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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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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4-0017-02

为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与创新,扶持和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结合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办法和措施。

一、现状和特点

1.发展现状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截至去年底止,全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57家。其中各类专业合作社93家,成(社、会)员数3.1万人,带动农户10万多户,占总户数的43%。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拥有固定资产总额2.81亿元,实现经营服务总收入近20亿元,获经营纯收入1.2亿元,二次返还利润0.7万余元,成员人平比非成员人平多获利近2000元。

2.组建形式

2.1从种类上看,合作社中从事种植业有52家占55.9%;从事养殖业的有34家占36.6%,从事加工运输业的有3家占3.2%;从事其他行业的有4家占4.3%。

2.2从规模上看,合作社成员成员人数在5人以上46家占49.5%;成员人数在20人以上22家占23.7%,成员数在60人以上2家占2.2%。

2.3从结构上看,以生产销售为主的有40家占43%;以产品销售为主的有22家占23.7%;以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服务的有28家占30%;其他行业的有3家占3.2%。

3.组建类型

按组建主体划分主要有四种类型:

一是专业大户创办型。即由农村能人和专业户牵头领办,全县该类型的有71家,占76.3%。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由有经济实力的企业牵头主办,目前该类型的我县有7家,占7.5%。三是基层干部领办型。即由乡村干部领办的,该类型的我县有12家,占12.9%。四是涉农部门扶持型。即由基层供销社、农技推广部门、畜牧、水产、林业、农机等部门领办的,全县该类型的有3家,占3.2%。

4.显著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较快。2007年,我县发展合作社13家,2008年新发展28家,到目前已达到157家。二是覆盖范围较广。我县合作社围绕粮食、棉花、柑桔、蔬菜、茶叶、油茶、水产、牲猪、蛋鸡、肉牛等十大主导产业全覆盖。三是服务功能较强。合作社以组织农民、服务农民为宗旨,有效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对接难题,促进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四是带动作用较大。近年来,合作社在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上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

二、发挥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水平,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加强农业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1.增加了农民收入

据统计,凡是加入合作组织的的农户收入都高于非成员农户的收入,全县130个专业组织2012年实现经营纯收入近20亿元,成员户人均获利达2000元。

2.提高了农民素质

通过参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了合作社成员的合作意识、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使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3.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近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大力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4.解决了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

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组织,生产资料由合作组织统一购买,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产品统一销售,减少了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受到了农民的真诚欢迎。

5.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规模经营,实行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为大生产,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6.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过去政府直接管生产管销售,管得过细过宽,越管得多农民越不满意,而今农民有了自己的合作组织,政府借助合作组织的作用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使政府从微观管理中脱离出来,工作职能转移到抓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为合作组织提供优质服务上来,这样群众满意了,改善了干群关系。

三、存在的问题

1.发展规模“小”

一是成员人数少。截止目前,我县在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成员为837户,仅占全县农民总户数的3.7%,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农户、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发挥的作用和影响非常有限。二是资产规模小。尽管全县合作社注册资金量大,但由于相当一部分社员是采取以土地经营权、林木等实物作价入股,以现金方式入股的并不多,从而形成合作社账面资产数额庞大,而实际可营运的资金很少。三是基地规模小。绝大多数合作社在基地建设方面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其数量、规模与规范化建设还有很大差距。

2.合作层次“低”

一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村本乡镇,跨乡镇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二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合作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农资供应、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上,在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品牌创建、营销网点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不能为社员及周边农户提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三是产业链条短。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从事系列产品和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经营的少之又少。

3.内部管理“缺”

一是财务核算急需规范。目前我县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建账的合作社不足一半,在票据使用、资金监管、物资收发、产品销售、项目建设、成员账户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各类人才相当紧缺。合作社人才队伍数量不足、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等问题相当普遍。三是民主管理有待加强。虽然我县合作社普遍建立了以"三会"(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架构,但实际运行情况并不理想,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社员参与管理、加强合作的积极性。四是档案管理比较弱化。档案管理作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绝大多数合作社在档案管理上没有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