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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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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会计服务公司制度是加强会计监督的有效举措。本文从会计委派制运行现状入手,提出组建会计服务公司的基本框架、运作模式,重点是性质、职责、机制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等。

【关键词】 会计服务公司 会计委派制 会计监督

委派制是指由财产所有者向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本文就完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进行探讨。

一、当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基本情况

1、具体做法及其效果

财务总监制度实际上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它吸收了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弥补了总会计师在职责权限上的局限性和内部审计制度滞后性的缺陷,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在职、专职的监督。

自实行国有企业财务总鉴委派制以来,对企业在经营和管理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企业的一切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企业负责人的合法职权也未受到影响和削弱;财会人员对企业的负责精神和对国家负费的精神未受到影响,财会工作水平得到提高;会计人员仍由企业聘任,可以解决会计人员全部改由政府委派后的许多实际操作困难;实行统一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可以解决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削弱、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和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等问题。

2、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准确恰当地界定财务总监职责在实践中较为困难。财务总监作为出资人代表对经营者进行监督,不应干涉经营者的经营权;而为了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又必须要获取充分的信息,这就要求财务总监在一定程度上介入企业的经营。如果单纯强调财务总监的监督职能,仅仅作为一个局外人,就难以了解到企业运作中的细节问题,实际上也就无法起到监督作用;如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程度过深,又有可能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股权对法人财产权、经营权的过分干涉,还会埋下经营者对受托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推诿的隐患。

(2)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制度本质被混淆。财务总监制度与总会计师制度的目的都是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都是为了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的提名和任命基本上由总经理(厂长)来决定,主要是负责企业的财务组织工作和领导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及协助经理人对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做出决策。财务总监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有企业集团董事会派驻的,主要是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监督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总监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与企业经理人没有从属关系,从而确保了工作的独立性。

目前有些地方在委派了财务总监后不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认为企业财务总监是我国企业总会计师的发展方向,财务总监完全可以胜任财务主管的职能。这样财务总监既是企业厂长、经理等经营者的监督者,又是厂长、经理等经营者的助手;既要代表企业所有者――国家,又要代表企业经营者,这必然使得财务总监无所适从。其结果,要么财务总监完全听命于企业所有者,干预企业正常经营,违反两权分离的基本原则;要么完全倾向于企业经营者,与他们站在一个立场上,甚至串通一气,从而不能够向所有者负责,不能对经营者实施监督或约束,造成企业财务管理混乱。

(3)对财务总监的监控措施尚不健全。财务总监代表国有企业所有者行使对企业的监督职能,同样也会涉及到委托问题。一旦出资人的有效监督不到位,财务总监有可能选择与企业经营者合谋对付所有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为使财务总监充分发挥作用,必须要设计出对财务总监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监控,这是保证财务总监制度良好运行的关键。

二、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措施

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实施在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上述一些问题也日渐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实施效果。因此,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把握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正确处理好各个层面的相互关系

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不当,会使得财务总监在国有企业中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因此,正确把握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至关重要。

(1)全局管理者。现今的财务总监已不仅仅只关注财务及相关领域,而是越来越多地成为经营者的经营伙伴,站在同一层面关心企业的前途和发展,负责战略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以其非凡的财务技能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直接影响着整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战略计划领导者。战略计划和战略指导的任务现在越来越多地落到了财务总监身上。财务总监要充分运用自己的综合管理能力,确保战略计划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3)企业财务管理者。财务总监应处理好营运资本管理、投资决策、筹资决策、股利政策等多项公司财务管理的运营及平衡关系。处理好营运资本获利能力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对企业流动资产及其融资结构进行决策;积极参与投资的可行性评估,提出有利的建议;妥善处理好影响资本结构决策的各种因素,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综合考虑法律规定、企业资金需求、经营风险、流动性、控制权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对股利政策进行合理决策。

(4)内部控制及监督者。现代企业制度的最大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各个企业都面临着来自内部和外部的不同风险,所有这些都需要企业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来进行监督、评估和防范。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的合理保证,而财务总监要起到领导、指导、监督的作用;财务总监一般是企业内部审计的实际负责人,应该与注册会计师建立一种良好的、建议性的对话关系,并确保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协调而客观地开展工作,使之能高效率地完成审计任务。定期向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报告信息,进行前馈管理,以对企业的未来做出恰当的预测,并合理预计决策可能会带来的结果。

(5)公共关系管理者。第一,与股东的关系。财务总监有责任和义务真实、完整、及时地向其披露企业的相关信息,揭示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使其做出相对准确的投资决策。第二,与债权人的关系。财务总监有责任真实、完整、及时地向其披露企业的财务信息,如企业的长短期偿债能力、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等,以使其做出正确的信贷决策。第三,与政府部门的关系。财务总监向财税部门提供有关经营过程的财务信息,以便其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供财务信息,以便其对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第四,与员工的关系。现代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作为管理者的财务总监,应该处理好与企业内部员工的关系,利用有效的沟通进行员工关系管理。第五,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财务总监管理着现金流和营运资本,必须保证其账款的正常流通以保持长期稳定关系和满足生产需要。

2、建立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双轨运行机制

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仍然沿用总会计师单轨运行机制,那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者缺位、经营者失控等问题就很难解决;如果我们用财务总监制完全替代总会计师制,就会出现诸如削弱出资者监督、有损所有者权益等问题。因此,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应双轨运行。

(1)施行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制双轨运行的意义。第一,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问题。实行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双轨运行,可以大大减少会计信息的不对称问题,从而极大地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程度。第二,有效解决内部监督失控的问题。企业监督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来自企业外部,如政府监督、债权人监督和社会监督。二是来自企业内部,即内部监督(内部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任命、考核、待遇等完全由企业领导决定,独立性较差,容易造成企业内部监控弱化或消亡。建立财务总监制度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第三,有效地解决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问题。国有企业在改革中资产流失的速度日益加快,已成为一个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的严重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之一是内部监督机制的低效。因此,有必要从机制上改革监督体系,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财务总监代表产权所有者,专职监督经理层(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的经营事项,可以有效控制国有资产的流失。

(2)在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制双轨运行中,应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经营者的关系问题。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双方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既要保证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充分行使所有权,又要保证总会计师、经营者依法行使理财权和经营自;各司其责,避免多头重复监督,并使之相互促进,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二,财务总监制度的完善和配套措施问题。我国目前财务总监制度还处于试点阶段,要针对财务总监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研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财务总监的选拔任(聘)用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轮岗制度、继续教育制度、业务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加强人员派出的后续管理;同时还要处理好财务总监制度与政府、社会及企业内部其他会计监督的关系。

3、建立奖惩制度,强化对财务总监人员的约束

要设立一系列与财务总监人员责任相关的指标体系,指标的设立要注意可比性,能够进行任期中与任期初的比较;本任领导与前任领导的比较;本地区与相邻地区的比较;本企业与同行业的比较。指标的设立要包括与国有资产流失额、内部人控制、会计信息失真几方面相关的信息,要注意定性与定量指标的结合。设立一个评价标准来实施财务总监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奖惩,奖惩应该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三方面。

【参考文献】

[1] 陈颖:美国会计事务所的组织形式[D].中央财经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