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杭州市富阳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调查与分析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近年来,富阳区外来流动人口大量涌入,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为有效破解难题,富阳区卫生计生局深入企业开展流动人口座谈、召开各层次计生干部会议、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专题调研和综合分析。
一、富阳区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一)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构成基本情况
近年来,富阳区流动人口增幅迅速,从约5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8万人,其中育龄妇女(18-49)约6.23万人。与户籍育龄妇女数之比为0.35:1;已婚育龄妇女4.92万人,与户籍已婚育龄女数之比为:0.36:1。
1、育龄妇女年龄构成。根据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问卷结果分析,富阳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以21-30周岁的青年为主。
2、来源地构成。从省外流入的育龄妇女主要是来自中西部及部分沿海农业人口大省。以及省级为流入区域看:排列前五位的是安徽、河南、山东、四川、江苏,共4.24万人,占流动人口育龄女总数的68%左右,其中安徽省最多,约占20%。
省内流入人口11512,其中育龄妇女5671人,已婚育龄妇女3939人。主要来自温州、丽水、台州等浙南地区。
3、文化构成。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问卷结果分析,在1000 从有有效问卷中,小学文化程度295人,初中536人,合计831 人,占83.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序169人,占16.9%,文化程度相对偏低。
4、集聚地构成。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主要集聚在富春街道、银湖街道、春江街道、新登镇、大源镇、东洲街道、鹿山街道、灵桥镇、上官乡、场口镇,这些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占全区的95.56 %。流动人口以租住出租房为主,问卷调查显示,流动人口71.35%居住在出租房里。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1、生育意愿相对较高。调查显示,51%被调查对象认为生育两个子女最好,25%一孩生育对象希望再生育一个子女。
2、出生、怀孕人数多,违法生育比例高。据报表统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流动人口在富阳出生1663人,同比减少213人;问卷调查显示:1000个已婚育龄妇女中,二孩生育331人,二孩符合率只有33.1%。
3、持证率低。1000个被调查对象中,有354人回答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占35%,实际数据可能更低。
4、长效节育率较高。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查询,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流动人口为37829人,占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76.89%,低于户籍育龄妇女88.55%的长效节育率。
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网络建设
目前,区、乡、村三级均有专(兼)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也均设有流动人口管理员,并在村(社区)设立计划生育工作站。全区共配备29名流动人口协管员。
(二)创新健全协作机制
一是开展联合稽查。与公安局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督查工作。二是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实行流动人口协管员计生固定待遇,按照每人3.5万元的标准给予保障。实行计划生育通报奖励制度,每提供一条信息,提供5-10元奖励。实行考核奖励,奖励计生工作优秀的基层流动人口管理员和协管员。
(三)优化宣教技术服务
积极开展社会化宣传,组织流动人口婚育阳光课堂、“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年”活动。2012年以来,共开展活动50次,发放宣传品9.3万,服务流动人口8.5万人次。2015年度,全区共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74450例,比上年年增加38886例,增幅141.38%,700例接受四项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报酬10余万。
(四)加强信息管理应用
加强“浙江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15年通过软件累计录入信息15万元余条,2015年开始开展流动人口清查基层信息工作 ,共注销流动人口信息10万余条,补录、修改信息20万余条。目前,富阳区流动人口建档率达95%以上、信息完整率达90%c以上。
三、存在问题
我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得一定成绩,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多年业一直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目前仍有许多工作未从根本取得突破,主要存在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服务管理压力大。我区流动人口规模庞大,占户籍人口的三分之一,服务管理工作做得越深入工作越大。现有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部分地方流动人口超过了户籍人口,落实服务管理难度较大。
二是对基层工作指导有待加强。个别地方对工作研究不够深入,不能发现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时发现了问题也不能帮助基层解决,甚至往上一推了之。如:针对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况,基层干部基本上束手无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欠缺。
三是乡镇孕检职责缺失。少数镇(街道)有设施无操作人员,不能开展B超孕环检服务,辖区内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只能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孕环检。
四是信息网络开发滞后。省综合平台流动人口模块应用后,基层反映流入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必填项太多,操作繁琐,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已制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开展。
五是两地沟通难度大。流动人口配合程度低,由于现居住地与流出地之间的工作水平差异,存在与流出地沟通联系难、信息通报反馈率低等问题。流入育龄妇女出于各种原因对协管员信息采集不愿配合或提供假身份证明等虚假信息,导致采集的基础信息准确率低,流入育龄妇女对现居住提供的服务存在不愿接受或者拒绝的现象。
四、对策建议
(一)强化保障措施
要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人员配备,每个乡镇、街道计生办(科)至少要有1名流动人口管理员,流动人口超过5000人的可按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配工作人员。村(社区)实有人口超过2000人的要增配1名计生服务员。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各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中,必须单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按照与户籍人口均等标准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需的经费。
(二)健全服务网络
要切实加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整合卫生计生资源,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完善硬件设备,按照省标准每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配备2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能服务、会服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计生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不断完善“10分钟服务圈”,提高避孕药具的可及率和获得率,在流动人口集聚的村、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方便流入育龄妇女领取。依托卫生计生网线,开展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和动态监测,不断深化人口流动迁移趋势和服务管理政策研究,为卫生计生工作及至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强化工作指导
要认真学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及省、市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调配研究,吃透上情,摸透下情,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要强化对基层日常工作的指导,善于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四)强化依法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依法办事,做好生育服务登记本的发放工作,完善服务记录,“三免费”服务做到全员、全程和全覆盖。完善和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强对流出育龄妇女的跟踪和管理,免费为流出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家庭应该享受的奖励优惠政策。
(五)落实均等化服务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四部委要求扎实做好创新流动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通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建立健全流动计划生育均等化的政策体系,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员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待遇逐步趋同,并按规定共同享受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和谐融合。规范流动人口流入地二孩以及以下生育服务登记,将原来的生育登记承诺库扩展到二孩。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流动人口生育服务、出生等相关信息的网上沟通。
(六)强化平台应用
要强化省综合平台流动人口的应用,规范信息管理,及时提交查询、接收、反馈信息,修改、补充、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工作。完善省综合平台流动谷模块应用通报制度,提高平台的应用水平。及时反馈省综合平台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参与建设,不断完善信息网络。继续做好流动人口流向、分布、内部结构变动及流动人口迁移趋势的监测调查,及时了解掌握流动人口卫生服务需求和服务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信息共享工作,推动流动人口个案信息与居民健康卡、妇幼保健手册等信息的联通。
(七)深化区域协作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区域协作。要主动与流出地在生育政策执行、计划生育服务、信息交换、违法生育处理等方面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密切与流出人口计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切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区域协作,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机制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可及性,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的落实,增加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