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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孤独到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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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阐述目前我国城市老人婚姻状况的现状,通过个人、经济、社会三个层面来分析老年人想进行再次婚恋的原因以及从自身、子女、财产、男女性别比四个方面进行老年人再婚存在障碍的原因分析,并提出现实可行的相关建议,以更好地处理老人婚恋问题。

【关键词】老年人;婚姻状况;再婚;障碍

21世纪以来,我国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并于2000年达到进入老年型国家的标准,即我国大陆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0.3%,超过了10%的国际标准。到2010年,我国大陆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3.3%,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上升了3.0个百分点。增长速度日益增加的老年人口以及由于人口老龄化而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这其中就包括老年人的婚恋问题。

一、老年人婚姻状况的现状

老年人婚姻状况的好坏对其健康水平、社会支持等多方面都会产生很重要的影响。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意味着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同时也意味着我国老年人的预期寿命在逐渐增加。据六普数据,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达到74.83岁。如表格1所示,2000年我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中,单身者所占比例为32.68%,2010年则为29.45%,尽管2010年单身老人比例较2000年有所下降,但是总体上还是占到60岁以及上的总人口的1/3,这样失调的比例势必隐藏着严重的社会问题。另外,据广州市妇联有关统计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的老人自己来到妇联求助找老伴的人数,从1998年的18人,上升到2013年的186人,人数迅速上升,这说明目前对于大多数城市单身老人而言,他们存在较大的进行再次婚恋的意向。所以,根据上述情况,单身老人的婚姻状况值得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关注。

表格1 2000年和2010年中国老年人口婚姻状况的变化

婚姻

状况 2000年 2010年

人数(万人) 比例(%) 人数(万人) 比例(%)

未婚 212.17 1.66 313.68 1.78

有配偶 8616.39 67.32 12459.03 70.55

丧偶 3885.58 30.36 4747.92 26.89

离婚 84.26 0.66 138.08 0.78

合计 12798.21 100 17658.70 100

资料来源:根据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汇总数据计算而来。

二、老年人进行再婚恋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中单身者数量的比重日益增加,并且由于孤独、无依靠等原因的出现与日益严重化,较容易地导致一些社会问题。为改善单身老人的生活状况和质量,“银发爱情”开始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并受到广泛的关注。“银发爱情”即指老年人的婚恋现象。笔者通过随机采访合肥市市区10位单身老人和再婚老人进行访谈,了解他们现在的再婚意向和情感质量状况。笔者发现,“银发爱情”出现的原因,除了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环境发生的变化以外,还有来自个人、社会、经济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下面进行依次论述。

(一)个人的角度

单身老年人面临最大的生活困境莫过于精神上的孤独与生活上的无助。据有关访谈报告,有位单独居住的老年人,面对漫漫夜晚只能数着钟表的咔咔声盼天亮。单身老年人进行再次婚恋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能排解自己心中的空虚与寂寞,能够相互照顾、派遣孤独。有的老人尽管儿女双全,丰衣足食,但终究比不了和老伴彼此照顾的情感交流。为了缓解心中的孤独感,很多单身老年人心中有了进行再次婚恋的想法。

个案访谈1:张某,65岁,丧偶

“我老伴去世的早。早些年,由于自己身体还算硬朗,平时给人家打打工,帮帮忙,生活也还好,感觉不到什么孤独。这几年,毕竟年纪大了,也不能从事什么体力劳动了,就白天到社区里和其他老人聊聊天,但是,晚上就难熬啊!有时候,临睡前想找个人聊聊天、说说心里话都不行。”

(二)经济水平的角度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生活的逐渐富裕,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也在逐步提高,加上传播媒介的正确向导,使得当今老年人对于“再婚”这一以前的敏感话题逐渐能够接受,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进行排斥。单身老人由于有了比较充足的物质保障,在追求自己幸福时,往往不会有太多的后顾之忧,同时也会表现的比较独立,不会因为过多的依赖他人而束缚自己的爱情。另外,由于物质资料的日益富余,单身老人们往往想追求更高的精神慰藉,希望通过寻找另一半来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

个案访谈2:李某,62岁,恋爱中

“五年前,我老伴去世了,我很伤心,毕竟和他生活了近30年。两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他。我们两个人的经济条件都不错,他是大学老师退休,我是国企退休。所以,对于经济方面,我们彼此都比较独立,不会过多的依赖子女和彼此。我们只是想有个一起过日子的人,能够进行彼此心灵上的交流就行了。我是一个追求生活品质的人,我相信,对幸福的追求不仅仅只限于年轻一辈!”

(三)社会的角度

单身老人独自居住,不仅有可能使其感到孤独空虚,有时甚至会威胁老人的健康和安全问题。近年来,很多相关媒体报道过,很多独居老人由于没人照料,死于家中多日却无人知晓的悲剧。老人问题是在众多的社会弱势群体问题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它往往在维护社会环境稳定的过程中起着不可小觑的作用。由此可见,老人再婚不仅是老人的个人问题,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裴晓梅认为,对于单身老人选择再婚不但具有个体意义,而且具有社会意义。首先,从个人来讲,进入老年期,他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越来越少,不再想亲壮年那样扮演父亲、丈夫、朋友等很多的角色,生活比较空虚,所以其对精神慰藉的需要常比他人强烈。此外,从法律层面上看,每个公民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老人也不例外。

三、老年人再婚障碍的原因分析

在当代社会,随着老人的独立意识和追求幸福的意识的逐渐增强,以及整个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使得当今城市单身老人再婚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但另一方面,据相关学者在进行老年人婚恋的调查中,几乎都得出了一个共同的结论:有再婚愿望的多,实现再婚的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下面笔者就采访资料将从自身、子女、财产和老年人男女性别比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自身原因

大多数老年人婚姻属于“二婚”,很多老人在选择新伴侣进行生活时,由于有了前婚的经验和教训,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或降低生活标准,很多老人在确定择偶标准时,常常会表现得过分挑剔甚至于严苛,因此总难以找到合适的老伴进行生活。

个案访谈3:王某,61岁,离异

“其实我挺想接触新的异性朋友的,但是总是没能找到合适的。也许是前段婚姻对我的伤害太大吧,我对于另一半的要求会比较高。很多人一接触后,我就觉得不合适了,有人对我说眼光太高。但是,一段失败的婚姻告诉我,降低标准是不行的!”

另外,很多老人在找到合适的对象后,存在着一种好高骛远或是一种怀旧对比的浮躁心理。有的老人一味的追求对方的经济条件、外貌条件、受教育条件等,有的老人则一味的将对方和自己前任老伴进行对比,总觉得现任比不上前任。这样一来,使得想进行婚恋的老人可以选择的范围大大缩小,能成功走向婚姻的就少之又少了。

(二)子女原因

来自子女方面的压力是造成老年人婚恋障碍的主要原因。一部分子女认为自己父或母如果进行再婚,将会招人议论,担心老人和家人受到伤害,使自己“丢面子”。更多的子女则是处于利益的角度进行考虑,他们担心自己的父或母进行重建家庭后,使得本属于自己的家庭财产流向外人。

个案访谈4:张某,70岁,丧偶

“说实话,就在几年前,我还真找到一个我比较满意的对象,她也挺稀罕我。但是,当我们把这件事告诉彼此的子女之后,他们竟都表现的非常排斥!我当时特别生气,但迫于他们的态度强硬,并且用不管我死活来威胁。无奈之下,我只能结束那段感情。哎......不说了!”

还有一部分子女则觉得自己的父或母进行再婚,自己在情感上无法接受,感觉自己对不起生父或生母。由于面子、利益、情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子女反对自己父或母进行再婚,他们常常以断绝亲子关系或者拒绝提供生活照顾来威胁老人,老人常常处于自己的幸福和子女的亲情之间作抉择的境地,很多老人就不得不为了亲情而委屈自己的爱情。

(三)财产原因

大多数城市老人都有一定的积蓄,如果老人双方进行婚恋,便不可避免地涉及将来的财产分配问题,这一点也是老年人再婚的又一重大的障碍。在众多财产中,除了现金,房产应该是最敏感的话题。很多单身老人为了避免独居时的孤独落寞,常常会放弃自己的住所和子女们住在一起,可当他们找了新老伴之后,既不想和新老伴与子女们一起生活,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再次购房进行两人居住,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老人就只能为了住处而舍弃爱情。

个案访谈5:谭某,68岁,恋爱中

“虽然我现在在处对象,但是说实话,我真心开心不起来!就因为这个房子问题。以前老伴刚去世的时候,自己以为不会再遇到和老伴那么好的人了,就没想过再婚。当时看见小儿子经济比较困难,就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他,然后和他们一起生活,你看,现在,我想结婚后独自生活,房子问题真的让我很头疼!”

此外,有很多老人为了避免以后的财产纠纷问题,常常会选择婚前个人财产公证,但是这样做也存在彼此之间缺乏信任的问题,使得婚后生活过的不幸福。

(四)老年人男女性别比不平衡

老年人男女性别比不平衡是造成老年人婚恋障碍的客观原因。由于女性生存优势这个客观因素的存在,使得男女两性的丧偶率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值。依据六普数据,2010年我国丧偶的男性老年人比例为16.30%,而丧偶的女性老年人比例则达到36.96%。由此可以看出,同年龄段的男女比例不协调,常常形成“女多男少”的现象出现。另外,很多男性单身老人在寻找新老伴时,常常选择年龄比自己小的对象,从而使得很多有意愿进行再次婚恋的老年人受到了婚姻挤压的影响,不得不独身一人。

四、老年人再婚的可行性建议

正如上文所阐述的内容可知,老年人再婚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并且,老年人再婚与年轻人初婚相比,就有诸多不同之处,如在财产状况、婚姻长度以及亲子关系上等。可见,老年人再婚比年轻人更为复杂。下面笔者结合现实情况和采访资料,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一)端正再婚的动机

就现实情况而言,很多单身老年人再婚并不是因为找到了适合的人,而是出于某种功利性目的,很多老年人在见了一两次面后就领证结婚。没有经历一段恋爱的过程,感情基础是不牢固的。据采访资料整理,有些老人由于需要有人照顾,希望找到一个类似“保姆”的人或者有些则因为经济拮据,希望能找到一个经济条件较好的人来改善自己的生活。由于出于某种功利性的目的,使得双方没有较好的感情基础,这样就有可能使婚姻具有不稳定性。所以,单身老人在确定进行再婚之前,应该先端正再婚的动机,这样才能为自己的婚姻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较牢固的感情基础为前提

现今年轻人的婚姻阶段大致经历恋爱、结婚两个阶段,老年人再婚也需如此。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是不牢固的。只有通过一定时间的了解和接触,对彼此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解,而非只为找寻生活伴侣,缓解自己心中的寂寞。在采访过程中,老人再婚后又离婚的例子较多,其中由于“闪婚”缺乏感情基础而导致的“闪离”现象占了很大一部分。因此,婚前双方之间进行一些交流、观察,了解彼此的各个方面,再决定是否结合是十分必要的。

(三)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捍卫

上文在谈及老年人再婚障碍时,曾提及子女方面是较大的障碍。很多老人不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受到子女对其不进行赡养的威胁之后,就一味地委曲求全,放弃自己的晚年幸福。其实,单身老人面对子女的反对时,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婚姻法》第三十条就指出: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面对子女的阻扰,单身老人应该知道运用法律的武器来进行捍卫。

当今社会,关于老年人婚恋的问题,社会的态度由最初的排斥、敏感渐渐转向接纳、包容。老年人婚恋,具有减少核心小家庭的经济负担、改善单身老人心理孤独寂寞等的正作用,但是被社会所完全包容仍是任重道远。如上述所言,说明大多数单身老人确实有再次进行婚恋的动机,同时也要阻碍其再婚的障碍的存在,如何更好地进行解决和完善单身老人再婚问题,是值得整个社会和国家深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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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林倩.论当代社会老年人再婚[J].中国科技信息,2005(16).

[5] 马全祥,塘萍.银发爱情―当代中国老人情感调查实录[M].华龄出版社,2005.

[6] 王茂库.老年人再婚的社会问题[J].中国老年学杂志, 1994(01).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安徽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名称:从孤立到融合:城市老年人口社会支持网络研究,项目编号:201310357087。

作者简介:唐棚(1993- ),男,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2011级社会学班,研究方向:社会学;周宇(1993- ),女,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2011级社会工作班,研究方向: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