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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农举报线索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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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分析

调研文章是根据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三年来受理的举报线索,对涉及举报村干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分析了相关问题的特点、原因并根据实际提出来相应的特点。

1999年至2002年以来,我院受理的举报线索中,涉及农村支部书记和主任问题的线索占总数量的35%左右。经过对来信来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群众反应的主要问题有:贪污土地补偿款、小麦补贴款,侵占集体款;村干部私自卖地;利用拨款多报销用于村硬化道路的水泥款;收受贿赂;挪用公款、资金等。

二、涉农举报线索反映的特点

通过分析,以上线索反映出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有如何几个特点:

(一)犯罪人员较为固定。主要是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等村干部。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犯罪为多,占到了70%以上。村委会成员犯罪相对较少,但也重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村委委员往往与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合谋。

(二)犯罪涉及领域多元化。与过去相比,近年来涉农职务犯罪涉及领域较广,其中涉及贪污小麦补偿款、多报销修路水泥款、挪用公款、资金等问题的案件居多,占到了举报线索的60%以上。

(三)作案手段简单。从整体来看,村干部贪污犯罪手段不象其他领域隐蔽狡猾,其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利用经手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金的便利条件,直接贪污挪用,截留款项不入帐,但值得注意的是,村干部犯罪犯罪手段近几年来也越来越隐蔽,查办起来也越来越复杂。

(四)社会影响大。村干部的犯罪问题直接侵害农民的经济利益,引起农民上访趋势增强,甚至出现集体访、越级访,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村民的上访活动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村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经济利益,不按时公开村集体账目,置农民的生产生活于不顾。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农村财务管理不善,财务制度还不是很健全。从调查来看,多数村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一是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够,收支缺乏透明度,理财小组把关不严格;二是财会人员不专业。这些财会人员对村干部言听计从,成为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帮手。此外村财务普遍存在票据管理不严格,票据不统一,开出的收据不及时入帐等现象,造成个别村干部侵吞、挪用集体资金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镇财务管理部门把关不严格,对不符合审批手续的代管资金私自放给村里,也是造成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的因素之一。

(二)大部分村干部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自身素质不高。相当部分的村干部只受过小学文化教育,既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财务知识的培训,法律意识又淡薄,不懂法,不依法办事,思想观念一旦发生变化,过分追求物质利益,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就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再者,少数村干部思想道德水平差,政治素养不高,往往是为了一己私利,侵犯村民的权益,特别是受社会上不正之风影响,有的私欲膨胀,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日益增加。

(三)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村干部集村事务管理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权力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同时权力过度集中使得农村基层管理和监督职能组织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内部监督作用,上级职能部门监督无力。同时,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对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和分析没有进行严格审批。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的支配由村里书记、主任少数人说了算,其他人员不敢提意见,也不敢反映,起不到应有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作用。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给村干部犯罪提供了合适的条件。

(四)村民维权难度大。通过对到我院上访的村民调查情况来看,这部分村民在权益收到损害时,往往先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之后到县市政府部门反映。由于村民反映的问题有很多缺乏证据,导致这些部门不能及时处理好村民上访,村干部知道了村民上访,往往会对村民进行报复、打击,导致村民敢怒不敢言。

四、遏制基层组织干部犯罪的对策

(一)建章立制,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一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管理。通过提高村级财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来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对村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查纠不合理开支,控制和降低费用,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证财务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

二是严格村级财务制度,用制度管理好钱、管理好人。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章立制,做到依法办事,有章可循,动作规范,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建立相应的防范措施。对重大收支项目,如土地征用补偿款、土地经营收入等都要及时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对不合理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三是明确责任,落实追究制度。村委要专人分管财务,明确责任和权利,建立明细账,严格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确定审批额度,数额较大的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把费用审批报销关,杜绝白条报账、少支多报等不正常现象发生。坚决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对把关不严造成集体资金流失、浪费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运用党政理论及法制理论及早对村级干部进行教育,从思想上筑牢防腐线。通过调研,发现村干部非常容易受到经济利益有诱惑,由于本身很多村干部家庭条件一般,所以一旦有利益诱惑,就很容易出现问题。

二是加强村级干部法制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用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法律和廉政法规,使村干部增强法制观念,促进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效构建农村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教育广大村干部正确理解公共权力的性质,正确理解权力与真理、权力与法纪、权力与民主的关系,以保障权力的正确运行。教育广大村干部明辨是非,端正人生价值观,切不可见利忘义,为一己利益而不惜损害党和群众的利益。

(三)内外结合,完善监督机制。

要施行群众监督和上级检查相结合,注重强化群众的监督作用。

一是必须增强基层单位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发言权,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特别是在土地转让、出租、承包、工程发包等问题上,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通过对村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离任审计制,使他们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注意通过村务公开、检查、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个别村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止问题扩大。同时实行审计监督,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

三是实行村财镇管制度,充分发挥乡镇经管站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作用,杜绝村级财务支出的随意性。加强对村级财务账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和检查,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纠正和处理办法,把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阶段。

四是强化宣传和教育,引导村民强化监督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提高村民的维权能力。县市及镇相关部门需要经常到村里,给村民讲解法律和政策情况。这样既可以让村民及时了解法律和国家涉农政策,又可以提高村民的维权意识。只有更多的农民法律意识提高了,才能更好的监督村干部。

综上,查处打击涉农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依法遏制犯罪、震慑犯罪的强有力手段,是今后应当着力加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研究涉农职务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探索打击犯罪的有效途径。在打击的同时还要积极做好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作者通讯地址: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山东 胶州 2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