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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区出土的明代刻款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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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陶瓷款识的制作工艺,大体可以分为刻划、模印和书写三种基本形式。刻划款,一般是在制好的坯胎上刻字,然后入窑烧制,也有少数器物是在烧成后再刻款。元代以前的陶瓷款识,多数都采用刻划方法制作而成。明清时期,书写款流行,刻划款虽已不占主流,但其工艺一直在延用。部分明清官窑瓷器,如明永乐青花压手杯上的“永乐年制”款、清代雍正炉钧釉瓶上的“雍正年制”款等,款识为刻划款。清代宫廷中收藏的大量唐、宋、元时期的瓷器精品,也常被刻上文字。

明清时期的瓷器上经常见到一些刻于器物表面的文字,多数都是用针一类的尖状工具刻出,笔画极细极浅,深度仅划破釉面,笔画星星点点,似断线的珠子。文字内容多为姓氏、人名、商号等,文字的位置多在碗、盘的里心、里心边缘或器外身,位于器物外底心的较少。这些文字多数都是物主为了标明器物所有权而刻上去的,刻写工艺和文字写法均较随意,这类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款识,通俗点可称之为“刻字”(图1,天启青花花卉纹碗标本)。

成都地区出土明代瓷器中,有部分瓷器带有严格意义上的刻款。目前所见器型主要是盘和碗,款识文字用刀具刻成,笔法遒劲,笔画较粗且深入胎骨,刻款位置多数均在器物外底足中心。由于瓷器质地坚硬,这类款字需要专业匠人使用专业工具才能刻成。

下面将相关器物予以简要介绍,并探讨相关问题。

洪武哥釉折腰盘(图2)

敞口,斜腹折腰,圈足,底足平削。口径18.5、高4厘米。胎质细白,釉色白润,器物全体开细小片纹。外底中心刻一“林”字,笔画用红色颜料填涂,残留有红色痕迹。冯先铭主编《中国陶瓷》、耿宝昌的《明清瓷器鉴定》等著作均认为,明清时期的景德镇仿哥窑产品始于宣德时期,此件哥釉盘的发现,证明在洪武时期景德镇已开始烧制哥釉瓷。

洪武青花花卉纹折腰盘标本(图3)

敞口,斜腹折腰,圈足,底足内无釉,圈足内墙略呈斜坡状。盘里心有一圈涩圈,盘内口沿和折腰处各绘一道弦纹。盘外口沿和折腰处各绘一道弦纹,两弦纹间绘花草纹。器外壁近底处刻一字,但因写法不规范,难识别。

永乐青花折枝牡丹纹碗标本(图4)

圈足内敛,足墙较厚。胎质略粗,釉色泛青,釉面满布开片。碗心绘折枝牡丹纹,外壁近底绘一周覆莲纹。外底中心处刻一“典”字。

天顺青花松竹梅纹碗标本(图5)

圈足较直,胎质细白,釉色洁白肥润。里心和外壁绘松竹梅纹,青花发色淡雅,局部有黑斑。外底中心刻一“南”字。

天顺青花海水鱼龙纹盘(图6)

敞口,弧腹,圈足。十二瓣葵口,口沿至盘底有十二道S形出筋(盘内凸起,外壁下凹)。胎质细白,釉色白润肥厚。内底绘海水鱼化龙图案,外壁绘四把一束莲。青花发色艳丽典雅。外底中心处刻一“棠”字。

成化青花松竹纹标本(图7)

敞口,圈足略内敛。盘内心绘松竹纹,口沿饰锦纹。外壁绘折枝花纹。外底中心刻一“任”字,款字笔画上填涂红色颜料。

弘治青花花卉纹盘(图8)

圈足,敞口。盘心绘花卉纹,外壁绘缠枝花卉。碗的内壁腹部刻一“西”字。

正德青花碗标本(图9)

圈足内敛,足墙较薄。碗心绘青花图案,围以暗刻水波纹,边缘有两道弦纹。胎质细腻洁白,釉质白润。外底中心用青料书写一“南”字。

正德青花海水鱼纹碗(图10)

敞口,圈足,口沿为酱釉边。外壁绘海水纹,内壁腹部绘一周灵芝,碗心绘一跳跃的鱼纹。外底中心书青花“南”字款,款以青花方框。成都地区出土,现藏四川省博物馆。

嘉靖青花婴戏纹碗

敞口,曲腹,圈足,口沿包银边。高6、口径14、足径5.8厘米。外壁绘庭园婴戏图,下腹绘一周莲瓣纹,内壁口沿绘棱格十字边饰,碗心绘寿山福海图案。外底署“大明嘉靖年制”六字二行青花楷书双圈款。外底中心刻一“南”字,刻款有部分笔画叠于青花款上(图11)。成都市永丰肖家村一组明墓出土,现藏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出土瓷器全集》第10集,科学出版社,2008年)。

隆庆青花荷莲纹碗

敞口,曲腹,圈足。高5.5、口径12.8、足径5厘米。碗心绘一组荷叶莲花纹,内壁口沿绘棱格十字边饰,外壁腹部绘四组荷叶莲花纹。外底署“隆庆年制”四字二行青花楷书双圈款。外底中部刻“南江”二字,刻款有部分笔画叠于青花款上(图12)。成都市红牌楼明墓出土,现藏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出土瓷器全集》第10集,科学出版社,2008年)。

从以上零星的资料可知,成都地区出土的这类刻款瓷器,制作质量均较高,其中部分器物还具有官窑性质,如署“大明嘉靖年制”款的青花婴戏纹碗和天顺青花海水鱼龙纹盘。其余器物虽是民窑器,但也是民窑中的精品。由此可推测,这类刻款瓷器的使用者应该都是具有较高身份地位的权贵或富裕阶层。刻款内容有“林”、“典”、“南”、“棠”、“任”、“南江”、“西”等,从内容看“林”、“任”应为姓氏,“典”、“棠”、“南”、“西”、“南江”等可能为堂名、府第名,但也有可能为物主的名或字号。其中“南”字款,发现于天顺、正德、嘉靖等时期的器物上,说明使用“南”字款瓷器的家族,延续兴旺了上百年。“南”、“南江”两款之间应存在一定的关联,不排除为同一家族所用。所有的刻款都是在瓷器烧成以后,瓷器使用者在拥有器物后,再刻的文字,目的在于标明瓷器的所有权。部分书写青花款的器物,则属于这些家族的订烧器。明代中期以前,部分刻款的笔画用红色颜料填涂,而明代后期的刻款,未见填涂颜料的现象。

此外,在明代瓷器中还有部分器物在底足用毛笔书写墨书款,这与以上介绍的刻款、青花写款具有相同的性质,目的也是为了标明所有权或炫耀家族荣誉。如在四川平武县王玺家族墓曾出土一件正统、景泰时期的青花龙纹盘,外底中心有“西平世家”四字二行楷书款(图13)。