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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积极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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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各地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的增加,导致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山东省2010年8月17日公布的《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规定了自2011年1月1日起,土地征收报批之前应当先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先保后征”原则,使失地农民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之后,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共同制订了鲁人社发〔2013〕35号《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也针对性地出台了青人社发〔2014〕10号《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13〕35号文件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青岛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等贯彻实施的文件规定,并大力促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

一、黄岛区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存在的难题

1.新老办法的矛盾。黄岛区系原胶南市与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划合并而成的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由于属沿海经济发展较快地区,早在十几年前就出现了因征地造成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问题。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胶南市分别于2003年、2005年出台了各自地方性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胶南市被征地农民和成建制转非村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这两项老的地方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老办法)由于执行多年,政府补贴资金较多,与新办法存在待遇上的差异,因此,新办法的执行容易造成村与村之间,甚至同一村执行不同政策的村民之间引发攀比情绪。

2.以租代征、未批先用、少批多占等问题的存在。土地使用中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具有正规的审批手续,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这些情况下被占用土地的农民,一般享受着与依法征用土地的农民同样的补偿形式,但是社会保障资金却并未落实到位,村民也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必然产生社会矛盾。

3.征地形成的社会保障资金如何分配问题。征地产生的社会保障资金如何分配?无论是按照“征谁保谁” 的原则分配,还是按照征地涉及村民平均分配,或是按照全村所有村民平均分配,都可能出现分配不公、群众不服的情况。

二、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为切实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黄岛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国土、人社、财政、有关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区长亲自抓、分管区长靠上抓,部门联合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确保征地社保资金全部落实到被征地农民身上。同时区政府将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定期督导调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工作开展。

二是做好调查摸底,做到基础数据清楚。

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国土、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以及现场查看、下发调查表格等方式,全面掌握了全区土地征收情况和被征地农民有关基础数据,为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经统计,截止2016年7月全市征地8万亩,涉及被征地农民5.2万人,政府补贴社会保障资金10亿元。

三是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

推行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应尊重历史、立足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养老保险方案主要内容有:(1)对省政府226号令实施后(2011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被征地村和被征地农民应按照省市关于新的被征地办法执行。(2)在原已整村实行老被征地办法的村(居)仍然按照老办法解决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不打破原有制度平衡,最大限度地维护原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避免出现新户和老户在养老待遇上的差别。(3)对省政府226号令实施(2010年12月31日)前,符合原被征地保险参保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保障范围的,仍可按老被征地办法纳入保障范围。(4)强化镇村两级作用。发挥村级班子熟悉村情、民情的优势,将最初确定新增被征地参保人员范围、制定养老保险方案的职能赋予村级,采取村级提出意见、镇级审批、区级经办机构审核的办法,最终确定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名单和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办法,最大限度的满足村民的意愿。(5)针对公用占地无法办理审批手续的用地,建议由镇(街道、园区)财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共促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人社部门重点做好养老保险方案的审核把关及参保缴费工作;国土部门及时将国务院或省政府批文、批次或项目征地情况明细表报人社、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做好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和拨付工作;各镇(街道、园区)作为所辖被征地村(居)养老保险工作的牵头和具体指导单位,履行好组织指导工作职能。各部门衔接通畅有效,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是先试点后推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

黄岛区在充分论证、多方调研、缜密测算的基础上,选择一处经济基础相对良好,班子团结有战斗力且村情稳定,征地手续完备、规范的村(居)作为试点村,按照“先试点、后总结推开、稳步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对符合条件的征地村居,成熟一个解决一个,逐步有序消化解决。工作中发挥好镇(街道、园区)和村(居)两级的积极性,充分考虑镇情村情,重点抓好村(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的制定、讨论、公示和通过工作。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