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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主要宗旨、精神理念以及相应的指导思想等等,都是经济法理念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主要是客体、人是主体,经济法指导人的行为从而体现价值。经济法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部较为完善的法制,是保证正常社会秩序稳定的有效保障。经济法主要是为了全面、系统、完整、综合的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商品关系,是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坚持社会本位原则、实质公平原则、经济效率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等。在经济法实行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主体必须明确经济法的实质理念和价值范畴,如此才能够更好的发挥经济法的现实价值和应用价值。经济法领域内部,其理念和价值范畴一直是经济法研究的重中之重。经济法理念以及价值范畴研究成果成熟与否决定了经济法理论体系的完善程度。不同的地域和国家,对经济法理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国外宗旨是指某种精神性质的、实际的理念,国内是指某种信念、观念、思想,以及追求和认定的某种方法、原则、目标等。
一、经济法理念的基本情况
经济法的理念说的是经济法指导思想、根基的理论精神以及相关的准则与主旨,是经济法有效发挥其作用的主要基础。经济法理念是经济法钻研者的主要载体,我们国家的经济法学者在经济法理念钻研方面的功效首要包含:经济法崇尚自由理念、经济法讲求公允理念、经济法连结可延续的成长理念和经济法讲求平安的理念等等。经济法理念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素质,在于实现和完成社会团体经济利益、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我们国家经济法理念的本质在于坚持消费者的主体地位,不断的协调以及平衡经济社会关系以及社会责任本位关系等,保证这三者之间能够和谐共处,同时促进三者的共同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坚持消费者的主体地位是经济法理念的主要指导思想
经济法理念中的第一要素是坚持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主要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性的重要表现,同时也是不同法律责任部门的执法宗旨。坚持消费者的主体地位不单单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同时也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的主要目标。在经济法范畴内部坚持消费者的主体地位是以人为本的重要表现,同时以消费者为本是经济法理念的重中之重,是经济法的核心思想。从经济法的产生到发展、经济法的制定目标与实施宗旨、经济法制度的设定以及经济法的贯彻实施方面等,都体现了经济法遵从以消费者为主体的中心思想。
(二)均衡经济社会关系是经济法理念的主要标记
经济法拟定的目标首要是为了调和自身的经济好处和社会的整体好处,以此来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以及其他群体、个人的经济利益关系的协调性。因为不同法律责任主体部门制定的经济法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在某种程度上经济法平衡的理念也会不同。追逐经济利益的增长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同时也是协调社会关系的重要保证。如果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味的追求较高的经济增长概率,那么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也会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由此可见,盲目的追求经济利益的增长不能够较好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平稳发展,只有综合运用各种模式才能较好的保证经济法功效的全面发挥。这样才能够实现物质与精神、经济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平衡发展,才能实现以人为本。
(三)维护社会责任本位关系是经济法理念的强制性体现
相对于社会法律监管部门而言,他们的工作原则在于利用经济法来解决不同类型的经济矛盾和经济问题,主要包括:每个经济法的主体必须在实施不同类型经济行为之前,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经济法的规定和限制,以此来保证每项经济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承担相关的责任范围。在法律体系中,主体未承担相应后果、未履行法定义务,要求经济法以消费者、社会整体、国家为立场,具有鲜明的经济法特色。
二、经济法价值范畴的基本情况若想较为全面的发挥
我国经济法的价值和作用,就必须精确的认识经济法的价值范畴,必须持有准确的判断标准。如果没有较为全面的认清经济法的价值范畴,那么就会影响实际工作的开展,尤其是会影响经济法时间工作的开展,大大削弱经济法的实际功能和价值水平。因此,必须精确的理解经济法的实际价值,如此才能够更好的指导经济活动的运行。同时我们必须正确的协调经济法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以保证经济法价值的真正实现。经济法不单单具有一般法律的功效和实用价值,同时还具备较为个性化的价值意义。在实际的法学研究工作中,经济法价值方面的专业研究力度相对较低,在有关方面的研究课题数量相对较少,尤其是显著的研究成果数量更少。
(一)经济法基础价值范畴
经济法视为客体,社会人是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对于社会人而言能够较好的引导人民树立较为正确的价值观念。对于现代社会人的价值观念来说,经济法具有较强的限制性,同时也是限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经济法的基础价值范畴主要是能够较好的满足当前社会市场经济和人们的既定需要,能够帮助人们较好的完成和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能够较好的协调人民群众的利益,立法工作人员肯定和认同经济法之后就成较好的成就经济法的基础价值。一般的人民群众期盼的社会发展目标即是实现和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这样才能够较好的保证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创造较为稳定的社会利益,从而实现经济法的基础价值。因此应当较好的实现经济法的基本价值,让经济法能够有效的推动社会的良好发展,从而成就经济法的既定作用。经济法价值主要是形式价值以及相关的目的价值共同构成。完全展示了经济社会的目标体现了经济法的价值,是其体系的根本,社会和谐是法的主要价值,同时也是经济法的基本价值。
(二)经济法具有维持经济秩序的作用
一般来说,社会秩序是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较为稳定的环境,同时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证社会各行业能够有条理、有秩序的发展,这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状态。我们所言的经济法基础价值范畴中的经济秩序主要是一种工具性较强的价值,是经济法价值的重要体现方式。若是不能够较好的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氛围,那么经济法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也不能够得到较好的实现。若是不能够对经济维持者、社会生产者和经营者起到良好的规范和限制作用,那么经济法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各类社会经济主体的责任就会不明确,不利于创造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氛围,极度容易引发社会经济混乱,造成社会经济秩序失控或者失调的现象。若是不能够较好的保证经济秩序的稳定,那么社会市场秩序就会受到影响。没有价格法、生产法、产品质量法等市场规制法制度,那么生产和交换将会特别任意而不具有稳定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较为激烈固然可以或许较好的增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长,可是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步质量和长远发展。如果没有较好的经济法的限定,那么社会主义市场中不良的社会竞争情况的发生概率就会大大提高,无益于社会的稳固发展,同时也不能够较好的提高社会经济的创造力和发展水平,无益于和谐社会环境和氛围的营造。宏观调控属于一项比较常见的调节手段,是经济目标实现的重要表现形式,它能够较好的协调不同经济单位和部门的比重。引导健康有序的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一定的宏观调控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三)经济法具有较强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一般而言,不管何种类型的法律都具备基本的价值,主要能够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和效率性。经济法也具有较强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实现和维护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不同类型的法律主体和法律部门,经济法的公平性和效率性的体现程度也会不尽相同。但是在实际的经济法价值之中,公平性的地位相对较为突出,效率价值的体现程度相对较低。政府部门主要是通过经济职能的发挥,来协调各项资源条件,从而保障社会公平的实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目标。同时经济法的主要制定目标在于完善社会经济功能,同时维护社会和谐。最后,在实际的价值分配工作过程中,经济法具有较强的衔接工作,有利于实现资源合理分配目标的实现。
三、结论
相关工作者应当要精确的掌握经济法的理念以及价值范畴,这样才能够较好的促进社会和谐,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有利于更加深入的研究我们国家经济法的相关课题,坚持相关的实施准则。所以我们必须明确相关的规定,用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来指导经济工作的开展,以此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
作者: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