和业务流程,探索多元化的碳金融发展模式,充分运用投、贷、债、租等多种经营方式,积极发掘CDM项目设备融资等新型业务,通过推广应用低碳项目银团贷款、CDM应收账款抵押等业务,努力为客户提供从项目融资到二级市场交易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作者系长治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