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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政府投资基建项目难于办理竣工验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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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竣工验收;难以办理;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日益增多,但有许多政府投资项目挂账多年,未办理竣工验收,有的账龄长达十几年甚至二十年。长期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使得政府投资项目只见资金投了出去,而不见项目的最终完成结果,项目始终处在敞口状态,不利于发改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和决策。同时,如果项目长期挂账,不转列固定资产,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将会影响项目建设单位的一系列财务指标。

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先后发文,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如早在1990年,国家计委就颁布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七条更是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为何那么多的政府投资项目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我们看看建设项目可以验收的条件和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予以验收:

一、生产性项目和辅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二、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三、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四、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五、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六、项目决算已审计,档案、环保、劳动安全、消防、土建工程等单项验收已完成。

其次,我们再看看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在实际深入项目建设单位时,通过调查发现,它们存在如下或多或少各样问题,导致难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一、项目单位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存在缺陷。

二、有的建设项目未按批准的规模和建设内容要求进行建设,如将建设地点或主要设计要求进行了变更,而无任何更改审批手续。

三、初步设计、概算有了重大调整,无任何审批手续。

四、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未按要求完全进行招投标。

五、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国家投资。

六、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达不到原设计要求,这等于是企业生产出了残次品。

七、有的项目环保、消防等不达标,不能通过单项验收。

八、资金使用上存在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招待费超标,往来款项长期无法结清,白条收据入账或其他问题,有的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九、有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开工许可证、施工图等不完备。

十、其他种种问题。

由于各种问题并存,使得建设单位无法办理竣工验收。

针对上述情况,近来,我省发改部门在审批新建项目时,凡涉及上期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者,一律不予审批新项目。这样就促使建设单位必须针对敞口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调概的要调概,该补批的要补批,该调账的要调账,以达到办理竣工验收的标准和要求。这一举措有利于使项目单位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和监督管理下,形成互动协助机制,共同做好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因此,各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尽快清理未竣工验收项目,早办理可以省掉许多诸如当年有关项目建设主要责任人调走,相关资料缺失等一系列麻烦,切实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