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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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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就"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而言,被一些企业为达到自身目的进行随意调整的行为愈演愈烈。就此问题浅析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制度规定和重要意义

为何要对没有发生只是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呢?因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所以制度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即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或费用。确保资产的真实,符合资产定义的要求。

我国目前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同时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

1.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时,要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是指对期末按照成本与市价两者之中较低者进行计价的方法)计量,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并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坏账准备。企业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并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3.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时,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企业应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定期地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其中,出售净价是指资产的出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发生的损失,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并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同上)进行估计,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同上)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同上)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对企业会计数据的影响

(一)坏账准备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由于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可以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于那些资产较好,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来说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使财务报告更能真实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之,只能成为部分企业调节财务状况的砝码。调增计提比例,就会增加当期费用,减少利润,还可以减少当期纳税。

(二)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时,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由于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给了一些企业灵活选择的空间,使部分企业通过对计提方法的选择DD总体、类别和单项,达到左右利润的目的。

(三)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企业持有的长期投资有的有市价,有的没有市价,对持有的长期投资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更据下列迹象判断。

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一般情况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一般情况下投资比例不低于20%即可采用权益法)。权益法要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当期损益要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投资损失为负"-"表示),因此部分企业就根据自身的利益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比例在20%上下随意变动,以致达到控制利润的目的。

(四)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准则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